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33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書 李德維 林奕華 萬美玲 高虹安 張廖萬堅

陳秀寳 林宜瑾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正鈐 吳思瑤 賴品妤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高金素梅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賴惠員 陳玉珍 謝衣鳯 曾銘宗 葉毓蘭 黃世杰

羅明才 王婉諭 鍾佳濱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高嘉瑜 邱臣遠 楊瓊瓔 吳秉叡 蘇巧慧 魯明哲

洪孟楷 孔文吉 呂玉玲 李貴敏 溫玉霞 林德福

鄭麗文 吳斯懷 廖婉汝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其祿

賴士葆 邱志偉 鄭運鵬 張育美 蔡易餘 莊瑞雄

吳怡玎 劉建國 陳亭妃 林俊憲 何欣純

委員列席40人

列席人員:(10月5日)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薛瑞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陳駿季

(10月7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吳密察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萬召集委員美玲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0月5日)

報 告 事 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2、 教育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次長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列席就「若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跨部會如何落實校園供應膳食之食材溯源管理、查驗機制及相關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黃國書、李德維、林奕華、萬美玲、高虹安、張廖萬堅、范雲、陳秀寳、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鄭正鈐、吳思瑤、賴品妤、陳玉珍、楊瓊瓔、曾銘宗、魯明哲、高嘉瑜、鍾佳濱、邱臣遠、賴惠員、王婉諭、邱志偉、劉建國、蘇巧慧、黃世杰、陳椒華、洪孟楷、呂玉玲、吳怡玎、謝衣鳯等31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駿季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有鑑於政府110年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造成社會各界疑慮,尤其是學生家長擔心校園午餐之豬肉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教育部應該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一律使用國產豬肉、或加工食品及其再製品。

要求相關部會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落實溯源管理,不要將檢查責任推給學校教職人員。

    並將具體實施方案提供給立法院全體委員作為問政參考。

提案人:鄭正鈐 楊瓊瓔

連署人:萬美玲 李德維 高虹安

二、現行校園供應膳食已納入政府食安五環政策中,並於2016年逐步推動「三章一Q」標章食材,同時建立校園食材登錄系統,以及搭配校園食品安全三級管理及抽驗機制,使校園營養午餐機制已逐步建置。為深化食農教育、提升營養午餐品質並支持國內優良農產品,爰建請教育部採取以下措施以強化未來供應膳食品質精進措施:

(一)將猪牛肉製品原產地列為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必填項目。

(二)督導各級學校、幼兒園及課照中心標示使用猪牛肉製品產地。

(三)督導幼兒園落實執行食材來源資訊透明化。

(四)鼓勵中小學供餐多使用營養食材少用加工食品。

(五)修訂各級學校食材採購契約範本,並訂定罰則。

(六)督請地方政府稽查幼兒園供餐食材中,國產豬肉、牛肉使用情形。

(七)確立驗收責任明確化,由學校端驗收產地標示,由中央及地方農業及衛生單位定期抽查時,確認其真實性,以減少學校行政負擔。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陳秀寳 高虹安 林宜瑾

范 雲 賴品妤 黃國書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教育部已於109年8月28日,緊急以臺教綜(五)字第1090127370號函,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但相關規定,並無包含由學校提供場地委外經營之學生餐廳。為免大專院校學生,於校園餐廳誤食含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食品,影響健康。爰要求教育部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大專校院供學生使用為主之學生餐廳(自助餐)、盒餐及便當等,須全面使用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且若使用豬、牛肉品之加工及再製品,亦一律須為國內在地生產之豬、牛肉為其原料。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李德維 高虹安

楊瓊瓔

四、教育部已於109年8月28日,緊急以臺教綜(五)字第1090127370號函,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但相關規定,並無包含加工及再製品。為免影響發育中學生(童)之健康。爰要求教育部將豬、牛肉之加工及再製品亦納入規範。規定學校(含幼兒園)團膳若有使用豬、牛肉等加工及再製品為食材,相關加工及再製品使用之肉品來源,亦一律須為國內在地生產之豬、牛肉為其原料。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五、要求教育部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商店,均不得販售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肉品所製之各類商品,以維護學生健康。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另有臨時提案4案,有在場委員表示異議,經主席裁示採舉手表決,表決均未通過:

一、有鑑於學校衛生法,對於校園內食安之規範,多為原則性、宣示性之規範,若有違反,亦無相關處分或罰則。除此之外,學校衛生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對食安之規範,亦無含括瘦肉精肉品問題。今,政府已宣布將於110年1月起,全面開放含瘦肉精豬肉進口。為免學校及幼兒園供應膳食(業)者,故意違反相關規定,採用非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及其加工、再製品。爰要求教育部統一修訂相關辦法與罰則,以杜絕故意違反規定者。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二、有鑑於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明訂,供售學校食品之廠商,應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系統平臺登載當日供餐之主食材原料、品名、供應商等資訊。然,為避免含瘦肉精之食材誤入校園團膳,爰要求教育部修訂相關規定,新增肉品及其加工、再製品溯源管理資訊,以確保學生安全。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三、政府擬明年1月1日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教育部109年8月28日發函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但沒有訂定罰則,僅道德勸說效果並無強制性,即便衛生福利部要求散裝豬肉、包裝食品未來要標示原產地(國),但未標示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令國人擔憂因此而誤食。而且含瘦肉精美豬內臟輸入後將「洗產地」改標示成台灣,並流入食品加工廠及團膳供應商混充學校膳食中的加工食品,無法全面防堵瘦肉精美豬入侵校園及學習場所。爰提案要求:一、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應確保學童和嬰幼兒之食安及健康,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托嬰中心之膳食禁用含瘦肉精美豬及加工品,要求瘦肉精「零檢出」,並訂出相關管理規範及罰則。二、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應於二周內提出學校衛生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萬美玲 鄭正鈐

高虹安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四、101年我國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相關部會執行「三管五卡」措施(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證件核對、產品標示、開箱檢驗、食安檢查、即時資訊),其中最重要是管源頭,係我官員赴美國針對輸台牛肉工廠進行查核,並且邊境查驗逐批查驗等流程,確保民眾食用安全。如今政府擬於110年1月1日擴大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特別是國人食用大宗為豬肉及內臟,輸入美豬衝擊民眾健康尤為重要,爰提案要求衛福部及農委會除輸入肉品強制標示來源地(國)外,並且應比照過去管源頭之流程,赴原產地查驗合格、及邊境逐批逐箱查驗,均符合我國法規及標準後,始得進口,以確保國人健康。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萬美玲 鄭正鈐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10月7日)

報 告 事 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黃國書、萬美玲、李德維、范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高虹安、陳秀寳、鄭正鈐、賴品妤、林宜瑾、林奕華、洪孟楷、吳思瑤、張廖萬堅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吳密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何欣純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