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至下午1時11分

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2時47分

下午2時至3時41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智傑 邱顯智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淑華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吳斯懷 孔文吉 李貴敏 羅明才 莊競程 劉世芳 鄭麗文 陳明文 楊瓊瓔 周春米 高嘉瑜 林思銘 張其祿 廖婉汝 蔡易餘 陳亭妃 曾銘宗 江啟臣 林奕華 賴士葆鄭正鈐 張育美 鍾佳濱 王婉諭 林文瑞 謝衣鳯吳怡玎 葉毓蘭 陳以信 何志偉 溫玉霞 林為洲賴品妤

委員列席36人

列席官員: 11月4日(星期三)

交通部

常務次長

祁文中

路政司

副司長

張舜清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鐵道局

局長

胡湘麟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張政源

機務處

處長

陳詩本

主計室

主任

曹棟鈞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11月5日(星期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蔡炳煌

平臺事業管理處

處長

王德威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處長

鄭明宗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處長

陳春木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文哲

法律事務處

代理處長

謝佩穎

北區監理處

處長

溫俊瑜

中區監理處

處長

黃琮祺

南區監理處

處長

劉豐章

秘書室

主任

陳仲山

人事室

主任

林文益

政風室

主任

林衛民

主計室

主任

黃秀容

電信偵查大隊

大隊長

陳瑞金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基金預算處

科長

王儷倩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1月4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三、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4)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4)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及鐵道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7項 鐵道局及所屬1,61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8項 鐵道局及所屬8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8,277萬5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 ,改列為8,777萬5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35億8,028萬5千元,減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5億7,028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5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業務費」編列3億8,420萬4千元,考量交通部鐵道局為國家鐵道業務之主要監理機關,而依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調查報告,針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鐵道局、交通部共提出22項改善意見,交通部鐵道局應針對相關意見之改善辦理情形提出說明,爰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業務費」編列3億8,420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調查報告所提3項改善意見之改善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二)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6千元,「國外旅費」編列124萬8千元,共編列14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8萬6千元及國外旅費124萬8千元,合計為143萬4千元。然值此疫情期間,各國疫情仍屬嚴峻,明年尚未有邊境解封之跡象;又兩岸近年囿於政治因素,兩岸關係形同中斷,官方交流更是暫停,大陸地區旅費似無編列之必要。為撙節政府有限之財政資源,爰刪減此二項計畫合計編列旅費143萬4千元之18萬6千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編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2.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8萬6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有關「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共編列18萬6千元,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鐵道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86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目前相關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故應審慎評估該計畫之必要性與可行性。

爰此,凍結10%,俟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就明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訪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4.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124萬8千元,合計6項出國計畫,計96人天,相較於10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同樣編列124萬8千元,合計7項出國計畫、98人天,110年度出國計畫減少1項,合計減少2人天,預算編列卻沒有相對減列,且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出國計畫應重新檢討必要性,並按減少項目予以減列。爰此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124萬8千元,減列十分之一,其餘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5.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編列(派員出國計畫)1,248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爰凍結本預算25%,俟交通部鐵道局就此計畫採取減少考察天數或網路視訊且顧及資訊安全等方式進行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5】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6.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國外旅費」共編列124萬8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預算「國外旅費」共編列124萬8千元,凍結預算1/5,待交通部鐵道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7.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國外旅費」共編列1,248千元。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以致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此,凍結10%,俟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就明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三)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2億7,784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趙正宇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邱顯智 陳椒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桃園機場捷運通車3年多,但起因電纜線劣化發生跳電狀況頻傳,兩年內已達14次,更甚還有火花起火狀況。交通部鐵道局最新雖於109年7月證實,將要求日商負責,除了針對發生的路段立即性修復、更換外,也要提出完整改善計畫和賠償。然而,查日商之改善計畫迄今仍未獲專家學者召開有效會商之確認,賠償事項更是未見進度。

此外,復以交通部鐵道局歷年於「一般行政」項下「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皆屬過高,疑有浮編再行流用之虞;查108年度設備及投資編列有12,711千元、109年度設備及投資編列有10,929千元,及110年度編列有7,700千元,已讓外界有感質疑,是否真有如此多臺電腦、印表機及資訊軟體購置之需。

爰此,凍結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預算15%,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9,904萬9千元,20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考量短期內疫情尚無趨緩趨勢,考量相關出國考察、會議等交流計畫於交通部鐵道局之實務仍有相當之必要,刪除1,000千元,並凍結10%,俟交通部鐵道局六個月內於疫情趨緩之時,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各計畫進度之更新書面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一般行政」項下「水電費」編列1,720萬6千元。經查,該計畫近兩年(108-109年)分別編列1,683萬7千元、1720萬6千元,今年度編列之預算數與去年度相同。惟108年度決算1,601萬3,945元低於編列預算數,且今年度預算之編列並未見水電費用有需增加之緣由,為確保預算編列精準,且能核實使用,爰凍結該筆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4.有鑑於運安會已經公布普悠瑪事故調查最終報告,並提出27項改善建議,其中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明訂機車駕駛室內安裝具備防撞及防火功能之聲音影像記錄器,以助於行車安全事故調查。記錄器至少應有連續錄音、錄影2小時之能力,記錄內容僅止用於事故調查,公開及發布應有適當的限制規範。

但是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運安會之建議,尚未提出具體裝設時間表。爰此,針對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770萬元,予以凍結三分之一計257萬元,待完成提出相關裝設進度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5.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特別費」編列157千元,查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工作人員梁協勝,於台南鐵路東移案中,多有爭議言論及行為,包括重壓女性民眾頭部長達一小時、侮辱言詞、「我今天一定要做!給人辭掉工作也一定要做!」、「你們這些才是垃圾」,作為代表交通部鐵道局行使公權力之官員實屬不妥。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第二十四條:「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懲戒法院審理。」,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特別費」50%,待交通部鐵道局對梁恊勝之不當行為及言論進行行政調查,並視調查結果研議是否將該員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陳椒華

(四)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7,74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之年度計畫,於內容中強調加強資安監控及防護,然而在北、中、南、東各處之工程管理處,迄今卻缺乏受交通部鐵道局於108年12月所定之「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落實考核具體要點,是為該項年度計畫之疏漏。

爰此,凍結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1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及109年度稽核結果,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7,747萬5千元,主要辦理鐵道建設工程之行政工作與工程管理,其中工程管理包含施工品管查驗以及工程進度督導作業等。惟臺鐵局近年來因承包廠商施工不慎導致行車異常事件,由106年的8件增至108年20件,有逐年攀升趨勢,且因施工造成行車異常事件亦包含交通部鐵道局辦理之鐵道建設工程。爰此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7,74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就工程管理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77,475千元。查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之預期成果,乃直接或間接達成交通部鐵道局年度施政目標與工作計畫目標,然桃園機場捷運中壢延伸線,除未能如期竣工外,其延遲期間更長達近10年之久,此況足顯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業務之督導規劃仍存改進空間。

爰此,凍結10%,俟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就如何嚴格控管預算之執行進度,並順利達成政府建設目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五)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20億2,03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何欣純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邱顯智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鐵路建設計畫」項下新增「增設臺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1億550萬元及「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4,308萬元,俟桃地計畫完工通車後,將拆除鳳鳴臨時站及平鎮臨時站,目前臨時站的整體運輸規劃,如中壢站沒有手扶梯,僅一台電梯,中壢站為大站上下班時間通勤量大,交通部鐵道局應針對臨時站做出更完善的運輸動線規劃。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待該單位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表1 交通部鐵道局110年度編列鐵路建設計畫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行政院核定

日期

計畫

總經費

計畫期程

110年度預算案數

迄109年8月

執行數

109年度

預計先行辦理數

109年度

經費來源

1.增設臺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

108.

10.24

612,680

108

-113

105,500

4,819

16,610

第二

預備金

2.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

109.

8.3.

497,160

109

-115

43,080

0

1,800

第一

預備金

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2.110年度預算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編列4,308萬元,該站為早期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先期(基隆-新竹段)及後續(基隆-苗栗段)建設計畫辦理事項,因政策或計畫變更造成通車時間延後,目前為「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簡稱桃地計畫)增設之車站,惟桃地計畫於109年9月2日甫經行政院核定,依計畫平鎮站需於9年後全線完工方始通車,行政院為順應早日通車啟用之民意訴求,決定增設平鎮臨時站。經查,該計畫期程長達7年,預算編列及進度掌握需更為審慎,應對整體時程有充分說明及規劃,避免工程延宕,故凍結該預算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臨時站建設期程之詳細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3.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增設臺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編列1億0,550萬元,該站為早期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先期(基隆-新竹段)及後續(基隆-苗栗段)建設計畫辦理事項,因政策或計畫變更造成通車時間延後,目前為「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簡稱桃地計畫)增設之車站,惟桃地計畫於109年9月2日甫經行政院核定,依計畫鳳鳴站需於9年後全線完工方始通車,行政院為順應早日通車啟用之民意訴求,決定增設鳳鳴臨時站。經查,該計畫期程長達6年,預算編列及進度掌握需更為審慎,應對整體時程有充分說明及規畫,避免工程延宕,故凍結該預算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臨時站建設期程之詳細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4.有鑑於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三年期之「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總經費535,000千元預算之367,173千元,然而查A1站於107、108年度每日辦理預辦登機人數分別佔該站機場旅次之7.11%及7.85%;是以交通部鐵道局當針對A3站未來之預辦登機使用率,以及研議協調增加進駐該站航空公司服務家數之相關作業。

爰此,凍結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1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5.經查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自107年9月13日發生第一次電纜接地事故迄今已14起,最近期的一起事故就在今年7月17日凌晨4點。事故起因為電纜內部材質因長時間受環境日夜溫差熱脹冷縮之影響,而產生金屬材料的熱疲勞,使得電纜銅帶破裂產生部分放電,並擊穿絕緣層,造成電纜接地故障;此外,機場捷運自107年通車至今因列車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都未達合約要求標準,尚未完成驗收,交通部鐵道局與丸紅公司尚在工程會履約爭議調解程序中,營運安全問題可見一班卻持續載客。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總經費13,80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0年經費1,148,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527,818千元,為避免重大事故之事後賠償將損及國家之財政,爰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凍結52,782千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支用。【31】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洪孟楷

