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4時28分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1時2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九樓大禮堂(11月16日)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11月19日)

出席委員: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林奕華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陳秀寳 林宜瑾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范 雲 賴品妤 鄭正鈐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莊瑞雄 吳玉琴 賴惠員 謝衣鳯 羅美玲 鍾佳濱

王婉諭 江永昌 林岱樺 賴香伶 鄭天財Sra Kacaw

陳亭妃 李貴敏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斯懷 孔文吉

洪孟楷 張其祿 林德福 莊競程 廖婉汝 邱志偉

楊瓊瓔 高嘉瑜 張育美 周春米 羅明才 邱泰源

林俊憲 蔡易餘 蘇巧慧 劉世芳 余 天

委員列席34人

列席人員:(11月16日)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 李文彬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廖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吳婉玉

(11月19日)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科長 黃子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黃厚輯

主 席:萬召集委員美玲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1月16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2、 審查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

3、 審查110年度教育部主管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

(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23日下午2時前提出)

(本日議程有委員高虹安、萬美玲、李德維、黃國書、張廖萬堅、陳秀寳、林奕華、林岱樺、林宜瑾、吳思瑤、范雲、賴品妤、鄭正鈐、高金素梅、張育美、鍾佳濱、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亭妃、吳玉琴、賴惠員、賴香伶、羅美玲、廖婉汝、洪孟楷、陳椒華、邱顯智、張其祿等28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魯明哲、邱泰源、周春米、江永昌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教育部主管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3日下午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鑑於目前學習歷程檔案平台系統遭學生抱怨上傳容量不足且系統不夠穩定等問題,而教育部亦未架設中央客服專線協助學生解決學習歷程檔案上傳之相關問題,已嚴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教育部實須立即改善,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改善系統不穩定之問題,並於110年1月1日前,將學習歷程檔案容量放寬,並於109年11月30日前架設中央客服專線。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李德維 高虹安 林奕華

二、鑑於教團日前調查國內1,500名高中教師,結果有9成4之教師表示自己每週超出基本16節鐘點數,當中又有4成5教師每週嚴重超出5到9節,再加上無法列入授課時數之課後輔導、彈性學習等,等於1名教師每週要負擔32到30節課,為當前表定授課時數之1.5倍至2倍,顯示因108課綱造成教師過勞情形相當嚴重,實須立即改善,爰要求教育部應立即將解凍之1,400人員額儘速補予提出申請之學校,逐年回歸教師員額編制標準規定,並視各校實際需求,必要時向行政院爭取。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李德維 高虹安 林奕華

三、近日在台大接連發生了3起學生在學校裡疑似自殺的憾事,反映出了大專校院心輔資源供不應求的問題。依教育部統計,大專校院學生自殺、自傷事件從2014年每10萬人發生14件,增長到了2018年每10萬人發生64件,5年變4倍的發生數呈現出青年心理健康堪憂的嚴重性。

爰要求教育部就以下兩點通盤檢討,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檢討《學生輔導法》第11條所定之專科以上專業輔導師生比(1:1200)是否充分,至少須納入以下評估:學生心輔服務需求量、專業輔導人員薪資及業務量、專業輔導人員流動率等。

(二)通盤檢討大專校院學生支持系統,從學校行政單位、心輔中心到系所等,如何確保學生得到充分心理支持。

提案人:范 雲 陳秀寳 林宜瑾

連署人:張廖萬堅

四、電影《無聲》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台南啟聰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以下簡稱本起事件)的高度重視,當年這起重大的校園安全及性別事件的爆出,不僅揭露該校性平意識不足、未曾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等問題,更帶出當時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明知學校未依法處理卻放任不管、致使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案件持續發生,以及教育部官官相護、不願處理國賠代位求償等問題。以上種種問題,直到現在教育部仍未對諸多受害學生、受害學生的家人、以及廣大民眾說明清楚。為讓傷痛不再無聲,故請教育部針對以下事項進行說明與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本起事件中,受教育部懲處、被監察院彈劾之人員後續至今的狀況,包含其工作職位、考績(獎金)、是否「功過相抵」等皆應說明。

(二)2013年8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本案的評斷依據,及相關懲戒結果之檢討。

(三)說明為何在性平調查過程中擔任調查的老師會成為全校考績唯一乙等的老師?其過程是否遭到校方霸凌及羅織罪名?相關問題爆出後教育部處置與檢討為何?

