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9分至下午1時13分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52分
下午2時30分至2時59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魯明哲 陳雪生 劉櫂豪 邱顯智 洪孟楷 趙正宇 許淑華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葉毓蘭 孔文吉 吳斯懷 廖婉汝 劉世芳 莊競程 張其祿 周春米 羅明才 劉建國 鍾佳濱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椒華 洪申翰 陳柏惟 沈發惠 李貴敏 賴惠員 張宏陸 曾銘宗 鄭天財Sra Kacaw 高嘉瑜 賴品妤 蘇巧慧 鄭麗文 蔡易餘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官員: 12月2日(星期三)
交通部 |
政務次長 |
陳彥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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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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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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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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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 |
局長 |
葉協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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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吳宏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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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江瑞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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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李賢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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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陳劭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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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張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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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沈妙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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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
科長 |
戴群芳 |
12月3日(星期四)
交通部 |
部長 |
林佳龍 |
(上午) |
常務次長 |
祁文中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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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長 |
陳文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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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副司長 |
韓振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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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 |
局長 |
張錫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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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局 |
局長 |
胡湘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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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 |
局長 |
許鉦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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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 |
局長 |
林國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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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研究所 |
副所長 |
陳天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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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副局長 |
朱來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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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鄭光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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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但昭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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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局長 |
林華慶 |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12月2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二、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三、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決議:
一、本(2)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及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四、本會主審「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陳召集委員歐珀及劉召集委員櫂豪出席說明。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720億2,541萬4千元,增列:
(1)「勞務收入」項下「其他郵務收入」1,000萬元。
(2)「其他營業收入」項下「什項營業收入」250萬元。
以上共計增列1,2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20億3,791萬4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607億4,566萬2千元,減列:
(1)「郵件處理費」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外包費700萬元。
(2)「郵件運輸費」項下「材料及用品費」之「使用材料費」1,000萬元。
(3)「業務費用」1,000萬元(含「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00萬元、「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200萬元及「專業服務費」之「電腦軟體服務費」5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2,7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07億1,866萬2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12億7,975萬2千元,增列3,950萬元,改列為113億1,925萬2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66億5,806萬3千元,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之「電動機車」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6億4,806萬3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增加資金轉投資427萬5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31項:
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66萬9千元及「國外旅費」編列426萬2千元,合計編列793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邱顯智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郵務成本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合計793萬1千元,然值此疫情期間,各國疫情仍屬嚴峻,明年尚未有邊境解封之跡象;又兩岸近年囿於政治因素,兩岸關係形同中斷,官方交流更是暫停,大陸地區旅費似無編列之必要。為撙節政府有限之財政資源,爰刪減此項計畫合計編列旅費793萬1千元其中之3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編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邱顯智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016萬5千元,主要包含國內旅費991萬9千元、國外旅費396萬元及大陸旅費366萬9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郵政公司110年度出國計畫及大陸地區旅運應依實際情況或改以替代方案辦理。爰此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016萬5千元,其中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凍結五分之一,俟郵政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3,669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110年是否如期赴大陸地區考察或參與相關研討會仍有待商榷。爰此,減列該項預算10%;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110年度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進行派員赴大陸地區之必要性與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未來參與兩岸交流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4)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分別於「其他郵務成本-國外旅費」編列302千元、「業務費用-國外旅費」編列3,960千元,合計編列4,262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110年是否如期出國考察或參與相關研討會仍有待商榷。爰此,減列該項預算10%;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110年度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進行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未來參與兩岸交流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5)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國外旅費」項下編列396萬元,為參加國際研討會以吸取各國郵政物流業務之經驗。經查,該項預算106至108年度依序為362萬5千元(執行率85.9%)、521萬6千元(96.4%)、547萬7(83.6%),近三年預算均未足額使用,且大環境仍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確定國際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行。為確保預算核實編列,故凍結該項預算1/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依計畫實際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6)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郵務成本」項下「旅運費」編列56萬4千元,主要包含國內旅費19萬2千元、國外旅費30萬2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郵政公司110年度出國計畫應依實際情況或改以替代方案辦理。爰此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郵務成本」項下「旅運費」編列56萬4千元,其中國外旅費30萬2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投資性不動產費用」編列1億1,201萬6千元,為辦理土地資產活化所支出之水電、維修保固、材料、租金、稅捐等相關費用,該項預算較109年度增加2,374萬8千元(增幅26.9%)。經查,該項預算106至108年度依序為3,000萬5千元、4,694萬3千元及4,642萬3千元;決算分別為5,065萬3千元(高出預算68.9%)、9,554萬9千元(高出預算103.5%)及1億973萬元(高出預算136.4%)。連年發生決算大幅超出預算之情形,且預算書中並未提及預算大幅增加之原因,顯見從未檢討決算較預算大幅成長之原因,為能有效控管預算編列,爰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投資性不動產費用」編列1億1,20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預算增加原因及詳細執行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費用」編列278億2,617萬3千元,凍結1億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陳歐珀 陳椒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中華郵政因保費收入減少之考量,如業務費之客服中心外包費8,203萬6千元、對外投資之委託費1,500萬元、業務宣導費3億4,491萬元5千元,以及相比109年增編之VISA金融卡製作費7,500萬元等編列皆顯過高,以致營業費用有其通盤檢討編列之必要。