6.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編列3億6,717萬3千元,辦理機場捷運A3站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機場捷運106年啟用後,於台北車站(A1)站建置預辦登機系統,使用至今其使用率僅約7.85%,顯然應協調再增加航空公司服務家數,以及研議相關精進措施,且相關計畫執行恐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而需要有所調整。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0年度歲出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欲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刪除1億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重新檢討A1站預辦登機系統精進方案以及重新評估A3站建置後使用效益,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7.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機捷A3站預辦登機計畫」,為辦理預辦登機及行李系統建置。經查,該計畫自109-111年共計3年期、總經費5億3,500萬元,今年度預算編列3億6,717萬3千元,佔總計畫比率之68.8%。惟本案之前期計畫自於台北車站(A1)辦理登機服務以來,106、107年使用率分別僅有7.11%及7.85%,預算之分配以及預辦登記使用率之提升皆有進步空間。故刪除該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預算分配及使用率改善措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六)有鑑於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一期(淡水漁人碼頭站至台北海洋大學站)已由交通部進行履勘完畢,並藉履勘及演練提出部分精進建議項目。爰要求交通部應以110年度前通車為目標,加強與地方政府會同就履勘結論,辦理精進作業,以落實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一期全線長約2.4公里在交通上的便利通暢。【3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七)交通部鐵道局全國高快速鐵路網規劃報告,以「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為目標,預計119年完成6小時全台環島鐵路網,打造「環島一日生活圈」。然整體相關進度都未明確,北宜高鐵計畫仍未定案,請交通部鐵道局提出規劃期程、目標等資料,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107年造成18人死亡、數百人受傷之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提出最終版之調查報告,並提出改善建議。交通部鐵道局被點出之改善項目包含「明訂機車駕駛室內安裝具備防撞及防火功能之聲音影像紀錄器,紀錄器至少應有連續錄音、錄影2小時之能力,紀錄內容僅止用於事故調查,公開及發布應有適當的限制規範」、「強化鐵道從業人員技能檢定規範,明訂由監理機關執行司機員及檢查員之車型檢定給證相關規定並落實執行」及「修訂鐵路相關法規,明確訂定我國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系統組成要素與指導文件;發展與建置鐵道安全管理系統之評估工具與能量;要求鐵道營運機關(構)建置安全管理系統之相關規定」等3項。惟除運安會提出之建議外,各部會更需確實研擬改善措施之執行方式並加以落實,方可避免憾事再度發生,爰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上述3點建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之執行措施,以確實完成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所提出之改善建議。【3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九)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鐵路建設計畫」項下「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含左營及鳳山)」編列1億0,990萬元,該計畫總累計執行進度目前為89.26%,略低於預定之89.41%。惟110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續編另外2項「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及「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其進度均已超前,應可作為鐵道建設計畫執行之參考範例,爰建請交通部鐵道局於「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含左營及鳳山)」之執行參考上述2項計畫,力求鐵道建設計畫之執行皆能如期完工。【37】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十)南迴公路拓寬改善通車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正研議以觀光為主之公路運輸,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應配合未來觀光客運之規劃,研議整合觀光旅宿、高鐵、客運之套裝行程,期能促進台東南迴地區之觀光發展。【38】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十一)鑑於日前南鐵地下化之拆遷作業,遭民間團體激烈抗議,然部分交通部鐵道局職員面對陳抗民眾與學生時,不僅未與之積極溝通安撫,而竟以拍打怒罵等不當方式要求其離開現場,此舉除嚴重減損政府應有之愛民惜民形象外,更牴觸政府施政應以民為本之中心思想。爰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上述不適行為,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3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十二)民生汐止線於98年第一期汐止到東湖的新北端通過環評,二期環評於109年4月29日經第3次小組會議審議,建議修正後通過,同年7月31日終於通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在完成綜合規劃報告修訂作業後,將提報交通部審議,待中央政府核定最快2年開工、9年完工,第1階段路網汐止至內湖。交通部於109年10月13日召開「北北基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會議,會中達成2項共識:

1.民生汐止線和基隆捷運將在大同路的平行段進行整合,解決龐大量體的問題,也更便利民眾轉乘。

2.民汐線東湖-汐止區公所路段(汐東捷運)將與基隆捷運計畫整合,社后機廠就可共用;而汐民線大稻埕-東湖路段,由臺北市政府繼續推動。

民生汐止線目標111年開始動工,請交通部、鐵道局務必盡力達成,且目前計畫整合後,務必要縮短交通黑暗期,並請交通部儘快和國家發展委員會研商後續期程與規劃,並確實和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有關單位都做好溝通,確保地方建設的期程如期進行,早日讓汐止民眾享受便捷的交通。【40】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賴品妤 沈發惠 

(十三)為縫合宜蘭鐵路造成東西發展之阻隔,宜蘭縣政府從97年起爭取宜蘭鐵路高架建設,惟可行性評估多次被交通部退回,108年11月6日終獲審查通過。只是交通部要求必須針對場站開發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再協商,109年3月臺灣鐵路管理局同意,交通部於同年5月提報行政院核定審議,宜蘭人爭取12年的鐵路高架建設終於在109年10月26日獲行政院核定。接下來的行政流程將進到下一階段的綜合規劃,由於這次核定的宜蘭至羅東優先施作的鐵路高架路段,對宜蘭整體交通發展至關重要,爰要求交通部協同鐵道局儘速啟動綜合規劃作業,儘可能縮短行政作業的期程,讓宜蘭鐵路高架建設早日動工完成,解決宜蘭地區交通阻隔的問題,符合宜蘭民眾多年的期待。【41】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十四)有鑑於台南鐵路東移地下化案中,針對黃春香家強制拆除之問題,為符合具適足居住權及人性尊嚴之保障,交通部鐵道局必須以「最小侵害性」與「必要性」為考量,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規定,以協議價購或徵收(區分)地上權的方式,或者透過其他方式,評估台南鐵路東移地下化工程與樓梯並存之可行性。【43】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許智傑 陳雪生 林俊憲 陳椒華 范 雲 江永昌 邱臣遠 蔡壁如

(十五)依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21臺鐵第6432次車新馬站重大鐵路事故調查報告」,針對臺灣鐵路管理局、鐵道局及交通部共提出22項改善建議,鑑於鐵道局依組織法負責鐵路監理工作,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該等改善建議之辦理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44】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歐珀 何欣純

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03億5,880萬2千元,減列「營業收入」項下「勞務收入」1億9,273萬6千元,改列為301億6,606萬6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36億0,120萬1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租金與利息」項下「機器租金」1,0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5億9,020萬1千元。

3.稅前淨損:原列32億4,239萬9千元,增列1億8,173萬6千元,改列為34億2,413萬5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245億8,409萬5千元,減列12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3億8,409萬5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2億7,934萬3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24項:

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9,165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陳歐珀 邱顯智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旅運費」預算9,165萬6千元,其中包含國外旅費,惟目前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嚴峻,且未有緩和之趨勢,有關國外旅費中之各項派員出國考察計畫,實徒增人員染疫風險,而可預期難以成行。爰此,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旅運費預算1/5,俟臺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因應疫情之旅運費運用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2)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有關「旅運費」共編列預算9,165萬6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有關「旅運費」共編列預算9,165萬6千元,有關國外旅費部分凍結預算1/5,待臺灣鐵路管理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成本-什項營業成本-餐旅服務費用-旅運費-專力費」,辦理雇用部分人力工時業務,編列2,800萬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5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4)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288千元,查其說明乃以「國內旅費」868千元,赴各站督導行車安全業務、現場會勘、驗收及盤點材料、國外料提運等差旅費」。

查審計部甫出版之108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乙-489頁臚列108年至109年6月間臺鐵局員工疏失造成行車事故或異常事件簡表計10起事件,並據臺鐵局復「已針對相關作業缺失,檢討採取具體改善措施,包括成立「營運安全處」專責處理各項營運安全事宜、導入安全管理系統、積極辦理車輛與運轉保安裝置之維修檢查,嚴格要求員工正確操作、遵守工作紀律等改善措施,以強化全體員工整體安全意識,建立安全文化,確保行車及旅運安全」。惟該報告經提出於本院後,仍經地方民眾指出,檢舉今年9月21日臺鐵7202次(新左營-彰化)之列車於楠梓至橋頭間發生列車柴油油箱出現漏油,造成途程沿線邊開邊漏油,倘有沿路出現火源或機務零件之火花,除沿經居民民宅外,對於行車人員及貨物均將造成難以挽回之爆炸事故

有鑑於災害發生貴在預防,並避免事故發生之鉅額損害及賠償損及國家之財政,臺鐵局應針對前揭缺失,重新提出安全督導之對應策略,並訂定督導後改善完成之時程。為敦促臺鐵局改善業務缺失,爰凍結前揭預算二分之一,計434千元,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前揭事項作成書面報告,並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支用。【14】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洪孟楷 許智傑 林俊憲 

(5)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用」編列2,288千元,查其說明乃以「國外旅費」編列148千元,其中說明並以「考察國外鐵路機構災害防救與緊急應變業務、聯合災防中心設施與運作制度之出國旅費」,該筆項目較109年度相比,亦無編列「國外旅費」項目。

查2019年8月6日臺鐵南下3231次區間車行駛至高雄三塊厝站過站未停,差近百米煞停險撞上後方129次運行中之自強號列車,臺鐵局竟於發生後一個月始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查其情形,係以3231次列車於未通報調度員及行控中心之情況下,該車「無線電註冊」遭司機員解除、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又遭關閉,並加速倒車回三塊厝站。按臺鐵全日近1000班車次之列車運行,倘列車無線電註冊遭人為或其他事故遮蔽,臺鐵中央綜合調度所至今仍無法掌握並告警關閉。且2018年10月普悠瑪出軌事故至今將滿二周年,竟仍發生前揭三塊厝事故於事後一個月餘始通報運安會處理,後經檢舉人檢舉,臺鐵局始通報運安會,造成3231次車之行車紀錄器業遭覆蓋,欠缺事發機車之行車影音畫面。

有鑑於災害發生貴在預防,並避免事故發生之鉅額損害及賠償損及國家之財政,且目前疫情未穩,交通部臺鐵局應重新檢討前揭無線電註冊狀態之確保及行車紀錄器之保存,考察外國平時及緊急方式之應變,爰全數凍結,計148千元,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前揭事項作成專案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支用。【15】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洪孟楷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3億0,639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陳歐珀 邱顯智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有關「專業服務費」共編列預算3億0,639萬5千元,較108年度決算增加5,986萬9千元,相關預算主要是增加於委託調查研究費,增加相關調查研究案件,考量相關預算應依過去年度決算為基準,並衡量委託研究之必要性,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有關「專業服務費」共編列預算3億639萬5千元,刪減500萬元,另凍結1/10,待臺鐵局於2個月就相關委託調查研究之必要性及預期程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林俊憲 

(2)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工務維持費-專業服務費」,辦理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電腦軟體服務、保警及保全費用等業務,編列77,681千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5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陳歐珀 

(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電務維持費-專業服務費」,辦理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保警及保全費用等業務,編列16,856千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1,0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歐珀 林俊憲 

(4)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機務維持費-專業服務費」,辦理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教育訓練、電腦軟體服務、保警及保全費用等業務,編列54,873千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3,0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歐珀 林俊憲 

(5)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成本-租賃成本-專業服務費」,辦理法律事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試驗認證、電腦軟體服務、保警及保全費用等業務,編列30,010千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3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6)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費用-其他營業費用-員工訓練費用-專業服務費」,辦理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認證、教育訓練、保警及保全費用等業務,編列38,833千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3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7)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員工訓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下「專業服務費」編列38,833千元,查其說明乃以「教育訓練費」編列13,134千元,並以「委託國內外機構考選訓練各類人才」等為旨揭說明。