(四)台灣現在各間有聾人學生就讀的學校內,能充分使用自然手語的師資人數及比例。

(五)本起事件後,該校各種未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檢討與懲處,包含:調查告一段落後,涉案70多名學生居然只有2名接受輔導,教育部對此的監督不足;以及這所學校在2012年1月到2013年8月,仍繼續發生30多件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包括數件校外性侵害事件。但對此,教育部居然堅持,通報到教育部的32件性平事件中,沒有一件是性侵害,顯見該校的性平狀況已比過去改善甚多。

(六)針對2003年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連續9年不曾進行特殊教育學校的校務評鑑,以及拒絕對該校進行評鑑之檢討與懲處。

(七)本起事件第1次國賠,教育部居然同意校方不代位求償(https://bit.ly/2GL5zSk)、以致全民買單的詳細決策過程、評估緣由及檢討。

(八)本起事件第2次國賠協議過程中,各種官員及校長的離譜行徑之全面檢討與懲處。

(九)本起事件第2次國賠的最終結果,若仍為全民買單,請敘明詳細決策過程、評估緣由及檢討。

提案人:范 雲 林宜瑾

連署人:張廖萬堅 陳秀寳

(11月19日)

討 論 事 項

1、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

2、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決議:

一、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4項 中央研究院50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433萬3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1億4,091萬6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1款 總統府主管

第5項 中央研究院原列128億2,241萬8千元,除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研究基金」10億5,386萬5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業務費」項下「國內旅費」500萬元及「大陸地區旅費」1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6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8億1,591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1項:

(一)凍結「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原列1億1,365萬6千元之十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秀寳 吳思瑤 黃國書 萬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宜瑾

張廖萬堅

連署人:賴品妤 鄭正鈐 林奕華

(二)凍結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原列61億5,066萬4千元之1,0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虹安 賴品妤 黃國書 陳秀寳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鄭正鈐 范 雲

林宜瑾 賴品妤 林奕華 李德維

萬美玲

(三)凍結第4目「南部院區」原列8億7,498萬元之500萬元,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品妤 林奕華 李德維 高虹安

林宜瑾 陳秀寳 鄭正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萬美玲 黃國書 張廖萬堅

(四)有鑑於中央研究院之建築群,多為台灣重要建築師代表作品,如生化研究所、植物研究所(李先聞紀念館)、人社中心(前三民主義研究所)、資訊科學研究所、歷史文物陳列館、分生研究所、學人宿舍兩棟等現存建築,為王大閎先生所設計之公有建物,王大閎先生被譽為我國「第一個現代主義建築師」,師承西方第一代現代建築大師葛羅培(W. Gropius),其建築作品對台灣建築界的發展具有極大且深遠的影響;其歐美所圖書館為國家文藝獎的首位女性建築師王秋華所設計,更獲選德國建築博物館列「SOS拯救混凝土之獸!粗獷主義建築展」之台灣代表作品;亦有漢寶德、李祖原、高而潘、陳勝彥、趙建中等建築界翹楚之代表作品,足顯見中研院在台灣建築史之重要性。為梳理中央研究院之建築與時代脈絡,建請中央研究院進行下列事項:

1.啟動院區建築發展之全面性、系統性學術研究。

2.持續進行文資保存作為,包含單點保存或系統性保存。

3.與民間單位合作,舉辦中研院建築展。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五)近年我國發生數起學術倫理案件,均引起國人高度注目,然中央研究院作為我國最高之學術研究單位,每年度接受政府預算挹注與補助,實有維繫學術倫理之責,而中央研究院卻於107年發生研究人員涉及學術倫理案件,該案雖已經院內二級倫理委員會審議確定違反《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第5點,並對其懲處且追討獎金,但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中央研究院107至109年7月底,共計有4件違反學術研究倫理案件。

為維繫高品質之研究,建請中央研究院應致力於增進院內研究人員之誠信涵養,以避免學術倫理案件再度發生,進而損及學術形象,負面影響我國學術競爭力。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六)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中央研究院110年度國內旅費編列4,535萬8千元,其104至108年度「國內旅費」科目決算數分別為1,914萬2千元、1,986萬1千元、1,909萬2千元、1,970萬2千元及2,081萬元,各年度執行率僅分別為48.86%、36.19%、46.5%、34.07%及45.62%,均未及50%,足顯見執行情況未盡理想,歷年度國內旅費皆有寬列之虞。

