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0時48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51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智傑 洪孟楷 陳素月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邱顯智 魯明哲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淑華

陳雪生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葉毓蘭 劉世芳 吳斯懷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李貴敏 鄭麗文 廖婉汝 周春米 林思銘 張其祿 高嘉瑜 楊瓊瓔 羅明才 陳亭妃 賴惠員 鍾佳濱 黃世杰 陳柏惟 孔文吉呂玉玲 陳明文 莊競程 謝衣鳯 張育美 陳玉珍

委員列席28人

列席官員: 10月26日(星期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澤成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主任秘書

林 傑

企劃處

處長

羅天健

技術處

處長

林耀淦

工程管理處

處長

陳春錦

秘書處

處長

邵治綺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執行秘書

陳韻石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執行秘書

吳明峰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執行秘書

連振賢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張明珠

資訊推動小組

執行秘書

張兆琦

人事室

主任

李靜宜

主計室

主任

林佳欣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彥伯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科技顧問室

簡任技正

陳玨玎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副所長

陳天賜

副所長

黃新薰

運輸計畫組

組長

張舜淵

運輸工程組

組長

許書耕

運輸安全組

組長

葉祖宏

運輸經營管理組

組長

陳其華

運輸資訊組

組長

吳東凌

綜合技術組

組長

曾佩如

港灣技術研究中心

主任

蔡立宏

秘書室

主任

李淑惠

主計室

主任

許程晏

人事室

主任

林立曼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廖玉琳

10月28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林佳龍

(上午)

政務次長

陳彥伯

(下午)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副處長

黃湘紋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副局長

林俊良

主任秘書

楊國峰

主計室

主任

魏悅容

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處

處長

陳仲俊

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

代理董事長

林國顯

總經理

但昭璧

副總經理

洪玉芬

副總經理

范孝倫

會計處

經理

陳涵酉

內政部航空警察局

局長

林順家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10月26日)

劉召集委員櫂豪(10月28日)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10月26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決議:

一、本(26)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6)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001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3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89萬4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億1,400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9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國外旅費」編列97萬7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國外旅費」編列97萬7千元,凍結預算1/5,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與法規業務」編列8,184萬3千元,在「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計畫中,持續編列出席相關會議所需國外所需出差旅費(467千元)項目費用,現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民國110年可否出國洽公仍未明朗,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卻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實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國外旅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0,570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鑑於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之休假旅遊補助編列2,970千元,允宜在人員多已享有國旅適用前提下,再說明此舉之適宜;另查編列之水電費合算183人員之平均費用,每人每年平均占1,624萬5元水電費支出,亦有檢討空間。

復以截至109年度8月底,持續列管之閒置空間按件數為17件,然超過5年以上未活化設施卻仍逾半數,另查如經108年第4季之行政院活化閒置設施督導會報後,仍有10件雖解除列管但仍有久未使用、遭占用、參觀人數未達預期等情事,是以解除列管之機制應當有更嚴謹之改進作為。

爰此,刪減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一般行政」預算10%,並另凍結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編列3億0,570萬1千元,包含人員維持2億3,759萬1千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6,811萬元。惟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間全文修正,101年1月1日施行 ,明定行政院組織架構為14部8會1行1院2總處及3獨立機關 ,不再設置工程會,工程會業務原規劃移撥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及未來成立之交通及建設部,工程會組織調整一再延宕,又有部分業務已調整至國發會辦理,組織未來之不確定性,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一般行政」1,000萬元,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組織規劃期程提出明確完整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3.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人事維持」項下編列2億3,759萬1千元,其內容為人力之薪資、獎金、加班費、保險等費用支出,今年度工程會員額較去年度增加18人、預算增加2,951萬7千元,平均年薪為163萬元,幾乎為民間企業之高階主管薪資。且經查,該會110年度總預算較去年增加3,509萬元,人事費用的增加高達總增加數的84.1%,惟今年度之施政計畫並未見有大量新增人力需求之處。為避免人事預算浮編,配合組織改造移撥人力,故刪減500萬元並凍結該預算1/10,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人力增加緣由,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三)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8,184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8,184萬3千元,相關預算用於辦理推動工程國際化、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業務,然因受到國際疫情影響,109年度新南向工程標案件數與金額皆減少,爰此,110年度「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預算編列8,184萬3千元,凍結1/10,待工程會於2個月內,針對疫情影響如何持續促進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684萬元。該經費主要是辦理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考量過往預算編列執行情形,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附表1:工程會104年度至108年度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相關捐助經費及委辦費預決算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海外拓點

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4年度

16,941

3,553

20.97

3,360

2,638

78.51

105年度

16,357

7,910

48.36

3,555

3,473

97.69

106年度

15,396

9,924

64.46

3,185

2,792

87.66

107年度

15,089

12,569

83.30

2,880

2,475

85.94

108年度

18,389

18,320

99.62

3,395

註33,147

92.70

109

18,300

-

-

3,388

-

※註:1.資料來源,工程會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四)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編列1,33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預期藉110年度公共工程技術業務所開辦之審議機制,檢視工程技術可行性、成本估算編列合理性,確保公共工程執行之效率、品質、廉能。

然查,在機關防貪預警之作業上,工程會在會同廉政機關之施工查核辦理案件數已自103年之2,701件,經104年2,379件、105年1,975件、106年1,939件、107年1,858件,降至最新之108年1,508件,實令外界對本項工作計畫辦理之預期成果,有感量能不充足,致使成果恐不彰。

爰此,刪減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預算10%,並另凍結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02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為協助各機關妥為訂定合理工期,工程會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然此參考原則之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係按5,000萬元至10億元、10億元至100億元、100億元以上3個經費區間,再依工程種類提供月數表達之時程參考資訊,惟同區間金額跨度頗大,且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各機關參考,容有精進改善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68萬4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02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查106年度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分別為7,322件及2,964億餘元、8,500件及2,788億餘元、7,013件及1,491億餘元,顯示108年度工程展延工期情形較前二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為改善相關情形,凍結10%,並建請工程會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檢討相關精進作為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許智傑

4.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惟工程會為協助各機關妥為訂定合理工期,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然則該規劃設計參考時程之金額區間頗大,係按5千萬元至10億元、10億元至100億元、100億元以上3個經費區間,於實務運用上不利機關參酌,爰此「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56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合理工期參考原則提出精進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許智傑 

(五)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辦理之「全民監督公共工程」業務,自91年開辦後深繫公共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之落實,然而查近年通報案件統計數卻明顯下降,且迄今未見工程會任何改善措施;更甚,109年第一、二季之通報案件數已跌回自甫開辦初的93年後最低點,實令外界有感優質公共工程之達成落實,以及工程會管理之能力。

爰此,刪減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公共工管理業務」預算5%,並另凍結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為提升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率,工程會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列管追蹤各計畫執行情形,並適時辦理實地訪查協助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問題等,然檢視工程會108年度至109年3月底辦理實地查核計畫共14項,其中有3項計畫係因進度落後或為108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公共建設類列管之計畫,其餘11項查證原因均為民眾關切,卻有未排入實地查核計畫中,顯示相關實地查核機制容有改善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193萬4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及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業務。經查106年度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追加金額件數(以下簡稱追加件數)各為6,112件、6,204件及4,942件,占各該年度總工程件數比率各為23.05%、21.72%及18.58%,追加金額各為236億餘元、361億餘元及125億餘元,顯示108年度工程採購案件追加金額情形已有改善。惟若以決標方式觀之,各年度以最有利標決標者追加件數比率44.64%、37.11%及23.11%均高於以非最有利標決標者之22.57%、21.25%及18.40%。為改善相關情形,凍結10%,並建請工程會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檢討最有利標決標後追加預算改善相關作為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許智傑

4.110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相關預算用於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及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然依據相關統計,108年逾10萬元工程採購案件,仍有4942件辦理金額追加、7013件辦理展延工期,工程會應持續加強督導,爰此,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編列1193萬4千元,凍結1/10,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政府工程採購如何避免追加金額、避免辦理展延工期,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以及改善目標,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5.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為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及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等業務。經查,近三年來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已有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各7,013件及1,491億餘元仍頗為龐大。另106-108年度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追加金額件數分別為6,112件、6,204件及4,942件;追加金額依序為236億餘元、361億餘元及125億餘元,顯示工程採購追加案件數與追加金額過高之情形雖有所改善,但總件數及金額仍偏高,工程會應持續督促改善。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10,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後續改善擬定具體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6.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193萬4千元。鑒於採購法修法後,公共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之決標件數比率有些許提升,但仍希望採購過程能納入政風及審計部門,以保障公務人員更敢採取最有利標。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待該單位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始得解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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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7.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管理業務-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331千元。

經查,公共工程委員會持續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已有減少,惟108年底繼續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降為21件,已解除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有404件。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中,列管年數逾5年以上者共12件,列管年數介於3年至5年者共6件,列管數未達三年者共3件,其中列管年數最早者為95年4月。