查2019年8月6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轄之3231次平快車與129次自強號列車發生違反閉塞運轉之事件,兩車相距百米煞停險釀成碰撞事件,臺鐵局竟遲自事發後一個月始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查其緣由係自事發後之次月4日,該局透過檢舉人之陳情始通報上情。惟查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本事件之調查報告,針對列車遭私自取消無線電註冊、未通報並關閉ATP、列車過站後違反規定倒車逆行等情,已有臺鐵局人員在場得以查知上情,且該局延遲自事發時起逾一個月半餘,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竟始獲通報。上揭事由,除已顯見「運輸事故調查法」於2019年4月24日立法通過後,臺鐵局機關內部通報之生態及依該法或其他鐵路法相關規範應通報之法定義務,暨於事前員工訓練及事後通報之程序及人員訓練,均有重新檢討人員訓練之必要。

為敦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善並避免重大事故之事後賠償將損及國家之財政,爰凍結「教育訓練費」編列之13,134千元計十分之一,共1,313千元,俟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之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支用。【28】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洪孟楷 許智傑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成本」項下「勞務成本」編列275億0,676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陳歐珀 林俊憲 陳雪生 陳素月 邱顯智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雖在勞務成本編列有27,506,768千元,比起前一年度增加有665,600千元,然有鑑於109年度第一季曾發生有加班費因改以年控管取代月控管,導致險些發放不出之情事;再有交通部於109年3月時,曾要求臺鐵局專案報告加班費超支併年度決算後,但臺鐵局仍未趕赴5月後延長工時之工資發放作業。

復以臺鐵局擬推動之「四輪三班制」班表,未能獲得職員工會組織藉協商之共識,且查110年度「超時工作報酬」又與109年度預算額度相同,實令關心者擔憂該班表因未能推動,致使加班費仍有不足。

爰此,凍結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營業成本-勞務成本」1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2)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站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億1,595萬5千元,主要辦理房屋、宿舍修護以及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其中機械及設備包含各站自動售票機、自動驗票系統、電腦、調動機、行包升降機、電扶梯、無障礙設施電梯、字幕機、列車顯示系統及地磅維護費。惟臺鐵局無障礙設施電梯許多偏遠小站都無設置,改採用人力方式協助,又因人力不足造成通報系統時有漏報情形,影響旅客之服務品質。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站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編列2億1,595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臺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站務費用-棧儲、包裹、代理及加工費-外包費」,辦理印刷品外包、及車站清潔外包等業務,編列395,367千元,因國庫財政狀況困窘,且又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實不利預算之審查,爰凍結3,000萬元,俟臺鐵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劉櫂豪 陳歐珀 林俊憲 

(4)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工務維持費用」編列42億9,626萬7千元。臺鐵局發生鐵軌斷裂事件引發通報系統以及內控監理不足問題,尤其無線電通報沒有標準術語造成斷裂情形的誤解,衍生行車安全的重大疑慮。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工務維持費用」編列42億9,626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臺鐵局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5)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工務維持費用-服務費用」共編列276,007千元。經查臺鐵成功站斷軌事件,於今年03月03日便已發覺,惟未依規定程序通報,而後發之通報落差,據臺鐵局長所言竟為「溝通瑕疵」;此況足顯臺灣鐵路局之內部通報機制實有不足。爰此,凍結工務維持費用-服務費用10%,俟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如何改善現行通報機制,並加強職員安全意識,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3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6)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於工務維持費用項目下編列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共計1億7,147萬2千元。該經費主要是辦理一般房屋修護費,宿舍修護費,公務車輛修護費與軌道工程車修護費等,107年的預算只有1億5,695萬8千元,108年度大幅增加至1億9,809萬4千元,109年度則為1億6,000萬元,有鑑於過往預算編列執行情形,凍結本筆預算1,000萬元,俟臺鐵局於3個月內以書面資料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陳素月 邱顯智 林俊憲 許智傑 

(7)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電務維持費用」編列25億8,282萬2千元。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即將於109年底通車營運,屆時南迴沿線架設高壓電線,臺鐵局應充分與周遭居民宣導電務之安全,以免居民因為一時的不習慣,造成觸電危害情形,且過去柴油動力車輛引擎聲較大,未來普悠瑪等車輛通行時,噪音較小車速較快,臺鐵局應宣導周遭居民有所警覺,以確保軌道之淨空。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電務維持費用」編列25億8,282萬2千元,應凍結1,000萬元,俟臺鐵局因應南迴電氣化通車提出安全宣導措施書面說明後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8)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機務維持費用」編列89億2,816萬3千元。臺鐵局採購600輛城際車輛期能提升服務品質與運能,原規劃期程於109年底先交車2組,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交車期程延宕,恐至110年度5月方能首波交車。由於新採購城際車輛對於東部鐵路運能提升有相當助益,臺鐵局仍應設法要求廠商提出趕工計畫,期能早日交車,投入營運。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機務維持費用」編列89億2,816萬3千元,應凍結1,000萬元,俟臺鐵局擬訂具體趕工計畫,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9)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行車費用-服務費用」共編列1,910,092千元。經查臺鐵南迴一班373次列車之旅客,竟發現列車上廁所貼上封條禁止使用,使部分旅客內急難耐、抱怨連連;此況除嚴重減損國人對臺鐵服務之信賴外,亦顯行車之管理不周。爰此,凍結行車費用-服務費用10%,俟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如何有效解決汙水箱排放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0)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有關「行車費用-外包費」共編列預算1億9,178萬元,該項預算是用於站掃費、對號列車隨車清潔、插掛式指示牌外包及列車椅套清洗,然而,臺鐵列車椅套髒污的問題屢遭旅客反映,臺鐵應加強相關清潔作為,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有關「行車費用-外包費」共編列預算1億9,178萬元,凍結1/10,待臺鐵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加強列車椅套清潔,並針對相關汰舊換新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4.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費用」編列16億2,388萬1千元,除「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編列318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外,其餘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椒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09年購買900型電聯車,於109年10月24日執行「新車到港活動暨宣傳案」,光是宣傳包裝就花費8,902,700元。

另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8年宣布成立「臺鐵美學設計諮詢審議小組」,針對車站、觀光列車、粉絲頁進行包裝行銷。美學小組成員近一年共參與臺鐵10個標案,總額達新台幣7,500萬元,一度引發爭議。

進行宣傳雖立意良好,惟臺鐵近年事故頻傳,107年普悠瑪事件至今兩周年,臺鐵大體檢報告所羅列144項改善事項仍未完成。109年5月又發生成功斷軌事件,3月發現鋼軌裂縫至5月底仍未更換鋼軌,同時巡軌設備EM80已過期10年仍在使用,新購巡軌車驗收五年遲遲未完成。顯見臺鐵局在料件調度、設備、技術、人力皆仍待改善。

在資源有限狀況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以運輸安全、人力技術問題改善為優先,不應以宣傳包裝為首要任務。

爰凍結營業費用1,623,881千元5%,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0年減少行銷包裝案發包並至少減少50%行銷包裝案支出,並做成書面報告,詳列110年預計進行之行銷包裝案、內容、期程、金額、減少之行銷預算,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陳椒華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9年宣布成立「臺鐵美學設計諮詢審議小組」,針對車站、觀光列車、粉絲頁進行包裝行銷。美學小組成員近一年共參與臺鐵10個標案,總額達新台幣7,500萬元,且半數以上是首度嘗試的行銷案、品牌案,部分「美學小組」成員不但自任評委、還自當得標廠商甚至得標廠商的下包商,再度引發爭議。2020年8月,為求慎重,臺鐵局長張政源也要求政風室進行了解調查。

進行宣傳雖立意良好,惟臺鐵近年事故頻傳,2018年普悠瑪事件至今兩周年,臺鐵大體檢報告所羅列144項改善事項仍未完成。109年5月又發生成功斷軌事件。在資源有限狀況下,臺鐵局應以運輸安全、人力技術問題改善為優先,不應以宣傳包裝為首要任務。

爰凍結營業費用1,623,881千元5%,建請臺鐵局針對「臺鐵美學設計諮詢審議小組」成立以後之標案金額及執行情形進行說明,並針對部分「美學小組」成員自任評委、還自當得標廠商甚至得標廠商的下包商以及相關爭議說明政風處調查結果,並針對上開爭議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5】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陳椒華

(3)110年度交通部主管臺灣鐵路管理局「業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編列3,180千元,查其說明乃以「推廣業務、婚喪賀儀、員工慰問與激勵及配合軌道運輸等交流活動」。

查109月10月19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臺鐵普悠瑪翻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查其報告細究內容包括,相關之司機員、調度員、檢查員、列車故障及異常通報、登錄及處置程序、ATP隔離程序、運轉速限、通訊程序、人機介面、列車各級定檢及臨時檢修、工單及零件管理機制、原廠手冊規定、保固及合約、軌道養護、司機員編制單位、人員訓練及獨立檢定、臺鐵相關作業手冊及程序、安全資料運用、體檢制度、藥物指引、服務員緊急應變、人員應變演練、原廠系統設計、紀錄器及手冊內容、鐵道局監理職權、駕駛室影像紀錄器、乘客安全帶、傾斜系統與其空氣彈簧及鐵道營運機關(構)之安全管理系統(SMS)等。本案報告並經初審、複審及來會陳述意見之委員會審議程序後,始發布最終調查報告。

有鑑於災害發生貴在預防,並避免事故發生之鉅額損害及賠償損及國家之財政,臺鐵局應針對前揭報告之內容於最終報告後,提出對應之檢討,並針對各缺失提出改善時程。因本預算科目較他工程、維護、人員訓練之預算科目相比稍非優先,為敦促臺鐵局改善前揭報告之缺失,爰提案凍結前揭預算百分之三十,計954千元,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前揭事項作成專案檢討報告,並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支用。【45】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洪孟楷 許智傑 林俊憲

