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23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孔文吉 邱臣遠 邱議瑩 謝衣鳯 楊瓊瓔 陳明文 

     賴瑞隆 翁重鈞 陳亭妃 蘇治芬 邱志偉 林岱樺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李德維 李貴敏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吳斯懷 溫玉霞 

     劉世芳 羅明才 葉毓蘭 莊競程 鄭麗文 周春米 

     鍾佳濱 張其祿 廖婉汝 洪申翰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人員: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簡信惠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楊永綨 科 員 余俊緯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歲入預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部分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決議:

1、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0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無列數。

第11項 檔案管理局1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7項 檔案管理局36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1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653萬4千元,照列。

第12項 檔案管理局8萬5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項 行政院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原列170億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1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188萬2千元,照列。

第12項 檔案管理局15萬3千元,照列。

2、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6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原列274億4,266萬6千元,除第13目「非營業特種基金」255億8,214萬7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派員出國計畫」300萬元、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第5目「促進產業發展」100萬元、第12目「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1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4億3,666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5項:

(1)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7億6,289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二)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編列2,071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賴瑞隆林岱樺 邱志偉 邱議瑩 謝衣鳯 孔文吉 翁重鈞 楊瓊瓔

(三)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5目「促進產業發展」編列2億6,892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邱臣遠 林岱樺 陳亭妃陳明文 蘇治芬 邱議瑩 邱志偉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翁重鈞

(四)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6目「促進人力資源發展」編列1,228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1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治芬 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林岱樺

(五)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7目「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編列1,873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2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賴瑞隆

邱志偉 孔文吉 邱議瑩 邱志偉

楊瓊瓔

連署人:林岱樺 謝衣鳯 翁重鈞

(六)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8目「績效管理」編列1,718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2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賴瑞隆

楊瓊瓔 孔文吉 邱志偉 邱議瑩

連署人:林岱樺 謝衣鳯 翁重鈞

(七)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9目「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編列2億1,137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

(八)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0目「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編列4億1,438萬9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賴瑞隆 陳亭妃 林岱樺

蘇治芬 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翁重鈞 洪申翰 管碧玲 范 雲

(九)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2目「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編列9,074萬7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 賴瑞隆 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十)為改善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行政院於2019年1月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及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並由該會於年度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中均編列有推動地方創生相關經費,然經查該會辦理情形發現仍有待改善之處。爰此,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積極協助及輔導「優先推動地區」之地方創生辦理,俾利後續工作順利推展更發揮計畫綜效。另為加強與地方之整合,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重新思考創造更多元管道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例如結合地方農漁會團體或經濟型社團共同參與提案,讓地方創生計畫發揮更大實質效益。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十一)為配合亞洲矽谷政策推動方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度編列「促進產業發展-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8,400萬元,主要係配合亞洲矽谷政策,維運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及推動相關工作,計畫全程期間為4年(110至113年),屬跨年期計畫;然查,該會110年度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說明欄僅列出計畫內容及年度編列數,而「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則未列該項計畫,實有未該;基此,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除應於1週內將計畫完整資訊送交立法院,俾利立法院監督,並應於未來年度依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於預算書表中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俾符規定;另有鑑於該計畫係承接「亞洲矽谷推動平台計畫」,惟其近年執行之委辦計畫合約金額均超過預算編列數額,亦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嗣後推動計畫皆應於預算額度內妥為規劃運用,以避免排擠其他分支計畫業務或工作之資源。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2) 有鑑於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於預算案中有關「促進產業發展-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編列1.3億餘元,主要係配合亞洲矽谷政策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然經查是項計畫全程期間為4年(110至113年),惟據該會110年度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說明欄卻僅列出計畫內容及110年度編列數,而「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則未列該項計畫,顯有規避預算監督之嫌,為此,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除應於1週內將計畫完整資訊送交立法院,俾利立法院監督,並應於未來年度依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於預算書表中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俾符規定。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3)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於預算書第132頁考察計畫第3項「考察日本『Society5.0』推動策略」、第4項「考察日本移居交流推進機構及鄉鎮創生案例」,及第134頁第6項「考察馬來西亞績效管理制度與國營事業之運作」,以考察日本以科技協助人力來解決高齡化社會的問題、日本地方創生實例,及參考馬來西亞績效管理制度與國營事業之運作。爰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就上開3項考察計畫,於未來考察回國後就考察成果提出書面報告,及如何將考察成果實際應用於我國政策規劃及實施提出書面報告,於該3項考察計畫回國後3個月內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明文 林岱樺

