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3月18日(星期三)9時5分至15時32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莊競程 蘇巧慧 吳斯懷 廖婉汝 洪申翰 徐志榮 張育美 蔣萬安 王婉諭 邱泰源 陳 瑩 黃秀芳 林淑芬 楊 曜 劉建國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邱臣遠 林德福 葉毓蘭 林楚茵 吳玉琴 郭國文 傅崐萁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黃世杰 洪孟楷 吳秉叡 高嘉瑜 林奕華 鍾佳濱 范 雲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廖國棟Sufin‧Siluko 魯明哲 蔡壁如 李貴敏 吳怡玎 楊瓊瓔 孔文吉 鄭麗文 賴香伶 何志偉 何欣純 邱志偉 謝衣鳯 湯蕙禎 陳以信 羅明才(委員列席34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部長 |
陳時中 |
政務次長 |
何啟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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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長 |
張雍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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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司 |
司長 |
商東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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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司長 |
楊錦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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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司長 |
蔡淑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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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司長 |
石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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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長 |
廖崑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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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司長 |
諶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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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司 |
司長 |
黃怡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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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司 |
司長 |
祝健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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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服務司 |
副司長 |
郭彩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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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處長 |
蔡壽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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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長 |
張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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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張育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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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 |
處長 |
李秋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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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 |
處長 |
龐一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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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組 |
代理主任 |
劉麗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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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副執行長 |
林三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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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發展組 |
技監 |
施養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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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 |
署長 |
王英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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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署長 |
周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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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署長 |
羅一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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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長 |
吳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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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署長 |
李伯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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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署 |
署長 |
簡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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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 |
副院長 |
司徒惠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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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所長 |
蘇奕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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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署 |
組長 |
張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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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
組長 |
洪輝嵩 |
主 席:邱召集委員泰源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莊競程、蘇巧慧、吳斯懷、廖婉汝、洪申翰、徐志榮、張育美、蔣萬安、黃秀芳、陳瑩、陳椒華、林德福、林楚茵、王婉諭、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范雲、楊曜、高嘉瑜、葉毓蘭、何志偉、鄭天財Sra Kacaw、林淑芬、郭國文、吳玉琴、林奕華、邱臣遠、賴香伶、孔文吉、李貴敏、湯蕙禎、吳怡玎、黃世杰、邱泰源及劉建國等35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謝衣鳯及傅崐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8項:
一、有鑑於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大部分工廠生產之口罩皆為徵用或支援防疫,導致工業用口罩產能受影響,市場缺貨情況嚴重且價格飆漲。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3日內應會同勞動部、經濟部,與具工業用口罩需求之公會或業者溝通,協助生產工業用口罩供應需求。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黃秀芳 張育美
二、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罹患慢性疾病的民眾皆為中老年人,在疫情期間仍應持續規律服藥,不可擅自停藥,惟讓這些染疫高風險群的慢性病患者,每3個月須回到醫院再重新批價、領藥,不但增加染病風險,耗時且不經濟。衛生福利部應研議於疫情嚴重期間,將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有效期間延長到6個月等有效策略,讓慢性病患者在維護醫療品質下,可減少頻繁進出醫療機構場所,降低疫情期間感染風險,以確保國人健康安全。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徐志榮 張育美 蔣萬安
三、近日國內COVID-19(新冠肺炎)確診個案皆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保護國人健康,民眾非必要前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告的第三級警告的國家或地區進行旅遊,返國後經確診罹患新冠肺炎者,其後續產生的救治與醫療費用,不應由全體國人買單。衛生福利部應以浪費國家醫療資源為由,並研議比照違法入山發生意外所產生的搜救費用,秉持「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儘速研議要求確診者自行負擔全數或部分醫療費用,以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達到健保永續經營的目的。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徐志榮 張育美
四、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私立醫療(事)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2條之規定,應予補助或發給津貼。醫師與護理師同為第一線接觸確診病患之醫事人員,建請規劃應發給相同之津貼,醫師與護理師每日各1萬元以上,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亦應從優發給補助或津貼。
提案人:陳 瑩 張育美 黃秀芳
五、新冠肺炎持續延燒,第一線醫護全力對抗疫情,十分辛勞,衛生福利部部長於109年3月6日曾公開表示,規劃發給第一線醫護人員風險、危險津貼,待特別預算通過後將正式公告,惟特別預算已於同年3月13日三讀通過,相關獎勵措施應儘速公告並發放津貼,以慰勞醫護人員之辛勞、激勵醫護人員之士氣。請衛生福利部儘速研議並公告相關獎勵措施、擬定獎勵津貼發放之日期,並於2週内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徐志榮 吳斯懷 楊瓊瓔
六、109年3月9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蔣委員萬安曾特別提出主決議,要求對於實施口罩實名制之藥師應給予相關獎勵及補助,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當場表示遵照辦理,相關獎補助措施應儘速公布,以慰勞第一線藥師之辛勞,並實質給予第一線藥師協助,請衛生福利部儘速研議相關獎補助措施,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徐志榮 吳斯懷 楊瓊瓔
七、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内針對目前「社政機關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及相關規定中所敘明之程序,如何落實以確保地方主管機關於爭議事件發生後,主動積極保全影像資料等問題提出報告,以利事後事實之釐清及調查。
提案人:王婉諭 張育美 邱泰源 范 雲
八、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延燒,第一線防疫醫護人員正在前線辛苦抗疫。美國日前宣布新的檢測計畫,積極在美國各地設立檢測站,讓民眾接受檢測,其理由在於大規模檢測對追蹤和遏制疫情至為重要。為讓臺灣辛苦醫護人員能掌握、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安心並全力抗疫,守護國人健康。請衛生福利部考量檢測量能、防疫需求性,開放第一線執行防疫工作醫療人員,有症狀時,優先進行新冠肺炎篩檢,隨時依檢驗量能滾動式檢討。
提案人:蔣萬安 徐志榮 張育美 吳斯懷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