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34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周春米 李貴敏 吳怡玎 鍾佳濱 賴香伶 鄭運鵬 劉世芳

吳玉琴 蔡易餘 鄭麗文 林為洲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馬文君 呂玉玲 洪孟楷 魯明哲 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林奕華 廖國棟Sufin.Siluko 廖婉汝 吳斯懷

陳玉珍 楊瓊瓔 張其祿 邱志偉 溫玉霞 陳明文 何欣純

陳亭妃 林思銘 張育美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立法院 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顧問 王全忠

秘書處處長 吳慧玲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總務處處長 蔡衛民

資訊處處長  張孟元

人事處處長  吳福輝

法制局局長  陳清雲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彭定民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報告本院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及執行成效,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周春米、李貴敏、吳怡玎、鍾佳濱、賴香伶、劉世芳、吳玉琴、蔡易餘、鄭麗文、葉毓蘭、林為洲、林奕華、孔文吉提出質詢;委員鄭運鵬、洪孟楷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提 案

一、為因應防疫部署,提升防疫措施與執行成效,建請立法院秘書長率所屬於2週內,在官方網站設置中英文「Q&A」專區,以供訪客與民眾提問,並請專人於該區及時回覆。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鄭麗文 吳怡玎 葉毓蘭

決議:照案通過。

二、鑑於美國國會日前舉辦聽證會並做成8項重大決策,立法院作為民意最高機構,為因應防疫部署,建請舉行網路「防疫公聽會」廣納民間意見,以供行政單位參考,並提升防疫措施與執行成效。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鄭麗文 吳怡玎 葉毓蘭

決議:照案通過。

三、有鑑於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 1 條之1規定:「院長、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立法委員選出之翌年2月1日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建請立法院針對109年2月1日選出之本院第10屆院長及副院長是否有效性?於2週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鄭麗文

連署人:吳怡玎

決議:照案通過。

四、鑑於立法院為中央最高民意機構,為因應防疫部署,建請本院應於2週內針對如發生院內確診案件,因應疫情研議停會或休會等,建立相關SOP與標準,同時應就本院遠距開會,研議明確會議配套設施與流程,俾利提升防疫措施與執行成效。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連署人:鄭麗文

決議:照案通過。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展,立法院秘書長應於1週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有關本院會議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全院停止會議之標準為何及後續防疫作業程序。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吳怡玎 李貴敏 林為洲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