(4)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於預算書中第140頁第16項「參加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國際會議」及第20項「出席國際政府資訊科技理事會(ICA)年會及相關研究分組會議」,此2項計畫先前已派員出國參與,爰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就此2次出國參與國際會議提出報告及如何將此考察成果應用於我國政策中,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明文 林岱樺

(5)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編列1億3,192萬3千元,係配合亞洲‧矽谷政策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協助推動物聯網(IoT)、人工智慧(AI)等數位科技運用。經查:1.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係為配合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促進國內物聯網生態系發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研提「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接替「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分項一:「場域示範及鏈結國際」,主要係因應數位經濟發展趨勢,聚焦AIoT、XR等新興科技之場域應用,發展創新服務解決方案及擴大商機交流與媒合,並促成新創與產業跨域合作,以數位科技與創新能量帶動產業轉型發展,及深化與國際市場鏈結,透過推廣國家新創品牌Startup Island TAIWAN,協助新創事業、物聯網廠商等進軍國際,爭取海外商機。計畫全程期間為110年1月至113年12月,國家發展委員會110至113年度每年經費需求均為1億3,192萬3千元,4年合計5億2,769萬2千元。2.然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提供之計畫書,其中「基本資料及概述表」說明:計畫全程期間為4年(110至113年),4年經費合計5億2,769萬2千元,但110年度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說明欄僅列出計畫內容及110年度編列數,而「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則未列該項計畫,並未依照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揭露計畫完整資訊。3.「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係承接「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然檢視「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辦理情形,該會107至109年預算數合計編列8億4,785萬1千元,僅占計畫總經費11億2,800萬元之75.16%,且近3年陸續以年度預算支應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鏈結計畫、雙語國家政策及地方創生等分支計畫或政策執行經費。鑑於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之推動攸關我國產業轉型升級及經濟發展,允宜依據計畫內容妥為編列各年預算並據以執行。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編列1億3,192萬3千元推動「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允宜參照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於預算書內揭露計畫完整資訊、按計畫內容妥適編列各年度預算並妥適運用,俾協助國內產業創新轉型升級及協助新創業者、物聯網廠商拓展國際商機。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明文 林岱樺

(6)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9月提出重大政策 KPI納入國發計畫之調整作法,107及108年國家發展計畫針對跨機關重大政策訂定跨機關KPI,及對人民高度關切議題、屬機關個別執行之重大政策訂定機關別KPI,且108年度行政院施政計畫取消KPI章節。另109年起不再編列年度國發計畫,為掌握重大政策執行進度,仍將每年滾動式檢討各項KPI執行情形,回饋至下一年度KPI之訂定,以強化政策執行力。107及108年度重大政策執行KPI達成率分別為85.96%及82.26%,達成率均逾八成,惟呈現遞減情形,109年度跨機關KPI及機關別KPI共有60項,允宜積極協調各機關加強推動。綜上所述,國家發展委員會應積極協調各機關加強推動,並應於1個月內提出進度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7) 檢視「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暨106年計畫」與107及108年國家發展計畫所定總體經濟目標及達成情形,106至108年經濟成長率、每人GDP、CPI上漲率、勞動力參與率及就業增加率等均優於目標值,僅108年度失業率略高於原訂目標值,惟經濟成長率106至108年呈現逐年遞減趨勢。加上,109年1月武漢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迄今尚未緩解,世界經濟短期內恐難復甦,對國內各行業之衝擊可能持續擴大,國家發展委員會允宜持續評估疫情對國內影響,除積極持續推動各項重要政策外,並因應國內外情勢,及時妥為規劃相關對策,俾使國內經濟穩定成長。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8) 面對我國總人口減少、人口過度集中大都市,以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行政院成立「地方創生會報」,宣布2019年為臺灣地方創生元年,及指示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及協調整合各部會地方創生資源,並於2019年1月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偕同相關部會協助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地方創生相關經費1,150萬元;另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8月研擬「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進一步統合跨部會地方創生建設資源,建置支持青年留鄉或返鄉相關軟硬體,強化城鎮機能及環境整備等地方創生相關配套建設,以促進地方產業發展,鼓勵青年回流,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7億1,000萬元推動「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另國家發展委員會說明提供地方創生事業之提案情形:截至109年7月底地方政府已提報113件地方創生計畫,至於優先推動地區,已陳報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媒合者39件,正收件處理43件,尚未提案者有52件,顯然國家發展委員會允應積極輔導及協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及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度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中均編列相關經費,允應加強串聯整合,俾發揮計畫綜效;另截至109年7月底止地方政府已提報113件地方創生計畫,惟優先推動地區尚有52處未提報,應加強輔導協助,俾利後續工作順利推展。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楊瓊瓔