對此,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說明減少閒置公共設施之精進做為及預期目標,並提供預計解除列管時程等相關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劃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季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編列33萬1千元,相關預算用於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等,然依據相關統計累積投入活化金額已高達34億元餘,工程會應持續加強督導,並針對活化案件訂定退場機制,爰此,110年度度「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預算編列33萬1千元,凍結1/10,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如何持續促進閒置設施活化,並針對是否應有相關退場機制提出說明,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9.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02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編列7,711千元,凍結10%。工程會每年皆辦理公共工程之抽查、查核,但歷年全國公共工程施工查核,其查核比率皆僅約不到8%,顯示該查核工作執行率有待提升加強。工程會應提出精進提升方案,進一步提高查核率,以提升預算執行率,並為公共工程品質把關。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凍結百分之十,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如何改善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10.110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03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原列3,89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該計畫為建置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雖其用意良善,惟查目前該系統之操作,對於民眾瞭解各機關公共工程之維護管理仍不夠清楚明瞭。另外,該系統建置後,其後續之追蹤、查核、管考等,如何建立後續機制也未見說明。故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凍結百分之十,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該計畫之如何改善、後續之管考追蹤查核如何進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六)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人力問題,因為牽涉到組織改造,造成非正職人員的工作一直居高不下。根據統計,工程會降低勞務承攬人數,卻大幅增加臨時人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8點規定:「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以公開甄選為原則。」110年度工程會計有16名勞務承攬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方式聘用,90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議,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每年裁減聘僱人數3%,3年內降低至規定人數比率之內。在立法院強力的要求之下,行政院於是擴大委外、承包或志工參與,以達精簡人員之目標。有鑑於工程會迄今還無法完全妥善處理人力問題,為儘早獲得改善解決工程會人力問題,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七)有鑑於協調解決工程問題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施政重點,工程會針對營造業缺工缺料問題,也提出合理化外籍移工申請法規及穩定砂石供需的策略。但事實上,受疫情衝擊,全國營建缺工、缺料問題持續嚴重,當前民間房市升溫、六都住宅推案量大,加上台商回流蓋廠等需求,導致營建物料砂、石、水泥製品及磁磚等需求擴大,缺工問題嚴重。此外,109年全年還將有1,667億元招商案會釋出,營建業認為未來物料短缺、工人難找的問題恐怕持續加劇。為解除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都面臨缺工缺料嚴重的困境,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會同學者專家、業界代表,找出解決之道並擬妥未來因應對策,俾群策群力解決缺工缺料嚴重的問題。【35】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八)有鑑於公共工程的品質,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要任務,因此,在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淡江大橋使用設計年限提升到120年之際,建請應考量橋梁投資經費龐大及工程艱辛,並應避免短期內修復與重建之金額損耗,因此,務必落實對淡江大橋的橋梁設計施工執行以最高安全規格、最高之施工列管監辦,才能確保淡江大橋完工後使用120年的高品質、高安全狀態承諾。同時再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就列管監辦之情形,如實於機關的公開平台對外周知,以利全民督工。【3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督導各機關對於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主導各機關建置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公開事宜,並主導各機關應訂定所屬維護管理手冊及標準作業程序;另外,工程會也於網站建立維護管理專頁,並作為各機關公開資訊網頁的連結彙整平台。目前各機關雖已將各維護管理情形彙整至工程會建立之平台,但無論是工程會本身所建置的彙整平台,或各機關建置的公開資訊資料,對於想透過網頁查詢瞭解目前公共設施維管情形的民眾而言,除了操作使用上不夠清楚瞭解,對於各機關所建置的公開資訊,工程會恐也無法進行後續的查核、追蹤及管考。為監督該工作計畫能夠有效運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對目前網頁操作、設置提出改善,並對於往後各機關建置的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公開資訊,其後續查核、追蹤及管考,如何擬定配套機制或制定相關要點之可行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4年以來,共計列管425件閒置公共設施,致力推動閒置設施活化以來,列管之閒置設施持續降低,截至109年第2季為止,仍屬繼續列管者僅餘17件,顯見推動效果顯著。惟閒置設施之認定標準如無依實際情形持續修正,恐有設施實際使用率低,卻未被列入閒置設施清單之可能。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追蹤解除列管之公共設施,並依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閒置設施之認定基準,以避免活化之設施重歸閒置。【3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確保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效、維護公共建設品質並協助解決停工問題,於110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及「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共計編列867萬6千元。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衝擊全球經濟,連帶影響公共工程停工情形,自110年溯至109年8月底為止,停工中案件共計1,026件,其中屬於109年度之案件數達692件,占案件總量之67.45%,顯見疫情已對公共工程進行造成實質影響。為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持續加強協助處理停工案件,督促此類案件重新發包或加速復工,確保公共工程順暢進行且保有良好公共建設品質。【39】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十二)政府機關用人應秉持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計有16名勞務承攬人力改以臨時人員方式聘用,該會將採公開甄選方式辦理,而相關工作現係由勞務承攬人力辦理,渠等人員在業務及工作環境之孰悉度上具有優勢,於人員甄選時,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開甄選應注意形式及實質之公平。【40】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三)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8年間函頒「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妥為訂定合理工期,惟該原則所定之規劃設計參考時程區間金額跨度頗大,且以平均日數作為不同工程規模之工期參考,恐不利各機關參考;108年度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較106及107年度減少,惟件數及決標金額仍龐大,為確實協助各機關合理訂定工期,建請上開原則應視各機關實際參考情形調整。【41】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四)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4年間迄今,累計列管425件閒置公共設施,至109年第2季止繼續列管者17件,持續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已有減少,且解除列管之案件仍需追蹤是否有再閒置情形;惟依規定,閒置設施之認定應先檢討釐清現狀是否未達到設施開發或興建時訂定之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或差異顯著者,是以,預期效益目標較低之設施,恐將造成實際利用率低之設施未及列管情形,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參酌實際情形檢討相關規定並督導各相關單位注意改善,以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42】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五)現行「政府採購法」及相關之法令,均未對欠缺消極資格,而因故意或過失受聘擔任委員或參與評選者,明定警示或懲處機制,致曾違反相關規定之委員,除欠缺避免其違反相關規定之嚇阻機制外,事後仍有可能遭同一或其他機關聘請為採購委員。

為因應現行法規之缺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9年10月8日之業務報告中明示,其施政重點包括:於「現行評選法令之精進作為」採取「研修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增訂遭該會自專家學者資料庫除名或暫時移離者不得遴選為委員會委員之規定,以及「研修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增訂利益迴避而應予辭職或解聘之情形,及委員不得參與採購案之後續履約之規定;並於「專家學者資料庫之精進作為」,採取「研修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提高推薦資格條件,明定不得推薦及不予納入資料庫或予以移離之規定,且明確「公開資料庫暫時移離或除名資訊」之作業規範等措施。

為追蹤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前開工作之作業進度,爰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預算案通過後,每3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工作進度之書面報告。【43】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許智傑 

(十六)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施政目標及重點所示,工程會應盤點低度利用公共設施,協助衛生福利、地方創生等需求,推動活化轉型。然預算書內並未提到相關辦理計畫、進度及成果,請工程會應儘速進行相關設施之盤點作業,並與衛生福利、地方創生之相關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單位,針對可活化之低度利用公設未來轉型目標及績效共同研商,尤其是兒育、高齡相關衛生福利設施的設置,未來必定有更多需求。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辦理跨部會研商,並就相關計畫辦理期程、進度及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44】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十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8年間頒行「公共工程訂定工期參考原則」,以協助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時訂定合理工期。經查106至108年度全國逾10萬元之工程採購案件,其展延工期件數及決標金額,分別為7,322件及2,964億餘元、8,500件及2,788億餘元、7,013件及1,491億餘元。雖然108年度工程展延工期情形較前二年度減少,但工期延宕之件數及決標金額仍十分龐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考量該原則是否可進行更精準之調整,以利各機關確實訂定工期,並有效避免工期延宕之情況,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評估書面報告。【45】

表1 106年度至108年度逾10萬元工程採購案件展延工期概況表

年度

件數

決標金額(千元)

