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4時4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曾銘宗 林德福 賴士葆 陳椒華 蔡壁如 林楚茵 郭國文 吳秉叡 余 天 莊瑞雄 江永昌 高嘉瑜 羅明才 費鴻泰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 邱臣遠 羅致政 陳亭妃 呂玉玲 楊瓊瓔 鍾佳濱
謝衣 廖婉汝 洪孟楷 李貴敏 邱顯智 王婉諭
鄭天財Sra.Kacaw 吳斯懷 莊競程 鄭麗文 邱志偉
孔文吉 吳思瑤 張育美 鄭正鈐 何志偉 陳明文
陳 瑩 李德維 張其祿 劉建國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官員 中央銀行 總裁 楊金龍
副總裁 嚴宗大
業務局 局長 蕭翠玲
發行局 局長 施遵驊
外匯局 局長 顏輝煌
國庫局 局長 柯玲君
金融業務檢查處 處長 蘇導民
經濟研究處 處長 蔡烱民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會計處 處長 郭淑蕙
資訊處 處長 李瑞枔
人事室 主任 張淑惠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鄧延達
中央造幣廠 廠長 周盛商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國良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林秀燕
主 席 吳召集委員秉叡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 科 員 沈克彬 科 員 謝禎鴻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率所屬單位主管暨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就業務及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 曾銘宗、林德福、 賴士葆、 陳椒華、 蔡壁如、 莊瑞雄、 郭國文、 余天、 林楚茵、 江永昌、 吳秉叡、 高嘉瑜、 羅明才、 謝衣鳯、 邱顯智、費鴻泰、 洪孟楷、 楊瓊瓔、 邱志偉、王婉諭、廖婉汝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中央銀行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
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決議:
審查結果
一、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3,092億3,759萬9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682億8,512萬元, 減列:
(1)「營業成本」1億2,207萬6千元:
eq \o\ac(○,1)中央銀行「金融保險成本」項下:
「利息費用」1億1,430萬元。
「發行鈔券費用」100萬元。
eq \o\ac(○,2)中央造幣廠「銷貨成本」項下「直接材料」之「材料及用品費」180萬6千元。
eq \o\ac(○,3)中央印製廠:
「銷貨成本」項下「直接材料」之「材料及用品費」487萬元。
「勞務成本」項下「加工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10萬元。
(2)「營業費用」282萬4千元:
eq \o\ac(○,1)中央銀行:
「服務費用」之「保險費」10萬元。
「折舊及攤銷」之「攤銷」50萬元。
「業務費用」200萬元,包含:
「服務費用」之「郵電費」30萬元。
「旅運費」100萬元。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萬元。
「專業服務費」50萬元。
eq \o\ac(○,2)中央造幣廠:
「業務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18萬元。
「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旅運費」1萬4千元。
eq \o\ac(○,3)中央印製廠「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旅運費」3萬元。
(3)中央銀行「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什項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1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億2,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81億6,012萬元。
3.稅前淨利:原列1,409億5,247萬9千元,增列1億2,500萬元,改列為1,410億7,747萬9千元。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5億3,659萬1千元,減列中央造幣廠「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機械及設備」之「更新擴充紀念幣印花機電控系統」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3,609萬1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0項:
1.110年度中央銀行預算案於「營業外費用」項下編列「會費」共5千元,該費用係支應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團體會員會費。請中央銀行就是否繼續參與紅十字總會團體會員或參與其他慈善團體,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郭國文 江永昌 莊瑞雄
2.近5年度(104至108年度)決算超出預算增提「各項提存-兌換損失準備」平均達1,143億餘元,110年度預算編列仍有低估之虞,允宜覈實編列;另該項提列尚乏法源,亦允應檢討改進。
104至108年度中央銀行平均編列兌換損失244億元,該期間各年度之決算數分別高達942億1,705萬6千元至1,751億1,831萬8千元間,5年度決算平均數為1,387億4,856萬7千元,平均超出預算1,143億4,856萬7千元,建請中央銀行於2個月內針對「各項提存-兌換損失準備」之「決算超出預算」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陳椒華 余 天 賴士葆