(9)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於「促進產業發展-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項下編列8,400萬元,主要係配合亞洲‧矽谷政策,維運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及推動相關工作,並蒐集、整理與研析全球物聯網(IoT)、人工智慧(AI)、區塊鏈等數位科技發展趨勢及主要國家推動政策等。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內容:本計畫係承接「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透過亞矽中心作為資源整合、溝通協調之平臺,促進產學研交流及協助政府跨部會計畫之整合協調,辦理亞洲.矽谷計畫之專案管理與整體政策溝通,並推廣前瞻數位應用,促進國內物聯網結合AI、5G之跨領域應用發展,及連結國際創新能量,媒合國際大廠與國內企業或新創團隊合作,並加強與日本及東南亞等亞洲地區之鏈結,協助國內企業拓展亞洲市場。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屬科技發展計畫,全程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總經費為3億8,400萬元,第1年經費8,400萬元,第2年至第4年各為1億元。應於預算書中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0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4點規定:「跨年期計畫應參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外,並於單位概(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以供立法院審議參考。」依據該會提供之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綱要計畫書,其中「基本資料及概述表」說明:計畫全程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4年經費合計3億8,400萬元,惟110年度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說明欄僅列出計畫內容及110年度編列數,而「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則未列該項計畫,允宜參照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於預算書中揭露計畫完整資訊。應於預算額度內支用經費,避免排擠其他重要工作之資源: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臺計畫110年度編列8,200萬元委託辦理「亞洲‧矽谷物聯創新交流平臺及跨域應用等計畫」,係亞矽中心維運及工作經費,而該會107至109年度辦理「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亦編列「亞洲‧矽谷物聯領航創新驅動計畫」委辦費支應亞矽中心運作,惟每年實際執行結果,委辦計畫合約金額均超逾預算,致需以其他分支計畫(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預算額度支應。鑑於各項計畫均有個別定位與功能、任務及預期目標,為避免排擠其他計畫內重要業務與工作之資源,應於所編預算額度內支用經費。綜上,為配合亞洲‧矽谷政策之推動,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辦理「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台計畫」,賡續維運亞矽中心及推動相關工作,計畫自110年1月至113年12月,屬跨年期計畫,惟該會110年度預算案未列明計畫期間、經費總額及各年度分配額等資訊,允宜依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揭露完整資訊;另該計畫係承接「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惟其近年執行之委辦計畫合約金額均超過預算編列數額,為避免排擠其他分支計畫業務或工作之資源,嗣後推動計畫允宜於預算額度內妥為規劃運用。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0)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編列1億3,192萬3千元,主要係配合亞洲‧矽谷政策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協助推動物聯網(IoT)、人工智慧(AI)等數位科技運用。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摘要:為配合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促進國內物聯網生態系發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研提「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接替「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分項一:「場域示範及鏈結國際」,主要係因應數位經濟發展趨勢,聚焦AIoT、XR等新興科技之場域應用,發展創新服務解決方案及擴大商機交流與媒合,並促成新創與產業跨域合作,以數位科技與創新能量帶動產業轉型發展,及深化與國際市場鏈結,透過推廣國家新創品牌Startup Island TAIWAN,協助新創事業、物聯網廠商等進軍國際,爭取海外商機。計畫全程期間為110年1月至113年12月,國家發展委員會110至113年度每年經費需求均為1億3,192萬3千元,4年合計5億2,769萬2千元。應於預算書中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依據該會提供之計畫書,其中「基本資料及概述表」說明:計畫全程期間為4年(110至113年),4年經費合計5億2,769萬2千元,惟110年度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說明欄僅列出計畫內容及110年度編列數,而「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則未列該項計畫,應參照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近年預算編列及執行與計畫有落差:「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係承接「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然檢視「亞洲‧矽谷試驗場域計畫」辦理情形,國家發展委員會107至109年預算數合計編列8億4,785萬1千元,僅占計畫總經費11億2,800萬元之75.16%,且近3年陸續以年度預算支應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強化國際創新創業鏈結計畫、雙語國家政策及地方創生等分支計畫或政策執行經費。鑑於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之推動攸關我國產業轉型升級及經濟發展,應依據計畫內容妥為編列各年預算並據以執行。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編列1億3,192萬3千元推動「亞洲‧矽谷創新鏈結計畫」,允宜參照預算法等相關規定於預算書內揭露計畫完整資訊、按計畫內容妥適編列各年度預算並妥適運用,俾協助國內產業創新轉型升級及協助新創業者、物聯網廠商拓展國際商機。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1)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績效管理-施政計畫績效管理與機制之規劃、協調」計畫項下編列1,194萬4千元,主要業務包含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等。107年起改以總結評估就屆期計畫進行檢討:國家發展委員會自98年起推動屆期評估制度,針對每年度屆期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檢討計畫修正、預算執行及目標與效益之達成情形;107年10月起配合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修正,改以總結評估進行檢討,該會並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總結評估報告備查作業流程-公共建設計畫暨社會發展計畫」,就實施範圍、報告格式、辦理流程及時程等訂定細節性作業模式,並於109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施行。108年度總結評估之複評數量較以往年度降低:檢視國家發展委員會108年度辦理總結評估情形,該會選擇交通部「省道改善計畫」、經濟部「臺北水源特定區保育實施計畫第二期」及內政部「102-107年度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辦理複評,複評比率約11.54%,較以往年度辦理屆期評估之複評數量及占比均大幅降低;鑑於106及107年度複評發現:部分計畫繳庫率偏高或經費控管不良,規劃及執行能力待加強、部分計畫未進行經濟效益分析,影響後續效益評估,及自評嚴謹度不足等情形,重要且相似問題一再被提出,總結評估辦理複評允宜維持一定數量及比率,以掌握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成果及了解計畫擬編問題;另總結評估報告備查作業流程甫訂定,應按辦理情形定期檢視制度設計之妥適性,適時檢討調整,俾持續優化公共建設計畫績效管理制度。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108年度辦理總結評估之複評數量較以往年度推動屆期評估之複評數量減幅偏高,為確實了解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成果及計畫擬編問題,公共建設計畫總結評估之複評應維持一定數量及占比,並定期檢視制度設計良窳,俾利持續優化精進公共建設績效管理制度。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2)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績效管理-施政計畫績效管理與機制之規劃、協調」計畫項下編列1,194萬4千元,主要業務包含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等。國家發展委員會近年辦理營運評估之複評數量不多,目前正研議作業模式中:國家發展委員會自104至105年度間研議並試辦營運評估制度,就完成後3至10年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檢視計畫是否達成原核定計畫目標及發揮預期效益;105年度試辦10項,該會選定2至4項偕同相關審議機關評估,106至108年度該會則分別複評10項、9項及1項計畫。查103至108年度平均每年屆期計畫約25項,惟國家發展委員會105至107年試辦營運評估之複評僅選擇9至10項計畫,查核密度不高。綜上,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於107年10月修正,將公共建設計畫之營運評估正式納入規範,惟營運評估尚處研議作業模式階段,各部會自行辦理數量偏低,為強化營運期間之控管,應儘速研議營運評估辦理流程,並積極推動,完備公共建設計畫全生命週期績效管理。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3)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績效管理-施政計畫績效管理與機制之規劃、協調」計畫項下編列1,194萬4千元,主要業務包含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制等。公共建設預警機制自107年起施行:為健全公共建設計畫之績效管理,國家發展委員會研議「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要求計畫明確核定以利執行,及篩選執行落後、潛藏無法如期達成之風險或預定工作配當失衡等情形之計畫提出預警,以瞭解問題,使計畫不致繼續延宕至無法收拾之結果;若不得已退場,則將資源釋出給更需要之計畫;該機制自107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列入預警機制後改善程度有限:依據預警機制規定,若公共建設計畫屬高風險者,部會將列入專案督導,並採取個案協助、逐項排除困難、彈性運用預算等方式加以協助;屬中風險者,以提升管考頻率、里程碑控管及實地查證措施予以控管;屬低風險者,則自行管理並降低管考頻率;另透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督導會報協助解決困難,及運用機動查證、實地查證或召開專案會議等多元機制協助落實執行。