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8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李貴敏 鍾佳濱 鄭運鵬 吳怡玎 劉世芳 鄭麗文
賴香伶 周春米 蔡易餘 林為洲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洪孟楷 孔文吉 邱顯智 吳斯懷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廖國棟Sufin.Siluko
呂玉玲 陳明文 邱志偉 廖婉汝 莊競程 高嘉瑜 何志偉
陳亭妃 蔡適應 張其祿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考試院秘書長 李繼玄
第一組首席參事兼組長 呂理正
考選部部長 許舒翔
考選規劃司司長 江宗正
特種考試司副司長 彭鴻章
監察院秘書長 傅孟融
副秘書長 劉文仕
監察業務處處長 王增華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彭定民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監察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率考選部部長列席就「監試法法案應否廢止?抑或條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吳玉琴、李貴敏、鍾佳濱、鄭運鵬、吳怡玎、劉世芳、鄭麗文、賴香伶、周春米、葉毓蘭、邱顯智、陳椒華、鄭天財、蔡易餘、蔡適應、高嘉瑜提出質詢;委員劉世芳、林為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提 案
1、 請考試院及監察院兩院就以下2案,於2個月內召開聯席協商會議,並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監試法是否存廢或修正之議題,考試院及監察院兩院之立場不同,且無實質之討論或法制方向,僅留形式化之監試制度亦為外界詬病。爰此,請考試院及監察院兩院於2個月內召開聯席協商會議,並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供委員修法參考。
提案人:劉世芳 吳怡玎 鄭麗文 周春米
(二)監試法明定監察委員須在國家考試時監考,然長期監察委員舟車勞頓到考場巡視行使職權,多遭外界質疑徒具形式,連107年監察院27位監委投票結果中,約占整體7成的19位監察委員皆贊成廢除監試工作。
有鑑於監試法究係著重於「考試制度」或「各個考場」的監督,涉及監試法應廢或應修與否。何況,考試院分別於本院第6屆提出「廢」、而第9、10屆提出「修」,有著截然不同之意見,令外界相當困惑。
為求兩院儘早形成共識,建請考試院及監察院應強化跨院際溝通協調,儘早形成共識,並於2個月內向內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吳怡玎 鄭麗文
決議:照案通過。
二、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考選部應立即完備各項國家考試防疫規劃、考場防疫措施,以及居家隔離或考生權益保障方案等,且對外說明,以確保考生權益並化解民眾之疑慮,及避免形成防疫缺口。就此,請考選部於1個月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劉世芳 鄭麗文 吳怡玎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