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11時51分、下午2時5分至3時1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貴敏 鍾佳濱 林為洲 吳玉琴 鄭麗文 吳怡玎 蔡易餘

劉世芳 周春米 鄭運鵬 賴香伶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廖婉汝 李德維 羅明才 葉毓蘭 陳椒華 邱顯智 洪孟楷

孔文吉 吳斯懷 楊瓊瓔 呂玉玲 林德福 張其祿 高嘉瑜

莊競程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總統府副秘書長 李俊俋(秘書長請假)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徐斯儉(秘書長請假)

國史館館長 陳儀深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 張鴻銘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總統府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總統府歲出決議(七)、(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國史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項下「史料編纂」凍結9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二案及第三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項 總統府,無列數。

第2項 國史館,無列數。

第3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項 總統府2千元,照列。

第2項 國史館20萬元,照列。

第3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7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項 總統府266萬9千元,照列。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5萬元,照列。

第3項 國史館89萬元,照列。

第4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2萬3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項 總統府33萬6千元,照列。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1萬8千元,照列。

第3項 國史館原列48萬元,減列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萬元。

第4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70萬6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款 總統府主管

第1項 總統府9億9,011萬5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6項:

(一)110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國外旅費」編列53萬4千元,凍結7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林為洲 鄭麗文

(二)110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9億0,679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三)110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7目「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編列436萬1千元,凍結4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四)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0年評估報告指出,總統府近6年聘用人員比例逐年升高,從104年3.29%上升至109年5.82%,已連續3年超過行政院聘用人員規定之預算員額5%之標準,截至109年8月底已超聘4人。檢視總統府過去4年預算員額未足額進用人數平均達70人,占平均預算員額之12.92%,顯見實際員額有剩餘,卻超聘聘用人力,應通盤檢討人力配置。再者檢視聘用人員工作內容與性質,尚非府內同仁無法擔任,亦難認定其聘用理由具特殊專業性。爰此,建請總統府檢討聘用目的專業性及必要性,於1個月內提供聘用人力檢討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五)110年度總統府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分支計畫,編列約聘僱人員待遇1,759萬7千元,以總統府110年度預算員額編列529人,其中聘用人員28名,占整體預算員額529人為5.29%,已逾「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1點:「各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規定,而截至109年8月底實際聘用人員27人,已超過占整體預算員額529人之5%規定,鑑於總統府110年度預計聘用人員28人,總統府應確實檢討聘用人員經辦業務之性質,衡酌聘用之必要性,並將屬經常性業務部分,優先由編制內之正式公務人員辦理。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六)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0年評估報告指出,總統府近年執行節約能源計畫尚欠成效,特別是過去3年在用水與用紙方面,用水平均減幅5%、用紙平均減幅15%,顯見節能減碳之成效未盡彰顯,應持續撙節用紙與用水控管。爰此,請總統府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以利達到更全面的節能減碳政策。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七)110年度總統府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3,897萬6千元,係資訊軟、硬體、資安防護設備維護、府區資通安全偵測與防禦機制、資安檢測及購買作業系統授權等套裝軟體經費,鑑於公務機關資訊服務費大多數為一般資安與作業系統購置及軟硬設備維護經費,110年度總統府資訊服務費3,897萬6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2,597萬1千元,增列1,300萬5千元,增幅50.08%,超出5成,是否有必要性?依據總統府表示,其中800萬元是軟體,500萬元是硬體,供110年以前之資安防衛措施,該相關發包將以國內廠商為發包對象,以維總統府資通安全。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八)110年度總統府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編列委辦費73萬3千元,係資安相關議題委託研究計畫經費,鑑於總統府資訊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3,897萬6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390萬5千元,總計高達6,288萬1千元,辦理資訊安全管理、精進防禦機制、強化無線網路資安等業務,其中資訊服務費較109年度增列1,300萬5千元,據總統府表示,該經費係供規劃110年度及日後新興資安議題進行前瞻委託研究,請總統府務必落實辦理。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九)總統蔡英文在105年就職演說上曾提到,我國人口結構急速老化、出生率持續低落,期許在未來的任期之內,要一步一步,從根本的結構來解決這個國家的問題。然4年過去,據內政部109年12月10日公布之最新人口統計,我國不僅人口老化嚴重,少子化問題仍未見改善。爰此,建請行政團隊積極研議改善方案。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十)經查110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於「研究發展-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編列553萬6千元,惟台灣面臨嚴重的少子化國安問題,不論是衛生福利部或行政院專案編組的少子化辦公室均淪停擺狀態,109年亦見台灣人口首度負成長,惜未聞總統府針對少子化議題提出任何國政建言與諮詢,顯國政建言有流為形式之虞。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少子化嚴重與房價高昂之際,爰建議總統府就因應少子化納入國政與規劃諮詢相關會議研討。