110年度國內旅費預算案數4,535萬8千元雖較109年度5,110萬6千元減少574萬8千元(減幅11.25%),但104至108年度決算數均僅為2,000萬元左右,中央研究院允宜依實需情況編列,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依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5條規定,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0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4點規定,各機關應切實於110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嚴格控管國內旅費。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七)有鑑於以基礎研究為重心的中央研究院,致力從事人文社會、數理與生命科學的頂尖研究,亦同樣具社會責任的科普知識推廣,因此每年10月舉辦的「院區開放參觀活動」(Open House) 已連續舉辦23年,激發無數學子的探索熱情,參觀人次屢創新高,近年更成為國內單日參觀人次最多的科普盛會;而根據中央研究院110年度施政計畫報告,各所、中心共計參與或舉辦706場科普活動,足顯見中央研究院推動科普之積極。

然科技部每年舉辦「臺灣科普環島列車」,國立成功大學、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國家實驗研究院共同執行,用4天時間環島一周,每一停靠站則由各縣市「全民科學週」科普活動計畫執行團隊在車站舉辦各種科學實驗和表演,以創新多元的方式推廣科普教育的策略,帶動全臺科學深耕之功效,推動偏鄉科學普及,縮短城鄉差距,帶領學童從接觸科學實驗及科學遊戲中學習科學知識,讓科學實證與探究的種子從小扎根,卻不見中央研究院之參與,甚為可惜。

建請中央研究院允宜就加入科技部「臺灣科普環島列車」進行研議,共同籌畫每年之科普大活動,以展現我國科研能量。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八)有鑑於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自1998年執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數位博物館專案計畫」(1998至1999年),至主導執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2008至2012年)以來,身負以開放共享、跨域共創的精神,致力於文化內容創新應用與轉譯之重任。

根據「109年度數位文化中心總計畫」所述,該計畫主要使命在於:1.以數位方式保存、傳播、創造文化;2.運用數位科技豐富研究材料、改善研究環境、促進人文研究;3.探索數位科技與人類文明發展的關係。核心工作包括拓展數位典藏內容、研發數位技術、推動數位人文學研究、維運數位文化成果、連結國際相關社群。

綜觀世界各國GLAM(美術館 Gallery、圖書館 Library、檔案館 Archive、博物館 Museum)典藏單位,均推動開放數位藏品多年,為順應開放資料之國際潮流,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亦推出「開放博物館」,提供我國數位藏品之自由近用與群眾參與的數位服務,以促進文化資產「數位平權」。

經查國際藝術文化線上平台Google Arts & Culture全球已逾2,000座文化館所加入,我國相關館所卻僅7座,相較「開放博物館」之32個合作單位、12萬8,045個數位展件,明顯動能偏低;建請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允宜就「國際連結專案」與文化部進行長期合作,針對我國公、私立文化館所推動數位典藏及國際行銷共擬方案,俾提昇我國數位典藏之國際能見度,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賴品妤

(九)中央研究院在台灣復院重建之脈絡,為代理院長朱家驊為重建一事多方奔走,至1953年初始獲行政院長陳誠同意撥款180萬元,作為重建經費,復經多次探勘,終定以南港地區為重建新址。

當時預定之院區皆為農地,惟限於經費,僅能購置其中一小部分、約3甲多的土地,並於1954年首批建築落成,當時大門設於現經濟研究所與民族學研究所之間的出入口;1956年陸續收購院區附近346畝地,政府另撥給45畝山地。1970年代,由於其後各系所陸續增建,中央研究院將大門往前移至數理大道前方出入口。1990年代大門3度調整,改設於生命大道前端之位置。

觀其3次大門之變遷,足顯見南港院區在發展上為循序漸進,在重建初期未獲整體性與系統性之規劃;然相較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南部院區之新建工程,其南港院區之設施亟待活化更新,各單位空間設施不足與老舊之情況,恐影響學術研究品質,建請中央研究院應盤點各單位空間使用現況,針對環境與功能重新檢討調整,組成專家小組,並啟動院區再生評估規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面對武漢肺炎之嚴峻疫情,中央研究院科研團隊亦以2週時間,成功合成純度達97%之瑞德西韋,瑞德西韋為武漢肺炎重症患者有效治療藥物之一,我國各單位均積極研究如何有效合成高品質之瑞德西韋,適時提供延續生命與治療契機。