5.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中「災害損失」之「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582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5.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災害損失」編列「損失及賠償給付」經費1,582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547萬元(增幅52.82%),較108年度決算增加1,012萬3千元(增幅177.50%),預算大幅增加,作為天然災害破壞運輸設備、電務設備系統及客貨車事故發生之處理、搶修、復舊及殘物清理遷移等費用。經查:近年行車事故與行車異常事件仍多,顯示車輛與運轉保安裝置之維修檢查仍有大幅改善空間;又因承包廠商施工不慎導致行車異常事故逐年攀升,行車安全管理容有改善空間,加以近期斷軌事件頻傳,在在顯示臺鐵在維修管理上有很大疏失,旅客安全不容忽視,而預算大幅增加極不合理。爰擬刪減此項計畫編列經費1582萬6千元其中之5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改善作為之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2)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編列「損失及賠償給付」費用1,582萬6千元,以因應行車事故發生之處理、搶修、復舊及殘物清理遷移等費用。又近年行車事故與行車異常事件均仍多,且因承包廠商施工不慎導致行車異常事故逐年攀升,行車安全管理有改善空間,以降低行車事故之財物損失風險。因此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0年度預算「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災害損失」編列「損失及賠償給付」凍結10%,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災害損失」編列「損失及賠償給付」經費1,582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547萬元(增幅52.82%),更較108年度決算增加1,012萬3千元(增幅177.50%),為天然災害破壞運輸設備、電務設備系統及客貨車事故發生之處理、搶修、復舊及殘物清理遷移等費用。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近年行車事故與行車異常事件均仍多,且因承包廠商施工不慎導致行車異常事故逐年攀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行車安全管理仍頗有改善空間,不應以消極態度編列更多損失賠償預算,而應透過積極改善行車安全管理,以降低行車事故之財物損失風險,避免捨本逐末之情形。爰此,故建議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損失及賠償預算1/10,並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具體改善之書面報告。【49】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6.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5億8,409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邱顯智 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陳歐珀 洪孟楷 陳椒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7.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45億8,409萬5千元,然而相關計畫中,部分計畫需要進行標案調整,部分計畫內容執行狀況不如預期,相關預算應有撙節空間,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應予刪減12億5,000萬元,凍結1/10,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計畫推動期程及精進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整體執行進度欠佳。主要乃疫情因素導致廠商未能如期交車,110年疫情是否趨緩尚未可知,廠商交車進度亦未能如實掌握。為避免經費浮編,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編列219億2,763萬7千元,刪除10%並10%,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6個月內疫情如有趨緩之時,提出各計畫進度之書面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編列經費為219億2,763萬7千元,經查:其項下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執行效率不彰,迄109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為154億8,269萬5千元(含交通部及臺鐵局之負擔數),僅占截至109年度累計預算編列數231億6,953萬3千元之66.82%,預算執行率仍待加強。爰此,該筆預算刪減2億元,並凍結1/10,俟臺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車輛購置汰換之檢討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4)截至109年9月28日止,鐵路行車事故有435件,雖較108年同期之488件減少,但死亡及受傷人數較108年同期分別增加3人及18人。未見積極改善。爰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31億5,900萬元,凍結10%,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鐵路行車安全計畫」業務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已有效督導業務進度後,始得動支。【55】

臺鐵局鐵路行車事故統計表

期間

事故總計(件)

重大行車事故(件)

一般行車事故(件)

行車異常事件(件)

傷亡人數總計(人)

死亡(人)

受傷(人)

104年

618

55

34

529

88

52

36

105年

547

41

24

482

71

37

34

106年

509

46

20

443

50

38

12

107年

656

7

55

594

343

45

298

108年

714

3

40

671

36

29

7

108年截至8月

488

2

28

458

25

21

4

109年截至8月

435

1

44

390

46

24

22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調度無線電電話收訊品質不佳、或者行調本身設備老舊,在2018年普悠瑪案中導致多方溝通訊號不良。經查行政院作出臺鐵大體檢報告,並羅列144項改善事項,其中包含編號1104:加速推動「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行車調度無線電話系統優化」,將需汰舊之設備儘速更新,提升無線通訊之涵蓋率,以及編號1201:鐵路專用無線電涉及行車安全,為避免訊號被干擾等相關問題,應即檢討專用無線電頻率範圍是否清晰穩定,並應考量設備獲得之經濟性及穩定性。顯見臺鐵行調無線電之更新、收訊改善之重要性。

在2020年成功斷軌案中,也有發生疑似行調收訊不佳、通報訊息聽不清楚情形。顯見行調無線電設備、收訊改善仍須持續追蹤,以維護行車安全。

爰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31億5,900萬元,凍結5%,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全面調查臺鐵員工使用行調無線電意見(具體包含各單位目前有多少數量行調、多少人數,數量是否足夠、行調設備本身是否老舊需更換、哪個位置或路段行調容易收訊不佳)並請臺鐵局做出改善建議,將上開調查意見以及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6】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陳椒華 

(6)109年5月19日成功站鋼軌斷裂長達44公分,險造成列車出軌,嚴重影響運輸安全。

軌道養護作業除了有賴臺鐵工務人員辛勞,更需同時輔以巡軌車等設備。109年10月19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普悠瑪6432調查報告,亦建議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提供適當量測工具及適量軌檢車等輔助設備」,顯見巡軌設備至關重要。

經查臺鐵局目前僅有一台軌道檢測車,由美國Plasser American Corp.公司出產的EM80,自1980年使用至今,使用年限只有30年,早已超過使用年限10年,且每1季僅能巡檢臺灣軌道1次。

臺鐵局遲至於2015年才招標採購新的軌道檢測車,由鑫通資源公司得標。鑫通公司自制巡軌車KE100,自2015年至今,臺鐵局查驗11次,歷時5年仍未通過。106年7月17日至19日第1次查驗光是靜態測試就有30項缺失,最後一次於109年6月24日查驗仍不合格,不合格結果甚至包含「無法提供資料佐證道岔部分不整值可自動剔除重新累計」,「無法針對鋼軌斷面測量系統提出說明」,顯見該巡軌車功能付之闕如,無法具體協助檢測軌道。

至今該巡軌車KE100仍未驗收通過,臺鐵局仍然在使用唯一1台過期10年之巡軌車EM80。惟鐵路運輸安全至關重要,無法一再延宕。臺鐵局需審慎考量該巡軌車之品質與工作期程是否符合臺鐵局與運輸安全之需求。

爰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31億5,900萬元,凍結1億元,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KE100巡軌車驗收5年仍未通過、巡軌車有多項缺失之採購案審慎評估是否有繼續改善之必要及考量軌道養護實際需求,於1周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6】

提案人:邱顯智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陳椒華 

(7)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31億5,900萬元,其用途為辦理促進鐵路行車安全之相關事務,包括平交道改善、車站軌道改善等內容,然而依據相關行車事故統計指出,相關平交道事故、誤闖軌道事故頻仍,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積極提出改善策略,爰此,該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降低平交道事故、入侵軌道事故提出具體改善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許智傑 林俊憲 

(8)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經費5億6,900萬元,計畫投資總額306億1,000萬元,執行期程106至113年度,截至110年度已編列預算84億713萬2千元。該計畫辦理工作項目包括:建置遠端狀態監控系統、計軸器雙重化、月台警示燈新設工程、鐵路基本資料庫平台系統建置。參據該計畫近年度之預、決算情形,108年度可用預算數22億9,923萬4千元,執行後之決算數為12億1,157萬6千元,執行率為52.69%。又109年度可用預算數58億8,779萬元,截至7月底止累計分配預算28億4,594萬7千元,累計執行數為5億3,379萬9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18.76%,執行率低落情形未獲改善。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實應積極加強發包作業進度控管,以利各項改善設施能如期完工。爰此,該筆預算凍結1/10,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作業進度控管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9)109年5月19日晚間7時,臺鐵3218次北上區間車行經台中成功站路段時,司機員發現列車出現重大撞擊異音,緊急向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通報。該次事故為西正線內軌斷裂44公分,且3218次後面緊接著2列自強號,若出軌後果不堪設想。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表示,該事件斷軌處位在彎道,列車轉彎受力較大。由於事態嚴重,運安會首次發出鐵路安全通告,要求臺鐵對全台彎道鋼軌加強檢查。

惟以下爭點仍須釐清:(1)當日臺鐵局通報運安會斷軌為4公分,實際上為44公分。(2)臺鐵局在109年3月就發現斷軌,現場工作人員先以夾具固定,依照規定應於立即更換鋼軌,卻延宕預定6月更換。

爰此,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新興計畫」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編列3億5,400萬元,凍結5%,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成功斷軌事件通報SOP、鋼軌斷裂或裂痕處理流程、缺料以及調料、工務人力不足情形進行檢討,於2周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邱顯智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椒華 

(10)107年至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共發生9起鋼軌斷裂、鋼軌縫隙事件。其中109年5月19日成功站鋼軌斷裂長達44公分,險造成列車出軌,嚴重影響運輸安全。109年10月19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普悠瑪6432調查報告,亦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提供適當量測工具及適量軌檢車等輔助設備」,顯見巡軌設備至關重要。

經查臺鐵局目前僅有1台軌道檢測車,由美國Plasser American Corp.公司出產的EM80,自1980年使用至今,使用年限只有30年,早已超過使用年限10年,且每1季僅能巡檢臺灣軌道1次。新採購之巡軌車KE100,自2015年至今,臺鐵局查驗11次,歷時5年仍未通過驗收。

請臺鐵局依據運安會建議「提供適當量測工具及適量軌檢車等輔助設備」,審慎評估添購相關設備之需求。爰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新興計畫」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編列3億5,400萬元,凍結5%,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2周內針對上開需求進行評估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待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邱顯智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陳椒華 

(1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之「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編列經費2億9,241萬9千元,該案投資總額8億646萬5千元,辦理期程為107年度至112年度。經查:其107年度預算為3,763萬1千元,決算數0元,係因未及完成簽約作業。109年度編列預算3億6,988萬9千元,預計辦理交付自動售票機樣機(含軟硬體設備介接),截至7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億7,991萬6千元,累計實際執行數依然為0元。臺鐵局原預計109年度完成汰換現有432臺自動售票機作業,惟採購期程未如預期,致完工時程2次延後至112年度,臺鐵局應加強控管進度,方能如期達成售票系統之建置與提升,回應民眾期待。爰此,故刪減臺灣鐵路管理局「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之預算500萬元,另凍結同案預算1/10,並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3】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12)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原預計109年度完成汰換現有432臺自動售票機作業,惟採購期程未如預期,致完工時程2次延後至112年度。且該案109年預算執行仍未如預期,顯見臺鐵局未能妥適控管進度,爰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之「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編列2億9,241萬9千元,凍結20%,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4】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之「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編列經費2億9,241萬9千元,該案投資總額8億646萬5千元,辦理期程為107年度至112年度。經查:臺鐵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原預計109年度完成汰換現有432臺自動售票機作業,惟採購期程未如預期,致完工時程2次延後至112年度;且該案109年截至7月底止之預算執行數仍為0,進度嚴重落後,臺鐵局應好好檢討並妥適控管進度,俾早日達成售票自動化目標,紓解假日人多的排隊人潮。爰凍結此項計畫編列經費2億9241萬9千元其中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加速辦理之書面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5】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14)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之「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編列經費6,500萬元,該案投資總額1億9,480萬元,辦理期程為107至110年度。此更新案係因部分電(扶)梯已近逾齡,設備易故障而造成旅客使用不便,甚至有安全疑慮,爰逐年編列預算針對逾齡及故障率高之電(扶)梯辦理設備更新。經查:臺鐵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案,惟107年度及108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均為0%,進度嚴重落後,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爰凍結此項計畫編列經費6,500萬元其中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加速辦理之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6】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15)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案,惟107年度及108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均為0%,電(扶)梯設備更新作業進度未如預期,顯見未能強化作業進度控管並如期完竣,忽略旅客使用安全品質。爰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之「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編列經費6,500萬元,凍結10%,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7】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7.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機務維持費用」之「折舊及攤銷」編列45億1,208萬9千元、「其他營業成本」項下「租賃成本」之「折舊及攤銷」編列2億9,846萬5千元,均缺乏相關計畫內容及細目,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3個月內針對新車交車期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44】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陳歐珀 林俊憲