3.因應COVID-19疫情,行政院為振興經濟實施三倍券政策,並由中央印製廠協助緊急印製。109年6月5日行政院長蘇貞昌赴中央印製廠視察,公開表示印製振興三倍券分秒必爭,很感動同時也很感謝楊金龍總裁及所有同仁願意協助,而若因印製振興三倍券而增加工作份量的同仁,請楊金龍總裁不吝給予獎勵或津貼,並好好照顧全體員工,以表達政府的敬意與期待。為體恤中央印製廠員工辛勞,建請中央銀行與中央印製廠於3週內研擬發放津貼或獎勵金辦法予中央印製廠同仁,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余 天
4.近期房地產交易量攀升、房價指數攀高,房地產市場是否過熱再度成為熱門議題。中央銀行在99年6月起採取多項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並於104年理監事會議後記者會參考資料揭露其成效;其中,中央銀行援引「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特定區新承作房貸占全體新承作比例」、「平均特定區房貸成數」等指標(見附圖),作為「總體審慎措施」之成效評估指標,顯見「房地產市場是否過熱」可由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指標加以評估。爰要求中央銀行於2個月內在其全球資訊網增列「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重」、「各縣市新承作房貸占全體新承作比例」、「平均縣市別房貸成數」、「縣市別房貸利率」、「平均高價住宅貸款成數」、「高價住宅貸款利率」等指標以利各行政機關及國人能即時獲知房地產市場冷熱情形。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余 天 邱顯智
5.為因應肺炎疫情防疫、紓困及振興經濟之需求,各國均採行寬鬆貨幣政策。惟為避免引發房市價格飇漲,爰要求中央銀行適時評估,必要時採行相關因應措施(例如限制銀行承作土融建融承作成數、限制空地融資成數及期限等)。
提案人:曾銘宗 林德福 費鴻泰 賴士葆
6.兩岸關係對峙情勢升高,為維護國內金融市場穩定,爰要求中央銀行妥為評估,必要時採行相關因應措施,以利國內經濟民生穩健發展。
提案人:曾銘宗 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7.隨著數位化及金融科技的發展,貨幣數位化已經成為重要的發展趨勢,爰要求中央銀行積極推動新台幣數位化事宜,研議對貨幣政策可能的影響評估,並且請在中央銀行通用型數位貨幣試驗計畫完成後,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8. 中央銀行外匯資產之運用概可分為自行投資及委外經營兩部分,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關於中央銀行外匯資產之委外經營,據中央銀行說明係適用中央銀行法第33及第35條之規定辦理,其委外投資金額、受託機構之選擇標準等事項,並訂定行政內規予以管理。惟中央銀行外匯資產之管理及運用除前揭法條外,尚依同法第34條辦理,該法並未授權中央銀行得將外匯資產之運用委外辦理,中央銀行將部分外匯資產委外經營,欠缺法源依據,爰要求中央銀行法制化辦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林德福 費鴻泰 賴士葆
9.108年7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釋出3張純網銀執照,取得執照的將來銀行、連線銀行及樂天國際銀行,已陸續完成開業前的查核,最快在109年可見到第1家純網銀開業。因臺灣的金融機構日常的營運都需與中央銀行、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票據交換所等外部單位連線,為完善純網銀之良好管理,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純網銀作業流程測試規劃與結果」,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曾銘宗 賴士葆
10.由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等7個主要國家中央銀行所組成的小組,已經草擬發行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的關鍵原則,數位貨幣的核心功能應包括具備韌性、能以低成本甚至免費取得、有適當的標準和明確的法律框架,同時還須與現金及其他貨幣形式共存、不會傷害貨幣和金融體系穩定,並在民間部門發揮一定作用,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發行數位貨幣之影響與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曾銘宗 賴士葆
11.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公開宣示將延續低利率政策至民國112年,並推行貨幣寬鬆政策;同時,包含英國中央銀行、歐洲中央銀行、日本中央銀行在內等各主要經濟體之中央銀行接連調降基準利率,同時跟進美國推行貨幣寬鬆政策。在可預見之將來,全球各主要經濟體都將持續低利率與貨幣寬鬆政策。
有鑑於國際債券利息為中央銀行之業務收入之一,將受全球低利率環境與貨幣寬鬆政策大幅度影響。而110年度中央銀行繳庫預算數1,650億2,269萬元,較109年度預算數1,800億元減少150億元,顯見中央銀行盈餘之達成會受國際市場利率影響。為因應全球低利率環境所帶來之影響,爰要求中央銀行於1個月內就「國際主要經濟體低利率政策影響之衝擊與因應」為題,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莊瑞雄 余 天
12.近來在數位創新的帶動下,各國中央銀行相繼投入數位貨幣之研究,中國人民銀行更已於109年4月底宣布人民幣數位貨幣(DC/EP)將率先在深圳等4城市進行內部封閉測試,並計劃未來3年DC/EP將取代三到五成的基礎貨幣。
雖然中國官方強調,發行數位貨幣是為反洗錢及提高人民幣現金交易的管理效率;但外界質疑推出數位貨幣背後企圖,應是強化其金融掌控權,透過數位貨幣完全掌控金融活動甚至交易活動,進而監控全社會財富的流動。
鑑於國人於中國經商、往來頻繁,爰請中央銀行除持續關注中國數位貨幣之發展外,並請適時對國人提出相關風險警示,以利國人瞭解中國數位貨幣推動資訊。
提案人:吳秉叡 莊瑞雄 余 天