爰此,刪除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費用」預算5%,並另凍結預算1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說明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2)經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2年改制公司以來,人員進用制度丕變,自此分為改制後仍具公務員身分的轉調人員;以及改制後進來的職階人員(含約僱人員),兩者之人事制度迥然相異:起薪、薪級、加給、陞遷及其它權益事項如各類假別等等,皆產生巨幅變化。
為落實同工同酬,職場平等,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擬(1)職階(含約僱)人員應參照轉調人員調整起薪、薪級、級距與職務加給等,以同工同酬為原則(2)用人費率應具彈性,研擬將用人費率與營業收入脫鉤。
爰凍結營業費用27,826,173千元之1億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上開訴求進行研擬並與工會協商,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洪孟楷 陳椒華
4.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4億8,045萬9千元及「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5億0,842萬5千元,合計編列9億8,88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邱顯智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於「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億8,045萬9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3億4,491萬5千元,係印製各種業務宣導傳單等相關費用。經查:就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之近5年主要營運項目趨勢分析,郵件業務、集郵業務及匯兌業務等3項業務之營運績效均為近5年度最低,且獲利能力呈下降趨勢;國營事業應以事業本身盈餘逐年成長為目標,營運值反映企業經營成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能力衰退下降,允宜研謀提升績效改善措施。爰刪減此項計畫編列經費3億4,491萬5千元其中之3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強化營運績效之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邱顯智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4億8,045萬9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3億4,491萬5千元,惟郵政公司簡易壽險業務保費收入110年度1,280億元,較109年度保費收入1,310億元,減少30億元,顯然壽險業務宣導廣告應有檢討加強之必要。爰此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4億8,045萬9千元,其中業務宣導費3億4,49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壽險業務宣導提出檢討方案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設立之無障礙ATM提款機,有分為具備語音系統以供視障者使用之機型,及最高按鍵以120公分為上限、供輪椅使用者使用之機型。其中,輪椅使用者使用之機型屢經民眾反映下列問題:一、螢幕上傾倒致反光,輪椅使用者難以清楚看見螢幕顯示;二、補摺機位置設置過高,取鈔口、明細口距離較遠,使用不便;三、許多無障礙提款機前設有門檻、階梯等多重障礙物或輪椅迴轉空間不足,使障礙者無法接近運用。
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意旨,提升整體環境之友善性與便捷性,爰對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計畫編列之新台幣508,425千元,凍結5,000千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依內政部109年5月11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5039號函修正發布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金融機構之自動化服務設備」,邀集身心障礙權益相關單位共同評估,盤點現有郵政局所之無障礙環境,並提出無障礙設計之改善期程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5.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6億5,634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5.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項下編列6億5,634萬2千元,主要為辦理作業系統升級及強化該公司各項系統之資安防護。經查,該項預算較109年度增加6,505萬4千元(增幅11%),該公司雖於預算書中說明預算增加情形係因業務需要及持續強化資安防護,導致電腦軟體授權使用費用增加,且為配合作業系統升級,造成維護費用增加所致。惟今年度預算增加之原因與去年度預算書所提及之原因相同,卻未見其說明相對應之成效,且該項預算於106-108年度之執行率連年下滑(106-108執行率依序為87.6%、83.2%、64.1%)。鑑於資安防護之重要性甚高,為確保其經費能確實維護系統資訊安全,故刪除該項預算500萬元、凍結1/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經費增加詳細情形及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656,342千元,凍結五分之一。有關專業服務費用中電腦軟體服務費,雖該預算項目係因應業務需求,用以辦理資安維護、系統升級、網際網路交易支付平台、電腦授權使用等相關資訊維管費用,但經查該預算經費近幾年皆有大幅增加的狀況,110年度電腦軟體服務費,較109年度增加65,054千元,較108年度增加99,156千元。另查,整體專業服務費預算,108年度決算數為662,793千元、107年度決算數為626,904千元年,顯見該預算項目有浮編之疑慮。爰此該預算凍結60,000千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說明電腦服務費用年年增加預算之原因,及預算增列如何有效提升網路交易之安全等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6.截至109年7月底止,i郵箱實際建置2,008座,建置經費累計5億6,152萬6千元,累計收入1億4,498萬3千元,僅占建置經費之25.8%,收入與建置經費相去甚遠,況上開建置經費尚不含運送及人事費等相關郵務成本,仍宜拓展通路,以提升使用率。考量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編列研究發展費用中之專業服務費決算僅420萬8千元,允有預算空間研議提昇i郵箱使用效率之可能。爰此,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營業費用」項下「研究發展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6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i郵箱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7.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營業費用」項下「員工訓練費用」編列1億6,178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7.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中華郵政109年度及110年度的員工人數皆為27,496人,是以在營業費用中員工訓練費109年度編列166,722千元,至110年度卻減列為161,785千元,導致在人數雖然一致下,訓練費預算數上卻有不一致之不合理情形。
爰此,凍結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營業費用-其他營業費用-員工訓練費用」預算15%,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說明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員工訓練費用」編列161,785千元。經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至109年6月底止,瑞芳郵局、高雄二苓郵局、車城郵局皆發生員工舞弊之情事,進而造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損失。此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時有因業務過失經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之案件,應儘速研擬強化內控作為,避免類似情形一再發生。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如何強化公司內控機制及精進員工訓練」之相關計畫與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員工訓練費用-專業服務費」預算共編列1億1323萬5千元,然近日時常接獲基層員工反映,因「職能訓練」占1%之績效,多數單位都要求員工需上滿郵政E大學之時數,然而多數員工無法於上班時間進行,導致需使用自己的時間來點閱相關資訊,增進員工能力的美意,反而變成增加員工的壓力,爰此,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員工訓練費用-專業服務費」預算共編列1億1323萬5千元,凍結1/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職能訓練績效考核,應如何更符合基層員工需求,邀集基層員工、工會進行討論,並研商可行調整機制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8.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之「員工服裝費用」編列1億7,190萬2千元。考量郵政窗口及行銷人員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形象之表徵,且郵務外勤人員常年在外遞送郵件,必須忍受艷陽高照及風吹雨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對郵務士制服的舒適度、排汗透氣性、防汙耐磨、抗紫外線、防風保暖及安全性應加強重視,故配發換發制服確實有其必要性。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曾於104年進行新式制服之換發,但當時基層郵務士普遍反映制服設計不佳。且另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往年皆編列超過億元的服裝費用,106年度1億3,511萬7千元、107年度1億3,306萬7千元、108年度1億3,514萬2千元、109年度1億3,765萬8千元,顯見該預算經費不僅龐大,且合理性也有待評估。為監督該預算有效運用,爰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之「員工服裝費用」編列1億7,190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如何精進與改良制服布料材質、以符合郵務士實際需求等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9.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編列31億1,544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陳雪生 陳歐珀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9.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由於前揭計畫招商不如預期或需求未盡明確等因素,造成計畫整體執行進度落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已研議並確定工商服務中心基地開發方向,並將全力趲趕進度。然該公司未能針對進度落後原因積極改善,不利於工程發包、施工及採購進度。爰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編列「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凍結10%,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項下編列31億1,544萬8千元,該計畫係為提升我國物流產業之國際競爭力,建置全方位物流中心及工商服務中心、資訊中心及訓練中心等,以促進物流相關產業交流。經查,該計畫原總經費258億4,694萬2千元,預計辦理區間為103年1月至110年12月,惟因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及郵政訓練中心新建工程、機器及交通運輸設備採購及安裝等項目無法於110年底前完成,預估整體計畫總期程需延長至113年度始得辦理完竣。且因營建材料價格上漲等成本因素,造成總經費上調至283億4,694萬2千元,較原計畫高出25億元(漲幅9.7%)。顯見施工期程及經費之掌控皆有改善的必要性,為確保計畫能如期如質完工,故凍結該項預算1/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計畫執行之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編列3,115,448千元。經查,郵政物流園區113年完工方向不變,惟該計畫110年僅編列郵政物流中心預算,其餘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郵政資訊中心、郵政訓練中心、工商服務中心皆未編列預算,是否影響後續完工期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詳細說明。