106

7,322

296,488,080

107

8,500

278,853,892

108

7,013

149,144,612

資料來源:工程會;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5項 運輸研究所11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0項 運輸研究所128萬9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7項 運輸研究所80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3億9,057萬5千元,減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295萬1千元〔含「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及「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200萬元、「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95萬1千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8,762萬4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3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3,794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委辦費」編列3,794萬元,較109年度編列之3,134萬元增加660萬元,考慮過去交通委員會於審查相關預算時,多次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減少委外案件,加強內部研析能量,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委辦費」預算編列3,794萬元,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相關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成果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案「委辦費」共編列3,794萬元。經查,運輸研究所該筆預算較109年度增列660萬元,且108年度編列2,695萬元、109年度編列3,134萬元,運輸研究所「委辦費」有逐年增加之情形。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說明「委辦費」逐年遞增原因,並就相關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效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運輸研究業務-基礎運輸研究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780萬元,其中編列500萬元辦理以無人機探勘人車流動資訊之應用情境規劃與先導測試(1/3)-建立分年測試計畫,惟交通部國道或公路系統主要路口都設置監視設備以監控人車流動,適用於無人機之情境應為錄影監視設備無法到位之區域,以避免資源重複之情形,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研究業務-基礎運輸研究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78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無人機之應用測試計畫規劃應用區域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二)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8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89萬9千元,合計9項出國計畫,計93人天,相較於10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編列69萬9千元,合計8項出國計畫、68人天,歲出預算增加20萬元、25人天。109年度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運研所出國計畫不減反增,顯無必要,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歲出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89萬9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案「國外旅費」共編列785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相關國際會議是否如期召開有待商榷,且目前跨國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應審慎評估相關計畫之必要性。爰此,減列該項預算25%;另凍結該項預算5%,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未來參與國際會議之相關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78萬5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國外旅費」預算編列78萬5千元,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三)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編列1億0,28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陳素月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許智傑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1億0,281萬6千元,其計畫內容為多項研究發展計畫與應用等,然依據運研所研究成果應用採行說明資料顯示,107年、108年研究項次分別為112項與84項,然而所謂參採辦理狀況多為「做某單位為未來工作推展參考」、「函送某單位參考應用」等,對於相關單位實際應用狀況付之闕如,爰此,「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1億0,281萬6千元,凍結預算1/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相關研究成果提供各單位後,各單位實際參採辦理情形提出具體說明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海洋及交通運輸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5,318萬4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港灣環境調查與綠色海洋航安發展計畫等,尤其智慧運輸項目內容與其他機關研究項目重疊,至今成效不明,應有經費使用調整空間,尤其在未說明109年度相關預算執行情形下繼續編列相關預算,加上國家財政負擔日趨沈重,恐需立即檢討,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綠色運輸系統策略研究計畫」編列2,111萬4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綠色運輸系統策略研究計畫、探討共享電動機車對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影響等,其中甚至還編列出國考察旅費,考量疫情未明,貿然編列出國考察經費恐顯失當,加上未說明前年度計畫相關辦理執行情形及有續辦之必要性,為避免浮濫編列情形發生,本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4.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科技運用研究業務-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編列1,166萬4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運研所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此外,運研所應將計畫執行過程中可能受季節天候影響,以致工程施作延宕及額外衍生金額,進行完整評估,妥適擬定替選與應變措施,以利計畫進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之相關細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5.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預算「臺灣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技術研發計畫」項下編列1,166萬4千元,為辦理發展綠色能源港智慧環境監測系統建置及技術研發工作,以提升離岸風電工作船及液化天然氣載運(LNG)船進出港安全,期許帶動我國商港監測技術智慧升級。隨現今科技發展,智慧化以及綠能化皆已勢在必行,惟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分4年辦理,應充分說明計畫規劃內容及未來方向,避免預算浮編。故刪減該項預算200萬元,並凍結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4年計畫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6.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案「運輸科技運用研究業務-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編列9,510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實施內容為基於近年已逐漸發展成熟的各項智慧車載系統及自然駕駛資料蒐集分析技術,希望藉由蒐集一般車輛的大量駕駛操作資料,應用人工智慧技術開發高風險地點分析模式,據以篩選各項高風險事件並記錄各事件空間位置、道路幾何及駕駛人各項屬性資料,並進一步探討各項異常事件的空間集中性,做為各道路主管機關針對轄下高風險路口或路廊預先改善之參據。

惟,該計畫如何蒐集一般車輛的大量駕駛操作資料,是否有涉及民眾隱私之嫌,運研所並無詳細說明,且各類車款智慧車載系統皆有差異,運研所蒐集分析標準、涵蓋範圍為何尚待釐清。再者,目前我國高風險路口或路廊已有相關分析並進行相關改善,運研所編列此計畫之重點目標為何?仍待運研所進一步說明。

爰此,減列該項預算25%,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7.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總經費8,000萬元,分4年辦理,辦理期程110-113年,內容為應用人工智慧分析技術探勘高風險路段,並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然計畫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8.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預算「應用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計畫」項下編列951萬元,為辦理應用人工智慧、資通訊技術、物聯網、5G、高精地圖與GIS等技術,對大量即時交通資訊等進行深入診斷與分析,瞭解潛在事故地點、交通流量模式及道路狀況監控等,期能提升交通管理決策品質。經查,該預算自110年度起規劃4年期、總預算8,000萬元,今年度編列之951萬元僅占該計畫預算總額之11.8%,且對未來三年計畫預算如何運用尚無說明。該計畫為110年度新增,預算編列需更為審慎,應充分說明計畫規劃內容及未來方向,避免預算浮編。故刪減該項預算200萬元,並凍結1/5,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4年計畫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四)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編列6,37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李昆澤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運輸研究所藉運輸研究業務,辦理有2020運輸政策白皮書之出版,是以於隔年110年度允宜就該政策白皮書之內容,再與各地方政府,以及部分編訂有交通(政策)白皮書之縣市交通主管機關等,進行政策對話與執行研擬商討,方符相關業務之最大效益,然迄今未見運輸研究所有所規劃。

另查,運輸研究所擬新增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TBMS),該業務原為公路總局業辦,是以運輸研究所人員之接辦前教育訓練,接辦後遇部分機關上傳該系統之資料未盡確實,又系統是否足以發揮檢察驗證及預警等功能,皆屬讓外界有感存疑。

爰此,刪減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公務預算部分「運輸研究業務」預算5%,並另凍結1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資訊服務費」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7,100千元。經查,截至109年8月10日為止,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尚在使用中橋梁檢測結果,桃園市存在一座需緊急維護(U=4)橋梁,為確保市民使用安全並了解相關橋梁管理資訊系統檢測等細部資料,曾函請運研所提供相關資訊。然,運研所只負責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而無法提供橋檢、維修等細部資料,顯見運研所對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只有託管功能而無相關查閱權限,國會與民眾都無法從中獲得相關資訊,恐有規避監督之嫌。

爰此,減列該項預算150萬元;另凍結該項預算5%,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之權責歸屬、管理機制與資訊運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預算「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編列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7100千元。根據審計部抽核發現,部分實際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或有不同時點檢測2座橋梁上傳之檢測人員照片均相同等情事,顯示檢測廠商未確實將檢測人員照片上傳,復因系統未建置稽核或驗證功能,致未能即時察覺異常情形,允宜檢討強化系統功能。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提出相關報告。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待該單位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始得解凍。【20】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李昆澤

4.110年度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編列2,900萬元,其中委辦費高達1,450萬元,比例偏高。交通部運研所可說是交通部的智庫,職司重大交通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事項;其組織也多以分組研究的分工來編制,然106年及107年運研所受託辦理研究案件,約50%及45.45%辦理再委辦,再委辦之比例偏高。若交通事務研究需長期借重其他領域專家學者,則運研所之存在合理性令人存疑。國家預算有限,組織存在應符合其設立目的,爰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900萬元之「委辦費」45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5.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編列2,900萬元,其中包含辦理應用鐵道容量分析方法進行營運改善規劃100萬元、精進鐵道安全管理系統12要項實務作業指引之研析400萬元,鐵道安全及鐵道營運提升一直是民眾最關注的主要議題,運研所委辦鐵道容量分析改善營運應以東部運輸為主,而鐵道安全管理系統研析需與台鐵局及鐵道局共同研析,方能確保效益,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編列2,9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上述委辦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五)有鑑於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編列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710萬元。運研所雖非橋梁主管機關,惟該所自109年起應交通部要求,正式統籌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資料,提供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以利其強化後續管理作為。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橋梁管理及維護受到國人高度關注,審計部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也指出該次事件相關缺失,為免不幸再次發生,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允宜參酌審計部意見,持續精進系統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並研議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預警資料,提供交通部及有關權責機關,俾利其強化相關管理作為。【23】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六)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委辦費」辦理高齡者旅運需求分析與運輸服務策略,目的在於研議高齡者運輸服務策略、分析高齡者旅運特性,相關計畫立意良善,考量國內親子友善運輸欠缺通盤策略性之推廣,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是否針對親子旅運需求進行相關策略分析研究,以利親子友善運輸之推動。【24】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劉櫂豪 林俊憲

(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88年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該系統原僅納入高速公路局、公路局、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地方政府經管之橋梁,惟108年10月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後,方警覺未納入中央政府其他機關經管之橋梁,交通部於109年起正式要求運研所統籌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训等事宜,惟審計部於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系統執行不確實以系統缺乏稽核、驗證功能,致異常情形無法即時發現,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為加強全國橋梁檢測及管理,應儘速檢討強化系統功能,精進管理作為,以維護用路人之安全【25】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林俊憲