惟檢視108年度列入預警機制之公共建設計畫改善情形,其中9項計畫當年度之風險程度不降反增或未降低,占比達15%,尤其如國立故宮博物院「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及文化部「台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第1季均屬低風險,至第4季卻惡化轉為高風險,應研析問題癥結及掌控計畫執行,俾即時採取有效措施。部分計畫執行欠佳卻未納入預警機制列管:檢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8年度列管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部分計畫年度預算執行率低於80%或實際累計進度遠低於預計進度,卻未納入預警計畫列管,如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及「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率均未達10%,此外,「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計畫累計進度亦較預計減少41.92個百分點,進度明顯落後,惟均未納入預警機制列管,容有檢討空間。綜上,預警機制篩選執行落後、潛藏無法如期達成風險之公共建設計畫提出預警,加強督導與協助,以改善計畫執行情形,立意頗佳,惟部分納入預警機制之計畫風險程度未見明顯改善,及部分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欠佳未納入預警機制,允宜檢討,俾使預警機制運作更臻完善。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4)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0年至114年)」,於預算案「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計畫項下「資料開放及利用躍升計畫」、「政府績效智慧管理發展計畫」、「賦權個人打造自主數位運用計畫」、「政府骨幹網路傳輸計畫」、「強化智慧政府數位發展計畫」、「跨域服務再造及網路參與計畫」等分支計畫共編列4億0,716萬4千元。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內容摘要:因應當前社經背景、國際趨勢及總統政見與行政院「智慧政府行動方案」為基礎,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8月研擬「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目標係「加速資料釋出,驅動資料再利用」、「活用民生資料,開創施政新視野」、「連結科技應用、創新服務新紀元」,並設定「推動開放資料法制化」、「塑造資料生態有善環境」、「建立需求導向之資料分析決策模式」、「深化新興科技應用之智慧服務」等4項行動策略,以推動「建構精準可信賴之數位基礎環境」為任務,辦理「厚植高安全之資通設施」、「完備數位轉型配套措施」、「建構精準可信賴之數位基礎環境」等,5年經費需求110億7,721萬2千元。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工作包含資料開放及利用躍升等6項計畫,110至114年度經費需求合計22億3,080萬元。近年中央及地方政府資安事件逾15%為中、高風險等級: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聚焦於政府資料開放、分享與應用,然檢視近年政府機關發生資安事件,107至109年度7月底止中央及地方政府資安事件合計發生1,709件,其中非法入侵、網頁攻擊占大宗,且屬2至4級之重大災害資安事件占全部案件達15.45%,且近來發生總統府遭駭客入侵,幕僚準備資料遭變造、偽造後散布之重大資安事件,及駭客組織滲透國內政府機關及其資訊服務供應商以竊取機敏資訊及民眾個人資料等,顯示政府機關所受資安威脅情節日益重大,新興攻擊手段層出不窮,國家發展委員會於推動本項計畫時,應妥為規劃因應,落實資安防護。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起將推動「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0年至114年)」,聚焦於政府資料開放、分享與應用,鑑於近年政府機關遭受資安威脅情節日益嚴重,攻擊手段不斷翻新,面對複雜多變之駭客攻擊行為及資安挑戰,應妥為規劃因應,落實資安防護,於提供民眾高價值與高品質資料及智慧服務之同時,確保資訊安全。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5)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國土、區域、離島發展政策與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計畫項下編列723萬2千元,辦理業務包含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執行管考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列管:1.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同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專案列管及考核本條例所列計畫之執行。」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柒、執行及管考」「二、績效管考(一)本計畫由各主管部會負責推動,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依性質由各該管考權責機關辦理列管。」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績效管考作業準則「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績效管考」(二)管考分工規定:「各項個案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專案列管。」;(三)按月追蹤推動情形:「…,國家發展委員會則於每月20日前彙整最新執行進度及管考機關列管情形,適時提供各級長官核閱,以確實掌握經費與計畫執行情形。」(四)每季執行進度檢討:「…。3.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季檢討月份之20日前彙整報告陳報行政院,…。」(五)年度總績效檢討:「…。3.國家發展委員會於次年2月20日前彙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年度總績效檢討報告報院,…。」(六)預警與協調:「國家發展委員會將發揮風險預警功能,並協同各管考機關透過專案會議或公共建設督導會報,確實掌握計畫實況及協助解決問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截至109年第2季止實現數占累計分配數比率較第1期特別決算已有提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歲出預算數2,229.54億元,分別由總統府、行政院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執行,共辦理98項業務計畫、133項工作計畫,截至109年第2季止,累計實現數1,109.44億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1,459.01億元之76.04%,相較第1期特別決算實現數占預算數65.44%已有提升,惟仍有改善空間,且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衛生福利部、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8個主管機關已實現比率未達八成,及各項工作計畫已實現比率未達八成者計48項,占全部工作計畫之36.09%,執行進度之掌控有待強化。鑑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將於110年度開始執行,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加強協調各主管機關積極推動並協助解決問題,俾利第2期計畫得按期程順利完成,並達成預定目標。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統籌列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之執行,第2期特別預算截至109年第2季止執行情形較第1期特別決算已有提升,然仍有改善空間;鑑於110年度起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將啟動,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掌握各項計畫辦理情形,協調各主管機關積極推動並協助解決問題,俾利第2期特別預算能按期完成。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6) 為推動中興新村活化業務及中興幼兒園耐震補強工程,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預算案「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計畫編列9,074萬7千元,並於「營建工程」計畫編列462萬元。國家發展委員會持續辦理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區之維運及活化工作,整體規劃預計110年12月完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7年7月成立中興新村活化專案辦公室,並自108年1月1日起承接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區之維運管理及活化工作,據說明:該會目前除媒合組改或有需求機關優先進駐閒置廳舍外,且為促進中興新村整體活化,進行省府大樓及中興會堂修復計畫、中興新村牌樓、前省民、聯合服務中心及中興新村公共檔案庫房、松園7館單舍及六角亭等廳舍整修工程,並訂定「中興新村宿舍配住管理原則」、「中興新村公共場所管理要點」及建置中興新村維運平臺與公共場所租借管理系統,以辦理宿舍、公共場所等維護管理;該會規劃委外辦理「中興新村整體規劃」預計110年12月完成。截至109年6月底,閒置廳舍、宿舍及設施數量仍多:詢據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截至109年6月底,中興新村前省民服務中心、前聯合服務中心等2筆辦公廳舍、空置宿舍870間及中興游泳池及中興體育館等3項公共設施仍處於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有待活化。該等閒置或低度利用房地設施面積及價值均高,尤其宿舍數量仍多,鑑於該等房舍與設施閒置已有相當時間,未來推動活化經費恐相當龐鉅,應妥謀善策,於兼顧國庫財政情況下,持續研擬具體有效之活化措施。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108年1月起承接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區之維運管理及活化工作,截至109年6月底待活化之辦公廳舍、宿舍及設施數量仍多,應持續推動活化工作,並就中興新村整體發展積極規劃辦理。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17) 國家發展委員會亞洲.矽谷政策在智慧城鄉應用服務項目,自106年4月至今已有229項廠商提案獲審,政府及民間投入約119億元。檢視各縣市案件數,229項中雙北即通過83案,占總體近四成,而六都更是有186案,占八成;其他如宜蘭僅7案、花蓮5案,呈現顯著城鄉落差。智慧城市的推動的目的是為優先發展智慧物流、智慧醫療等應用,促進產業數位升級,促成智慧生活普及。國家發展委員會身為政府大腦,促進國家產業及生活數位轉型,更要注意在發展數位時應縮短城鄉間數位落差。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積極宣導、鼓勵國內業者投入花東等區域進行地方場域試煉,發展地方數位產業聚落,促成地方數位服務創新。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楊瓊瓔 謝衣鳯 翁重鈞

