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0時32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江啟臣 何志偉 陳柏惟 蔡適應 羅致政 溫玉霞 趙天麟 呂玉玲 陳以信 王定宇 馬文君(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李貴敏 李德維 劉世芳(列席委員5人)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馮世寬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羅莉婷

主 席:蔡召集委員適應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院會交付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8案:

(一)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凍結10萬元案。

(二)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眷健康保險」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三)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四)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五)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六)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288萬元案。

(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八)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決定:以上8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案。(處理)

決議:

壹、審查結果: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支部分:

(一)收入總額:原列6,670萬元,增列「業務收入」300萬元、「業務外收入」100萬元,共計增列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070萬元。

(二)支出總額:原列9,149萬3千元,減列「業務支出」項下「其他業務支出」中「宣導慰問」30萬元、「其他業務外支出」10萬元,共計減列4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109萬3千元。

(三)本期短絀:原列2,479萬3千元,增減互抵後,減列440萬元,改列為2,039萬3千元。

三、通過決議8項:

(一)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業務支出」項下「其他業務支出」中「遺產撥還及不動產處理」預算編列120萬元,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近年就列管亡故榮民遺留不動產之處理,採取標售或出租方式在筆數及收入金額雖較往年顯著增加,惟其中出租之標的數量相較於列管不動產中屬產權完整者及空地合計251筆、8,756.12平方公尺,尚有提升空間,爰凍結12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針對列管之亡故榮民不動產提出精進活化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溫玉霞 馬文君

(二)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業務支出」項下「其他業務支出」中「宣導慰問」預算編列330萬元,主要係加強與有關機構、團體、人員等聯絡訪視及活動參與,藉以提升捐款,惟查該筆預算較108年度增列30萬元,然觀其捐贈收入,卻較108年度減列300萬元,其提升捐款用途,顯有疑慮,爰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針對宣導慰問經費使用與效益提出詳細說明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溫玉霞 馬文君 陳柏惟何志偉 林昶佐 陳以信 江啟臣

(三)查109年度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業務支出」項下「其他業務支出」預算編列8,080萬元,其中「微電影製作」擬拍攝榮民榮眷相關影片3部,以提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形象。自107年起拍攝「奉獻」及「志業‧志願」2部影片,接續亦拍攝「國旗飄揚每一天」、「家」、「大愛如風」等影片,前開影片於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youtube頻道點閱率不佳,至高僅1,272次點閱次數,實有加強之必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以該影片透過莒光園地、辦理活動時播放等方式,並以其一影片具30萬次點閱率,稱影片有其收視之成效。惟查,莒光園地及特定活動之播放管道,其影視受眾僅侷限特定之對象,若影片擬爭取更多認同,應以更易普及大眾之平台加強傳播;另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30餘萬次之點閱率,乃媒體報導該微電影並僅擷取影片之片段,其點閱率應為該新聞媒體本身之流量,並未能真實反映該影片之宣傳效用。綜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應加強既有微電影作品之行銷宣傳,而非在既有點閱率不佳之情況下持續拍攝新作品,爰凍結8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柏惟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呂玉玲 溫玉霞 馬文君 江啟臣陳以信 羅致政 王定宇 趙天麟

(四)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租賃收入為530萬元,較上年度580萬元短少50萬元,又其中約有510萬元來自解散華欣文化事業中心挹注之台北市光復北路133、135號房屋出租租金,顯見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執行不動產出租相關會務運作尚有提升空間,董監事會應督導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訂立資產運用效益目標,爰針對「業務外支出」項下「其他業務外支出」預算編列178萬7千元,凍結17萬8千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陳柏惟 蔡適應

(五)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係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第4項規定成立,主要業務是處理大陸地區繼承人申請遺產核發事項;榮民重大災害救助事項;清寒榮民子女教育獎學金及就學補助事項;其他有關榮民、榮眷福利及服務補助事項。然而,隨著大陸地區繼承人申請遺產核發事項業務減少,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業務亦面臨轉型及改革的檢討。近年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積極投入眷村文化之保存工作,然而,眷村文化是否能代表榮民文化,而何謂榮民文化與精神,參看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相關說明:「榮民文化包括榮民的語言、信仰、建築、飲食、工具、技能、技術、知識、習俗及藝術等,可說是榮民的整體生活形式,是榮民內在精神的既有、傳承、創造及發展的總和。」似仍過於模糊,無法清楚向社會敘述、傳達榮民之精神與文化。如何深究、定義榮民文化,創造榮民之價值,豐富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業務,維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運作,乃刻不容緩之事。如何調整體質,以發揚榮民文化,永續照顧榮民榮眷,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應有務實之檢討。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呂玉玲

(六)依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設立目的,其係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第4項規定:85年9月18日修正生效前,大陸地區人民未於第66條所定期限內完成繼承之遺產,由主管機構逕行捐助設置。遂此於86年7月9日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負責基金之管理與運用,並完成組織章程報經行政院核定,設立以來,依組織章程所訂宗旨,服務照顧弱勢榮民(眷)。華欣文化事業中心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發展退除役官兵文化事業,提供榮民榮眷文化資訊服務,及弘揚中華文化,出版各類優良叢書、雜誌、畫刊等事業,於民國68年8月27日捐資成立。惟華欣文化事業中心於第10屆第10次董事會會中決議解散,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11月20日輔行字第106089856號函同意備查。最後,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准,由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接收華欣文化事業中心之財產及相關業務推動。近年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為爭取外界認同,提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公益形象,積極辦理組織行銷宣導活動,除宣導慰問活動外,亦運用微電影製播強化行銷作為,主要係將榮民善行義舉錄製為短片,透過適當管道播放,擴大宣傳效果,提高捐贈收入,以及社會能見度。然因應組織業務變化,組織章程所揭櫫之主要業務及董監事會成員背景等,卻未配合調整,實欠妥適。鑑於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屬財團法人之性質,依「財團法人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時之執行注意事項」,收入與支出分依實際發生與業務需要予以覈實。然考量國會監督及執行時效,相關新興支出及新增計畫,若未及審議則應於每年3月前主動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爰此,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應於109年5月31日前針對組織章程相關內容進行研議,並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若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則應於每年3月前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何志偉 羅致政

(七)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設立目的,主要是將部分榮民未繼承的遺產用於照顧榮民榮眷的救助與福利等服務,因此對於經濟弱勢的榮民榮眷,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實應善盡救濟、關懷與照顧之責,才能真正發揮榮民遺愛之精神。然而不少案例如退役軍人和配偶不幸亡故,留下未成年子女,或榮民家中遭遇變故,但囿於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補助門檻或相關辦法限制,致使亟待援助的孤老或年幼無依之榮民遺眷,無法受到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適時的照顧與援助。建議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的補助辦法及審查規定應兼顧法理情並賦予彈性考量,尤其對於喪子、喪親的遺眷特別給予關照,並且列冊追蹤、持續關心訪視,俾讓榮民遺眷得到應有之關懷與照顧。

提案人:溫玉霞 呂玉玲 陳以信

(八)關於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新增「文創活動」150萬元,不得超支併入決算。

提案人:蔡適應 呂玉玲 溫玉霞 王定宇陳以信 羅致政 林昶佐 馬文君

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適應出席說明。

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