(八)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108至111年度,分4年辦理「綠色運輸系統策略研究計畫」。經查,運輸部門於105至108年均已達成原訂減碳目標,且107年與108年均提前達到第1期階段(105-109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109年較94年下降2%),成果良好。惟109年8月25日行政院已協商確認溫室氣體管制第2期階段(110-114年)各部門之減量目標,其中,運輸部門114年溫室氣體排放須較94年下降6.79%,較第1期階段(下降2%)更為嚴格。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就溫室氣體管制第2期階段(110-114年),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後續精進作為之相關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自106至109年度,分4年辦理「離岸風電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作為離岸風電港區管理與進出基地母港船舶航行安全之參據。惟建置離岸風電後,恐導致海域水文、地形地貌改變所帶來之影響,不僅造成海上作業風險,也會影響未來港區營運及規劃配置。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2個月內就「離岸風電海下工程技術研發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研究書面報告,並應持續觀測後續漂沙變化情形及進行風浪對船舶航行之影響分析。【2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十)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編列710萬元,惟查審計部108年度決算報告指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部所屬之觀光局、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辦理管轄橋梁檢測作業;又該系統未針對已屆檢測或應修復期限而未完成檢測或維修業務者之預警提示功能,顯見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仍未完全發揮預期效果,爰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功能改善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28】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十一)110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編列710萬元,經查,運研所自109年起正式統籌該系統之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惟預算仍由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編列,110年度起才為該所首度整合預算編列及實際執行,恐有與前述單位業務上未能交接清楚之處,導致預算編列不精確,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使用單位密切溝通,持續進行滾動式檢討,編列足夠預算支應執行所需費用,以利橋梁管理系統持續精進。【29】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十二)國內道路交通事故近六成發生於路口,108年度共造成785人死亡、超過27萬人受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9年完成之「事故型態導向之路口交通工程設計範例」,可望經由交通工程改善降低交通事故。110年延續109年研究之成果,著手啟動相關推廣計畫,預計將針對中央及地方縣市道路與交通工程第1線承辦人員,以系統化課程教授其肇事診斷學等理論與技術,使研究成果能實現具體之成效。惟計畫之推動是否能確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事故傷亡人數,仍需實際數據佐證,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路口交通事故數及傷亡情形擬定預估成效,並持續追蹤,以確保落實計畫推動之目的。【30】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十三)近年來大型車輛事故頻傳,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究其原因,經常與駕駛行駛時之視線死角所造成之迴避不及有關。為避免視線死角造成事故發生,交通部極力推動大型車輛加裝視野輔助系統,目前系統裝設率已達99.6%,惟相關行車事故卻未減少。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此情況進行研究,發現視野輔助系統裝設率雖高,但系統並無主動警示功能,且大型車輛駕駛並未養成使用輔助駕駛之習慣,造成大型車輛右轉時使用視野輔助系統比率僅約二成,為減少大型車輛事故,需有多面向同步配合。在硬體面,需配合視野輔助系統甚至盲點偵測系統之推動;在宣傳面,需倡導駕駛使用輔助系統之習慣;政策面則需要透過運研所持續追究大型車輛事故之原因,依照研究成果規劃出下一步政策推動之方向。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持續進行大型車輛輔助系統之事故防制成效追蹤,每半年更新事故防制成效數據,並進行有關大型車輛事故改善的相關研究,以助大型車輛事故數確實降低。【31】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查上(第9)屆立法院於109年1月20日之臨時會紀錄,曾做成決議要求交通部針對電動自行車法令宣導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據109年9月11日報載,交通部證實將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比照一般車,應懸掛車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方能上路。

因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案件猶層出不窮,為儘速強化落實對電動自行車之管理,並降低事故率、保障道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針對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之修訂,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報告應包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規之詳細修正草案,並涵蓋電動自行車強制懸掛車牌、考照制度之建立、強制責任險之落實、未滿14歲之電動自行車騎乘者之父母或監護人連帶責任等細節。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下設運輸安全組,負責運輸安全之研究及規劃事項,109年僅完成「網路媒合外送平台外送員之交通安全管理策略研析」等6項研究案,對於頻頻發生嚴重事故(例普悠瑪號事故)的臺灣鐵路管理局的運輸安全問題及每年造成嚴重死傷的機車交通事故(109年1,695死、352,285傷)未善盡職責對鐵道安全及機車交通安全進行診斷提出改善建議,爰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將「改善鐵道安全」及「改善機車交通安全」列為每年重要業務,定期向交通部提出改善建議,俟有具體改善成效後始改列為常態性業務。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10月28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三、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洪孟楷、陳歐珀、邱顯智、林俊憲、趙正宇、何欣純、陳素月、許智傑、魯明哲、許淑華、鍾佳濱、陳雪生、劉櫂豪、林德福、葉毓蘭、鄭天財、陳椒華、黃世杰、陳柏惟、孔文吉及張其祿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總經理但昭璧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本(28)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8)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非營業預算、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2項 民用航空局858萬2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4項 民用航空局原列3,228萬6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2節「證照費」150萬元,其餘均照列 ,改列為3,378萬6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7項 民用航空局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民用航空局46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民用航空局4億0,506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8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何欣純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空運管理業務」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出國參加國外年會費等,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加上疫情期間實際上出國有困難,相關支出仍有縮減空間,為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本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其內容為赴外國進行會議之業務。經查,該計畫近3年(107-109年)皆編列24萬6千元。惟自109年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迄今非但並未趨緩,反有加劇之勢,大量跨國會議皆取消或改採線上模式,110年各項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辦仍是未定之數,為確保預算核實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1/2,並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依後續會議實際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合計2項出國計畫,計31人天,與109年度相同。然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出國計畫應重新檢討必要性,或研議替代性方案辦理。爰此,110年度民用航空局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4.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凍結1/5,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劉櫂豪 

5. 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爰凍結本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此計畫採取減少考察天數或網路視訊且顧及資訊安全等方式進行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6. 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4萬6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民航局應審慎評估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爰此,該筆預算凍結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明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億0,36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於109年3月正式上路,然民航局於心態上卻顯有管理及政策輔導發展之消極心態,以至於如無人機註冊、飛航監督、保險、與民間對話座談之機制訂定、災難應用及建築體(含公安設施)之狀態監控與檢查等業務等,皆有所不足。

復以民航局設置有航空自願報告系統,其與我國運安會之飛安自願報告系統(TACARE)兩者之間,迄今並無資訊分享之明文機制,且當中各類別之通報多有條件設置,如各類身分編號或公司名稱,未有考量為求安全通報之快捷、便民原則。

爰此,凍結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務預算部分「一般行政」預算15%,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2.110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編列403,615千元。有鑑於108年度至109年8月底止,曾出現6次因遙控無人機妨害飛航安全,致機場關閉之情形。民航局為防制無人機影響飛安,訂定「機場受遙控無人機干擾應變暨查處作業程序」,航空站與航警局、地方政府警察局及軍方建立區域聯防機制,並規劃強化偵測及反制設備等。台北航空站與中科院簽約合作辦理「松山機場無人機防制建置試辦計畫」(計畫期程109至114年)。而高雄航空站將於109年12月前訂定無人機防制系統需求規格,111年12月完成採購。此外,民航局亦函請航班量較多之高雄站、臺中站、臺東站、金門站與馬公站等採購干擾槍。然防制系統建置計畫均為多年期計畫,高雄站之無人機防制系統須2年後才能完成採購,辦理時效過長,飛安保障緩不濟急,爰本項預算凍結1%,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如何強化現階段管理作業,並研議提升各機場辦理無人機防制設施採購作業之效率及說明相關預算使用情形,向立法交通委員提送相關書面資料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編列4億0,163萬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增加7,155萬9千元(增幅高達21.68%)。經查:民航局110年度增加編列職員59人與聘用28人,共計87人所需人事費7,155萬9千元,然觀諸民航局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致平均人事費賸餘約2,441萬3千元;可見人員進用相關事宜欠妥,致預算有浮編之嫌。為撙節政府有限之財源,爰減列該項計畫編列經費4億163萬7千元之5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4.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編列4億0,163萬7千元,其內容為人力之薪資、獎金、加班費、保險等費用支出。為因應民航法令須與國際持續接軌且日趨嚴謹、航空產業運具多樣化且蓬勃發展,又機場維護、建設及服務能量遽增等,為減緩監理能量落差,今年度民航局員額較去年度增加87人、預算增加7,155萬9千元。惟經查,該局105-108年度預算員額金未能足額進用,4年來預算員額較實際員額高出143人次、人事費預算賸餘數達9,765萬3千元,顯示人事事務統籌上並未做出最有效之運用,為避免人事預算編列不核實,爰凍結該項預算1/10,並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對人力分配及預算使用之改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5.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編列401,637千元。查民航局於110年度共增加員額87人,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其中59名編制內職員,民航局尚需辦理編制員額修正作業後始得進用;惟民航局目前尚未完成修正程序,修正案亦未正式提出,恐有浮編之嫌。爰此,凍結5%,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員額修正通作業完成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 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增加預算員額87人(包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所需「人事費」編列7,155萬9千元,惟其中職員須俟修正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又以前年度(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顯見未能妥慎規劃辦理員額進用相關作業事宜,爰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人事維持」項下「人事費」編列7,155萬9千元,凍結3%,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7.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1人員維持」編列401,637千元,凍結1,000千元。民航局「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較109年增列71,559千元,雖是因為民航局因應業務需求增加聘用人員,其中110年較109年增加87人,但預算金額卻未說明增加的詳細原因、如何配置運用、增加之業務內容,僅說明增加人數與經費。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100萬元,俟交通部民航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8.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97萬8千元。鑑於媒體於109年9月14日報導,泰國航空已於109年5月向泰國法院聲請重整。另有媒體於109年10月21日報導,亞洲航空(下稱亞航)自3月起對於退票民眾的態度極盡拖延之能事,甚至是不了了之。綜上所述,許多民眾恐面臨航空公司倒閉後,退票或求償無門。民航局身為航空業主管機關,未見積極輔助民眾之作為。爰凍結本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影響,國人出國旅遊急遽萎縮,航空業集思廣益推出類出國旅遊方案,以緩解國人需求及民航業者業務。然因礙於相關法令規定,類出國方案仍須原機場起降,對於東部市場較小的機場實不利開發規劃,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議,於疫情尚未趨緩,國內旅遊需求仍高漲之際,研議更多元方案並鼓勵於東部機場起降的類出國旅遊行程。【17】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許智傑