因此,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已召集以衛生福利部、科技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國家衛生研究院、各大專院校等產官學界組成的「COVID-19合作平台」,並決議組成13項協作子平台;然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業務報告所載,核能研究所下核醫藥物合成研發團隊,以多年藥物合成經驗,已於109年6月運用目前最新AI人工智慧,採取化學逆合成方式成功製成瑞德西韋,相較原文獻所載方法,更為精簡,能有效提升製程總產率,若國內有擴大需求時,能適時協助國內藥廠參與製造生產,確保國人健康。

檢視「COVID-19合作平台」之成員,卻獨缺核能研究所之核醫藥物合成研發團隊,核研所在藥物合成技術及運用AI人工智慧的創新能力,同樣擁有研究能量與優勢,中央研究院允宜以長期觀點與其展開合作,俾利成為國家的堅強防疫後盾。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一)有鑑於107年9月第3屆台灣研究世界大會於中央研究院舉辦,首次與教育部合作,邀集3大洲13國共計118位學者出席,均為國內外台灣研究領域上的傑出專家,議題涵蓋文學、藝術、歷史、宗教、經濟、社會、政治與法律,乃至於考古、環境變遷、語言和原住民研究,已成台灣學國際化里程碑,其第4屆之舉辦更即將到來,各界相當重視並寄予厚望。

然武漢肺炎肆虐全球,世界各國之疫情仍較我國嚴峻,未知何時趨緩,諸多國際合作業務因而停擺;第4屆台灣研究世界大會依照既有規劃,應於國外舉辦,建請中央研究院允宜超前部署,未雨綢繆規劃防疫方案,俾利在兼顧防疫外,持續促進全球「台灣研究」的風氣,強化未來「台灣研究」的國際網絡與能見度,並強化合作夥伴關係以活絡學術外交。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二)有鑑於行政院於96年12月4日核定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研究計畫,其開發經費為225億9,600萬元(第2次修正計畫),於107年10月15日正式啟用,其執行情況,依據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興建工程承攬廠商涉有逾期違約,竣工逾1年中央研究院仍未釐清逾期天數,亦未追償因逾期須增加給付專案管理及監造廠商費用;又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處理注意事項》第17點規定,各機關帳列應收款項或收入待納庫等款項,除有特殊原因者外,應即清理催收及繳庫。建請中央研究院應儘速依契約妥適處理,追償承攬廠商之賠償責任,俾維權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十三)關於量子科技全球競賽,中央研究院為我國學術最高殿堂,具前瞻視野,目前已於南部院區籌設量子科技研究中心,進駐研究人員並逐步建置研發共同平台。

惟全球量子科技人才稀少,各國經費、資源及國家計畫規模比我國投入更多,容易磁吸我國專才,故中央研究院應加強人才培育及留才攬才。

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中央研究院如何強化量子科技人才培育與留才攬才」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賴品妤

(十四)查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第1棟研究大樓興建工程,原預計109年4月4日竣工、109年下半年取得使用執照,惟截至108年底工程進度仍落後7.07%,係因中研院考量天候因素影響,同意承包商展延工期34.5天;第2、3棟研究大樓興建工程,原定108年8月完成招標,惟實際作業歷經2次流標,迄109年2月始完成決標,辦理進度落後原定計畫。

中研院南部院區計畫,因流標、缺工及缺料因素,致執行延宕一事,應積極管控施工進度,以如期如質完工。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南部院區工程執行進度書面報告,俾利立法院掌握預算執行,以利監督。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賴品妤

(十五)量子電腦因演算模式之不同,有別於「馮紐曼架構型」之傳統電腦,如相關單位研發成功,其運算能力將大幅度提高,並且衝擊國安、資安等等面向,而面對各國相繼投入量子科技及量子材料之研究,我國投注能量尚未齊全,故中央研究院已於南港院區設置量子光電專題中心,並規劃將於南部院區發展「量子科學與技術」領域之相關專題中心,惟世局變動之快,若無有效積極提升研究單位之層級,僅設置此一專題中心因應未來問世之量子科技,恐有研究量能不足之虞。是故,為整合國內頂尖學術研究,促使台灣於量子科技領域能掌握話語權,爰請中央研究院定期檢討相關方案以及訂定出短中長期之計畫,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宜瑾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六)中央研究院110年度總預算案於南部院區相關工作計畫項下共編列8億7,498萬元,賡續辦理「基礎研究為主的任務導向型研究」,其中主要為優先推動「農業生技、循環永續、並兼顧人文社科等領域基礎研究」,以期結合在地之人才與資源,「協助南部發展特色領域研究」。據查,中研院近5年於南部院區之工作計畫中,均將「人文社科」(如臺灣文史與各項「富含人文素養的研究」)並列為重點發展項目,然分支計畫及科目內卻從未列入人文社科相關研究說明。110年度南部院區經費除近9成用於行政營運及興建工程外,餘下經費分別匡列辦理農業生技基礎研究 (109年度南部生物科技研究計畫之項目調整) 及新增「循環永續/量子科技」,人文社科領域基礎研究仍付之闕如。為兼顧在地人文特色領域發展,培養南部院區人文社科基礎研究量能,以符合該院區工作計畫之預期內容,爰要求中央研究院針對南部院區發展之人文社科領域研究計畫及預計之經費編列規模與執行方式,提出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萬美玲 李德維