8.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工務維持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臨時人員薪資」編列1億6,830萬3千元,較109年度增列921萬元;「電務維持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臨時人員薪資」編列1億2,348萬3千元,較109年度增列281萬1千元;「租賃成本」項下「用人費用」之「臨時人員薪資」編列3,536萬元,較109年度增列370萬5千元;「管理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臨時人員薪資」編列5,884萬8千元,較109年度增列388萬4千元;「員工訓練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臨時人員薪資」編列135萬7千元,較109年度增列2萬8千元;「餐旅服務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臨時人員薪資」編列9,632萬8千元,除較109年度增列124萬元外,該項目中費用更是「正式員額薪資」的5倍。前述項目增列合計2,087萬8千元。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計,在正式編制人員數量逐年下降的同時,公務機關對於非典型人力的使用則逐步上升,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員額中,臨時職員2,493人、臨時工員597人,合計共3,090人,與109年度預算員額持平,惟查臺鐵近5年臨時人員員額統計表,顯示部分單位有常態性的人員缺額,為穩定勞資關係,並避免缺乏前瞻性之用人政策損及國家之財政,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檢討人力運用情形,補足人力缺額,以維護臺鐵正常營運及行車安全。【68】

image1.emf

104463181982521968329114614313912201,7181,866

1054533021725519611330103614203912121,7341,866

106473182422651879231104613173632281,7331,866

107596915093742821343715561325369-2,3932,585

108598314814362871453615662432368-2,5823,090

1096098646244428313738141662429379-2,7433,090

備註

1. 104至108年統計至年底,109年統計至7月31日。

2. 臨時人員預算員額含臨時職員及臨時工員。

3.臺鐵局阿里山森鐵管理處人員(臨時人員)於107年7月1日移撥至農委會林務局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近5年臨時人員員額統計表

臨時人員現有員額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許智傑 洪孟楷

9.有鑑於108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辦理109至110年2年期之「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工程編列1億1,680萬元,然而,查109年度再獲得額外之108年度之保留數6,735萬2千元,但檢視過往紀錄以「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為名義之預決算情形,臺鐵局已連續在107、108年度呈現0執行率、0決算數,亦為上開2年期工程計畫執行之可行性受人質疑。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檢討,以確保旅客車站使用時之便利與暢通,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9】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10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轉投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9億9,477萬元,然該公司因累積虧損嚴重而辦理減資及私募增資,臺鐵局經評估未參與增資,持股比率由9.29%降至6.86%,仍為第2大股東。又該公司109年上半年仍為虧損狀態,投資績效未盡理想,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善盡公股股權管理人職責,積極督促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改善營運虧損問題,以維護投資權益。【70】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1.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客運收入」編列197億2,457萬3千元,然近年度客運收入決算數呈逐年下滑態勢且未見有效止跌對策,且109年度又受到疫情衝擊,客運業務績效恐不樂觀,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妥擬因應對策以提升客運旅次優勢,穩固客源成長,以改善客運收入現況。【71】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2.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客運收入退回與折讓」項下「客運收入折讓-本路」之「法定折讓」編列10億8,667萬9千元,係老人、身心障礙人士及陪伴者優待票負擔,由該局全額吸收之法定優待票差額。隨著國內人口老化加速,逐年攀升之法定優待票差額恐加重營運負擔,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3個月內研謀妥適因應之策,以健全財務與永續經營。【72】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3.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收入」項下「政府補助收入」編列46億0,664萬7千元,其中5億7,374萬8千元為國庫補助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雖臺鐵局近年度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有逐年擴大趨勢,且扣除國庫補助後缺口仍大,然因臺鐵局為國營事業,負有社會責任及政策任務,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持續提供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服務,財源部分可依照各站特色研謀改善之道。【73】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4.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用人費用」編列158億6,433萬3千元,其中「超時工作報酬」編列16億5,315萬3千元(與109年度預算同)。經查109年度已有加班費預算不足及延遲發放情事,且推動四輪三班制班表仍未獲共識,又110年度仍依109年度預算編列,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妥適推動新班表施行與費用支應控管,以避免再重蹈覆轍,建構良善勞動環境。【74】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8年間陸續成立資產開發中心及附業營運中心,期透過不動產經營開發、鐵路餐盒、鐵道旅遊與其他鐵路文創商品銷售等,擴增附業收益。然109年之實際達成收益未如預期,且110年度預算案收入額度均再縮編,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積極加強推廣相關業務,有效推進附業收入之成長,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75】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16.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編列6,500萬元,該案投資總額1億9,480萬元,辦理期程為107至110年度。該設備更新案係因部分電(扶)梯已近逾齡,設備易故障而造成旅客使用不便,甚至有安全疑慮,爰逐年編列預算針對逾齡及故障率高之電(扶)梯辦理設備更新。參據「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案各年度之預、決算執行情形,107年度編列預算1,800萬元,執行率為0%;108年度編列預算6,000萬元,加計以前年度保留數後,可用預算共7,056萬6千元,執行率仍為0%;109年度編列預算5,180萬元,加計以前年度保留數後,可用預算共1億1,915萬2千元,截至8月底止實際數為760萬元,各年度預算執行均嚴重低落。顯示該局於招標作業及後續進度執行等時程均嚴重延遲,以致預算執行數未見改善,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儘速加強電(扶)梯設備更新作業進度管控。爰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加速「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作業,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執行進度控管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76】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7.110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列有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電信)轉投資事業,投資淨額為39億9,477萬元,預計110年底持股比率為6.86%,編列股利收入預算為0元。臺鐵局為亞太電信第二大股東,並於董事會中取得2席董事,占全部董事席次(扣除獨立董事)比率為25%。參據亞太電信近年度營運損益情形,103至108年度均為虧損。該公司因累積虧損嚴重而辦理減資及私募增資,臺鐵局經評估未參與增資,持股比率由9.29%降至6.86%,仍為第2大股東。109年上半年該公司仍營運虧損28億9,021萬6千元,經營績效未盡理想。為有效維護轉投資權益,臺鐵局應強化其擔任該公司董事之功能,善盡公股股權管理人職責,積極督促該公司有效改善營運虧損狀況,俾維護投資權益。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督促轉投資事業營運虧損問題改善之書面報告。【77】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8.臺鐵台中成功站於日前發生斷軌事件,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內部之重大公共安全疏失,已嚴重威脅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人員損傷之後果將不堪設想。究其事發經過,疑與臺鐵鐵道運輸安全通報機制及後續相關問題之應變處理程序漏洞有關,臺鐵局應儘速研擬檢討改善之策,以防止未來類似狀況再度發生。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立刻啟動調查,分析該事件始末與發生之原因,並提出檢討改善計畫及懲處決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8】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9.針對臺鐵列車晚點賠償問題,民眾常反映相關賠償完全不合乎比例原則的情況。目前相關賠償方式是按照「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辦理,依據對號列車及非對號列車、晚點原因為可歸責臺鐵局與非可歸責臺鐵局及晚點時分,區分賠償方式為退還全額票價或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車種列車1次,民眾普遍都不是感到很滿意,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相關賠償機制通盤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9】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20.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將於109年底通車營運,且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採購城際車輛預計110年交車,臺鐵局已規劃年底就火車時刻部分改點,俟110年新車投入營運後再作火車時刻改點調整。南迴鐵路電氣化通車後以及新車投入營運後,台北搭高鐵到左營轉臺鐵到台東行車縮短以及行車品質提升,將可以成為東部鐵路疏運的替代路線,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時刻改點應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接駁時刻互相協調配合,期能提供旅客更好的行車服務。【80】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21.107年10月21日發生之普悠瑪憾事,距今已2年之遙,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最終調查報告,業於109年10月19日公開,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痛定思痛、深切反省,並謹遵報告所指之組織管理、維修管理、運轉管理及列車系統設計等18項改善建議積極改善,並於3個月內針對預計改善事項之預定期程及具體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1】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22.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近年購置之巡軌車及工程維修車,仍未完成驗收或減價驗收,然部分臺鐵現有之巡軌車及工程車已屆滿使用年限,若新購之設備未能及時投入日常作業,恐有損國人之乘車安全。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2個月內,就目前新購設備無法驗收之情況下,如何確保旅客安全及日常業務所需之具體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2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近年發生大小行車事故不斷,尤以107年10月21日發生普悠瑪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而受國人高度重視,也因此催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獨立調查機關,避免過去事故調查常發生球員兼裁判的弊病。經過2年詳細調查,運安會近日公布最終調查報告,其詳盡又專業的分析受到外界高度的肯定。而這次事故運安會認定是多重因素造成,公布的最終調查報告提出多達50項肇因,並有27項待改善建議,其中臺鐵局18項制度疏失最大;根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27條規定,政府有關機關於收到運輸事故調查報告後90日內應向行政院提出處理報告,並副知運安會。為讓臺鐵局儘速落實待改善建議,爰要求交通部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遵照「運輸事故調查法」的規定於90日內務必完成處理報告,並將未來如何精進達成安全管理要求,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以利持續追蹤,確保臺鐵正視安全管理,維護旅客的乘車安全。【83】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24.109年10月28日臺鐵台南新市永康區間發現19公分斷軌,此事已嚴重威脅乘客安全,臺鐵系統一再發生重大公共安全危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責無旁貸。根據臺鐵局統計,自105年至今,5年來總共發生14件斷軌事件,且109年5月臺鐵成功站路段方才發生斷軌事件,類似事件三番兩次發生,使乘客之生命財產暴露於巨大風險之中。臺鐵局配有巡軌車與巡檢員,卻反覆出現斷軌事件,巡檢機制恐有重大漏洞,國人對臺鐵之印象與信心蕩然無存。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立即啟動全線軌道安全檢查,並重新檢討巡檢配備、巡檢人員配額與機制,針對問題究責及提出改善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7】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10億4,604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10億9,299萬8千元,減列:

(1)「服務費」項下「專業服務費」300萬元。

(2)「行銷及業務費用」39萬6千元。

(3)「管理及總務費用」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439萬6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8,860萬2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99億5,304萬2千元,增列439萬6千元,改列為99億5,743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50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350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100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4項:

1.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10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趙正宇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10萬8千元,較109年度編列128萬6千元增加82萬2千元,而108年度編列70萬元,此項預算編列可看出年年增加。經查本項「旅運費」109年度編列128萬6千元,在107年度的決算數是42萬7千元;110年度編列210萬8千元,但108年度的決算數僅26萬7千元。是項預算編列不盡合理,容有檢討空間,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210萬8千元經費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2)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10萬8千元,然目前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相關國際會議能否如期召開仍有待商榷,且許多跨國會議目前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基此,為撙節開支、避免浮編,故應審慎評估出國相關計畫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爰凍結該筆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就110年疫情恐持續蔓延之前提下,仍須派員出國之必要性與可行性做出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3)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76萬5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就此計畫採取減少考察天數或網路視訊且顧及資訊安全等措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4)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210萬8千元,其中「國外旅費」編列76萬5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110年度鐵道發展建設基金預算「旅運費」之「國外旅費」部分凍結十分之一,待鐵道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許智傑 趙正宇 林俊憲

2.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578萬6千元,較109年度編列之57萬2千元增加521萬4千元,增加比例高達9倍,經交通部鐵道局說明,其中418萬元為鐵道局單位預算移撥,另增加103萬4千元部分為新增辦公大樓維護費用,然而相關辦公大樓維護費用於109年度並無編列預算,鐵道局應加強說明,並針對預算移撥之狀況進行說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相關預算移撥原則進行說明,並針對該辦公大樓之業務必要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許智傑 趙正宇 林俊憲

3.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編列4億6,16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許淑華 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許智傑 何欣純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前於108年11月公布施行,預估109至110年度開辦相關經費需求3億3,879萬8千元。查交通部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預算辦理「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計畫」,辦理興建研究中心、建置檢測設備及捐助創立基金等。該計畫總經費41億7,600萬元,原定計畫期程為106年1月至109年12月。經行政院於109年9月10日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延長期程至113年6月(較原定計畫延長3年6個月)。考量鐵研中心目前尚在辦理籌組董事會相關作業,將俟董事會成立後辦理申請法人設立及登記,允宜秉持資源不重複配置之精神,妥為規劃及執行法人籌設及開辦作業。爰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編列4億6,161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鐵道中心成立後,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執行必要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2)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編列4億6,161萬6千元,相比109年度預算2,441萬9千元增有1790.4%金額,透查其是來自「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占3億8,171萬2千元,達科目年度總預算82.69%所致。然在該項預算支出上,基金主管方應更落實對象受捐助之預期成效說明,以及受捐助計畫之辦理進度,如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之開辦、鐵道人力供需之研究等。爰凍結該筆預算十分之一,迄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3)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3億8,171萬2千元。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預算執行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應按補(捐)事項性質,訂定明確、合理及公開之作業規範,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惟目前鐵道基金業已轉型完成,故如需辦理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相關業務,應依上述規定辦理。

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依上開規定完成相關補助作業辦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4)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中「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編列2億元、捐助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1億7,671萬8千元及補助國內團體或國立大專院校辦理鐵道專業人力供需研究及補助國內鐵道相關學(協)會辦理鐵道從業人員技能提升計畫等450萬元,共計3億8,121萬8千元。查因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須訂定作業規範未能完備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及完備補助規範之法制作業程序,爰「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中「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5)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中「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3億8,151萬8千元,其中1億7,671萬8千元為捐助鐵研中心開辦、2億元為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據交通部鐵道局說明,相關捐助費用是希望培養國內鐵道產業本土化能量,然相關預算超過3億元,鐵道局應提出更詳盡之計畫,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針對如何推動鐵道產業本土化及相關推動期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許智傑

(6)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3億8,171萬2千元,經查109年度該項預算數為1,978萬4千元,108年度該項決算數為1,589萬3千元,110年度預算數較108年度決算數成長3億6,581萬9千元。其中捐助鐵研中心開辦費用即占1億7,671萬8千元。又據交通部鐵道局提供資料,總務與人事管理項目中,人事費共1億1,069萬8千元,員額數以聘用85人計,換算後人均年薪達130萬2,329元,對於人事費用分配之妥適性顯有疑慮。爰凍結鐵道發展基金之捐助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鐵研中心預算分配細目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7)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中「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編列捐助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1億7,617萬8千元,係為辦理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惟查自109年1月擬定籌辦計畫後,至目前為止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仍未有明確進度與期程,為督促交通部鐵道局儘速積極辦理鐵研中心計畫之各項工程及採購作業,並妥善規劃與執行鐵研中心法人設置及開辦相關業務,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3個月內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8)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其他業務費用」中「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國內團體編列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2億元、補助國內團體或國立大專院校辦理鐵道專業人力供需研究430萬元及補助國內鐵道相關學(協)會辦理鐵道從業人員技能提升計畫20萬元,共計2億0,450萬元。依據「2020交通科技產業白皮書」政策,擬定發展軌道產業計畫主要包含「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鐵道專業人力供需研究」、「鐵道從業人員技能提升計畫」,除了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為開辦費用外,其他多數是捐助國內團體費用,其經費占了超過五成。惟查至目前為止,交通部鐵道局並未訂定相關補助作業規範、捐助標準及方向,且仍未完備相關法制作業程序。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9)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3億8,171萬2千元,其中「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占2億元。據交通部鐵道局提供之資料,僅羅列「輕軌號誌系統開發」及「辦理車輛子系統研發」等10項關聯項目,而未有更完整之預算分配細目說明,該計畫之預算規模龐大,此等預算配置若無詳加評估,恐過於簡略而有浮編之疑慮。爰鐵道發展基金之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針對該計畫詳加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該計畫預算規劃與分配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4.有鑑於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收入」項下「租金及權利金收入」之「土地租金收入」編列7億2,141萬1千元,相比109年度預算8億8,496萬4千元,減幅18.48%。然而,查迄至109年8月底截止,高鐵5站事業發展用地除僅有台南站完成開發利用外,桃園、新竹、台中及嘉義等站再加台南站總計事業發展用地尚有78.48%仍待開發利用,亦實為周邊經濟發展與增加收入辦理之不彰,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5.有鑑於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收入」編列110億4,527萬8千元,相比109年度預算55億9,084萬4千元,增幅97.56%,徹查其主因是來自「業務收入」項下「其他業務收入」之「雜項業務收入」110年度編列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繳交之回饋金收入7億3,170萬元,與「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繳交平穩機制專戶收入54億2,700萬元所致。

然而,查迄至109年度上半季,便因疫情影響高鐵公司之營收甚鉅下,導致高鐵公司所應按合約於110年度繳交之興建營運金額結算數,累積進度上已有落後,現已無法如110年度預算書所編,將有如數繳交之可能,是以鐵道發展基金理應審慎編列,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魯明哲 

6.有鑑於行政院於109年2月7日核定將原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更名並轉型為鐵道發展基金,擴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業務,除納入高鐵平穩機制專戶為新增財源外,另將交通部鐵道局獲配之土地開發計畫結算盈餘,賡續留存鐵道發展基金作為支應相關營運之財源,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秉持交通作業基金之精神妥適規劃運用。【31】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7.有鑑於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新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計畫,另尚持續辦理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及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等多項自償性計畫,爰建請交通部鐵道局研謀強化揭露各計畫之主要財務收支情形,以利衡量各計畫之辦理成效。【32】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8.有鑑於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及捐助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等捐助國內團體預算共計3億8,121萬8千元,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依照相關規定儘速完備補助規範之法制作業程序,以利業務之推動;另應積極辦理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計畫(編列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之各項工程及採購作業,並妥為規劃與執行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法人設置及開辦相關業務,務求確實配合鐵道產業政策需求建置。【33】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陳雪生 

9.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新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計畫,另尚持續辦理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及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等多項自償性計畫,根據鐵道發展基金說明,該基金配合基金轉型新增業務,為強化經費運用彈性,並考量與其他交通作業基金表達方式一致等,於110年度起修正基金表達方式為整合性揭露。惟該基金仍將賡續依計畫別製作管理報表,並進行管控作業。然鑑於該基金除新增辦理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計畫外,尚辦理多項自償性計畫,為利瞭解各自償性計畫之主要財務收支情形,交通部鐵道局應強化揭露,例如以輔助型報表方式呈現,俾助於衡量各計畫之辦理成效。爰此,建請交通部鐵道局儘速研謀強化揭露各計畫之主要財務收支情形,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具體方案之書面報告,以利衡量各計畫之辦理成效。【34】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0.交通部自104年10月底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回高鐵車站特定區5站事業發展用地迄今已近5年,惟截至109年8月底,僅高鐵台南車站事業發展用地部分完成招商作業,尚有78.47%之土地待開發。鑑於高鐵站區事業發展用地位居車站核心區,肩負帶動周邊經濟發展之任務,且其開發收益係高鐵投資計畫中,除台灣高鐵公司配發股息紅利外,重要之自償性收入來源。交通部鐵道局應積極辦理相關開發計畫,以助於提升交通運量及土地使用效益,並收增裕基金財務收益之效。爰此,建請交通部鐵道局儘速研擬尚待開發土地之相關用地規劃,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方案之書面報告,以利後續事業發展用地之活化,促進各區域經濟發展。【35】

提案人: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1.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辦理「南迴鐵路雙軌化暨提升為快鐵計畫可行性研究」、「宜花東地區鐵路提速計畫可行性研究」等編列相關經費,惟行政院已宣布北宜直鐵計畫由高鐵延伸宜蘭案替代,並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可行性研究,爰東部軌道建設研議納入高鐵延伸至花東之考量,完成環島高鐵計畫,於東部快鐵計畫適時將環島高鐵一併納入評估,以最有效資源,促進東部軌道相關建設。【3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林俊憲 

12.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返還之事業發展用地合計48.11公頃,惟至109年8月尚未開發之土地比例達78.47%。有鑑於高鐵站位處各地之新興發展核心區域,理應積極開發運用周邊土地,此舉除有助交通運量提升及土地使用效益外,更可有效增進鐵道發展基金之財政收入,故應賡續積極辦理。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閒置土地之活化計畫,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3.台灣目前已有超過100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其中約37%是肢體障礙者。加以台灣正邁入高齡化社會,許多年長者往往有使用相關輔具的需求。爰此,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未來規劃各新設或改建車站時,應積極研議相關硬體環境、動線規劃,讓使用者進出車站、上下車輛時,能夠便捷無障礙。【38】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14.為推動鐵道發展,110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新增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及捐助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開辦費用等捐助國內團體預算編列3億8,121萬8千元,為利於相關業務之未來順利推動,爰要求交通部督促交通部鐵道局允應依照相關規定儘速完備補助規範之法制作業程序;又為提昇國內鐵道運輸安全及產業發展,要求交通部督促交通部鐵道局允宜積極辦理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計畫之各項工程及採購作業,並妥為規劃與執行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法人設置及開辦相關業務,俾求確實配合鐵道產業政策需求建置。【39】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11月5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三、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魯明哲、洪孟楷、邱顯智、劉櫂豪、林俊憲、李昆澤、陳歐珀、趙正宇、陳素月、許智傑、何欣純、許淑華、陳雪生、李德維、曾銘宗、陳椒華、林奕華、賴士葆、陳以信、孔文吉、溫玉霞、廖婉汝、吳怡玎、鍾佳濱、王婉諭、葉毓蘭及鄭正鈐等27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賴品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本(5)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5)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四、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