提案人:吳怡玎 鄭麗文 林為洲

(十一)按總統府單位預算總說明,「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預算用於辦理座談會及專案議題會議,做成建議,提供國政諮詢與政策參考;及辦理民眾陳情,彙集民情,提供政府施政參考。

蔡總統近日曾表示,立法院已成立修憲委員會,期待政府體制、人民權利等各項憲改議題能夠充分對話。惟修憲屬國家重大議題,需要朝野合作與全民共識,爰建請總統府研議評估召開憲改國是會議之可行性,以利推動憲政改革。

提案人:賴香伶 李貴敏 鄭麗文

(十二)總統府發言人代表總統形象對外發言,對發言內容及穿著應更莊重嚴謹。爰此,建議總統府發言人於出席公開場合或對外發言時,均應審慎以對,如實傳達政策訊息及回應媒體。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十三)全球武漢肺炎疫情肆虐,各國疫情嚴峻影響各產業經濟,台灣因為防疫超前部署,經濟突破疫情困境逆勢成長。然,各國疫情未減,台灣防疫也不能鬆懈。

每年1月1日元旦,按照往例,總統府前將舉行升旗典禮,廣邀各界貴賓及政府要員共襄盛舉,並開放民眾入場同慶,參加者高達上萬人。建請總統府預先擬定防疫計畫及措施,以維持台灣目前防疫成效。

提案人:周春米 吳玉琴 劉世芳

(十四)總統府110年度預算員額編列529人, 109年8月底實際員工人數464人,實際人數如與110年度預算員額相較,差額達65人,占比為12.29%,以總統府105至109年度預算員額分別為566人、556人、529人、529人、529人,預算員額已減列37人,由此可知,總統府近年來已有調減預算員額,惟未足額進用人數仍偏高,顯示實際人力需求已趨下降,在未足額進用人力之情形下仍不影響其業務運作,人力需求應有調減空間。且依「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及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依實際需要核實配置,並核實減列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爰請總統府應持續依上揭規定及實際需要,通盤檢討人力配置,覈實減列預算員額,以避免影響人事費之有效執行,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十五)總統府於109年5月傳出被駭客入侵導致資料外流洩密,引發外界譁然,後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指示偵九大隊、科技研發科查辦,與總統府資安人員聯繫,帶回內、外網防火牆、伺服器記錄檔等資料,並未發現駭客入侵路徑記錄或植入木馬程式跡象,而劉姓副秘書長亦否認筆電曾經外流,隨後警方追查寄出電子郵件信箱,透過檢方向Google公司調閱寄件者IP,發現來自境外,目前已請求國外協查,惟尚未取得回覆。因洩密一案影響國家資安甚鉅,總統府應緊密追蹤進度,並澈底且詳盡進行調查,此案亦顯示出總統府對於資訊安全之維護仍有改善空間,總統府應對此進行檢討及研議改善。

爰此,請總統府於3個月內對此提出有關洩密案之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十六)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節能減碳成為各國永續發展的重要議題,也是我國施政主軸。總統府自98年度實施節能減碳管控計畫,下表為總統府實施前1年與實施後第13年的比較。

分類別

用電

用水

用油

用紙

節能減碳前1年(96/7-97/6)

全年用量(度、公升、包)

7,101,884

61,943

169,832

5,053

節能減碳後 第13年 (109/1-109/12)

109年1至9月用量

(度、公升、包)

3,478,563

46,687

61,275

3,027

與節能減碳前1年同期用量比較

增減量

(度、公升、包)

-2,176,633

-18

-56,988

-781

增減率(%)