13.2020年1月世界經濟論壇(WEF)發表的2020年全球風險報告(The Global Risks Report),指出未來全球前五大風險都與氣候變遷有關。於此同時,國際清算銀行(BIS)發表之綠天鵝報告(The green swan),亦對氣候變遷可能對全球金融體系造成嚴重衝擊,提出警告。
氣候暖化問題已漸影響全球經濟的各個層面,也為金融系統帶來不穩定性,氣候變遷風險已成為全球中央銀行關注之議題。面對此一嚴峻挑戰,爰請中央銀行除了在擬定貨幣政策及外匯存底資產管理決策時,應把氣候變遷風險納入考量外,也應積極研究如何強化金融體系因應風險的能力,協助國內金融體系對抗氣候變遷風險,以維護金融穩定。
提案人:吳秉叡 莊瑞雄 余天
14.為提升國內電子化支付及行動支付服務之發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提出「電子化支付比率五年倍增計畫」,希冀109年能將我國電子化支付比率提升至52%,而行政院考量行動支付係未來數位經濟發展趨勢,已將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列為重要施政項目,希望在114年時行動支付率能達到90%。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行動支付在數位經濟時代已是未來發展趨勢,不僅能帶動產業新商機,亦大大提升民眾生活之便利性,惟我國推動行動支付上面臨國際支付業者強大品牌優勢以及投入資源分散,商家之支付收受平台未整合且各自為政,須由商家與銀行多方介接,致支付業者及商家導入成本提高等困境,尚待克服,爰要求中央銀行持續督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平台」,並與相關業者充分溝通,以完善國內電子支付基礎設施,俾推升國內行動支付比率及確保其安全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曾銘宗 林德福 費鴻泰 賴士葆
15.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延燒,加速了電子支付等非接觸式的支付方式發展速度,邁向數位時代,支付服務已不再只由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提供,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加入,以及支付科技的創新與貨幣型態可能的改變等,均使支付市場的發展更為多元、競爭。爰建請中央銀行提出「如何強化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計畫」,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曾銘宗 賴士葆
16.自105年開始電子支付消費比重加重,但由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動的台灣pay績效不彰,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相應檢討報告。
自105年開始歷年使用電子支付消費比重已逐漸拉高,可以看到電子支付使用已逐年成長。但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動之台灣pay市占率卻未進入前三名,且民眾認為使用不便,原因主要有綁定銀行家數少,多官股銀行、支付體驗不佳等狀況,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應澈底檢討效率不彰及使用體驗不佳之情事,並儘速改進。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供書面檢討報告,以便民意監督。
提案人:高嘉瑜 郭國文
連署人:林楚茵
17.中央銀行未來如採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房地產貸款限制一定成數比率,須特別考量中小企業貸款之實際需要(不宜限縮中小企業貸款成數),避免打房政策影響中小企業的發展,讓中小企業有更大發展空間。
提案人:曾銘宗 陳椒華 費鴻泰 賴士葆
18.在金融數位化的腳步中,硬幣的使用度大不如前,硬幣平均使用年限雖較紙幣久,但其鑄造成本高,後續發行、調撥、運輸均需不少人力、物力,國人普遍有存撲滿的習慣,可鼓勵民眾將閒置硬幣拿出來使用,或加值到電子票證中使用,以減少鑄幣數量及成本,節省國家資源。爰建請中央造幣廠提出「閒置硬幣流通推廣計畫」,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曾銘宗 賴士葆
19.依據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用人費用比率,以不超過最近3年(前二、三年度決算及前一年度預算)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之平均比率為原則。據中央印製廠提供資料,該廠110年度用人費用率為30.11%,而前3年度用人費用率平均比率30.12%,爰該廠110年度用人費用率雖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惟已瀕臨30.12%之上限規定,兩者僅差距0.01個百分點。又中央印製廠近5年度用人費用率,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呈上升趨勢。是以,為撙節國家財政支出,允宜檢討精簡業務辦理,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壁如 陳椒華 曾銘宗 費鴻泰
20.內政部推動全面換發「數位晶片」身分證,空白的數位晶片身分證製作委託中央印製廠辦理。身分證是國人辨識身分的重要文件,空白身分證的印製,不只是單純的印刷行為,還包括必須決定防偽、格式、材質、式樣,甚至身分證內容設計、其晶片系統、作業程序等環節。爰建請中央印製廠提出「數位晶片身分證印製規劃與安全管理計畫」,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曾銘宗 賴士葆
通過臨時提案1案:
根據金銀幣及紀念性券幣發行辦法第5條規定,相關紀念幣發行由中央銀行擬定,報行政院核定之,主題以國家重大慶典、重要節日、舉辦著名國際性活動或國家其他具有特殊紀念意義之事蹟為限。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日前辭世,歷任省主席、副總統、總統的他,被國際社會譽為「民主先生」,為感念其對台灣民主化的卓越貢獻,建請中央銀行儘速研議於明年發行李登輝前總統紀念幣。
提案人:郭國文 高嘉瑜 林楚茵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