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26分;下午1時30分至3時16分
地 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李貴敏 鍾佳濱 周春米 吳怡玎 鄭運鵬 鄭麗文
賴香伶 劉世芳 蔡易餘 林為洲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呂玉玲 洪孟楷 吳斯懷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楊瓊瓔 莊競程 廖婉汝 邱志偉 羅明才 李德維 陳明文
張其祿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立法院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翁燕雪
主 席:蔡召集委員易餘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歲出部分決議(一)「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中南部服務中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二案及第三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本次會議有委員吳玉琴、李貴敏、鍾佳濱、周春米、吳怡玎、鄭運鵬、鄭麗文、賴香伶、劉世芳、蔡易餘、廖婉汝、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提出質詢;委員林為洲、陳明文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1項 立法院4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項 立法院911萬5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4項 立法院74萬9千元,照列。
三、歲出部分
第3款 立法院主管
第1項 立法院原列34億2,460萬9千元,減列第3目「議事業務」項下「委員會議事」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4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4億2,456萬4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9項:
(一)110年度立法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7億0,040萬7千元,凍結438萬5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香伶 劉世芳 林為洲 吳怡玎
鄭麗文 吳玉琴 周春米 鍾佳濱
李貴敏 陳椒華
(二)110年度立法院歲出預算第4目「立法諮詢業務」項下「預算諮詢業務」編列65萬元,凍結1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林為洲
(三)考量多元族群需求、使用者導向設計與整合應用之通用設計原則運用於軟硬體空間規劃為國際發展趨勢,最基本應做到的法則包括:連續且平整的地面、適當之分區與共用、障別差異與彈性輔助、開闊視線與直覺認知、資訊服務與容錯介面、節省體能設施與座席、簡單且滿足文化意涵之舒適設計。
為提升整體環境之友善性與便捷性,爰要求立法院提出立法院通用設計之評估報告,提交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賴香伶 鄭麗文 吳怡玎
(四)查110年度立法院單位預算案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立法院台北院區整體發展計畫相關經費」計750萬元,用以辦理立法院台北院區整體發展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提出國會園區遷建暨整體發展策略及方案,以提升國會形象及有效解決目前空間不足及紊亂問題。
鑑於國會空間不足及紊亂問題已久,確有解決必要,惟相關經費共編列750萬元,有無必要?爰請立法院審慎評估規劃相關經費之運用,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之書面報告,且確實執行。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蔡易餘 鍾佳濱
(五)立法院在過去未曾有過獎助國內各大學院校研究生從事國會領域研究並撰寫論文,經詢問,該預算甚至在「毫無內容」的情況下就已先行編列,亦不清楚計畫目的、申請認定標準及預期目標等。爰請立法院於3個月內訂定具體計畫及制定審核標準,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計畫報告後公告。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林為洲
(六)立法院委託國立政治大學辦理「109年度職員教育訓練—台灣史碩士學分班」,然並未說明何以認定台灣公務員對台灣史鮮少認識,更只選定台灣史作為進修科目?除修習效益未經評估,秘書長林志嘉更表示立法院職員上該學分班有助升遷,然院內人員卻說目前無相關配套計畫,也不清楚未來是否會持續辦理。爰請立法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林為洲
(七)110年度立法院單位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業務」,編列1億9,277萬4千元,其中議場議事多媒體、委員會會議多媒體、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等5項議事支援應用系統維護費編列2,445萬9千元。
立法委員於多委員會登記質詢時,皆依賴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掌握發言時間。
現今乃由幕僚人工等待召集委員宣布本委員會、外委員會委員質詢時數後,自行計算預估發言時間。
建請立法院資訊處優化系統,於召集委員宣布發言時數後,自動推算、顯示各個登記委員預計發言時間,以利立法委員掌握行程安排,也讓民眾便於觀看特定委員發言。
請立法院資訊處於2個月內改善,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狀況。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蔡易餘
(八)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920號之1383。