(18) 鑑於台灣四面環海,海洋資源豐富,發展海洋得天獨厚。為打造我國成為一個生態、安全、繁榮的優質海洋國家,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並提升國民海洋科學知識,我國於108年11月20日公布「海洋基本法」,提出海洋事務政策方向,並依該法的規定,於109年6月8日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依據「開放、透明、服務、教育及責任」五項原則,推出一系列「向海致敬」政策,鼓勵國人「淨海」(潔淨海洋)、「知海」(知道海洋)、「近海」(親近海洋)及「進海」(進入海洋)。而為達成開放海洋目標,政府應從「淨海」開始,推廣海洋社會教育、推展海洋體驗活動、建立海洋教育場域及強化海洋保育教育;整合資訊完善服務、建構完善基礎設施、建立友善遊憩環境及促進海洋休閒活動;鬆綁法規及管制區、建置整合資訊平臺、責任承擔自主管理及提升救生救難效能。爰此,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調由海洋委員會統合相關部會,就「向海致敬海域潔淨與開放總體計畫」內北高雄海域潔淨與開放部分之規劃,於2個月內提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落實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第一階段目標。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邱議瑩

(19) 為推動雙語國家,行政院107年12月推出「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以「厚植國人英語力」及「提升國家競爭力」兩大政策目標,以2030年為目標,打造臺灣成為雙語國家為願景;考量雙語國家政策推動效益,國家發展委員會與教育部協同相關單位共同辦理110至113年工作,推動各項雙語國家策略,以提升國人國際溝通能力及國際化視野,與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度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中均編列相關經費,推動包括成立推動雙語國家政策專責單位、開發本國英語檢測系統、辦理國人英語能力評量、加強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及結合社會學習系統,培養國際級專業英語人才等工作。目前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辦理之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並且已經行之有年,而國際認可之英語檢測方式數量多且類型多樣化,如雅思、托福、多益等。爰此,針對「開發本國英語檢測系統」,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審慎評估成本效益,開發系統之必要性,應以提升我國現有制度或結合國際認可之檢測為導向。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邱議瑩