再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肩負儲存、運輸國家戰備資源之責,應循國際空運協會(IATA)規範,評估於郵政物流園區內建置我國冷鏈基地示範區之可行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進度、後續規劃及我國冷鏈基地示範區之可行性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4)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計畫」項下,編列「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3,115,448千元,惟查該計畫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及郵政訓練中心新建工程、機器及交通運輸設備採購及安裝等項目,中華郵政未考量營建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致該工程無法於110年底前完成。預估整體計畫總期程需延長至113年度始得辦理完竣。本案建請凍結本預算1%。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及郵政訓練中心」工程延宕情形及如何改善工程進度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許智傑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10.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新興計畫」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9億5,009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0.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項下「新興計畫」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950,098千元,凍結100,000千元。經查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多年來之主要建設計畫之一,前期計畫期程為106至109年度,計畫總經費88億5,916萬9千元,規劃購置房地17處、興建局屋23處,共計40處。110年至113年再行編列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總經費共計6,411,705千元。雖該計畫為提升營業場所服務品質,但經查上一期之購置計畫辦理情況不佳,顯見中華郵政疏於事前規劃審議程序及後續列管調整機制,為監督該預算有效運用,爰刪除5千萬元、凍結1億元,俟中華郵政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以及如何加強提升事前規劃審議程序及後續列管追蹤機制,以符合資金使用效益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購建郵政局所計畫」項下編列9億5,009萬8千元,為提升營業場所服務品質、提供顧客寬敞舒適的用郵空間,購置房地1處及興建局屋12處。
經查,該計畫之前期計畫期程自106年度至109年度,總經費88億5,916萬9千元 ,購置房地共17處、興建局屋23處,截至109年度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74億8,231萬6千元,累積執行數已達總計畫之84.5%,執行進度並無明顯落差。惟該計畫其中「板橋臺北大學郵局局屋興建」部分,購地花費共計2億5,267萬元(本案基地於89年5月以5,117萬元購入,107年1月再以2億150萬元購置鄰地),計畫曾因工程進度延遲且未督促已購用地之投資計畫效益,遭審計部查核後認為其運用效能過低。鑑於本年度為新一期計畫,為汲取過往經驗並做出更有效率之規劃,故凍結該項預算1/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計畫詳細執行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9億5,009萬8千元,該計畫總經費64億1,170萬5千元,期程110-113年,惟前期計畫106-109年度購建郵政局所計畫因事前評估規劃審議不足,控管未落實等問題,造成部分郵局興建計畫延宕至110年度新興計畫在續行辦理,故為提升管考及預算執行率,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9億5,009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計畫辦理期程規劃進度以及管考作為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趙正宇 陳素月 許智傑
1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中「交通及運輸設備」之i郵箱編列1億7,400萬元,全數凍結,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陳歐珀 邱顯智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趙正宇 洪孟楷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i郵箱」項下編列1億7,400萬元,為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用郵服務之自動化服務設施,今年度預計布建i郵箱600座。經查,i郵箱106-108年度使用率分別為48.8%、51.8%、51.7%,109年度隨著郵箱數上升至2008座之後,使用率更是降到了3成,建置數量之評估與i郵箱使用率之提升實有大幅改善空間,且考量該項預算於106-107年均有執行率偏低之情形(106年執行率73.3%、107年執行率40.6%),109年度截至七月底為止,執行率也僅有27.3%。故刪減該項預算8,700萬元,並凍結1/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對i郵箱之布建提出完整建置及管考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2)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i郵箱1億7,400萬元,預計設置600座。經查:i郵箱之收入與建置經費相去甚遠,主因民眾未能周知及寄送介面缺乏親和力等情形,亟待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以拓展通路及提高使用率,俾利回收成本及增裕收入。爰刪減此項計畫編列經費1億7,400萬元其中之5,0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精進業務之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邱顯智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i郵箱」編列174,000千元。經查,截至109年7月底止,i郵箱已實際建置2,008座,未含運送及人事費等相關郵務成本之建置費用,累計已達5億6,152萬6千元,然累計收入1億4,498萬3千元,僅占建置經費之25.8%,顯見收入與建置經費仍有極大落差。此外,目前國內民眾使用i郵箱尚不普及,109年1月至10月使用率僅42.76%,尚有努力空間,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評估建置i郵箱之規劃方向與宣傳策略。爰此,建議減列該項預算10%;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如何提升i郵箱使用率、優化操作介面與精進宣傳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4)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i郵箱174,000千元,預計設置600座。經查,截至109年7月底止,i郵箱實際建置2,008座,建置經費累計5億6,152萬6千元,累計收入1億4,498萬3千元,僅占建置經費之25.8%,收入與建置經費相去甚遠。本案建請凍結10%。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宣傳「i郵箱服務」並有效提升使用率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6】
表1 i郵箱建置及使用率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座;件;%
年度 |
建置經費預算數 |
建置經費執行數 |
i郵箱目標數 |
i郵箱實際數 |
服務量 實際數 |
使用率 |
收入 |
支出 |
105(含)以前 |
980 |
950 |
8 |
8 |
未統計 |
未統計 |
僅取件、未提供寄件 |
i郵箱係提供郵件自助取寄服務,作業方式與一般國內掛號郵件相同,建置以外成本並未單獨計算。 |
106 |
23,800 |
17,455 |
50 |
100 |
143,650 |
48.80 |
3,827 |
|
107 |
240,000 |
97,430 |
600 |
300 |
804,395 |
51.84 |
26,787 |
|
108 |
240,000 |
318,838 |
1,000 |
1,130 |
1,527,051 |
51.68 |
58,773 |
|
109 |
464,000 |
126,853 |
1,600 |
470 |
1,643,155 |
31.94 |
55,596 |
|
合計 |
968,780 |
561,526 |
3,258 |
2,008 |
4,118,251 |
- |
144,983 |
說 明:109年度建置經費執行數、i郵箱實際數、服務量實際數、使用率及收入均統計至7月底。
資料來源:中華郵政提供。
提案人:許智傑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5)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i郵箱1億7,400萬元,預計設置600座。查為增加郵務收寄據點,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分年建置i郵箱,惟使用率尚待拓展。i郵箱之收入與建置經費相去甚遠,主因民眾未能周知及寄送介面缺乏親和力等情形,爰「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i郵箱經費凍結10%,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以拓展通路及提高使用率)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6)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中「i郵箱」,編列174,00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經查根據中華郵政i郵箱網頁,目前共計2008個據點,110年預計投入174,000千元,新增600座據點。雖i郵箱之建置,是為了與便利商店24小時包裹寄送服務競爭,以提供民眾全年無休、自助領取、交寄包裹及退貨之服務,但根據資料顯示,從106年起,共計編列968,780千元之預算建置i郵箱,但累計收入卻僅有177,973千元,顯示該建置計畫之收入與建置費用未符合成本效益,實有檢討之必要。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五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以及如何提高成本效益、使用率、使用介面改善、宣傳等,相關該佈建計畫如何調整,以符合使用效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12.民眾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郵局郵遞服務及郵遞時效之不滿意度已連續2年提高,又因應諸如因疫情運送口罩之遞送細緻度未臻完善等情形,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謀改善,以增進顧客滿意度。【59】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拓展物流業務及配合政府金融數位化政策,推動郵件冷藏冷凍及郵保付業務,惟因專業人才及處理知能不足等因素,無法滿足客戶服務品質需求,或因服務量不如預期等因素而停辦或停止服務;基此,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業務或計畫開辦時應審慎評估,並於執行時切實研謀改善,以達業務興辦或計畫投資效益。【60】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4.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之近5年主要營運項目趨勢分析,郵件業務、集郵業務及匯兌業務等3項業務之營運績效均為近5年度最低,且獲利能力呈下降趨勢,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以達成事業本身盈餘成長之目標。【61】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5.近年面臨電子化及民營業者之競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函件營運量萎縮,另包裹及快捷郵件因定價較民間業者低或速度較快,爰近年營運量大致呈成長趨勢;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業務營業收入雖持續成長,惟仍遠低於其他主要競爭者,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業務市占率有下降情形,應積極提升競爭力以確保並逐步增加市占率。【62】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因應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對財務結構之影響及降低準備金不適足問題,每年擬訂補強計畫據以改善,惟壽險有效契約準備金缺口不減反增,有鑑於近年來有效契約保費收入逐年下降,新契約保費收入亦未及104及105年度水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保險商品形式、加強行銷、推廣與服務品質,俾利有效拓展增裕保險收入,健全財務狀況。【63】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i郵購以扶助小商及小農拓展網路商機,惟110年度i郵購之預計營業收入及稅前淨利顯未達以前年度實際績效,允宜參酌調增110年度相關營業收入及淨利,俾作為i郵購營運績效之努力目標;另郵購e指通屬i郵購業務一部分,其設置目的在補強實體展示限制,惟106至108年度營業額持續衰退,顯見該設施對於i郵購營業額之助益日漸下降,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謀改善,以提高營運收益。【64】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資金逐年攀升,預計110年度結存金額達7兆4,263億元,預計收益率1.53%;基於全球疫情蔓延,110年度投資收益率恐受影響,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謀精進策略,調整財務操作策略及風險管理機制,以利提高資金運用績效,增裕投資收入。【65】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4月間,於全國各地郵局建置188台「郵購e指通」,其觸控式螢幕之電子型錄展示平臺,主要目的是將實體代售業務轉型為自動化項目,提供之服務包括集郵、商品宣傳、臨櫃取貨付款、活動商品訂購等等。經查,「郵購e指通」105至108年度營業額分別為1億1,769萬1千元、9,729萬元、8,336萬3千元及3,525萬1千元,109年度截至7月底營業額為1,668萬7千元。