(十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110年度國內旅費預算雖較109年度減少,然國內旅費預算執行率逐年度均未及50%,分別為(104年度)48.86%、(105年度)36.19%、(106年度)46.5%、(107年度)34.07%及(108年度)45.62%。中央研究院應依實際需要詳實編列國內旅費預算,並嚴格控管。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就國內旅費執行率偏低之情況,提出書面改善計畫,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連署人:萬美玲 鄭正鈐

(十八)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跨領域開發及研究設施之改善」包括關鍵突破種子計畫等10項子計畫,其中關鍵突破種子計畫辦理期程,於110年度續編列9,000萬元,較109年度增加2,383萬5千元,而經費增加主要係因110年度新增健康長壽大挑戰計畫。然此計畫未具體說明計畫目的、預期成果、執行方式等無法研判本新增計畫之重要性,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計畫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萬美玲

(十九)有關中央研究院院區道路取消減速帶之設置,雖定有速限管制,但性質接近規勸,未能強制貫徹。問題在人車分流措施不明顯之處,如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至人文社會科學館路段,時有車輛飛速長驅直入,嚴重威脅行人安全,上下班尖峰時段尤其如此,迭經院內員工及院外民眾反映。有鑑於此,除加強宣導,尚應儘速謀求具體解決方案,例如刨除老舊地磚,鋪設柏油路面,並就人車分流、減速帶及速限之執行為全盤規劃,以維用路安全,爰請中央研究院提出方案,於2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李德維 萬美玲

(二十)在疫情衝擊下,109年前3季機械業出口值較108年同期衰退8%,工具機出口更減少32.4%,因此經濟部鼓勵其他業者在新增產線採購設備、擴廠時,儘量優先採購國產設備,即以訂單代替紓困的方式,協助國內工具機業者度過疫情寒冬。爰請中央研究院仿效經濟部之方式,要求中央研究院院本部及所屬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單位,在汰換、新增相關研究設備或儀器時,優先採購國產設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賴品妤

(二十一)中央研究院學者終其一生為國家、學術奉獻,卻在退休後因年事已高且獨居遭院內職員鎖定,發生圖謀奪財產之憾事。而中研院既有之《中央研究院退休人員照護辦法》,卻仍無針對「獨居者」照護的相關規定,且該辦法自民國64年通過至今皆無修改,相關保障措施顯已無法與時俱進。

爰請中央研究院審慎檢討,積極改善針對獨居退休學者的照護,及研議加重相關懲處之規定。同時,本於超前部署之思維,防範獨居退休學者之學術成果或智慧財產,被以類似手法謀奪,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賴品妤

(二十二)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中「06跨領域開發及研究設施之改善」之「1.子計畫:人文社會科學新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編列5,302萬1千元,查該筆預算之約聘助理薪資及勞健保費,編列501萬3千元,預計聘用23位助理,如以聘用12個月計算,人均月薪僅為1萬8千元,雖中研院說明並非每項計畫之研究助理皆須聘用12個月,然其預算編列方式容易令人誤解,實須檢討。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高虹安 鄭正鈐

(二十三)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中「06跨領域開發及研究設施之改善」之「9.子計畫9:關鍵突破研究計畫」編列4億0,700萬元,查該筆預算109年度僅編列6,616萬5千元,110年度預算卻暴增3億4,083萬5千元,恐有浮編之嫌。爰此,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高虹安 鄭正鈐

(二十四)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數理科學研究」中「02物理研究」之「27.雜項設備費」編列918萬3千元,查該筆預算於109年度僅編列828萬1千元,110年度不僅增加90萬餘元外,且又重複編列兩筆「研究用中外期刊及圖書」預算,恐有浮編之嫌,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高虹安 鄭正鈐