審查結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7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27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42億8,781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8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79萬7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8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3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8億7,766萬5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2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陳歐珀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24萬6千元,合計8項出國計畫,計136人天。然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通傳會出國計畫全數無法如期執行,110年度出國計畫應重新檢討必要性,或研議視訊會議等替代性方案辦理。爰此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24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通傳會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擬訂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2.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246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凍結本預算2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此計畫採取減少計畫執行天數、人數或採取顧及資訊安全之網路視訊等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3.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編列派員出國經費共計224萬6千元。該項目實際上在疫情期間難以落實執行,由於109年度已經編列相同出國經費,未來是否能夠動用相關出國經費還沒有定案,因此要求先行凍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仍可在不影響正常業務發展情形下,維持運作,本筆預算數凍結五分之一,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4.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國外旅費」編列224萬6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110年度有關「國外旅費」編列224萬6千元,凍結預算1/5,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5.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國外旅費」項下編列224萬6千元,其內容為赴外國進行會議之業務。經查,該計畫近三年(107-109年)分別編列585萬元、248萬8千元、236萬4千元,呈逐年下降之勢。惟自109年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迄今非但並未趨緩,反有加劇之勢,大量跨國會議皆取消或改採線上模式,明年各項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辦仍是未定之數,且108年度之決算並未使用完畢(決算為216萬4千元)。為確保預算核實使用,故凍結該項預算1/10,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後續會議實際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6.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項下分別編列國外旅費137萬3千元及87萬3千元,合計224萬6千元。然目前各國疫情仍屬嚴峻,外界預估至明年底前邊境解封不易,是項費用有無編列必要,允應遵照政府撙節原則辦理。爰凍結該二項計畫編列國外旅費合計224萬6千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說明該些旅費之必要性,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7.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國外旅費」編列1,373千元,然而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肆虐全球情況仍未減緩,以致110年可否出國洽公仍未明朗,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實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國外旅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國外旅費」編列873千元,然而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肆虐全球情況仍未減緩,以致110年可否出國洽公仍未明朗,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實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國外旅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9.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配合行政院規劃,派員參與我國駐外館處資安健檢團隊協助外交部對外館進行資安健檢服務,編列22萬1,000元,辦理各項業務;然計畫內容未就作詳盡說明,亦未說明過去配合相關部會共同執行辦理之績效,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5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在不涉及機密情形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二)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獎補助費」編列1億9,255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陳歐珀 陳雪生 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獎補助費」共編列1億9,255萬5千元,其用途為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辦理有關網路資安監控分析通報等重要工作,然依據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預算書,該中心預算編列高達1億5,230萬2千元之專業委託費,考量資安相關業務應屬核心重要業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針對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之委外業務詳加說明,並不得將核心業務委外,爰此,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獎補助費」共編列1億9255萬5千元,凍結1/10,待於2個月內就相關業務預計辦理情形,並針對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之委外業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2.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項下分別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1,499萬4千元及1億7,747萬1千元,合計1億9,246萬5千元。此項經費編列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出預算8億7,766萬5千元的比例甚高,依據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十七)點:「各機關應積極檢討捐助財團法人……之合理性及必要性」,該項預算支出偏高,理應依此原則規劃辦理,然從預算書捐助經費分析表觀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每年捐助財團法人經費不少,卻看不到甚麼具體成效?或提出政策參採成效?允宜遵照預算籌編原則撙節辦理。爰凍結該二項計畫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合計1億9,246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說明該些費用之具體成果,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何欣純

3.有鑑於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該項計畫總經費20,602千元,該計畫「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計14,994千元,依其計畫內容說明:「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推動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創新基礎環境計畫14,994千元。」,惟近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治理、5G行動寬頻頻率釋出與相關應用整合,或行動通訊連線品質改善等議題,均未及早完備相關監理法令政策及通傳基礎建設。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4,994千元之二分之一,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雪生 魯明哲 林俊憲 洪孟楷

4.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獎補助費」編列14,994千元,惟電信技術中心雖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身電信總局時捐助成立,且過去經常辦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辦計畫,但須循政府採購程序委辦,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捐助方式直接交付電信技術中心辦理研究計畫,恐有規避政府採購之虞。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獎補助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5.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2千元,其中有14,994千元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用以辦理推動「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創新基礎環境計畫」。然而,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所公告之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項第17點明文規定,「各機關應積極檢討捐助財團法人……之合理性及必要性」。而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近來未對於部分議題,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治理、5G行動寬頻頻率釋出與相關應用整合,或行動通訊連線品質改善等議題提出專業意見。凍結本預算1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之部分,確實評估TTC所提研析意見獲政策參採之比率、執行成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6.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獎補助費」編列177,471千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161,64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15,825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獎補助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三)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素月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配合政策提出5年期之「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110年度預算案編列2,060萬2千元,其中1,499萬4千元用於捐助電信技術中心,依行政院規劃執行「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方案)有關「基礎建設分組」之工作,研析先進國家強化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基礎環境之相關政策及法規。此預算歲出編列補助經費中,是否涉及採購事項而須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未見說明。爰此刪除10%,並凍結1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該計畫執行之必要性,有無涉及採購法之適法性等疑慮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趙正宇 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2.有鑑於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明定,於指定時段播送戲劇、電影、綜藝、兒童節目,本國節目比率不得低於25%,新播比率不得低於40%;於指定時段僅播送電影(含紀錄片)類型節目者,本國節目比率不得低於25%,其新播比率不得低於20%。另外,該辦法還指定有播送時段限制,如戲劇綜藝為每天晚上8到10時,電影為每天晚上9到11時。然而,經查109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已導致上半年本國戲劇、電影之製作量大減,且下半年及110年度會否因疫情再起導致拍片,演員、場地又恐將付出額外成本。

在此之下,節目如今仍受到播放之黃金時段限制,導致無新劇(片)可撥、非黃金時段收視比起黃金時段還更高的變相收益損失、本國戲劇及電影又被迫在同一時段廝殺等多處困境,然主管機關迄今卻沒有調整辦法的積極規劃。

爰此,刪除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5%,並另凍結25%,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3.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萬2千元。然現今全球趨勢已邁入「後數位經濟匯流時代」,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仍停留在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工作,顯落後全球數位經濟匯流之發展,究其實效與否,不無疑問。本筆預算數2,060萬2千元凍結三分之一計686萬7千元,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4.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萬2千元,為辦理自110年起、5年期之「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經查,該預算其中捐助電信技術中心1,499萬4千元,用以研析先進國家強化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基礎環境之相關政策及法規,並舉辦座談會等增進對話交流,以利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之進行。惟近來部分議題例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治理、5G行動寬頻頻率釋出與相關應用整合,或行動通訊連線品質改善等議題,均需及早完備相關監理法令政策及通傳基礎建設,且於預算書中並未見對於捐助電信技術中心之詳細規劃,為確保預算核實使用,故凍結該項預算1/10,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各年度計畫方向及捐助電信技術中心預算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5.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總經費1億4,060萬2,000元,分5年辦理,110年度編列2,060萬2,000元,辦理各項業務;然計畫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200萬元,俟通傳會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6.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萬2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402萬元,主要辦理委託研究網際網路治理議題觀測、交流與人才培訓140萬元、委託研究國際行動寬頻發展趨勢暨頻譜釋出機制與相關法制研析262萬元。惟網際網路治理相關法制規定「數位通訊傳播法」第9屆立法院審議未完成,因議案屆期不連續,目前通傳會尚未重新提送立院審議,而沒有相關法制規定下,實不宜執行相關委辦計畫。爰此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數位通訊傳播法相關議案完成立法後,通傳會就辦理規劃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始得動支。【3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四)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2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編列1億7,887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項下編列1億7,887萬1千元,其主要為辦理強化通傳網路防護韌性及強化台灣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以提升資安防護強度。經查,該計畫需透過大量整合及收集情報,藉以分析可疑行為、識別資安事件並追查攻擊流程,且需強化國內外資安組織間之交流與情資分享。因牽涉網路基礎設施及資訊安全,相關人員之篩選更顯重要,惟該會於預算書中並未對其做出說明,故刪減該項預算300萬元,並凍結1/10,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員進用機制及組織定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2.有鑑於「督促電信事業落實資通安全管理」工作計畫辦理不彰,例如辦理我國電信機房資通安全檢查,在最新的108年度對一、二級共52座關鍵基礎設施,及105年度盤點的網路資料中心機房共34座機房,共86座中才完成了19座機房行政檢查,查核覆蓋率不到20%,實在過低,目前更不見110年度訂有提高查核覆蓋率的規劃。

此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配合107年「行政院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的成立,已建立資安聯防之工作規劃和初步要點辦法;然而,在事涉國家整合性質的主動式資安防禦上,進一步在業務人員的考訓與遴用,以及養成機制及內部人員安全管控等,皆未見積極的法制化建置。

爰此,凍結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20%,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3.有鑑於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編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1億7,887萬1千元,主要係推動「自動化及智能化主動式防禦以創建具韌性之國家關鍵通傳網路計畫」,該計畫藉由整合及收集情報,分析可疑之協同性行為,識別資安事件並追查攻擊戰術流程;並盤點5G系統關鍵基礎設施,建立監控與通報應處機制;強化國內外資安組織間之交流與資安情資分享等,然完備人員進用機制與組織定位未能明確規劃,且篩選分享對象無法具體落實於法規中,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凍結10%,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編列178,871千元。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除逐年加強對臺灣網路之攻擊外,亦加強對臺灣民眾生活上之滲透;許多民眾對於身陷資安黑洞而不自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身為此計畫之主管機關,其資安監控分析人員及資安情報分享對象,為此計畫有效性之重要關鍵。應完備人員進用機制,並審慎過濾分享對象。凍結本預算1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人員進用機制及分享對象乙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5.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配合行政院第6期(110-113年)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推動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辦理「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總經費8億4,187萬1,000元,分4年辦理,110年度編列1億7,887萬1,000元,辦理各項業務;然計畫內容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1,500萬元,俟通傳會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何欣純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6.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編列1億7,887萬1千元,其中「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1億7,747萬1千元,主要為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建立主動式防禦強化通傳網路防護韌性計畫」等相關經費1億5,647萬1千元以及捐助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辦理「強化台灣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等相關經費2,100萬元。惟電信技術中心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雖為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通傳會核心業務以捐助方式委由其辦理雖有其必要性,然該財團法人又將前述業務委辦民間單位辦理,恐有資安之疑慮,因此通傳會捐助計畫應檢討並具體要求電信技術中心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核心業務不得再委外辦理。爰此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編列1億7,887萬1千元,凍結1千萬元,俟通傳會就捐助計畫核心業務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五)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5目「無障礙檢測服務」編列1,218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增工作「無障礙檢測服務」計畫,計畫花費1,218萬元,將用在經行政院錄案所屬機關的APP無障礙檢測。