營業額呈逐年衰減,且108年度較107年度大幅減少58%,顯示該服務平台已不合時宜,難達其營運效益,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詳實檢討成效、研謀改善方向,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20.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中表示其願景為達成「卓越服務與全民信賴的郵政公司」,惟經查,於郵局施政滿意度調查中,民眾對於「郵遞服務」及「郵遞時效」兩項服務之不滿意度已連續2年升高,對於郵遞服務之不滿意度由105年之4.8%上升至107年的6.6%;對於郵遞時效之不滿意度由105年之6.6%上升至107年的7.3%。鑑於現今物流市場競爭愈發激烈,服務品質及效率可說是民眾主要選擇依據,如何針對上述事項持續改善成為民眾是否會選擇該業者之重要課題。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議加強服務品質之方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達成該公司所設立之願景。【67】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2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我國物流產業之國際競爭力,編列「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以促進物流相關產業交流。惟經查,該計畫曾因期程掌握不準確、辦理預招商過程不順利、預算金額過低等因素造成多次流標,導致整體完工時程由110年延後至113年,且該計畫總預算由258億4,694萬2千元上漲至283億4,694萬2千元(較原計畫高出9.7%),完工時程及計畫成本雙雙增加。為落實郵政物流園區成為物流產業領頭羊角色之良善立意,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規劃該計畫之各項執行細節,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執行進度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68】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2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年無休、自助領取、交寄包裹及退貨之i郵箱系統,近年來皆有使用率不佳之情形,i郵箱使用率自106至108年分別為48.8%、51.8%及51.7%,109年截至7月底為止,使用率僅有31.9%。經查,109年之使用率下探低點主要係因郵箱總數上升之故,實際上109年截至7月底透過i郵箱取/寄郵件數為164萬3,155件,已較108年同期有所增長(漲幅102%),惟綜觀近年來之整體使用率實有進步空間。依調查顯示,使用i郵箱之服務族群主要受其價格及速度優勢所吸引,但部分據點無法24小時使用、介面操作不直觀、無法投遞掛號及寄件尺寸受限等項目,則為i郵箱須面對之課題,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詳細了解自身服務優、劣勢所在,讓計畫進行滾動式修正,以確保i郵箱之使用能更加普及。【69】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23.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費用」編列278億2,617萬3千元,公司服務願景為:「全民信賴之郵政公司」,在全國有多達約1,300個營業據點,主要業務包括郵遞、儲金及簡易壽險,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
經查,中華郵政近年因業務缺失或違反法令,以及員工舞弊情事數件,包含高雄二苓郵局某經辦員涉嫌侵占儲戶定期金,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08年10月8日偵查終結;瑞芳郵局職員自98年起向壽險保戶收取躉繳費,並給予4%年息,將其中部分款項存入個人帳戶、人頭帳戶或購買美金保單、債券基金等,涉嫌違反銀行法,截至109年9月底,待追討金額為2億2,089萬6千元。
相關情事皆凸顯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內部控制機制未盡周妥,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案提出檢討書面報告。【70】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2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長期編列補助國內集郵團體舉辦郵展費用、國內集郵團體及集郵人士參加國際會議及郵展費用、補助我國集郵聯合會參加世界及亞洲集郵聯合會會費、補助集郵團體發行之會刊及會訊廣告費等預算。然集郵業務卻呈現逐年衰退趨勢,郵票專冊、郵摺發行量下降,截至108年12月,長期集郵訂戶數由2萬8,082人降至2萬2,566人,致長期集郵郵票收入大幅下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視其集郵業務,思索如何重新建置、培養集郵風氣,並強化整體行銷策略。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針對上述情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之書面報告。【7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25.110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新興計畫」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9億5,009萬8千元規劃購置房地及興建局屋。為避免中華郵政公司發生如興建板橋臺北大學郵局局屋計畫,卻因以前年度未能積極辦理,發生效能過低情形,影響資金有效運用之情事。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房地購建案時,應加強事前規劃審議程序及後續績效控管機制,以提升資金使用效益。【7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2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因應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第17號對財務結構之影響及降低準備金不適足問題,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規定,每年擬訂補強計畫據以改善,惟壽險有效契約準備金缺口不減反增,鑑於近年來有效契約保費收入逐年下降,新契約保費收入亦未及104及105年度水準,中華郵政公司應積極檢討保險商品形式、加強行銷、推廣與服務品質,俾利有效拓展增裕保險收入,健全財務狀況。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針對上述情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之書面報告。【73】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27.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目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全球可收寄出口航空郵件之國家/地區從原本123個降為25個,其中澳大利亞、捷克、瑞典、波蘭、瑞士、比利時、紐西蘭、柬埔寨、加拿大僅開放交寄國際快捷郵件,除造成民眾不便外,恐造成中華郵政公司競爭力降低。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協調,逐步增加可收寄出口航空郵件之其他國家/地區數量,以強化國際競爭力。【74】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2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92年改制成立後,新進之各類職階人員不再兼具公務人員身分,並適用新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導致職階人員在相同的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下,與轉調人員領受不同的待遇及福利。郵政轉調人員擔任郵件投遞、收攬、運輸工作員、工作員、工作士、郵務差(工)、佐理員等非主管職務可核發職務待遇;而職階人員擔任相同工作卻無法享有同等對待,產生同工不同酬的狀況,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就職階人員等非主管人員比照轉調人員提出具體規劃,並邀請基層員工及工會進行研商,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可行方案。【75】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9.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考量經營轉型置物流發展所需,刻正辦理結合資訊中心、訓練中心及工商服務中心,一併打造為位在機場捷運A7站之全方位物流園區。然而,截至109年10月底時,卻因園區內郵件作業中心、郵政訓練中心新建工程之開工進度延宕,致使整體預定進度落後,不及原定之82%施工進度。為避免再度發生進度延宕之情形,致使在地生活機能、就業機會催生、產業招商等發展受到影響,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目前工期進度之督工作業,並開辦以最短每3個月之對外界施工進度公布作業,以求如期完工。【7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30.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之「什項收入」,歷年皆編列有「郵政醫院權利金」收入,然而中華郵政公司實應在保有郵政醫院受委託辦理給員工、眷屬免掛號、診察費(仍需支付部份負擔),以及病房5折及6折的「福利給予」定位外,再另積極辦理有關之營運成效及可見度之提升,如受醫院評鑑之結果、地區醫院與診所等醫療群之民眾教育建立、含居家照護與社區照護之持續性照護功能整合性社區健康照護網路等,並訂定成效落實之期程規劃,以求督管。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3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願景為達成「卓越服務之郵政公司」,然民眾對郵局郵遞服務及郵遞時效之不滿意度已連續2年提高,又因應諸如因疫情運送口罩之遞送細緻度也發生未臻完善情形,如何提高服務品質及加強民眾信賴度,有效提升客戶滿意度及公司形象,是中華郵政再進步的關鍵。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改善對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俾得以突破現有經營困境,能為國家創造更佳績效。【78】
提案人:陳歐珀 邱顯智 何欣純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10億5,244萬2千元,增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11億0,244萬2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39億2,430萬3千元:
(1)配合營業總收入增列5,000萬元,應隨同修正增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技術合作費及權利金-支付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權利金50萬元。
(2)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維持費用」300萬元(含「服務費用」200萬元及「材料及用品費」項下「使用材料費」100萬元)。
(3)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棧埠費用」200萬元(含「服務費用」100萬元及「租金與利息」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100萬元)。
(4)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費用」400萬元(含「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0萬元及「專業服務費」項下「電腦軟體服務費」200萬元)
以上增減互抵後,共計減列8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9億1,580萬3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1億2,813萬9千元,增列5,850萬元,改列為71億8,663萬9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41億2,682萬4千元,減列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億1,682萬4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3項:
1.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合併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74萬6千元及「國外旅費」編列1,010萬9千元,合計編列1,285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陳歐珀 邱顯智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分別於「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46萬7千元、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7萬9千元,合計編列274萬6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110年是否如期赴大陸地區考察或參與相關研討會仍有待商榷。爰減列該項預算10%;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110年度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進行派員赴大陸地區之必要性與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未來參與兩岸交流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2)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項下「國外旅費」編列1,010萬9千元,包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879萬1千元、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53萬1千元及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78萬7千元。經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勤公司及土開公司108年度國外旅費執行率分別為68.89%、76.16%及44.68%,109年度因疫情影響,國外旅費截至8月底執行數偏低或尚未執行。又目前正值疫情期間,各國疫情仍屬嚴峻,明年尚未有邊境解封之跡象,國外旅費確有撙節之空間。