(四)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增加編列預算員額87人(包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所需「人事費」7,155萬9千元,惟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足額進用。近年度發生多起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安,致機場關場之情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積極辦理員額進用相關作業事宜,儘早達成行政院核定增加該局預算員額,以持續強化現階段管理及防制作業,減緩監理能量落差。【18】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五)隨科技迅速發展,遙控無人機之使用愈發普及。經查,自108年度至109年9月為止,遙控無人機影響飛機起降之架次共計47架、受影響旅客達5,929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已針對此類議題修正「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的規範,並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惟飛安問題動輒影響數百人之安危,絕不容許有任何管制疏漏。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強化管理並研議防制措施,對於規範之適用性進行滾動式調整,以保障飛航安全並維護旅客權益。【19】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六)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事維持」編列4億0,163萬7千元,其內容為人力之薪資、獎金、加班費、保險等費用支出。為因應民航法令須與國際持續接軌且日趨嚴謹、航空產業運具多樣化且蓬勃發展,又機場維護、建設及服務能量遽增等,為減緩監理能量落差,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員額較109年度增加87人、預算增加7,155萬9千元。惟經查該局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4年來預算員額較實際員額高出143人次、人事費預算賸餘數達9,765萬3千元,顯示人事事務統籌上並未做出最有效之運用,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確實評估人力分配及預算使用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2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七)有鑑於108年度至109年8月底止,已出現6次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不但影響機場飛機起降,更對飛安造成威脅。加以「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修正,於109年3月31日上路後,針對遙控無人機亦訂有專章管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為保障飛航安全並維護旅客權益,允應強化管理及防制相關作為;另鑑於遙控無人機註冊事宜為後續管理規範之基礎,民航局亦應研謀加強註冊管理機制,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上述避免遙控無人機影響飛安事宜,於2個月內就未來強化無人機更有效管理對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後續之監督。【2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八)有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航空業罷工及集體休假之案例,肇因於飛航組員及客艙組員之休息時間不足,經查「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3條之1規定:「組員執勤期間連續三十日不得超過二百三十小時。但因執行待命或調派勤務最多得採計三十小時之延長時間至二百六十小時。」已明顯超過「勞動基準法」對於每月正常工時加計延長工時之上限,為敦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改善,並避免飛安危機及穩定航空公司之勞資關係,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飛航組員及客艙組員之疲勞飛行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之修正條文建議以及檢討書面報告。【22】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劉櫂豪

(九)有鑑於航空業消費糾紛及勞資爭議不斷,如中華航空與長榮航空均發生罷工事件,復興航空及遠東航空無預警停業更造成消費者及勞工權益受損,且航空業為特許行業,部分航線更負擔偏遠地區之交通運輸任務。經查「民用航空法」第49條之1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者應設置具公益性之獨立董事,人數至少一人。」,然仍難以避免上述案件發生,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擬增設勞工董事及主管機關指派之公益監察人之可行性,期待勞工董事之增設,使員工能有效於董事會的決策中進行內部監督,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3】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劉櫂豪 許智傑

(十)針對108年度至109年10月,已發生7起(架)違規飛行直升機事件,據了解7架直升機之所有人中,有6人未取得相關證照,唯一有證照者也已註銷證照,考量違規飛行直升機除了可能造成飛安事件,對於周遭住戶也會造成嚴重干擾,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加強宣導,應依循合法管道取得相關證照使用合法直升機飛行,維護飛安,保障自身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4】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十一)110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預算增加編列預算員額87人(包含職員59人及聘用28人)所需「人事費」7,155萬9千元,惟其中職員須俟修正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又以前年度(105至108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妥慎規劃辦理員額進用相關作業事宜,儘早達成行政院核定增加之預算員額,以減緩監理能量落差之目標。【25】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十二)保障國人之生命財產安全,乃我國政府施政之主要目標,然我國再生能源之計畫中,卻有意於桃園外海設置離岸風機組,此舉恐嚴重損害我國桃園國際機場之飛航安全。為杜絕相關安全疑慮,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桃園外海設置離岸風電乙事,就飛航安全議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三)我國「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已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然於該法實施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並無遙控無人機之數量統計,以致民航局目前仍無法有效掌握我國遙控無人機之實際數量;鑑於遙控無人機之註冊乃為後續管理及釐清事故責任與辨識之基礎,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鼓勵遙控無人機之註冊,並加強我國遙控無人機之相關檢驗與稽查。【2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四)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直升機與超輕型飛行器違法起降事件,除引發國人譁然外,更嚴重影響我國飛航安全,恐危及國人之生命財產安全。為保障國人權益並遏止不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主動協調各地方政府、警政機關與檢調系統,針對國內直升機與飛行器之相關活動,加強監控與相關管理機制。【2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五)鑑於近年來國內無人機之發展及其相關應用發展迅速,惟自108年3月至109年8月止,國內機場曾6次因無人機妨礙飛航安全,致使機場關閉事件發生,此情況除嚴重有損國人生命財產安全之外,亦顯我國目前對於無人機之飛安管理與法規宣導之不足,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強化無人機相關法規之宣導作業,並於2個月內針對機場周邊如何有效防範因無人機所生之飛安疑慮,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六)隨著無人機市場蓬勃發展,除了商用無人機市場相當具潛力外,其中有關災害救援用的無人機更備受注目,尤其當救難救災事件發生時,可透過無人機高空拍攝,提升搜索和救援的效率。無人機協助搜救,最大的優點是可以保障救援人員的安全,而且高空拍攝會比起地面或水面搜索來得有效率,而且空拍圖片更方便指揮官規劃現場工作,分配人員救災;且無人機亦可以掛載應急照明、擴音廣播、救生吊掛、繩索牽引、運送醫療用品等,能因應災區不同情況作出協助。目前根據「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因應緊急應變救災狀況不同,依照不同的應變層級,若有無人機協助之需求,可以填具申請書或現場指揮官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電話方式向塔台提出申請。目前該執行方式雖已明訂於「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為讓無人機救災搜救等緊急應變機制功能發揮更大作用,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與地方政府宣導說明相關申請配套機制,並優化救災流程與提高災防能量,實現科技救援的目標。【30】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許智傑

(十七)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在「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於109年3月31日正式施行,又近年農民以無人機施灑藥劑取代人工噴藥的狀況越來越普遍,再根據相關規定,只有法人身分才能執行農藥噴灑、空拍、調查等行為,操作前必須向縣市政府申請,且操作者須領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空中施作類別之農藥代噴技術證書」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無人機專業操作證」兩種證書才能合法代噴。但是現行規定申請農噴需15天審核期,申請程序繁複且噴藥申請1次限期3個月,因病蟲害或天候狀況需隨時調整作業時間,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商就提升農噴科技,例如加裝GPS記錄出勤及飛行軌跡狀況,並檢討能否減少農噴業務申請行政審核時程與增加核准後3個月之期限,以照顧並便利國內農民之作業。【31】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許智傑

(十八)鑑於「民用航空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八不二配合等相關規定,阻礙無人機於農業應用,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無人植保機比照農機,簡化八不二配合之申請規定、強化無人機識別及管理機制、簡政便民的線上登錄系統、建置監測站(RTK定位技術)及協助於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及臺東設考場等,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研議植保機管理架構,並提供管理措施修訂期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植保機比照農機管理之架構與相關措施修訂期程」書面報告。【32】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何欣純 鍾佳濱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178億3,653萬2千元:

(1)減列「業務收入」30億6,024萬6千元。

(2)減列「業務外收入」3億8,029萬5千元(含「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依法分配收入」3億4,426萬3千元)。

(3)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業務外收入」項下「其他業務外收入」之「依法分配收入」再減列13億5,188萬1千元。

以上共計減列47億9,242萬2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億4,411萬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32億1,636萬6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530萬元(含「水電費」100萬元、「旅運費」200萬元、「修理保養及保固費」200萬元、「公共關係費」30萬元)。

(2)「材料及用品費」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8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2億0,806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46億2,016萬6千元,減列47億8,412萬2千元,改列為短絀1億6,395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36億9,638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18項: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承攬」編列4億1,186萬8千元,預計進用868名勞務承攬人力,然而勞務承攬等非典型僱用方式容易導致勞工權益低下,且偶有傳出勞務承攬單位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狀況發生,爰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承攬」編列4億1,186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如何督促相關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規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陳素月 劉櫂豪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4,688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有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合計1,481萬3千元。然目前各國疫情仍屬嚴峻,外界預估至110年底前邊境解封不易;又當前兩岸關係停滯,官方互動更形同中斷,是項費用有無編列必要,允應遵照政府撙節原則辦理。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481萬3千元其中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該旅費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012萬2千元,包含國內旅費367萬3千元、國外旅費578萬3千元、大陸地區旅費45萬5千元以及人力使用專力費、貨物運送費短程車資費用等。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出國計畫應重新檢討必要性。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012萬2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重新檢討出國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國外旅費」共編列13,294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此,該筆預算凍結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110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751萬1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751萬1千元,應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5)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編列7,511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爰凍結本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研議採取減少考察天數、採取網路視訊且顧及資訊安全等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6】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6)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578萬3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578萬3千元,應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7)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案「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519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赴大陸地區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凍結該筆預算10%,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110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赴大陸地區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106萬4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否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106萬4千元,全數凍結,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9)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45萬5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否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45萬5千元,全數凍結,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5億0,763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何欣純 陳歐珀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共計5億0,763萬1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清潔勞務外包,文書處理勞務外包,圖書室服務勞務外包,一般庶務作業外包等。為更有效精進相關預算使用,加上疫情期間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本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外包費」編列4億3,494萬元,辦理空橋及附屬設備操作作業、接駁作業、停車場勞務外包、關棧行李寄存業務外包、機場醫療中心勞務外包、服務台及偏遠地區執勤員工伙食團外包等各項外包業務,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6,000萬元,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4.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8,499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陳素月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2,488萬3千元,辦理技術合作費及權利金、專技人員酬金、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講課鐘點及稿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教育訓練、電腦軟體服務等業務,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2,488萬3千元,109年度僅編列1億8,401萬9千元。從這2年編列的內容比較觀之,預算項目大同小異,但增加數卻不少,時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其預算編列合理性容有檢討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億2,488萬3千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部分,編列2億6,011萬3千元,辦理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講課鐘點及稿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教育訓練、電腦軟體服務等業務,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該筆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4)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其他」共編列104,401千元。該預算較109年度預算增列16,280千元、108年度增列9,506千元,查該預算之多項經費連年攀升,如機場滅蚊消毒110年度(3,004千元)、109年度(2,566千元);建物安全檢查及消防設備安檢等費用110年度(4,170千元)、109年度(2,894千元);年報委製費110年度(786千元)、109年度(709千元、108年度(709千元);遙控無人機操作運用及管理規則評估規劃110年度(3,000千元)、109年度(2,000千元)、108年度(2,000千元);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委外服務案110年度(15,000千元)、109年度(6,527千元)、108年度(9,000千元);簡報製作110年度(3,500千元)、109年度(3,000千元)、108年度(2,000千元);簡報製作局屬單位110年(3,450千元)、109年(2,950千元)、108年(1,950千元)等。

爰此,為免浮編之虞,並撙節政府開支,該筆預算減列2,000千元,並凍結10,000千元,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上述經費連年攀升之理由、必要性及其效益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5.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19億7,150萬6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組織會費與捐助與交流費用等。為更有效精進相關預算使用,加上疫情期間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6.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業務外費用」編列20萬元。有鑑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業務外費用」科目,年度皆編列20萬元為預算規模,然而觀105年度決算數4億0,194萬6千元,增加約200,873%;106年度決算數5億8,070萬7千元,增加約290,253.50%;107年度決算數1,964萬1千元,增加約9,720.50%;108年度決算數3億0,290萬2千元,增加約151,351.00%;109年上半年,實際業務外費用,亦較預算數增加約3903.13%之多。

查其原因,基金管理方針對105年度決算增加,所述為因訴訟暫付款及暫收款等差額,再轉列雜項費用所致;106及108年度,則是因匯率兌換短絀增加所致;107年度及109年上半年,則皆主因用人費用提列不足,再轉列雜項費用所致。

考量業務外費用科目在歷年及110年度之預算規模,雖僅皆20萬元,卻彷彿如大開後門一般,讓基金能以該預算科目為名,再支出各類大幅彈性、大額之支出項目,實應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7.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編列自有資金支出399億元。另根據民航運輸統計各機場營運量,截至109年度8月底,桃園機場旅客服務人次僅有706萬7,070人、起降8萬3,443架次,且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預測,110年全球旅客數下跌57%至61%,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預測110年全年旅客數衰退66%,預計113至114年才會回到108年之服務水準。

經函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復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所覆蓋之其他16座機場,航線組成與桃園機場不同,料將提早恢復,故民航局編列110年預算時,預測110年將較109年成長5.74%。於開會說明時,交通部會計處及民航局提供推估基礎數據,原以SARS期間之成長趨勢進行預測,也同意預算編列當時過分樂觀。

有鑑於國家預算應嚴謹編列,並儘可能貼近現實,因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月報,109年9月底,機場公司已正式虧損,110年仍有航空城土地徵收費用及第三航站區建設經費等大筆開支,為保留民航基金支應之彈性,爰凍結前揭預算四百分之一,計9,975萬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報告內容應包含110年維持機場公司最小營運成本之重新估算數、可精簡之科目數額及總額,與機場公司收入不足以致虧損時,維持最小營運成本所需額外資金之數額與來源評估(舉債、借款或政府注資)。【40】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8.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業務收入」編列153億0,123萬2千元及「業務外收入」編列25億3,530萬元,共計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主要係受疫情影響,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分配收入減少10億3,832萬7千元等所致。鑑於航空業深受全球貿易與商業差旅活動影響,而國際疫情迄今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甚至國際航協預測全球航空客運須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水準,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允宜協助相關業者籌謀因應規劃,並及早擬妥長期對策。【4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劉櫂豪

9.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下稱國際航協)109年7月28日發布之新聞稿,全球航空客運之復甦慢於預期,預計全球航空客運需求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之水準;國際航協理事長嗣於109年9月29日新聞稿指出,因夏季客運慘澹,國際需求復甦停滯,兼以部分地區爆發新疫情,旅行需求衰退,預計109年度客運量較108年度下降66%(原預計調降63%)。鑑於航空業深受全球貿易與商業差旅活動影響,而國際疫情迄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且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盡力協助相關業者及早規劃,妥擬長期因應對策。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疫情延長與常態化之趨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未來如何提供相關業者輔導與協助。【4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劉櫂豪

10.目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參考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標準,於相關法規要求部分航空服務提供者(包括民用航空運輸業、維修廠、航空器製造廠等)建置安全管理系統,惟例如普通航空業,並未要求依同一標準建立,然而就99至108年之飛航事故統計,普通航空業計造成10件飛航事故,其中4件航機全毀,11人死亡,其安全水準仍有相當提升空間。考量普通航空業在規模、營業項目、營運型態等皆具有相當之異質性,難以要求全面建立相關系統,民航局應考量朝向鼓勵並輔導普通航空業者依安全管理系統之概念,精進其安全管理體系。爰為強化整體飛航安全,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尚未規範建置安全管理系統之業別,輔導其建置相關機制,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具體方案之書面報告,以提升整體飛航安全之水準。【4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11.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配合我國民航事業之發展及飛航安全,統籌辦理民航作業所需各項基礎建設,歷年均挹注龐鉅經費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5至108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之執行率雖由25.97%逐步增為62.41%,惟整體執行績效仍待持續改善;另110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736億9,638萬2千元,主要包括「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及相關工程所需經費699億元,該計畫規模龐大,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妥為控制執行進度,避免過去執行率不佳之情形再發生。爰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規劃與期程之書面報告,俾確保該計畫及預算執行之順遂。【44】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12.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新增計畫「臺東航空站廁所整修改善工程」(110-111)、「蘭嶼機場外觀及周邊改善工程」(110-114)、「綠島機場外觀及周邊改善工程」(110-114),航空站為當地主要對外門面,而具有特色的機場建築方能吸引遊客駐足,促進當地的觀光發展,爰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上述整修改善工程,除提升服務品質外,機場外觀改善應納入地方意見及在地特色,期能打造具有在地風貌之機場。【45】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許智傑

