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6分至12時5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李貴敏 賴香伶 鄭運鵬 吳怡玎 周春米 劉世芳

鄭麗文 蔡易餘 林為洲 柯建銘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邱顯智 陳椒華 高嘉瑜 蘇治芬 張其祿 葉毓蘭

羅明才

    委員列席8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常務次長 張斗輝(部長請假)

        調查局局長 呂文忠

     司法院副秘書長 葉麗霞(秘書長請假)

     內政部政務次長 陳宗彥

        警政署署長 陳家欽

           副署長 黃嘉祿

           刑事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莊慶達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胡木源(局長未到)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列席就「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吳玉琴、李貴敏、鄭運鵬、賴香伶、葉毓蘭、蔡易餘、鄭麗文、劉世芳、蘇治芬、吳怡玎、陳椒華、張其祿、高嘉瑜提出質詢;委員鍾佳濱、周春米、林為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國家安全局局長未蒞會報告)。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依指定期限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提 案

針對法務部調查局航基站爆出遺失扣案6.5公斤安非他命毒品事件,造成社會輿論譁然,並對司法檢調處理毒品流程及督導失去信心,質疑是否有人謀不臧或犯罪黑數之情事,為儘速釐清事實真相,建請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成立「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調閱小組」,以對於本案依調查結果依法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就單位主管要求連帶責任,以正官箴。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林為洲

葉毓蘭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