爰刪減此項計畫合計編列旅費1,010萬9千元其中之2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編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陳歐珀 邱顯智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3)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分別於「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879萬1千元、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53萬1千元、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78萬7千元,合計編列1,010萬9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110年是否如期出國考察或參與相關研討會仍有待商榷。爰減列該項預算10%;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110年度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進行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未來參與兩岸交流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4)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編列1,916萬元,主要包含「國內旅費」790萬2千元、「國外旅費」879萬1千元及「大陸旅費」246萬7千元,且相較於109年度編列1,450萬2千元,增加465萬8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不減反增,實有檢討之必要。爰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編列1,916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5)儘管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問世,110下半年疫情有望緩解,但110上半年之旅外業務可預見依舊受疫情影響,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879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20%。俟110下半年疫情明朗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確有需動支該凍結之預算額度時,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6)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879萬1千元,內容包括有配合新南向政策,前往東南亞地區考察轉投資事業相關會議,以及參加世界風能高峰會以精進離岸風電服務能力等等,由於考量疫情因素,110年度相關費用都有實際執行的困難,加上參酌109年度執行情形,爰凍結本筆預算十分之一,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7)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879萬1千元(較109年增加302.5萬、增幅52.5%),為辦理出國考察及參加國際會議等業務。經查,該項預算106-108年依序為624萬元、624萬元、764萬8千元;決算分別為538萬5千元(執行率86.3%)、568萬1千元(執行率91%)、526萬9千元(執行率68.9%),均未足額使用。且大環境仍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確定國際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行。為確保預算核實編列,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依計畫實際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2.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9,624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9,624萬9千元,其主要為辦理資安防護、營運系統、行政系統等資訊系統維護費、自動化門哨管制系統維護費及購置1萬元以下套裝軟體等。經查,該計畫近年執行率不佳,107-108年執行率分別為76.5%、76.6%,109年度截至10月底,實際執行率竟僅30.6%,顯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該計畫之預算執行進度控管能力不佳,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該計畫之執行率不佳原因進行說明,研議相關進度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2)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9,624萬9千元。經查,該項預算係作為資安防護、營運系統、行政系統等資訊系統維護、門哨管制系統軟體維護等相關費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核實編列並說明相關維護及軟體購置用途,另就臺灣港群Trans-SMART計畫之海事機器人執行成效、智慧監控管理系統應用、港區智慧交通陸運預估效益提供完整說明。爰減列該項預算200萬元;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就「臺灣港群Trans-SMART計畫之執行成效與效益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3.有鑑於109年受美中貿易戰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等不確定因素影響,全球經濟成長率一再下修,影響全球貨櫃貿易量之增長;國際海運聯盟重組後調整航線,影響航商於國際商港之業務布局,高雄港為我國洲際貨櫃樞紐港,貨櫃轉口比率近半,首當其衝;加上鄰近中國大陸貨櫃港口崛起,競爭加劇,致高雄港貨櫃量成長力道趨緩。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業針對航商等業者實施相關獎勵振興措施,並加速辦理第七貨櫃中心興建及貨櫃碼頭續租作業等,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確實掌握國際海運發展情勢,持續檢討調整港口相關硬體及軟體配套措施,以提升港口競爭力。【62】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4.為配合國家海運產業永續發展政策,減緩我國航運業者受全球景氣衝擊影響,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策略性投資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交通部及行政院國發基金等合計持有近半股權,惟陽明海運公司近年營運呈現虧損,獲利能力不如國內同業,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督導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改善,並強化與其他相關航運網絡之合作,吸引國際聯盟航商拓展業務,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力,以發揮投資綜效。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公、民營企業於東南亞成立合資公司,拓展新南向市場,相關事業處於起步階段,營運規模尚待拓展,且整體海運市場發展不確定因素高,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審慎評估國際經貿環境,以降低相關投資風險。【63】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5.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收入」編列191億1,601萬4千元,較以前年度增加,主要營運項目營運值與往年相較互有增減,惟部分經營效能指標比率,如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卻較106至108年度決算降低。鑑於未來整體海運市場發展不確定因素高,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衡酌各項營運發展情形,積極採取相關因應措施,以維公司之國際競爭力。【64】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6.我國郵輪業務之發展自101年度起呈成長趨勢且以基隆港居首,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計郵輪停泊收入及旅客服務收入合計數較109年度預算增加。惟109年度因疫情受創,自109年2月6日起禁止國際郵輪停靠,109年7月26日起,轉而以專案方式推動國內跳島及環島郵輪旅遊,以致郵輪停泊收入及旅客服務收入偏低。因此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疫情期間應積極持續優化港埠旅運設施,協助提供郵輪旅客安全衛生之場站環境,並配合相關單位共同推廣多元型態之郵輪旅遊,以達預算設定目標。【65】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7.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項下「勞務成本」中「維持費用」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辦理臺灣港群環境監測1,730萬元,「勞務成本」中「棧埠費用」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委託檢驗試驗費辦理綠色港口認證331萬元,合計2,061萬元。
據悉,具備岸電設施船舶泊靠高雄港設有高壓電碼頭之岸電使用率,設定目標為100%,而107至109年度之岸電使用率分別為49.6%、48.5%及28.3%,與目標仍有差距,爰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6】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8.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國家海運產業永續發展政策,減緩我國航運業者受全球景氣衝擊影響,策略性投資陽明海運公司,與交通部及行政院國發基金等合計持有近半股權,惟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營運呈現虧損,港務公司也因陽明海運公司獲利欠佳、股價下跌,106至108年度投資權益分別減少5,975萬7千元、3億2,269萬元及2億8,215萬9千元,109年度上半年亦減少2億3,072萬9千元,惟109年度至8月因股價回升,投資權益轉為增加7億4,463萬元,然獲利能力不如國內同業。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督導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改善,並強化與其他相關航運網絡之合作,吸引國際聯盟航商拓展業務,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力,以發揮投資綜效。【6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9.我國郵輪業務之發展自101年度起呈成長趨勢且以基隆港居首,110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預計郵輪停泊收入及旅客服務收入合計數較109年度預算增加。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自109年2月6日起禁止國際郵輪停靠,109年7月26日起,轉而以專案方式推動國內跳島及環島郵輪旅遊。然截至109年8月底,郵輪停泊收入及旅客服務收入合計僅占109年度預算數之16.5%,仍有努力空間。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如何強化我國郵輪產業及優化港埠旅運設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策略之書面報告。【68】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0.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臺北港汽車物流使用效益,推動智慧車輛產業示範園區,未來將以智慧車輛加值轉運整合中心,以及智能電商與智慧物流運籌樞紐兩方向規劃,並預定於110年底前辦理公告招商,港務公司就此應詳加說明後續規劃內容及期程、效益評估、未來定位與策略方向、招商要求及目標等完整細節。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智慧車輛產業示範園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之書面報告。【6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1.為推動我國海空港聯運,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組成工作小組,以臺北港物流倉儲區4公頃用地作為初步規劃標的。惟港務公司僅說明由桃機公司主導後續推動並跟桃機公司召開多次內部討論會議,未來評估與既有港區業者合作賡續辦理等內容後,就無相關資訊。港務公司就此應詳加說明後續規劃內容及期程、效益評估、未來定位與策略方向、招商要求及目標等完整細節。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海空港聯運整體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之書面報告。【70】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2.黎巴嫩貝魯特港因存放大量硝酸銨,於109年8月4日引發爆炸,造成重大傷亡,凸顯港區危險物品管理與應變之重要性。經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有港區危險物品(含散貨)安全管理資訊系統、港區危險物品智能雲平台系統,進行危險物品之管理。然上述系統主要為危險物品數量、進出港之管理,港區人員對於危險物品導致公安事件之應變與專業處理能力恐有不足之處,港務公司應儘速研擬相關制度、加強港區人員應變與處理能力。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2個月內,就如何提升港區人員處理危險物品公安事件之應變與專業處理能力,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作為之書面報告。【7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3.為國際郵輪肯定台灣防疫成果,爭相投入國內郵輪跳島及環島行程,109年7月底已有國際郵輪通過申請,在台灣展開跳島之旅,成為疫情重創全球郵輪產業以來,世界第一艘復航的國際郵輪,往返台灣本島與金門、澎湖、馬祖3個離島之間,109年10月起並已開始環島遊程;惟未來國際郵輪加入國旅跳島或環島化必成趨勢,爰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主動積極配合交通部及航港局加速各國際商港碼頭規劃與建設,盤點港區各項友善便利設施,並與國際郵輪業者、地方政府等溝通協調,期能串接台灣各項產業,以利民生經濟。【72】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14.為台中港105碼頭109年11月18日下午發生卸煤機突然起火,消防隊到場搶救,初步調查起火原因是維修動火作業不慎,火花引燃卸煤機輸送帶,造成此次火警事故;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屬之國際商港,皆為國家重大商貨客門戶,在各項設備設施運作管理、安全檢查與維護及人員教育與督導必定有明確準則,爰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將109年11月18日台中港105碼頭起火原因調查及相關應變情形、與日後各項精進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政府監督。【73】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15.為109年11月15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15個成員國簽署協議,將涵蓋全球三分之一人口,以及全球國內生產總值GDP和貿易額的三成,但台灣未能加入,對於國內石化、鋼鐵、塑膠與紡織等產業恐受衝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國際商港為國際進出口重要門戶,各項航運業務亦恐受到若干衝擊,爰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台灣未加入RCEP組織,對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營運影響情形之評估書面報告。【74】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16.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台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與臺英風電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其中臺灣港務公司注資28%為最大股東。該公司主要業務為制定基本安全訓練標準規範,對外開辦離岸風電相關訓練課程,並提供國內從事離岸風電工作人員完整訓練課程,未來亦將拓展其他相關海事工程認證(如潛水員訓練、水下無人機操作訓練等)。現正值國家大力推動綠能政策,尤以離岸風電產業更為重中之重,故國內離岸風電各項人才訓練及培養刻不容緩,爰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針對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離岸風電人才培育課程相關報告及各項投資評估書面報告,以利繼續推動國家離岸風電產業人才培訓重大政策。【75】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素月 許智傑