13.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收入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國際航線之客運量大幅減少,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10年度淨利減少,致該公司依法分配民航基金收入減少10億3,832萬7千元,另桃機公司亦預計航空器起飛架次減少,致飛航服務費收入減少2億4,437萬元,以及109年度實際公告地價調整減列出租桃機公司等之土地租金收入2億5,249萬元。

先前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預估全球航空客運需求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之水準。國際疫情仍無法獲得妥善控制,且恐有延長化及常態化之趨勢,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如何協助國籍航空公司及機場之營運,提出長期因應對策,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46】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14.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導致全球航空業面臨重創,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下稱國際航協)於109年07月28日所發布之新聞稿指出,先前對於航空業客運量之恢復預期過於樂觀,國際航協預估全球航空業客運量須至113年,始能重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爆發前之水準;我國亦受疫情影響,以致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於110年度預算收入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鑑於國際疫情目前尚未見趨緩,相關藥品及疫苗之研發亦未完成,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應儘速擬定長期因應對策,並輔導航空業者及早規劃。【4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5.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配合我國民航事業之發展及飛航安全,統籌辦理民航作業所需各項基礎建設,歷年均挹注龐鉅經費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5至108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可用預算之執行率雖由25.97%逐步增為62.41%,惟整體執行績效仍待持續改善;另110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736億9,638萬2千元,主要包括「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辦理區段徵收作業及相關工程所需經費699億元,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控制執行進度,以利計畫及預算執行順遂。【48】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6.近年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參考國際民航組織(ICAO)之標準,已於相關法規要求部分航空服務提供者(包括民用航空運輸業、維修廠、航空器製造廠等)建置安全管理系統,該局並已完成業者系統之有效性評估檢查。為強化整體飛航安全,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考量針對尚未規範建置安全管理系統之業別,輔導建置相關機制,培養正向安全文化,以提升安全水準。【49】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7.行政院於109年8月7日核定分5年增加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所屬之預算員額387人,其中民航局(相關預算編列於該局單位預算)核增105人,飛航服務總臺及各航空站(相關預算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核增282人。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增加編列飛航服務總臺及各航空站預算員額148人,所需用人費用1億4,900萬餘元,惟鑑於其中部分職員須俟修正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又以前年度(105至108年度)該基金預算員額均未能足額進用,復考量受疫情影響,我國民航各機場營運量大幅下降,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衡酌疫情影響及業務發展趨勢等,妥慎規劃新增預算員額之進用時程及相關事宜。【50】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18.110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收入編列178億3,653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14億6,240萬4千元(減幅7.58%),主要係受疫情影響,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分配收入減少10億3,832萬7千元等所致,鑑於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預測全球航空客運須至113年度方能恢復至疫情前水準,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妥擬長期因應對策。【51】

提案人:許淑華 洪孟楷 魯明哲

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01億2,082萬7千元,減列「營業收入」40億1,882萬3千元,改列為161億0,200萬4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47億3,835萬7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3,100萬元(含「郵電費」50萬元、「旅運費」5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00萬元、「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2)「營業費用」1,000萬元。

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6億9,735萬7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53億8,247萬元,減列39億7,782萬3千元,改列為14億0,464萬7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24億0,380萬1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17項:

1.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546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趙正宇 何欣純 劉櫂豪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桃園機場公司110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業務費用」、「管理費用」項下編列旅運費合計1,546萬元,比上年度預算數1,139萬5千元及前年度決算數1,138萬9千元大幅增加。然目前各國疫情仍屬嚴峻,外界預估至明年底前邊境解封不易;又當前兩岸關係停滯,官方互動更形同中斷,雖預算書無法看出該旅運費在國內外或大陸地區的分配情形,但本年度旅運費受疫情影響大幅增加顯不合理,允應基於遵照政府撙節原則辦理。爰凍結該項計畫合計編列經費1,546萬元其中之四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該些旅運費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趙正宇 何欣純 劉櫂豪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有關「旅運費」共編列預算1,546萬元,其中國外旅費編列1,215萬1千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98萬3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有關「旅運費」共編列預算1,546萬元,有關國外旅費、大陸地區旅費,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3)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案「旅運費」共編列15,460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然機場公司於上述情況之下,旅運費之預算卻仍較109年度預算增列4,065千元。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出國相關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此,該筆預算凍結2,000千元,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明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旅運費」編列975萬7千元,主要包含國內及國外旅費,且相較於109年度預算案編列888萬6千元,增加87萬1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桃機公司110年度不減反增,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旅運費」編列975萬7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桃機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47萬1千元,主要包含國內及國外旅費,且相較於109年度預算案編列234萬7千元,增加12萬4千元。惟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已取消或改以視訊會議進行,桃機公司110年度不減反增,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47萬1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桃機公司就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2.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有關「勞務承攬」編列11億0,503萬9千元,預計進用1,466名勞務承攬人力,較109年度之1,435人增加31人,考量勞務外包易導致勞工工作不穩定,國營事業單位應檢討非典型雇用方式,針對相關人力運用進行檢討,爰此,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有關「勞務承攬」編列11億0,503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相關人力運用、勞動權益保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3.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編列130億1,418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編列有110年度出差旅運費975萬7千元於「其他營業成本-服務費用」,相比109年度編列之570萬7千元,再增加有71%預算規模之多;已與當前各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因疫情影響差旅致同類預算縮減趨勢相悖。

再查,「勞務成本-服務費用-水電費」110年度編列309,669千元,相比109年度同筆預算科目,增加有1,474萬1千元,除有違撙節原則外,亦不符疫情致服務業務之實際花費所需。

另查,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及其所屬職員,因配合當前防疫政策戮力防疫,然於績效獎金、考核獎金之核發與評定相關辦法及規定,卻無跟進防疫作業,此亦屬用人費用業務執行該當檢討之處。

爰此,刪除110年度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5%,並另凍結15%,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2)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其他營業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中「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之業務宣導費編列15,210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全球仍未有減緩之趨勢,造成外籍人士來台數銳減。業務宣導費恐須就疫情狀況進行撙節。故凍結5%,俟桃機公司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4.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億0,380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李昆澤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億0,380萬1千元,包含「專案計畫」2億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22億0,380萬1千元,惟「專案計畫」項下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於交通部105年核定辦理至今於原訂計畫期程106-109年,因機場旅客運量需求增加,致施工作業範圍限縮,影響工程進度,故修正計畫延長至111年。桃園機場公司工程進度評估管控不佳,致計畫延期,亦影響整體機場營運。爰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億0,380萬1千元,刪除50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機場公司就建設工程計畫管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何欣純 許智傑

(2)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項下編列2億元,為辦理全面強化停機坪後方滑行道使用可靠度,該計畫原期程為106至109年度,投資總額30億2,654萬元,因旅客運量及空側機坪使用需求增加,該公司已將工期延至111年12月。且經查,該計畫預估109年度全計畫之工程進度為75%,實際工程進度截至8月底為68.25%,尚有未能達成年度計畫之虞。為確保已延宕之工程能如期完工、提升預算執行成效,故凍結該項預算1/10,並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強該計畫之預算執行及工程進度管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7】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項下累積至110年度已編列預算數達126億3,399萬8千元,為容納持續成長之運量、提升服務水準,並發展成為航空城之商業及文化中心。經查,該計畫原經費總額746億8,900萬元,期程為101至111年,108年1月辦理修正計畫,總經費調增為789億700萬元、完工期程延至113年,109年5月22日已進行第2次計畫修正,總經費增加為956億8,100萬元、完成工期延至115年12月,且該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實際工程進度14.23%,低於預計之18%共3.77%,顯示經費之預估與工期之執行皆與原計畫有大幅落差。為確保如期如質完工,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完成該計畫工程進度之檢討改善方案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6.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編列956億8,100萬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全球仍未有減緩之趨勢,造成外籍人士來台數銳減,進而影響桃機公司收益。但第三航廈建設計畫為102年起之專案計畫,至今未完成主體工程招標作業。相當期間規劃之新加坡機場第四航廈及韓國首爾機場第二航廈分別於108、109年完工啟用。桃機公司未充分利用疫情期間,客機起降較少之有利狀況積極招標。

