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5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陳椒華 曾銘宗 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蔡壁如 林楚茵 郭國文 莊瑞雄 江永昌 高嘉瑜 余 天 羅明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萬美玲 李德維 邱臣遠 劉世芳 謝衣 陳亭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陳秀寳 孔文吉 邱顯智 張其祿 李貴敏 鍾佳濱 洪孟楷 吳斯懷 廖婉汝 莊競程 邱志偉 楊瓊瓔 張育美 高金素梅 陳以信 何欣純 蔡易餘 林俊憲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官員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國際財政司         司長    李雅晶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謝鈴媛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北國稅局         局長    宋秀玲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劉佩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國際業務處          科長   黃耀白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副署長  莊人祥

     食品藥物管理署    科長   黃玫甄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      談判代表 孫良輔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     處長   林耀淦

   企劃處     處長   羅天健

國家發展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副處長  陳美菊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組長   曾美幸

外交部北美司          副參事回部辦事黃虹慧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主任秘書 戴婉蓉

   工業局          主任秘書 陳佩利

   能源局          組長   莊銘池

交通部參事室          參事   陳進生

   高速公路局        組長   劉逢良

法務部檢察司          檢察官  黃惠欣

主  席 林召集委員德福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 邀請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就「美國總統大選後,對於推動台美基礎建設融資及市場建立合作架構有無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衛生福利部次長就「台灣東洋藥品公司代理疫苗案所牽涉公司內外部人員可能之內線交易」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分別提出專題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曾銘宗、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費鴻泰、蔡壁如、林楚茵、郭國文、莊瑞雄、江永昌、高嘉瑜、李貴敏、羅明才、邱臣遠、邱顯智、陳以信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談判代表孫良輔、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組長曾美幸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有鑑於近年銀行理財專員挪用客戶資金事件層出不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雖就查獲之事件對銀行理財專員任職之銀行進行開罰,但迄今仍未能有效管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針對此類型事件研擬強化管理措施,且研議相關修改法規或自律規範之可能性,合理規範銀行理財專員與客户間之關係,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維護金融銀行法治秩序。

提案人:林楚茵 江永昌 郭國文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