然而,經查目前國發會不僅已對無障礙數位使用含網路頁面之建置有規範,且有核實的機制,又本計畫編列1,218萬元,除以中央行政機關以行政院為首的下設34個機關,平均每機關將花費35萬元檢查APP的費用,允宜檢討編列過高情形。

此外,按現有可供執行檢測的人力,主管機關也應該要先證明不足後,再花費本計畫經費於人員教育培訓,這樣才屬合理程序;而非在人員堪用下,動用可同時間進行檢測、輔導建置的行政成本,進行多餘之檢測人力培訓。

爰此,刪除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務預算部分「無障礙檢測服務」預算5%,並另凍結25%,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無障礙檢測服務」編列1,218萬元,為配合行政院推動之「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辦理檢測人員培訓以建立檢測能量,並提供行動版應用程式(APP)之檢測報告及諮詢,以促進數位平權之保障。為確保數為平權之落實,將APP檢測結果及改善建議公開及廣納身心障礙者之使用建議尤為重要,惟該計畫未見對於公開檢測結果之規畫,為秉持該計畫對於無障礙檢測服務之良善立意,故凍結該項預算1/5,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檢測結果及建議之公開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何欣純 

3.鑑於開放政府為現代民主國家之基石,政府資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與公開,以利有效進行公民監督。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編列「無障礙檢測服務」1,218萬元。然而,此一服務之檢測結果與改善建議皆未公開,顯難落實數位平權並受公民監督。凍結本預算10%,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何欣純

4.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辦理「行動版應用程式APP無障礙檢驗服務」計畫,編列1,218萬元,辦理各項業務;然計畫內容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100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何欣純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5.有鑑於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無障礙檢測服務-01無障礙檢測服務」該項計畫總經費12,180千元,該計畫「2039委辦費」下編列計12,180千元,惟依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0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二〉緊縮經常支出之規定:「8.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為避免預算編列浮濫,撙節政府預算。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218萬元之二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陳雪生 魯明哲 林俊憲 洪孟楷

(六)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6目「一般行政」編列6億6,595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六)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少數沒在法定編制員額中配置滿額人員的中央機關,進用率及員額評鑑也受人事行政總處107年報告所要求,檢討「低核心業務項目先行檢討繼續辦理之效益及必要性,並就無續辦必要者去任務化」、「業務來源屬過去首長交辦或單位自行規劃辦理者,評估其業務內容、人力配置之合理性及辦理之效益性」及「積極遴補及運用缺額,以提升人力運用效能」等事宜。

爰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凍結十分之一,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415千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394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21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房屋建築養護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編列510千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439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71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5,596千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3,70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1,890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5.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編列1,015萬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850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9,300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機械設備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編列1,500千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1,347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153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運輸設備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7.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編列310千元,然而因該預算109年度僅編列205千元,較109年度預算增加105千元,恐有浮編之虞;為撙節開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說明此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預期目標,並提供詳盡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雜項設備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七)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出編列8億7,766萬5千元,主管國家通訊傳播監理及事業營運督管等業務。其中,建構多元與普及的通傳近用環境,促進通傳服務的普及與近用為通傳會年度施政目標,藉由持續推動偏遠地區寬頻網路建置以保障國民基本通訊服務的權益。經查,通傳會109年度推動「邁向數位平權推動計畫-普及數位基礎建設計畫」,總經費為1億4,366萬元,規劃109至112年度,分4年辦理,擬擴大固網涵蓋範圍來強化在地寬頻基礎建設,惟110年度是項計畫僅以計畫預算業已編竣為由,未再編列後續經費,顯見政府政策推動並無前後一致性;又通傳會雖於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共編列14億6,921萬9千元,用以辦理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基礎建設,但通傳會單位預算及所屬基金預算並沒有編列配套經費,在特別預算屆期結束後,對於偏鄉特別是原鄉之數位基礎建設恐將難以為繼。爰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原(偏)鄉數位基礎建設辦理情形暨未來推動及所需經費籌措規劃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伍麗華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因應國際通訊傳播事業之變革及新興技術之變遷,配合政策提出5年期之「推動數位經濟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政策及法制革新計畫」,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2,060萬2千元,項下「獎補助費」編列1,499萬4千元,用於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依行政院規劃執行「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方案)有關「基礎建設分組」之工作,研析先進國家強化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基礎環境之相關政策及法規,並舉辦座談會等增進對話交流;惟近來部分議題例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治理、5G行動寬頻頻率釋出與相關應用整合,或行動通訊連線品質改善等議題,均需及早完備相關監理法令政策及通傳基礎建設,爰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確實評估TTC所提研析意見獲政策參採之比率,加強執行成效之考核,以有效配置政府資源。【56】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九)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該草案第8條明訂,網際網路視聽服務事業應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我國境內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然此法條過度要求業者揭露其商業資訊,恐使國際優質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業者退出我國境內市場,將有礙我國文化向外發展,國人也將無法享受國際優質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基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允宜跨部會商討對策,在權衡我國法規、業者與民眾三方權益的前提下,研擬出最佳解。【5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補助電信業者在嘉明湖的向陽名樹附近架設基地台,因設置基地台之發電機無法拆卸組裝,是以電信業者僱用揹工將重達100公斤之發電機揹負上山,此舉具高度危險性。基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督促業者對此提出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一)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升獨立機關之公正中立性,研議可否於聽證會召開前,先行公開鑑定人名單。【5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衛星廣播電視頻道之交易、合併、評鑑及換照等授益性行政處分給予之附款,業者若未確實履行附款或缺乏資訊揭露,將導致社會大眾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監理效能。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視個案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適時對外公開相關資訊,以昭公信。【61】

提案人:邱顯智 李昆澤 林俊憲

(十三)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無障礙檢測服務」編列1,218萬元,該計畫主要係配合行政院推動之「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辦理「行動版應用程式App無障礙檢測服務計畫」,用以促進數位平權之保障。本計畫係承續109年度研擬檢測指引及處理流程、擴充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App檢測專區功能,110年度預計檢測行政院所屬機關上架之App約200支,為真正落實App無障礙使用之數位平權,通傳會允宜公開檢測結果與改善建議,俾使App開發者積極遵循該無障礙指引進行。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個月內就身心障礙者之使用建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具體可行做法之檢討書面報告,俾使App開發者積極遵循該無障礙指引進行,儘速落實App無障礙使用之數位平權。【62】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何欣純

(十四)行政院組織擬議改造過程中,配合數位發展部的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業務職掌將因此調整,部分業務預計將轉移至新成立的數發部。除了通傳會外,包括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等部會機關的業務,也將連動轉移至數位發展部。

對於通傳會來說,目前最主要的工作在於「監理」,據媒體披露未來組改後,通傳會將轉為「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面對可能的組改,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未來組改的方向,以及如何確保監理業務執行的獨立性,配合行政院時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評估書面報告。【63】【70】

提案人:何欣純 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劉世芳

(十五)為落實行政院5G發展策略,打造我國5G創新運用發展環境,行政院核定「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藉以深化產業創新,提升我國數位競爭力,保障國民通訊傳播權益而制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亦將於110至114年,以5年期間共編列266億5,000萬元,補助5G網路基地台建設,部分預算已編列在前瞻計畫2.0(前瞻預算第三期)預算。惟為避免業者之建設僅偏重於都會區,因而忽略非都會區民眾5G服務之需求,更為加速非都會區民眾5G服務建設之時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補助電信業者建設5G基地台之政策與措施,應考量大眾交通樞紐、公(火)車站、高鐵、捷運、機場、港口、知名觀光景點、大型表演展場、展覽會館、大型運動場、球場、競技場、賣場、商業設施等5G服務密集地區,以及公務機關、學校、醫療院所等非營利機構等需求,構畫5G戰略服務區,以政府補助方式縮短城鄉數位建設落差,建立各項補貼機制,並鼓勵業者以區域共構或共站方式建設,以加速我國5G網路建設計畫並能普及城鄉。【64】

提案人:何欣純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十六)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無障礙檢測服務」項下「業務費」之「委辦費」編列1,218萬元,其內容為辦理無障礙檢測服務,相關業務對於推動無障礙行動版應用程式(App)有其重要性,然而過去政府部門推動無障礙政策,曾發生推動之無障礙設施或措施不符合身障人士需求,因此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無障礙檢測服務應廣邀身障團體參與,並針對相關標準、推動進度,以及未來無障礙檢測服務之檢測結果公告之規劃辦理情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5】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十七)有鑑於盜版網站猖獗,讓許多台灣影視創作者辛苦努力的成就,成為非法業者牟取暴利的工具。隨著近年來網際網路發達,更多盜版的網路平台出現,讓許多台灣優秀的影視創作業者幾乎血本無歸。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協同相關單位打擊盜版,並促進影視創作之公平競爭環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6】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十八)110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無障礙檢測服務」編列1,218萬元,為配合行政院推動之「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辦理檢測人員培訓以建立檢測能量,並提供行動版應用程式(App)之檢測報告及諮詢,以促進數位平權之保障,有鑑於App使用族群廣大,公開化的檢測報告及廣泛的使用者建議對於App功能之改善愈發重要。經查,110年度預計檢測行政院所屬機關上架之App約有200支,為確保使用預算所推出之App能持續精進達到便民之本意,爰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擬檢測結果及建議之公開方式,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無障礙檢測服務計畫之良善立意落實。【68】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十九)有關南迴鐵路沿線行動通訊品質改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督促業者配合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施工進度一併辦理,並於109年底南迴鐵路電氣化通車後一併完成。惟109年初通傳會完成5G頻譜釋照作業,電信業者已於同年7月起陸續開台,5G正式商轉,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仍須持續督促業者南迴鐵路沿線的5G建設應加速優先辦理,以提升服務品質,確保用戶權益。【69】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何欣純 許智傑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有鑑於長久以來,無論是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流傳一張圖片,指出:「手機行動電話救命專線 已統一為【112】再按【0】或【9】『0是 警察局』『9是消防局』請花個1分鐘轉寄一下吧!您的一個小動作,將會幫助有緊急需要的人。手機撥119是無效的。」。經查證,內政部消防署指出,現在手機撥打「119」仍然有效。另外,內政部警政署也表示,如果要報案,手機可以撥「110」。雖消防署、警政署已澄清該錯誤消息,但多數民眾對於緊急危難、手機無訊號時,該如何撥打電話求救仍不夠清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於公眾宣傳之職責,應宣導「112」之用途,讓民眾清楚知道「112」為全球行動電話均可撥打的緊急救難號碼,即使無SIM卡,只要手機尚有電力並在電信信號範圍內,均可撥打「112」,撥打後會由語音導引進行轉接,用戶可按「0」轉接警察局,或按「9」轉接消防局。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陳素月 魯明哲陳歐珀 林俊憲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