(20) 109年8月工業生產指數雖然連7月正成長,但觀察27個生產製造業中類別表現,明顯看出僅電子業一枝獨秀,其餘傳統製造業多為負成長,讓製造業生產指數成長的主要就是電子零組件業、電腦電子產品業這2項業別,分別成長22.03%、10.67%,傳統產業除了藥品、飲料、電力設備及非金屬礦物製品等4項業別有些許成長,其餘21項業別皆呈衰退。傳統產業的產值並不亞於科技業的產值,兩造可說是平分秋色,然而若比僱用的人數,傳產所僱用的人數卻數倍於科技業,從工商普查資料可以發現,製造業逾七成的就業機會是傳統產業創造的,如今傳統產業生產量連月下滑,製造業就業人數跟著減少,桴鼓相應,理之必然也。以109年前8個月的生產指數而言,橡膠製品業、汽車及零配件業、產業用機械維修業、機械設備業皆較108年同期衰退一成左右,紡織業、成衣服飾品業、石油及煤製品業、皮革毛製品業的衰退幅度更在二成上下,其餘傳統產業情況減幅雖不到一成,亦是極其疲弱。請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上述產業問題,若疫情將延續至110年,政府是否再編「紓困4.0」因應。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相關單位提出評估報告,並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邱議瑩