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主體工程招標落後乙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7.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之排班計程車生意,然而查司機陳情反映,現有排班計程車自律委員會每月所需繳之4,000元公基金,相比疫情前每月所需繳交之3,500元再有增加;另外在計程車位於機場園區之上車處的防疫酒精消耗,更甚排班司機還須扣除每趟2%所賺費用,用以添補,實有不公。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需妥適辦理排班計程車司機之輔導事宜,並考量客源減少下,再行開辦相關之關懷及補助計畫,莫讓司機族群雪上加霜。【4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8.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編列主要營運項目之「機場旅客服務」營運量4,284.66萬人次,較109年度預算4,908.09萬次減少623.43萬人次(12.7%)。109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截至8月底累積旅客人數706.71萬人次,僅占年度預計人次之14.4%,且世界旅遊組織預測旅客運量可能須至112年方有機會回到疫情爆發前之水準,110年度旅客運量之情形仍不樂觀。綜上所述,該公司於110年度預估之旅客運量恐有過度編列之虞,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參酌國內外對於旅客運量之相關議題分析,以確保預算編列之精準。【4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9.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2月簽署「環境、碳及能源管理政策」,承諾將恪遵法律規範並善盡節能減碳責任。經查,該公司自103年起依據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持續盤查及管控桃園機場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且於108及109年度參加國際機場協會所舉辦之綠色機場評比均獲冠軍殊榮。惟上述成果應配合適當管道表達,提高資訊透明度,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考國際重要機場減碳計畫之成果公開方式,加強減碳成效之表達及持續落實節能減碳、永續發展之理念。【4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10.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非航空收入主要為「租賃收入」,由土地租金、房屋使用、行李寄存、權利金、廣告等多種項目所組成,該公司於110年度「其他營業收入」項下「租賃收入」編列88億6,006萬9千元,占收入總額比率44.03%,低於109年度預算占比44.94%,同時低於107年度決算之46.36%及108年度決算之46.95%,為近年度最低比率,與該公司經營政策宣示應提升非航空收入比重之方向明顯不符。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擬改善措施並加以落實,以確保經營方針之落實。【44】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11.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於「勞務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業務費用」及「管理費用」合計編列「地租及水租」46億6,425萬4千元,主要為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及支付國防部軍備局土地租金。經查,機場公司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費率偏高,且多年未曾調整,惟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土地出租予機場公司之租金費率原則上每3年可由民航局視情況調整之,且國內或國際社會經濟環境如發生重大變化時,得以隨時檢討調整。鑑於機場公司現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影響營收,且第三航站區之建設近年仍持續有大量資金運用之壓力,故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交通部共同商討調降土地租金費率事宜,以確保該公司營運及財務之健全發展。【45】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趙正宇

12.鑑於美國舊金山機場、荷蘭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機場及土耳其伊斯坦堡機場皆於國門專設博物館,以推廣國家歷史文化。其中,伊斯坦堡博物館設於旅客出境區(占地約1,000平方公尺/302.5坪),展出來自土耳其國內29間博物館的316件精彩文物。而荷蘭史基浦機場則有米其林餐廳坐鎮。

臺灣桃園機場雖有航空科學館,但已於103年3月31日封館且占地5.5公頃(55,000平方公尺/16,637.5坪)。如此空間因配合第三航站區興建及WC滑行道西移而荒廢,實在可惜。

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參考國外經驗,以藝文(例如:D6登機門有知名布袋戲人物展列)、歷史文化(博物館)、美食及免稅購物為基底,並與周邊大型景點(例如:Xpark水族館)打造一日旅遊圈。讓機場不只是機場,更可以是讓國內外民眾作為臺灣周末旅遊首選。並以此作為未雨綢繆,避免再有因受到類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全球肆虐之情事,造成旅遊業寒冬,影響桃機收益。【46】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13.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編列「桃園國際機場舊圓山空廚區域改建機坪工程」投資總額5億1,993萬6千元,截至110年度已編列3億2,935萬8千元,期程為106年1月至111年12月,110年度未編預算,惟該計畫截至109年8月底全計畫累計執行數占累計預算數比率8.88%,實屬偏低。為提供足夠機坪供機場未來營運使用,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工程進度落後之書面檢討報告,俾找出原因積極排除障礙以加速工程執行。【4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劉櫂豪 趙正宇

14.按110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測之「服務收入」科目,機場旅客服務人次及航空器起降服務架次分別減幅12.7%及12.45%(4,284萬6,647人次及23萬3,750架次);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運輸統計各機場營運量,截至109年度8月底,桃園機場旅客服務人次僅有706萬7,070人、起降8萬3,443架次,且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預測,109年全球旅客數下跌57%-61%,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預測109年全年旅客數衰退66%,預計113至114年才會回到108年之服務水準;預算書之收入預測與現況顯不相符。

經向機場公司函詢,機場公司回覆原先預估旅客服務人次、起降架次至少衰退25%,惟民航局內部評估將成長6.31%,後接受民航局建議將衰退額定為12%;交通部會計處函復,預算書乃審查會議之共識結果,審查當時(109年5月)預計疫情將於年底趨緩,國營事業預算應審慎樂觀評估。相關函復反映交通部會計處、民航局與機場公司之個別預測意見分歧、莫衷一是。

查109年交通部5月11日預算審查會議結論,機場公司原初編110年稅前淨損9億2,151萬4千元,會中結論改列稅後淨利42億9,797萬6千元;經開會說明,相關單位原以SARS期間之成長趨勢進行預測,也同意預算編列當時過分樂觀。

有鑑於國家預算應嚴謹編列,並儘可能貼近現實,因疫情仍未復甦,相關單位均應重新檢視110年預算收支情形,爰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現況及國際預測未來航空業趨勢規劃桃機公司經營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8】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1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簽署「環境、碳及能源管理政策」,並於是年10月21日將簽署文件發布於桃機公司網頁當中,此舉除確實因應國家節能減碳之既有政策外,亦為彰顯保護地球生態永續發展之社會責任。為倡導節能減碳之重要並提高社會能見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將節能減碳計畫、目標期程、實施辦法及相關成果數據,彙整於公開網頁,以利民間企業參酌與一般民眾查詢。【4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6.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導致全球航空業面臨重創,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下稱國際航協)於109年07月28日所發布之新聞稿指出,先前對於航空業客運量之恢復預期過於樂觀,國際航協預估全球航空業客運量須至113年,始能重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前之水準。我國航空業亦受疫情影響甚鉅,截至109年8月,桃園機場之累計旅客人次僅706.71萬人,距原先預估之旅客人次(4,908.09萬人次)仍遙;惟於此情況之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卻仍將110年之機場旅客服務人次預估設為4,284.6647萬人次,恐有過於樂觀之虞。基此,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酌國內外疫情發展及其相關分析預測,用以重新檢討110年度預估之服務旅客人次。【5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7.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自104年由行政院核定興建以來,至今已流標3次,而第三航廈之主體建設預算亦隨流標逐次追加,由最初所列之340億3,100萬元,攀至445億3千餘萬元,此情況顯見第三航廈之整體規劃及評估過於樂觀,如預算編列並未實際查訪市場成本或確實反映市場所需,以致衍生諸多弊端。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後之航空業復甦,以及國家發展之需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竭力避免重蹈上述覆轍外,尚需針對第三航廈之興建計畫,嚴格管控工程與預算之執行進度,以利如期竣工。【5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有鑑於日前我國民航客機由高雄飛往東沙群島途中,遭香港飛航情報區管制中心以飛經區域有危險為由拒絕進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事後僅就香港飛航情報區管制中心未事先發布飛航公告,提醒對方應依國際慣例發布飛航公告,以免影響航班。綜上,本次事件影響往返東沙之交通甚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針對未來類似事件如何因應之對策及緊急措施進行規劃,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張其祿

二、有鑑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桃園國際機場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轄下各航空站國際航線促參案營運廠商處境嚴峻、經營困難,又因經濟狀況大幅變動,業者在各航站的投資已完全不具自償性等嚴重衝擊,實已面臨存亡關鍵。爰建請交通部基於公共利益暨公平合理原則,應優先編列足額預算補貼桃園國際機場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轄下各航空站國際航線促參廠商因受疫情影響自償率嚴重不足部分,包括:補貼公共服務、基本維運費用、員工薪資、商品庫存利息及過期銷毀損失等,自109年2月疫情開始,至旅運量恢復108年月平均水準止,以落實促參案招商精神。

提案人:陳雪生 陳歐珀 李昆澤 洪孟楷

三、有鑑於交通部109年9月已提出「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路段改善方案報告」,然而改善報告的內容中,並沒有提及北入選項的解決方案,且北入所造成的回堵交織情形,更對整體交流道的車流具有嚴重影響,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增設北入的方案評估,如此改善的規劃化才會完整。

建請交通部協調新北市政府在既有「林口交流道北入可行性方案評估」維持原作業下,再針對文化一路、文化二路、文化三路及文化北路等區段,開辦增設入口的研議評估作業,以求解決北上匝道進入交流道前的塞車問題;最終並將研議評估結果,納入交通部林佳龍部長曾允諾會提出的「最終林口交流道路段改善方案」中並對外周知,以及將含評估過程等報告相關資料,提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知悉。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四、有鑑於交通部、新北市及桃園市對於林口交流道之通行壅塞問題重視,建請109年12月將召開之「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交通改善方案」討論場地,應比照109年10月13日由交通部長林佳龍與北北基3位市長共同參與之「北北基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起始會議共識說明會」方式,採室內召開,並容許民眾意見表達之參與,俾利改善意見廣納蒐集。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