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1時2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劉世芳 李貴敏 鍾佳濱 鄭麗文 賴香伶 周春米
鄭運鵬 吳怡玎 林為洲 柯建銘 蔡易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陳玉珍 洪孟楷 吳斯懷 馬文君 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 廖婉汝 邱顯智 呂玉玲 陳椒華 楊瓊瓔 何欣純
莊競程 林思銘 孔文吉 張育美 賴士葆 邱志偉 陳亭妃
張其祿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明堂
法律事務司司長 鍾瑞蘭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 洪慕芳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彭定民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吳玉琴、劉世芳、李貴敏、鍾佳濱、鄭麗文、賴香伶、周春米、鄭運鵬、吳怡玎、邱顯智、陳椒華、林為洲提出質詢;委員蔡易餘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逕行逐條審查。
二、第一百二十八條,照案通過。
三、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李召集委員貴敏出席說明。
四、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五、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