(二十五)中央研究院於110年度預算說明報告提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營運費較上年度減列1.08億元,係因生醫轉譯中心成立進駐園區,其基本行政維運編列於公務預算所致。」,惟109年度公務預算中生醫轉譯研究中心預算編列2億2,535萬8千元,比110年度多1億餘元。又生醫轉譯研究中心自108年9月17日成立以來,已超過1年營運,相關人員費用、業務費用、旅運費等中心花費,至110年度始於預算書揭露,109年度之經費使用狀況不明,難以查核比對及監督該筆預算,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賴品妤

(二十六)古典位元訊息狀態為0或1,而量子位元則有無限多,因此量子電腦將超越現今電腦的預算方式,開創IT產業的下一波革命,並為通訊、資安、國防、半導體、新藥研發、金融科技、人工智慧等領域帶來全面性的影響,且預計10年內即有突破性應用。

上述提及橫跨各領域之影響,勢必也將衝擊社會、經濟、政治與法律等人文社會層面,惟經查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項下的計畫內容皆無相關之研究。

綜上,中研院是為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硬體面已規劃在南部院區設立「國家量子科技研究基地」,亦應本於超前部署之思維,在軟體面針對量子科技發展對人文社會層面之衝擊,投入相關研究。爰請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吳思瑤 賴品妤

(二十七)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第5項第3目「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項下計畫02「民族學研究」辦理民族所研究群等研究之需,出版專刊、學刊、集刊及論文發表,博物館展示典藏,建構原住民知識體系編列預算之應用,圖書館藏書籍購置,以及獎勵原住民研究學者、碩博士生及部落服務人才培育,原住民族共作展示及知識實踐等教育推廣,編列業務費5,455萬8千元,較109年度增列154萬7千元;惟分支計畫概況表中無從獲知上述各項工作所需之支出規劃,預算執行恐有過具彈性之虞,為確保相關工作有效執行,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范 雲

連署人:黃國書 賴品妤

(二十八)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中「02民族學研究」之「26.雜項設備費」編列911萬8千元,查該筆預算重複編列兩筆「研究用電子資料庫設備費」,恐有浮編之嫌,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高虹安 鄭正鈐

(二十九)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中「12法律學研究」之「24.雜項設備費」編列「(1)空調冷氣機、辦公傢俱、消防及緊急逃生相關設備、變頻室內外機等」預算874萬6千元,查該筆預算於107年度編列21萬元、108年度編列20萬1千元、109年度亦僅編列21萬元,然110年度卻編列高達874萬6千元,其增幅顯否合理,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高虹安 鄭正鈐

(三十)中央研究院110年度預算編列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之園區營運管理維護費、創服育成中心營運費、園區核心設施經費、技術開發及產品化研發經費等合計2億3,528萬3千元,洽詢中研院進一步說明園區核心設施經費之具體執行項目(或計畫)及金額,中研院表示110年度經費分配情形尚在該院審議中,預計待11至12月審議完成後,才能確認各細部計畫經費。

但依照預算法第37條規定,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另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第17款規定,中央各機關應積極檢討增撥(補)特種基金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中研院應切實評估各項經費需求,依實際經費需求之期程及數額核實編列預算。請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黃國書 吳思瑤 張廖萬堅

(三十一)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進駐單位之上級機關分屬總統府與行政院,爰此,園區營運及管理由中央研究院邀集產官學專家,以及科技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等部會討論,並由各進駐單位之遴選委員組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合會」,並置設置要點。

聯合會於107年8月8日通過「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營運中心設置要點」,營運中心執掌內容略以,園區內公共空間及事務管理、園區內資源整合,並促進各進駐單位協同合作及尋求園區與外界之交流機會,綜理其他園區相關事務。

惟聯合會又於108年9月17日成立「生醫轉譯研究中心」,營運中心與創服育成中心轉為生醫轉譯研究中心下轄單位運作,另園區公共空間管理維護改委由中研院執行。

當前園區運作架構已背離當初共同發展願景,如生醫轉譯研究中心僅管理園區內ABCD棟,其餘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科技部各所屬空間則各自獨立運作,公共空間管理由中研院協調各進駐單位執行

綜上,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管理架構及規範不清,爰建請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將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營運管理決定之聯合會會議紀錄及生醫轉譯研究中心之設立規劃書於網頁公告。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林宜瑾 賴品妤