17.有關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因故延期5次,從預計102年12月完工延至110年12月完工,相關計畫屢屢延宕,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深切檢討,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就相關計畫實施進度進行檢討,並說明各細部工程進度規劃,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18.推動自由貿易港區招商引資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政策之一,惟近年來自由貿易港區廠商數量及土地使用率之成長均陷入瓶頸。經查,自貿港區104至108年之廠商家數僅由80家增為85家,主要係因土地使用已趨飽和,截至109年8月為止,自貿港區土地出租率已達95.64%。該公司雖持續發展自貿港區多元營運模式,如委託加工、貨物轉快遞及郵包、跨境電商等業務,以提升自貿港區量值,並持續辦理招商吸引業者進駐自由港區,惟在土地不足的情況下仍較難有所發揮,故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7】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19.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配合行政院政策持續推動郵輪產業發展,郵輪旅遊之港埠收入自105至108年度呈現逐年成長,每年平均為港務公司帶來2.5億元之收入。惟109年度受疫情影響,雖有以專案方式推動國內跳島及環島郵輪旅遊,試圖降低疫情帶來之衝擊,但截至109年8月底,郵輪旅遊之港埠收入仍僅占109年度預算數之16.5%、旅客數更較108年同期大減88%。鑑於疫情之影響於短期內恐難有太大改善,為確保維持郵輪產業之競爭力,應從設施、服務及行銷面著墨,故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優化港埠旅運設施、協助提供郵輪旅客安全衛生之場站環境,並配合相關單位共同推廣多元型態之郵輪旅遊。【78】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20.臺灣港務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之轉投資對象之一,該公司主要經營進出口轉口儲運、多國貨物集併櫃、自由貿易港區、海運快遞等新興物流加值業務。經查,港務公司對其於110年度預計之投資收益為60萬元,惟港務公司對該公司之投資總額達1億2,000萬元,若以109年度之預計收益來看,投資效益實有檢討改善空間。故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轉投資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預期效益及後續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以確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之效益。【79】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21.有鑑於台中港區內於109年4月19日發生台灣電力公司廠區之火災,然在台中港務消防隊進行火勢撲滅作業時,卻發生遇到消防栓第一時間打不開情形,有幸當時消防弟兄尚未進入起火廠區內撲滅,否則將因缺水致使人員不堪災損。
經查,消防栓維護業務雖本該屬台灣自來水公司之責,然該支第一時間打不開的消防栓卻屬台中港區承租方所自行裝設,致使消防栓之業管維護方最終難以列管、維護,直至火災發生時再增加港區受火勢,以及人員受危害等風險。爰特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限期內,盤點全國港區內非屬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理維護之消防栓,並確保其運作供水無虞,以及落實維護責任之督管業務,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22.商港在全球經貿體系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而未來貨運量預估將逐年成長,現階段貨運船舶也有大型化的趨勢,無論是船務或是港務流程,也務必提升作業效率。近年各國商港皆致力於加速提升物流系統之優化升級,透過導入5G、物聯網、人工智慧、無人載具、區塊鏈等科技,進行港口數位轉型,以打造智慧港口為目標。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正進行Trans-SMART計畫,部分計畫執行階段已進入尾聲,然港務公司轄下之商港目前布建5G系統的進度嚴重落後,反觀中國沿海重要商港、新加坡及荷蘭鹿特丹、德國等港口,均已完成5G布建,並持續執行「智慧港口」之相關計畫,必須加快5G布建進度,建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針對5G系統布建之進度,儘速與相關行政單位及電信業者共同研商辦理期程,並研議提出下一階段智慧港口之相關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1】
提案人:許智傑 趙正宇 林俊憲
23.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策略性投資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協助我國航運產業永續發展,迄109年8月底累計投資27億6,815萬1千元。經查,受全球景氣衝擊影響,陽明海運公司近年獲利衰退,106年度稅後淨利3.21億元,107及108年度稅後淨損65.9億元及43.1億元,109年度上半年亦虧損8.86億元,且連續數年未發放股利。與陽明海運公司同為全球前10大貨櫃航商之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及與陽明海運公司股本規模相近之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能力及股價表現均優於陽明海運公司。航運業雖受全球景氣衝擊影響,惟整體而言,陽明海運公司107年度以後之營運呈現虧損,獲利能力不如國內同業,有待加強。港務公司為陽明海運公司之第三大股東,將因陽明海運近年營運呈現虧損致投資權益減少,允宜督導該公司改善。爰要求交通部督促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速謀正確對策,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俾發揮投資綜效。【82】
提案人:陳歐珀 邱顯智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87億9,659萬8千元:
(1)配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應隨同修正增列1,313萬7千元(含「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收入」1,263萬7千元及「財產收入」項下「權利金收入」50萬元)。
(2)增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項下「商港服務費收入」1,000萬元。
以上共計增列2,313萬7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8億1,973萬5千元。
2.基金用途:原列81億9,188萬8千元,減列:
(1)「港灣建設計畫」1,200萬元。
(2)「一般行政管理計畫」200萬元。
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1億7,788萬8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6億0,471萬元,增列3,713萬7千元,改列為6億4,184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21億1,946萬3千元,照列。
(四)通過決議13項:
1.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編列17億1,209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魯明哲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航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編列17億1,209萬4千元,為辦理國際及國內商港之防波堤、航道、迴船池、助航設施、公共道路、自由貿易港區之資訊、門哨、管制設施等非專案性之一般公共基礎設施興建、改良及維護等。經查,該計畫106-108年度預算分配數分別為26億2,039萬2千元(執行率62.6%)、18億8,145萬6千元(執行率66%)、19億4,739萬元(執行率82.2%),109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率為64.9%,顯見該計畫之進度控管尚有改善空間,爰刪減該項預算2,000萬元、凍結1/10,待交通部航港局針對計畫執行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2)為維護臺北港所繫新北市八里區之地方帶動效益,考量航港建設基金在港灣建設計畫上,是為辦理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浚深、改良及維護等非專案計畫所需經費之編列,理應有常態之穩定狀況;然而,看到109年度編列包含臺北港在內之國際商港公共藝術270萬元預算經費,不僅已然過少,再到了110年度則僅存200萬元規模,且排除臺北港(P.19),實為不該。
此外,109年度編列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航道迴船池港池等公共水域浚挖疏浚工程7,000萬元,用以辦理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之公共水域浚挖疏浚作業,以維航道與迴船池之設計水深需求無虞,但是到了110年度同項業務預算經費卻遭大砍,僅剩4,300萬元規模而已(P.22),亦徒增臺北港公共基礎建設維護之品質疑慮,受外界所認不被重視。
爰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港灣建設計畫」預算編列17億1,209萬4千元凍結30%,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3)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有關「港灣建設計畫」預算編列17億1,209萬4千元,然而相關計畫長期有執行率過低導致保留款過多的問題,交通部航港局相關預算編列與執行需進行全面檢討,爰此,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有關「港灣建設計畫」凍結5,0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2個月內就過去計畫執行率過低之狀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精進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4)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編列17億1,209萬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15億9,507萬2千元增加1億1,702萬2千元。該計畫主要辦理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之防波堤、航道、助航設施、港區道路、自由貿易港區內等非專案性之一般公共基礎設施興建、改良及維護等。106至108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2.61%、66%及82.2%,然109年度截至8月底之預算執行未如預期,截至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為64.9%。爰該項預算凍結2%,俟交通部航港局針對該計畫執行率提出具體之檢討改進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許智傑 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5)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有關「港灣建設計畫」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共編列預算4億6,161萬4千元,較109年度編列之4億4,505萬元增加1,656萬4千元,較108年決算編列之3億8,597萬2千元增加7,564萬2千元,考量部分計畫執行不如預期,應有相關款項保留運用,110年度之預算應有撙節空間,爰此,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有關「港灣建設計畫」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共編列預算4億6,161萬4千元,刪減1,000萬元,另凍結預算1/10,待交通部航港局於1個月內就109年度相關計畫執行辦理情形以及110年度計畫進度期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說明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6)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4億6,161萬4千元,辦理土地改良物、房屋修護、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等修護工作,較109年度增加1,656.4萬元,因包含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花蓮港各港區之範圍已是固定,但又較108年度決算數3億8597.2萬元增加7564.2萬元,增幅高達16.4%,再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目標與內容,爰該筆預算刪減500萬元並凍結1/10金額,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7)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7,401萬元,辦理工程及管理諮詢、委託檢驗(定)試驗認證等工作,較109年度增加3,157萬元,增幅高達18.1%,其中業務內容包含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花蓮港各港區未來整體規劃,更攸關臺灣航港建設長遠發展,惟未見其上位政策考量,又因缺乏相關計畫目標與內容,且國庫財政狀況困窘,爰該筆預算刪減200萬元並凍結1/10金額,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8)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有關臺中港區之臺中港外港區擴建計畫(第一期)環境影響評估暨臺中港沿岸中華白海豚族群生態環境監測及保育規劃編列1,300萬元。