(21) 檢視「國家發展計畫106至109年四年計畫暨106年計畫」與107及108年國家發展計畫所定總體經濟目標及達成情形,106至108年經濟成長率、每人GDP、CPI上漲率、勞動力參與率及就業增加率等均優於目標值,僅108年度失業率略高於原訂目標值,惟經濟成長率106至108年呈現逐年遞減趨勢,加上109年1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迄今尚未緩解,世界經濟短期內恐難復甦,對國內各行業之衝擊可能持續擴大,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因應國內外情勢,妥為規劃相關對策,使國內經濟穩定成長。

提案人:陳明文 陳亭妃 邱議瑩

(22) 針對台美可能洽簽BTA以及台灣可能加入CPTTP,多數產業可能因此受益,但農業可能因為各種自由貿易協定面臨嚴重挑戰,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比照當年因應加入WTO而設置1,000億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提早研議規劃1,000億元的「促進農業升級基金」,促使國內農業能夠同步成長。

提案人:陳明文 陳亭妃 邱議瑩

(23) 107至109年度7月底止中央及地方政府資安事件合計發生1,709件,其中非法入侵、網頁攻擊占大宗,且屬2至4級之重大災害資安事件占全部案件達15.45%,再加上近來發生總統府遭駭客入侵,幕僚準備資料遭變造、偽造後散布之重大資安事件,及駭客組織滲透國內政府機關及其資訊服務供應商以竊取機敏資訊及民眾個人資料等,顯示政府機關所受資安威脅情節日益重大,新興攻擊手段層出不窮,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時應加強資安防護。

提案人:陳明文 陳亭妃 邱議瑩

(24) 因應國內外景氣環境變遷,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報精進景氣監測作法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連署人:謝衣鳯 孔文吉

(25) 為務實回應地方創生中的人口問題和文化產業保存等議題,苗栗縣政府將後龍溪周邊鄉鎮市(包含後龍鎮、苗栗市、頭屋鄉、公館鄉、銅鑼鄉以及大湖鄉)之創生願景設定為「復興產業智慧,完善生活環境與機能,進而創造友善就業環境,吸引觀光人潮與促進在地經濟發展」,並於109年8月31日向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苗栗縣後龍溪周邊創生推動計畫」,爰此,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積極協助苗栗縣政府推動辦理。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第7項 檔案管理局原列9億0,682萬2千元,減列第9目「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2億5,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億5,182萬2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項:

(26)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歲出預算第7目「文書檔案智慧鏈結計畫」編列1億0,353萬8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27)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歲出預算第8目「深化國家記憶計畫」編列3,129萬元,凍結該預算10%,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翁重鈞