二、110年度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37億2,115萬5千元,增列「財產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7億2,615萬5千元。

2.基金用途:原列37億6,072萬9千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及「培育科技菁英計畫」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7億5,872萬9千元。

3.本期短絀:原列3,957萬4千元,減列700萬元,改列為3,257萬4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56萬4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10項:

1.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110年度預算案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期初餘額3億1,224萬6千元、長期投資評價1億6,860萬元、期末餘額4億8,084萬6千元。

然而,106至108年度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期末餘額分別為335萬4千元、3億6,629萬4千元及3億1,224萬6千元,其中107及108年度之期末評價分別為2億4,192萬元及-7,332萬元(詳下表),該2年度之期末評價主要係醣基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底每股市價30.16元、108年底每股市價24.05元,按每股市價金額調整長期投資帳面金額所致。

中研院為辦理研發成果有價證券之處分,訂定中央研究院研究發展成果股權處分作業要點,但中研院對相關有價證券管理,尚未定期檢討被投資公司之營運狀況、亦未定期或不定期檢討股權處分方案及管理規範迄未完備等缺失,且部分具市場價格之有價證券,其價格已大幅滑落,允宜加強管理,請中央研究院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維基金權益。

106年度至108年度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增減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餘額增減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期初餘額(1)

0

3,354

366,294

研發成果取得長期投資(2)

3,354

121,020

19,272

期末評價(3)

0

241,920

-73,320

期末餘額(1)+(2)+(3)

3,354

366,294

312,246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2.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110年度特別收入基金之書表格式,其基金用途說明宜加強記載各業務計畫之成果指標或工作衡量單位,俾利計算成本編列。

而科學研究基金109年度以前之預算書,均載明各業務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年度目標值等資訊,而110年度預算書因規範變更致未列前揭關鍵績效資訊,且各業務計畫之實施內容部分,仍僅循以往編列方式概述計畫內容,未參酌前揭範例載明各業務計畫之成果指標及工作衡量單位,致缺乏相關資訊,影響立法院評估預算案之合理性並據以審議預算。

科學研究基金110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編列37億6,072萬9千元,金額甚鉅,中研院應根據基金用途之實施內容說明宜詳列計畫之預計計畫成果及工作衡量單位,請中央研究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維基金權益。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3.依據經濟部「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成果」報告,其中特斯拉供應鏈投資超過15廠商,投資金額也超過1,000億元,涵蓋車電、馬達、電池、車身、充電5大系統,其75%供應商為台灣企業,又依日本調查公司Techno Systems Research之調查報告指出,為特斯拉供應電池之電池廠商,分別為中國(寧德時代+比亞迪)佔35%、日本(松下)佔20%、韓國(LG)佔15%、其餘國家共30%,足顯見在特斯拉供應鏈中,我國電池產業仍不足與各國競爭,特別是突破高端電池芯為日本、韓國壟斷、低端電池芯由中國獨占之現況。

根據經濟部技術處所公布之2020產業技術白皮書,2017年全球鋰離子電池產值為約258億美元,僅歷經1年至2018年即增值達368億美元,目前鋰離子電池主要由中、日、韓廠商所主導,我國僅占產值不到2成,均凸顯我國電池相關自主技術開發之重要性。有鑑於我國推動2025非核家園,蔡英文總統多次宣示加速發展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推動我國成為亞太綠能中心。儲能系統是再生能源穩定供電的關鍵,爰建請中央研究院允宜提高院內有關綠能與儲能之基礎研究的研發能量,並確實管理,俾利提升我國產業對國際市場之競爭力。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4.依據審計部108年度決算書,行政院於105年推動綠能科技產業推動方案,中央研究院為配合我國施政,辦理「中研院南部院區鋰電池儲能系統開發與新世代全固態電池材料研發計畫」,進行開發電池自有技術與建置儲能系統實驗室等4年期計畫,有關儲能系統之預計產出為:(1)開發40Ah cell電池規格與產品製作;(2)完成家庭用13.5kWh儲能系統設計並驗證電池芯安全測試;(3)完成1MWh系統設計製造並驗證電池芯安全測試;(4)於該院南部院區建置1MWh系統儲能系統;(5)達成大型儲能系統實際應用示範及推廣。