經查,該計畫自2016年起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委託專業廠商進行迄今,已委託國立成功大學(2016-2017年)、臺灣大學、中央研究院(2018-2021年)團隊進行相關研究,航港局應說明多年來研究成果及未來如何督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保育規劃,並評估是否開放相關資料作為我國白海豚生態研究及保育之研究參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航港局說明目前「中華白海豚族群生態環境監測及保育規劃」之具體研究成果與後續保育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9)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中「購建固定資產」之「興建土地改良物」編列7億9,638萬3千元,辦理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花蓮港各港區聯外道路改善、親水護岸工程、防波堤鋪面檢修或補強等工程修護工作,較109年度增加2億3,628.3萬元,增幅高達29.7%,再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目標與內容,爰該筆預算刪減300萬元並凍結1/10金額,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10)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中「購建固定資產」之「購置機械及設備」,有關其他之港區水域油污染雷達自動監控偵測系統編列2,500萬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1年度,為期2年之計畫,相關單位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此外,相關單位應將計畫執行過程中可能受季節天候影響,導致工程施作延宕及額外衍生金額,進行完整評估,妥適擬定替選與應變措施,以利計畫進行。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航港局就「港區水域油污染雷達自動監控偵測系統」之相關細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1)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中「購建固定資產」之「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有關其他之「智慧航安監控船舶建造計畫」編列810萬元,主要為確保離岸風場航行安全管理之責任,及通報反應風場海域內緊急海難事件,以強化海難事件之應變能力,並掌握海難殘骸移除或污染處置作業之進度。經查,該預算自110年度起規劃5年期、總預算2億6,798萬5千元,110年度編列之810萬元僅占總預算之3%,且於預算書中並未見航港局對於未來4年計畫預算如何運用。該計畫為110年度新增,預算編列需更為審慎,應充分說明計畫規劃內容及未來方向,避免預算浮編。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交通部航港局針對5年計畫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2.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47億2,300萬8千元,辦理港灣基礎設施工程、港區公共設施工程及土地購置計畫等工作,較109年度增加7,631.8萬元,但110年為該5年期計畫執行最後一年,又值下5年期(111-116年)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准,故各國際商港目前之各項建設能否順利銜接延續未來各港之建設仍屬未知,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趙正宇
3.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6,46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魯明哲 陳雪生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歐珀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航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是為辦理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安全之業務依據。因此,理應於確保含航行安全、影響漁場之漁獲無虞前提下,方編列預算用以執行;而非是在編列後,才來執行用以確保航行安全。更甚,間接再促使離岸風場讓漁場漁獲受影響,最終損及漁民經濟及生計;是以本項計畫,也受當前北海岸漁會所群起反彈之,擔心將藉離岸風場,逐步蠶食我國近海漁業漁獲作業之進行,造成收入與安全的雙重受損。
爰此,凍結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預算數30%,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2)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64,677千元,該計畫為109年至112年之4年計畫,其內容為辦理助導航設施升級、航安基礎設施構建、海事中心相關基礎設施構建與維運等。其中,依交通部航港局說明,為在中航原地興建彰化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監控中心大樓暨中航辦公大樓,110年規劃中航暫時搬遷至臨時辦公處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堂辦公區),預估租金為320萬元(80萬元/月*4個月)。然相關單位並未詳細說明整體興建工程之期程及臨時辦公處所租金預估方式及租約期限。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興建彰化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系統(VTS)監控中心大樓暨中航辦公大樓之相關期程、管考作為與臨時辦公處所租金預估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3)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6,467萬7千元,較109年度增加5,367.6萬元,該計畫於108年2月經交通部核定,其為配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政策,離岸風電場址主要位於彰化外海,限縮南北慣用之航道,但該航道航行密度高,臺中港、麥寮港多有達20萬噸大型船隻出入,且多乘載化學品、油氣等危險物品,且有漁船在東西向穿越,具有相當危險性;計畫中「海事中心」的建成,對於特殊、突發、緊急和重要事件處置,將可加強國內不同聯動單位之間的配合與協調,但應變體系未明確說明包含交通部航港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漁業署、交通部所屬臺北任務管制中心、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軍海難搜救單位、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國際商港災害應變處理中心、民間海難搜救機構等各應變指揮中心之間整合機制,實未能達到該計畫之核心項目與內容,爰凍結1/10金額,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4)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6,467萬7千元,該計畫為4年期計畫,計畫總預算18億7,741萬8千元,然而依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資料顯示,今年水路意外通報253件,成案82件,顯見相關航安並未實質改善,爰此,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有關「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6,467萬7千元,凍結1/10,待交通部航港局於1個月內,就目前國內航安改善情形,及未來預計可達成之改善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5)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為109-112年之4年計畫,110年度編列「服務費用」185,49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57,391千元增列128,106千元,增列幅度達223.21%,相關預算金額主要為外包費大幅增列,以及新增專業服務費等支出。
據了解,109年度預算執行數截至109年8月止,僅占全年預算數之22.57%。109年計畫執行進度落後,110年預算又大幅增列,且未敘明計畫執行內容及增列之理由。故本項預算凍結10%,俟交通部航港局說明本項預算增列理由,以及自109年起本項預算業務執行情形,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相關書面資料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許智傑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4.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2億7,333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歐珀 魯明哲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航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毒品防制之必須,交通部刻正推動海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相關作業要點及計畫,避免公路、鐵道及航空皆有相關防制法規之際,卻疏於海運之防制工作。然而110年度之航港建設基金卻未見有關業務之經費編列,實令外界擔憂船舶航行安全,將因不重視毒品防制而受侵損。
爰110年度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2億7,333萬2千元,凍結30%,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邱顯智
(2)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編列1億8,870萬3千元,辦理水電、油電、旅運、印刷裝訂與廣告、修理保養及保固、保險、一般及專業服務、公共關係等業務,該整體計畫總預算為12億7,333.2萬元,雖比上年度減少8490.3萬元,但其「服務費用」部分,卻較上年度增加1035.9萬元,其中業務內容包含國外旅費238.4萬元、外包費1億1,601.1萬元,其中預計進用41人擔任「勞務承攬」編列2,010.6萬元、及各項委託服務等業務,因國外疫情仍未見趨緩,再因缺乏相關計畫目標與內容,且國庫財政狀況困窘,爰刪減300萬元並凍結1/10金額,俟交通部航港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3)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郵電費」編列572萬9千元,相較於109年度預算237萬5千元,增加335萬4千元,較108年度決算數125萬1千元,更超出447萬8千元。該項預算大幅增加,惟預算說明卻無新增項目,亦無詳列說明原因。爰此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基金用途「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郵電費」編列572萬9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就預算增加原因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4)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旅運費」編列529萬2千元,相較於109年度預算299萬1千元,增加230萬1千元,主要包含國內旅費290萬8千元,國外旅費238萬4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航港建設基金110年度不減反增,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基金用途「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旅運費」編列529萬2千元,其中國外旅費238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5)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238萬4千元,係考察國際郵輪港口建設及新南向政策等業務之旅費,較109年度之8萬元增加230萬4千元(增加28.8倍)。然目前正值疫情期間,各國疫情仍屬嚴峻,110年尚未有邊境解封之跡象,國外旅費確有撙節之空間。爰刪減此項計畫編列旅費238萬4千元其中之1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編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陳歐珀 邱顯智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6)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共編列2,384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110年是否如期出國考察國外郵輪港口建設及新南向政策等業務仍有待商榷,且該預算較109年編列之8萬元增列2,304千元(增加28.8倍)。爰減列該項預算10%;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航港局就110年度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進行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未來參與國際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7)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238萬4千元,其用途為考察國際郵輪港口建設等內容,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110年度有關「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238萬4千元,凍結預算1/10,待交通部航港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8)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238萬4千元,主要為考察國際郵輪港口建設及新南向政策等業務之費用,該預算107-109年度分別編列11萬5千元、11萬5千元、8萬元(107-108預算均全數執行。