-38.49%

-0.04%

-48.19%

-20.51%

說 明:當期成果若為節省,則以負(-)值表示;成果若為增加,則以正(+)值表示。

資料來源:總統府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總統府執行節能減碳成效)資訊。

總統府於節約能源計畫的執行尚具成效,但在「用水」方面並未有大幅度的進步,幾乎沒有變化。但我國長期以來,時常面臨缺水的危機,近期又在抽穗期突然宣布停灌影響稻作,宣導全民共同抗旱的同時,政府機關本應帶頭作為示範,設法節省用水,讓資源能得到更有效的運用。

爰此,請總統府於2個月內對此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以利達到更全面的節能減碳政策。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2億1,001萬7千元,照列。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有關國家安全會議設置諮詢委員係依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9條規定:「國家安全會議置諮詢委員5人至7人,由總統特聘之。」,並明定人數,惟該等委員之性質、職務、有給或無給等與組織相關之事項均未於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規範之。國家安全會議訂定「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聘用作業要點」規定諮詢委員之遴聘、聘期與待遇位階及相關權益,惟「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聘用作業要點」係在缺乏法律授權下訂定,有悖中央法規標準法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國家安全會議應適時檢討將諮詢委員之職務、性質等規範予以法制化。並於3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二)國家安全會議110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政務人員待遇2,271萬元,是其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諮詢委員的薪給。其中諮詢委員編列6人,人事費用為1,693萬4千元,其待遇是由該會另訂定行政規則逕行核定其為專任有給職,支領部長級薪俸。

法律明確性源自於憲法法治國之思想,過去亦有相關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指立法者制定法律時,規範對象、規範行為及法律效果應該明顯,亦即構成要件應使受規範能預見。

然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9條規定:「國家安全會議置諮詢委員5至7人,由總統特聘之。」可悉該會有關諮詢委員之規範,僅明定人數,但對該等委員之性質、職務、有給或無給等與組織相關之事項均未規定,恐未符法律明確性原則。

爰此,請國家安全會議於3個月內對此專案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0年度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3,660萬4千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李貴敏 吳怡玎

(二)110年度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預算第2目「諮詢研究業務」編列2,113萬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三)110年度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預算第2目「諮詢研究業務」項下「諮詢研究業務」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839萬元,凍結7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四)110年度國家安全會議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編列一般事務費321萬9千元,其中對團體之慰勞獎助、警衛安全等相關支援單位三節加菜金25萬元,鑑於對團體之慰勞獎助、獎(犒)賞等係屬特別費支出範圍,惟國家安全會議表示上開經費係用於總統府憲兵及警衛等非國安會編制內單位(下稱「總統府人員」)之加菜金,且該預算僅供「總統府人員」使用,不得變相增加特別費。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五)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的諮詢機關,總統得視需要召開會議,聽取幕僚針對國家安全有關之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研究簡報。然,查國家安全會議108年度決算報告,諮詢研究業務執行率僅8成,顯見國家安全會議對國家安全、國際經貿整合、區域和平穩定之諮詢研究業務執行成效不彰,經費編列與配置也應一併檢討,請於1個月內提供執行成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李貴敏

(六)國家安全會議為我國主理國家安全的專責機構,依《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2條說明,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國家安全是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等相關事項。

而總統蔡英文宣布2021年元月開始,我國將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入台,惟含萊克多巴胺豬肉與日本核食進口,同屬我國在國際經貿談判的重要議題,依我國現今外交經貿戰略,在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入台後,我國將有可能隨即開放日本核食進口,此舉讓社會大眾相當憂慮。

我國民眾之食品食用安全,等同於國家安全中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應確實提供總統依我國人民利益優先之重要意見,共同守護我國國家安全。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第3項 國史館1億9,811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有鑑於李登輝前總統2020年7月30日逝世後,有若干民間團體,倡議參考美國總統圖書館,設置「李登輝紀念圖書館」;另亦有立法委員提案立法設置。據查,國史館曾就此議題成立「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研修小組」,並由陳儀深館長親任召集人,召開多次工作會議。國史館乃總統副總統文物保存管理之法定機關;又為國史計,總統圖書館設置與否,亦為檢視國史館如何看待、定位「國史」之事件,故應儘速審慎籌謀。爰此,請國史館於4個月內,提供籌設「歷任總統圖書館」之規劃進度報告。

