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至14時20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洪申翰 王婉諭 廖婉汝 吳斯懷 蔣萬安 徐志榮 邱泰源 莊競程 張育美 黃秀芳 陳 瑩 林淑芬 劉建國 楊 曜(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李德維 吳玉琴 林楚茵 范 雲 林奕華 陳椒華 楊瓊瓔 鍾佳濱 林俊憲 呂玉玲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李貴敏 高嘉瑜 蔡壁如 羅明才 張其祿 蔡易餘 林德福 陳亭妃(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常務次長

石崇良

國民健康署

署長

王英偉

社會及家庭署兒少福利組

代理組長

林資芮

保護服務司

簡任視察

林春燕

教育部

政務次長

蔡清華

綜合規劃司

副司長

王明源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署長

戴淑芬

財政部

政務次長

阮清華

國庫署

副署長

顏春蘭

關務署

副署長

陳依財

賦稅署

副署長

樓美鐘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科長

陳瑞基

警政署行政組

科長

王進卿

主  席:陳召集委員瑩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財政部、教育部及內政部就「為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菸害,如何建立兒童及青少年正確觀念以避免新興菸品誘導及目前菸品健康捐執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及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報告後,委員王婉諭、徐志榮、洪申翰、蘇巧慧、廖婉汝、蔣萬安、吳斯懷、邱泰源、劉建國、張育美、黃秀芳、莊競程、范雲、陳瑩、楊曜、吳玉琴、林奕華、高嘉瑜、陳椒華、林淑芬、李德維、洪孟楷及蔡壁如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及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林楚茵及呂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