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6分至12時5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李貴敏 賴香伶 鄭運鵬 吳怡玎 周春米 劉世芳
鄭麗文 蔡易餘 林為洲 柯建銘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邱顯智 陳椒華 高嘉瑜 蘇治芬 張其祿 葉毓蘭
羅明才
委員列席8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常務次長 張斗輝(部長請假)
調查局局長 呂文忠
司法院副秘書長 葉麗霞(秘書長請假)
內政部政務次長 陳宗彥
警政署署長 陳家欽
副署長 黃嘉祿
刑事警察局局長 黃明昭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莊慶達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胡木源(局長未到)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列席就「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吳玉琴、李貴敏、鄭運鵬、賴香伶、葉毓蘭、蔡易餘、鄭麗文、劉世芳、蘇治芬、吳怡玎、陳椒華、張其祿、高嘉瑜提出質詢;委員鍾佳濱、周春米、林為洲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國家安全局局長未蒞會報告)。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依指定期限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提 案
針對法務部調查局航基站爆出遺失扣案6.5公斤安非他命毒品事件,造成社會輿論譁然,並對司法檢調處理毒品流程及督導失去信心,質疑是否有人謀不臧或犯罪黑數之情事,為儘速釐清事實真相,建請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成立「法務部調查局遺失毒品證物調閱小組」,以對於本案依調查結果依法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就單位主管要求連帶責任,以正官箴。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林為洲
葉毓蘭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