提案人:劉世芳 鍾佳濱 周春米

(二)國史館每年新增之出版品為10至30多種,以最近5年度為例,104至108年度間合計發行95種出版品。所印製發行之出版品,除現行每種之永久保存控存量3冊及依《圖書館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等規定應辦理之寄(送)存外,主要為銷售及贈送。國史館自105年度起縮減出版品之印製數量及開拓多元行銷策略,然108年度出版品銷售金額仍較107年度銳減23.91%,截至109年7月底止其出版品累積庫存仍有6萬5,960冊,恐衍生不經濟支出。為免浪費印製成本與增加庫存管理支出,國史館應針對出版品市場逐漸萎縮趨勢,因應時代潮流及配合環保政策,滾動檢討與評估數位應用與紙本書之最佳比重,及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俾有效提高數位資料應用服務及增加出版品銷售收入。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三)國史館近年雖訂定多元行銷策略,但截至109年7月底止仍有各種出版品庫存6萬5,960冊,國史館應研議更有效提升銷售績效及減輕庫存成本的策略。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第13條訂定之「國史館出版品管理要點」第18點規定:「為降低庫存成本,各種出版品以保管5年為原則,逾期出版品經秘書處評估其參考價值、市場需求性與書況簽核後,辦理低價拍賣、轉贈或報廢等結清數量。」惟108年度出版品銷售金額較107年度銳減23.91%,另截至109年7月底止其出版品累積庫存仍有6萬5,960冊,已衍生不少經濟支出,仍有努力精進空間。為免耗費印製成本與增加庫存管理成本,國史館應進行滾動式檢討與評估,儘速研議改善辦法與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以提升銷售績效,增裕國庫收入。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四)國史館為加速推動數位化服務,近年除於公務預算編列相關經費外,復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第2期及第3期特別預算分別編列「厚植數位內容及服務建設計畫」5,085萬元、8,095萬2千元及「總統副總統文物及重大歷史事件研究展示—5G科技串聯應用計畫」8,000萬元。據國史館資料顯示,該館館藏檔案部分史料因年代久遠,自然毀損酸化,有瀕危之虞,應加速修護及數位化作業,以延長檔案史料使用壽命。目前估算約有1.2萬卷檔案尚待裱褙修護、70%館藏尚未數位化,以公務預算難以支應實際需求。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所編列預算,該館110至111年度2年可值裱褙修護約10萬頁、數位化約110萬頁,如與109年公務預算編列額度相較,裱褙數量約增加1倍、數位化頁數則約增加10倍,即可加速搶救瀕危檔案,並促進數位檔案開放上網,便利各界使用,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國史館應加速修護及數位化作業,延長檔案史料使用壽命。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五)110年度國史館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科目編列2,386萬6千元,其中300萬元是預計供辦理其台北館古蹟大樓結構安全詳評的費用。

國史館臺北館經臺北市政府於87年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代表其所具之歷史價值應受到妥善維護,惟其建築因年代久遠,104及105年曾發生外牆貼磚面剝落、屋簷水泥脫落、天花板有剪力破壞裂縫等情事,如遇地震,恐有樓層塌陷危險之虞,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國史館應積極推動整修計畫,以維護保存古蹟及確保公共安全。

爰此,請國史館於2個月內對此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第4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9,687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現有文物大樓及史蹟大樓兩棟建築物對外營運,該兩棟大樓除常態展覽外,並不定期舉辦各式特展,惟均無對外收費。該館倘為推廣台灣文物、歷史、民俗文化等公益因素,對於常態展覽不予收費,尚稱合理,惟特展部分展出內容多為具特定主題之個人特展,例如其近年曾策展之「韋勝茂書法篆刻個展」、「林美齡品墨情緣水墨展」、「林文彬、陳世傑藝術雙個展」等,該館對類似特展均未收費,恐有失合理。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經統計,108年度參觀特展人次為2萬7,835人次,109年度1至7月底止參觀人次為1萬8,740人次,換算1年尚有約3萬2千餘人次。鑑於當前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各機關應活化財產及增闢財源,謀求增加財政收入,爰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研議針對特展酌收門票之可行性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吳怡玎 林為洲

三、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