經查「中研院南部院區鋰電池儲能系統開發與新世代全固態電池材料研發計畫」110年將以「建置分散式區域規模之大型儲能系統,推動綠能產業發展計畫」持續進行研究,有關電池儲能系統發展之最終目標為:建立國內領先全球市場之自有技術,使動力電池與儲能電池都能有自主技術;協助配合國內相關產業,建立MW規模與家庭儲能系統實際應用示範及推廣。

推動綠能科技是蔡英文總統過去4年「5+2」產業創新政策,亦是未來4年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的一環,除可帶動新的就業與投資機會外,開發綠色能源攸關臺灣能源轉型目標的成敗,目前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等相關部會均努力與合作進行相關計畫。爰建請中央研究院亦應持續投入資源,推廣相關領域之研究,俾利實現帶動國內綠色能源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張廖萬堅

5.中央研究院對研發成果所獲有價證券之管理亟待改善,其主要有以下缺失:

(1)未定期檢討被投資公司之營運狀況。

(2)未定期或不定期檢討股權處分方案。

(3)有價證券管理規範迄未完備。

綜上,爰要求中央研究院儘速完善相關實務作業管理機制,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賴品妤

6.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101至109年分別設定健康個案、疾病個案及基因型鑑定等3種收案目標,惟110年起僅以健康個案及基因型鑑定為收案目標,主要係原疾病個案生物資料庫將改由各醫學中心辦理,並由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建置之人體生物資料庫整合平台進行整合;另110年健康個案之參與及追蹤個案數將提高為2萬5,000件。鑑於該計畫106至108年間每年健康個案參與及追蹤個案之實際收案件數均未達2萬4,000件,110年將提高至2萬5,000件之收案目標,應加強辦理,俾達計畫目標。另基因型鑑定資料庫收案數自108年起大幅提升,應檢討設置中長程目標,俾增效益。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涉及蒐集民眾個資並加以衍伸應用,中央研究院除須加強個資保護外,亦須符合歐盟GDPR精神,尊重個人對於個人資料的控制,保障病患的基本權利並提升資料延伸利用的正當性。

綜上,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賴品妤

7.110年度新增新興傳染病防治及重大疾病研發計畫暨生技創新學苑計畫,惟部分績效指標之時程多長達4年,應加強設置各年度績效指標,以利管考計畫績效。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績效管考改進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賴品妤

8.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按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18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之書表格式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定之。又主計總處規範基金用途之表達方式須載明各項業務計畫之計畫績效及工作衡量單位。

惟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除於業務計畫及預算說明中「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成果概述」明確載明績效量化指標外,於預算書其他處,包含基金用途明細表以及單位(或計畫)成本分析表等,皆無載明預期績效之評估方式。

然計畫績效並非無任何評量方式,舉凡空間進駐率、權利金收入數、技轉數、專利數、培育人數、活動場次、人次及研究成果發表數等項目,皆可做為明確之績效指標。

綜上,中央研究院應確實揭露預算使用之預期目標,以利立法院監督審查,符合國民對預算審查之期待。爰要求中央研究院自111年度起,針對部分計畫有明確量化指標者,於科學研究基金預算書揭露相關資訊,以利立法院評估預算案之合理性。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連署人:賴品妤

9.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自107年起規劃辦理「頂尖人才延攬計畫」,然至109年合計僅聘兩位學者。惟查該計畫連續3年執行情況未盡理想,又於110年度預算再次編列1,000萬元,且金額皆與前3年度相同,亦未見中研院有具體執行方案說明,是否會造成該預算執行率偏低狀況再度發生?爰要求中央研究院1個月內提出該計畫執行改善報告,並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萬美玲

10.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為國內第1個跨部會及學研單位共同進駐之「研究園區」,以跨部會資源及產官學研整合的單一企業概念,提供尖端人才與合作互動環境,促使國內創新生醫產業與國際藥廠接軌。

本園區雖由中央研究院負責對外營運管理,現由中研院邀集所有進駐單位主管機關代表,以任務編組方式共同組成「聯合會」,負責園區營運研發及相關行政事宜。除中研院外,另涉及行政院所屬之科技部、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等眾多機關單位,僅以法規命令層級設立「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合會」之任務編組經營管理模式,恐不易發揮園區預期功能。本案亦已於109年5月由監察委員仉桂美、章仁香及趙永清提出調查報告,促請中研院檢討,以及與行政院共同研議,以利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之永續。

爰要求中央研究院就前述內容,作成現有之組織運作與是否修正之書面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賴品妤 吳思瑤 黃國書 萬美玲

李德維

三、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及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