(28) 有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於110年度預算案中編列「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5.1億餘元,然經查該計畫自107年開始執行,但預算執行情形卻未如預期且有惡化趨勢,據查,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9年1月辦理是項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計畫總經費雖未增加,惟延後完工時程、降量體面積,及因空間調整,預估營運收入減少超過六成,致計畫淨現值由負30.92億元擴增至負31.27億元。職是之故,鑑於該計畫原本已無法回收且不具自償性,為避免再次展延或增加國庫負擔,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澈底確實檢討,審慎規劃執行是項計畫並加強辦理,俾使計畫得按修正期程完成,達成計畫所定效益與目標;並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進度實際執行情形及相關書面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29)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預算案「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編列5億1,291萬6千元,該計畫期程8年,110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近年預算執行情形有待改善:該計畫自107年開始執行,惟107及108年度實現數占預算數比率僅分別為66.92%及63.11%,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則由107年度32.69%增至108年度36.82%,預算執行情形未如預期且有惡化趨勢;此外,截至108年底計畫實際累計執行進度15%,較預計20%減少5個百分點,亦呈現落後情形,據說明係主體工程於108年7月間辦理統包工程招標2次均流標所致,該局已召開檢討會議調整招標作業方式,並報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期程。惟查107及108年度保留數轉入109年度繼續執行 ,截至109年度7月底止尚有779萬5千元及985萬7千元未執行,占各年度保留數之96.16%及100%,執行情形依然欠佳;另109年度截至7月底累計實現數399萬9千元,占累計分配數99.78%,惟僅占預算數3,431萬1千元之11.66%,仍有待加強辦理。另外,該計畫修正展延計畫期程,並調降量體面積及預估營運收入: 該計畫於109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主要修正內容包含將計畫期程延後1年3個月,量體面積由5萬2,772平方公尺調降為4萬9,039平方公尺,減少7.07%,預估營運收入亦由4億4,979萬8千元降為1億7,645萬2千元,減少約60.77%,致該計畫淨現值由負30.92億元擴增至負31.27億元。綜上,國家檔案典藏與服務建設計畫近年預算執行情形欠佳,109年1月辦理計畫修正,計畫總經費雖未增加,惟延後完工時程、降量體面積,及因空間調整,預估營運收入減少超過六成,致計畫淨現值由負30.92億元擴增至負31.27億元。鑑於該計畫原本已無法回收且不具自償性,為避免再次展延或增加國庫負擔,允宜確實檢討,審慎規劃並加強辦理,俾使計畫得按修正期程完成,達成計畫所定效益與目標。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30)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預算案「文書檔案智慧鏈結計畫」屬「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0年至114年)」項下子計畫編列1億0,353萬8千元,主要辦理開放式公文電子交換收發文紀錄倉儲、公文電子交換智慧分派傳送模組、線上申辦電子交換收發文服務機制、整合國家檔案資訊網及共筆系統、檔案智慧語意網路系統、國家檔案與機關檔案一站式智慧服務等文檔業務。檢視該「文書檔案智慧鏈結計畫」關鍵績效指標,其中「政府機關撙節郵寄公文支出」110至114年每年目標值介於16.5至16.9億元之間,惟108年公文電子交換實際節省郵資17.11億元,109年截至6月底8.59億元 ,換算1年約為17.18億元,均高於該會110至114年所定目標值,該目標恐欠缺挑戰性;另「主動公開各類別國家檔案全文影像頁數」110至114年目標值為10至12萬頁,然依該局決算書及提供資料,107至108年每年完成政治檔案全文影像上網10萬頁,109年截至6月底公開上網6萬頁,換算1年約為12萬頁,加以該計畫每年預計投入逾億元導入新興科技,110至114年所定目標值似偏保守,應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及辦理本項計畫產生效益訂定更積極之目標值。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度新增「文書檔案智慧鏈結計畫」承接109年屆期之「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計畫期程長達5年,總經費高達6億6,078萬元,且其推展影響全國共用公文電子交換系統等,影響性及重要性均高,允宜於預算書內揭露計畫完整資訊,並宜參酌以前年度實際辦理情形及推動計畫所產生效益訂定具挑戰性及激勵效果之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31) 110年度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預算案編列預算員額139人及人事費1億5,902萬7千元,較109年度134人、1億5,206萬6千元增加5人、696萬1千元,增幅3.73%及4.58%;此外,該局110年以業務費進用勞務承攬人力140人、預算數8,440萬5千元,較109年度83人、4,675萬8千元增加57人、3,764萬7千元,增幅68.67%及80.51%。檢視該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預、決算資料,106年度預算編列勞務承攬人力54人、2,759萬6千元,至110年度預算案已增至140人、8,440萬5千元,人數及經費均呈現逐年攀升趨勢,且110年度勞務承攬人力人數不僅超逾該局預算員額,又較106年度人數增加1.59倍。綜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近年勞務承攬人力及預算數呈現逐年成長趨勢,110年度預計勞務承攬人力已超逾該會預算員額,且預算金額較106年度增幅達1.59倍,成長幅度頗高,且106及108年度均發生決算數超出預算數情形,預算之控管有加強空間。鑑於政府資源有限,該局允宜審酌現有人力妥為調配運用,秉撙節原則編列預算及按業務實際需求進用承攬人力,或審酌運用新型自動化及資訊技術取代部分人力或提升效率之可能性、或善用社會資源,推行志工制度等,以撙節經費開支。是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治芬

3、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