該計畫預算數為去年之29.8倍,主要係為深入瞭解國際航運趨勢及因應離岸風電、向海致敬等相關政策需赴國外考察及參加會議,出國地點含括美國、英國、澳洲及亞洲地區,造成預算大幅提高。惟自109年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迄今非但並未趨緩,反有加劇之勢,大量跨國會議皆取消或改採線上模式,110年各項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辦仍是未定之數,為確保預算核實使用,故凍結該項預算1/10,並請交通部航港局依後續會議實際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9)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編列1億3,401萬1千元,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及商港服務費收費系統,每年維護費用甚鉅,雖其提供服務對象多元,但主要使用服務者仍為航商及相關產業廠商,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及避免政府圖利特定廠商之輿論,應參考國外相似之平臺,研議每年向使用系統之廠商收取使用平臺之使用費。此外,繳納單製作及遞送處理,每年須耗費將近3千萬之譜,也應研議向寄送廠商收取郵遞之費用,減少公帑之支出。爰凍結該預算10%,待交通部航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初步之研議成果後,始可動支。【43】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10)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租金、償債、利息及相關手續費」中「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編列209千元,較109年度編列之89千元增列120千元(增加134.83倍)。據交通部航港局說明,該預算係增加港口設施保全查核及評鑑作業車租、超重櫃、反恐業務、CIQS業務及汙染防治等涉及商港業務之車租所致。然,交通部航港局未具體說明該項預算所敘反恐業務、CIQS業務及汙染防治等涉及商港業務之車租用途。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航港局說明「反恐業務、CIQS業務及汙染防治等涉及商港業務與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之關聯性與實際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5.針對商港服務費全部用於國際商港建設,為航港建設基金支應我國國際商港建設之主要財源。108年度受美中、日韓等雙邊貿易衝突影響及訂單移轉效應顯現等因素,商港服務費決算數優於預期,惟109及110年度實際商港服務費收入仍須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經濟活動之程度而定;且自102年度起,航港建設基金商港服務費收入均不敷支應國際商港建設支出,要求交通部應審酌我國港埠發展情形及航港建設基金之財務狀況,確實評估各項港埠公共基礎建設計畫之優先順序,以利我國商港建設之有效推動。【47】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6.針對南方澳跨港大橋於108年10月1日發生斷橋事件,將採原址重建,重建工程經費由航港建設基金編列,委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代辦,業於109年10月5日舉辦祈福動土典禮。另為確保港區橋梁安全,斷橋事件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檢測團隊檢測國際商港轄內17座橋梁,其中有立即性危險之臺中港濱海橋已封閉改建,並對其餘橋梁進行橋梁非破壞性試驗、局部破壞試驗等詳細檢測及評估未來之修繕及補強方式,港務公司刻依檢測結果及修訂後之相關規範,落實檢修維護管理作業;交通部航港局亦規劃於109年10至11月間舉行監督查核作業。因此要求交通部及航港局應確實督導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並落實港區橋梁之監督管理,以維護橋梁通行安全。【48】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7.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項下「(七)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之「購建固定資產-興建土地改良物」編列3億2,000萬元。
據監察院109年6月11日調查報告指出:「一、南方澳大橋橋梁管理機關妾身不明,致橋梁檢測、評估作業權責不清,無法落實,交通部暨所屬公路總局(前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航港局、港務公司(含基隆港務分公司及蘇澳港營運處)、宜蘭縣政府均有違失。……三、航港局與港務公司間就南方澳大橋管理多年權責不明,斷橋至今,對該橋之檢測、維護權責,見解仍嚴重分歧,實有未恰。」可見相關機關,包括交通部航港局在內,對於南方澳大橋橋梁管理仍權責不清。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應於預算案通過後3個月內,就該局應負之橋梁檢測、評估作業、維護權責等橋梁安全維護作業事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9】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8.海邊垂釣意外頻傳,據交通部航港局統計,近5年來僅商港垂釣發生的意外事故就有18起,造成8死、8傷、2失蹤,其中又以臺中港的意外最多,總計2死、7傷。據報載,航港局目前已針對全國各商港劃設的14處釣點進行巡視及安全抽查,但仍未說明周邊措施及如何防護等,也未提供定期搜查之紀錄或公文。為敦促交通部航港局改善,並避免重大事故之事後賠償將損及國家財政,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0】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9.黎巴嫩貝魯特港因存放大量硝酸銨,於109年8月4日引發爆炸,造成重大傷亡,此事件凸顯港區危險物品管理與應變之重要性。經查航港建設基金施政重點也包含加強港口安全、災害防救及污染防治業務;檢討港埠管理法規有關危險品相關規定。然經詢問交通部航港局,目前我國港區危險品之管理除有相關系統申報管理外,「商港法」及其子法目前皆無港區危險物品儲運與管理人員之證照與培訓規定。為確保港區危險物品從業人員及港區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及航港局儘速修正「商港港務管理規則」,擬定危險物品儲運與管理規範流程,增訂危險物品從業人員相關考訓制度,並將上述規範納入商港相關法規中,以全法據。【5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0.南方澳大橋於108年10月1日發生斷橋事件,後續採原址重建,其重建工程總經費10億8,000萬元由航港建設基金編列,委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代辦。為確保南方澳大橋重建工程如期如質完工,爰要求交通部及航港局確實進行南方澳大橋重建工程督導,並於每會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進度之書面報告。【5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11.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重創全球旅遊業、航空業外,109年2月「鑽石公主號」郵輪在返回日本橫濱港時爆發群聚感染,造成超過700人確診,國際郵輪產業嚴重受創。指揮中心宣布自109年2月26日起禁止國際郵輪靠泊。隨著國內疫情逐漸控制,疫情指揮中心109年6月7日宣布臺灣境內解封,目前郵輪業者申請國內跳島行程,必須準備相關營運計畫書上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再評估船舶進港後的檢疫及消毒過程。109年7月底有國際郵輪通過申請,在臺灣展開跳島之旅,成為疫情重創全球郵輪產業以來,世界第一艘復航的國際郵輪,持續往返臺灣本島與金門、澎湖、馬祖3個離島之間,並已開始環島遊程;惟未來國際郵輪加入國旅跳島或環島化必成趨勢,爰請交通部與航港局加速國內各港碼頭規劃與建設,並本於區域均衡、雨露均霑等原則,與國際郵輪業者、地方政府、國內旅行業者等溝通協調,串接臺灣各項產業,以利民生經濟。【53】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12.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經費由航港建設基金編列,並委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代辦,內容包括大橋本體及臨時道路、管制標示等附屬配套工程。重建工程已於109年10月5日舉辦祈福動土典禮,為維護橋梁通行之安全性,故建議交通部航港局應確實督導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如期完工並確保工程品質。【54】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13.11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編列3億6,467萬7千元,該計畫總經費18億7,741萬8千元,自109年度起分4年辦理,109年度已編列3億1,100萬1千元。該計畫辦理期間,航安基礎設施構建及海事中心相關基礎設施構建及維運2項目項下每年之每人教育訓練經費以20萬元估算,海事監控管制業務之教育訓練固有其必要,惟允宜衡酌每年投入相同經費訓練相同人員所增加之學習效果,覈實編列預算。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遵照上述意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俾利於計畫目標之達成。【55】
提案人:陳歐珀 許智傑 邱顯智 何欣純 林俊憲
12月3日(星期四)
邀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就「一、疫後旅遊的規劃作為;二、觀光紓困補助暨春節疏運孝親專案規劃辦理情形;三、2021自行車旅遊年及2022鐵道觀光年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局長列席。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觀光局局長張錫聰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洪孟楷、林俊憲、陳歐珀、趙正宇、陳素月、陳雪生、邱顯智、魯明哲、何欣純、許淑華、許智傑、劉櫂豪、葉毓蘭、蘇巧慧、鍾佳濱、高嘉瑜、陳椒華、賴惠員、張其祿及伍麗華
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常務次長祁文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廖婉汝、劉建國、陳柏惟、賴品妤及沈發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有鑑於現行工程糾紛處理方式採多元途徑,不外有法定訴訟程序及訴訟外解決途徑如調解、仲裁等方式。然廠商與機關間之工程糾紛,目前調解成功率已達八成以上,若機關選擇以訴訟方式解決,不只曠日廢時,也徒增司法資源的浪費;且因廠商龐大資金遭機關扣留而常引發倒閉或營運困難。爰建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針對所屬機關與廠商之工程糾紛,研議能以「利用調解、仲裁機制解決為原則,進入訴訟為例外」的處置原則,俾迅速有效解決工程糾紛,也避免弱勢廠商涉訟耗盡資源而陷入倒閉的危機。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洪孟楷
二、有關桃園機場跑道鋪面與工法、電力及污排水等三大系統問題,建請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12月15日起,每月於桃園機場公司網站公告並更新大體檢67項改善情形之進度說明,並針對67項分別羅列進度,並請於110年1月15日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林俊憲 洪孟楷 陳歐珀趙正宇 陳椒華
三、因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政府基於防疫政策包括桃園國際機場、松山、台中、高雄等航空站國際航線及金門水頭商港小三通等國門邊境關閉,造成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航站毫無營業收入,並因政府政策之情勢變更致使機場公司、航站與契約廠商嚴重虧損、經營困難,均面臨嚴重衝擊之存亡關鍵。
建請政府對國際機場暨民用航空局轄下各航空站國際航線、小三通口岸等國門獨立編列預算,專款專用支應公共服務及基本維運費用、補貼員工薪資等,以維持國際機場正常營運及國門形象。
提案人:陳雪生 許淑華 何欣純 洪孟楷陳歐珀 陳素月 楊 曜 鍾佳濱
四、有鑑於位在新北市八里區及五股區交界的台64線觀音山隧道,是國內快速公路少數的甲級長隧道,也扮演連接臺北港及串聯西濱公路重要功能,然而因臺北港區的業務近年不斷擴大、運輸需求量日益增加,現每日交通量約可達5萬輛車次,且因配合政府東部砂石西運政策,該路段已是超尺度車輛運載貨物必經路段,往來大型車輛占比已是國內快速公路長隧道中的翹楚,實應加強養護。然而,觀音山隧道自98年通車以來,使用已逾10年以上,在機電、消防與各項安全設備已超過使用年限,本(109)年度清明連假期間也因設施老舊造成隧道停電,雖幸未釀災,但已顯見其設施妥善與穩定,將高度牽動當地交通安全,與可能之隧道事故的外部擴散嚴重性。爰建請交通部限期於1個月內,完成:(一)「台64線觀音山隧道安全性提升與設備更新改善規畫作業」,以及督導公路總局開辦;(二)「使用10年以上之長隧道全面體檢評估及設備更新改善規劃作業」,以保障民間用路安全。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五、為落實交通部鐵道局監理功能,交通部鐵道局應於每年進行鐵路機構定期及臨時檢查。惟鐵道局監理單位現應補強專業機電或鐵道(捷運、高鐵、臺鐵等)背景之專業人員協助安全檢查工作。
參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85年起逐步建立飛航安全檢查制度,聘僱有航空業現場工作經驗(曾任民用航空器駕駛並有一定飛行時數,具民用航空器維修、檢驗等工作經驗)或相關背景之人才擔任安全檢查員,進行檢查工作。
建請交通部要求鐵道局於110年增加招聘有機電、鐵道(捷運、高鐵、臺鐵等)背景之專業人員,協助鐵道安全檢查、監理工作。請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陳椒華
六、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6至108年重大與一般事故、異常行車事故平均626件,109年統計至9月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47件、行車異常事件432件,其中還包含成功斷軌44公分案件,引起社會大眾再次對於鐵路運輸安全擔憂。
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將109年1月1日開始之臺鐵一般行車事故、行車異常事件之日期、事實經過、原因、處理情形公開上網,並自110年1月開始每月更新至少1次。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陳椒華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