案由: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預算決議(四)、(五)、(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項次:歲出部分(四)決議內容(2)立法院法制局、預算中心應立即比照其他政府機關單位,於立法院官網公開其專題研究報告,以供公眾檢討、閱覽。
答覆內容說明:「為避免外界誤認本院對某議題已有既定立場,至不當影響委員議案討論及決策形成空間。…惟自第9屆起,為回應各界對於國會透明化之期許,本院已將院會三讀通過法律案、預算案之相關評估報告定期上傳至本院全球資訊網公開。」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上未三讀之法律提案研究報告雖未公開全文,但已公布結論。若是擔心「外界認定本院有既定立場」,何以公開結論。既已公開結論,又為何要待三讀後才公開全文。
請立法院法制局於3個月內改善,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狀況。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蔡易餘
(九)國會業務專業度高,所需參考資料龐雜且多元,然查國會圖書館線上資源,尤以在期刊數目、學術研究及論文庫存方面,卻不足問政使用。故請立法院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及制定未來智庫採購標準程序,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林為洲
(十)立法院資料散於「立法院院內資源入口網站」、「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立法院議案整合暨綜合查詢系統」等網站,尋找一份資料需在多個系統內逐一搜索,使用上極為不便。建請優化系統、合併整合,減少使用者使用障礙。
建請立法院資訊處與國會圖書館等相關單位合作,於2個月內改善,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狀況與未來計畫、預計期程。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蔡易餘 劉世芳
(十一)立法院之「公報業務」項下「公報行政」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0年度預算數為1,150萬元,經查109年度僅編列650萬元,108年度亦僅編列650萬元,110年度比109年度增加500萬元,幅度達76.9%,顯有浮編之嫌,爰此,請立法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鍾佳濱 蔡易餘
(十二)110年度立法院單位預算案於「公報業務」項下「公報行政」編列「委辦費」9,184萬7千元,是委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國會議事轉播經費,國會頻道自106年2月正式開播以來,平均每月收視人數已逾181萬餘人,並於109年度規劃國會頻道2.0,提供多元之傳播管道,另整合議事相關功能、提供手語翻譯及重播時增加字幕等服務,便利民眾瞭解國會議事之進行及審議內容,國會議事轉播是促進國會議事公開透明之突破性重大變革,而為提供更多元且優質之傳播服務,落實國家語言發展的政策目標,立法院允宜研議提供多語言翻譯及字幕等服務的可行性。爰此,請立法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連署人:吳怡玎 李貴敏
(十三)110年度立法院單位預算案之「文書印刷」經費,共編列1,324萬元。其中印製各項議事日程、議事錄、公報等耗材,編列1,150萬元。
考量到會議無紙化的推行,且諸多立法委員辦公室實已取消訂閱紙本議事日程,改用線上閱覽確認,相關文書印刷耗材經費應逐年減少。但本項預算數與109年度編列相同。
爰此,請立法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依議事需求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劉世芳 吳玉琴 周春米
(十四)110年度立法院擬購置首長公務用7至8人座車1輛250萬元,建議優先採購國產車。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鄭麗文 林為洲
(十五)110年度立法院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項編列2,627萬1千元,其中620萬元係各委員辦公室空調設備及排水設施改善等經費。
查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空調及排水設施未定期維護,包括研究大樓地下1樓及4樓,都曾發生委員研究室因空調排水問題釀成水災。
爰要求立法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委員辦公室空調設備及排水設施定期檢測計畫,並確實維護,以避免漏水問題再次發生。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鍾佳濱 蔡易餘
(十六)查Microsoft公司預計在2021年8月17日起,於Microsoft 365等服務終止支援IE瀏覽器,等於Windows 10環境服務都會以相容Microsoft Edge瀏覽器為主,逐漸淘汰IE。
另,台灣多數人習慣使用的瀏覽器為Google Chrome,而Google 公司也宣布將停止支援Flash,惟現行立法院ivod.ly.gov.tw網站使用Chrome需要執行 Flash 才能播放會議隨選影片,一旦Google 公司停止支援Flash,恐將影響使用Chrome觀看IVOD之民眾。
爰要求立法院就官方網站跨瀏覽器之服務,及Chrome停止支援Flash之應對,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鍾佳濱 蔡易餘
(十七)有鑑於近年來,公部門成為青年就業場域的熱門選項之一,為強化青年職能開發,持續推動各類職場體驗計畫,並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及工作內容,建請立法院應與相關單位合作,提供青年學子公部門見習機會。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鄭麗文 林為洲
(十八)2020年9月,捷克議長韋德齊(Miloš Vystrčil)伉儷及訪問團一行35人至立法院參訪,韋德齊議長更為史上第一位進入國會議場發表演說之非邦交國現任議長。
另經統計,過去外國訪賓受邀到立法院演講者,包含議長4人、元首6人、卸任總統4人。其中,4位曾蒞臨立法院發表演講的議長,都來自當時邦交國。其中,1994年3月24日,前蘇聯領袖戈巴契夫(Mikhail Gorbachev)亦曾於立法院發表演說。
上述皆為國會外交、乃至立法院院史之重要一頁。以韋德齊議長發表演說為例,立院官網之「國會外交」,僅有新聞稿及新聞照片,韋德齊議長之演說影片、演說稿全文,均無出現於立法院官方網站。
尤有甚者,英文版之立法院官網,除無「國會外交」之欄位外,更是連韋德齊議長訪問及演說之新聞稿,都付諸闕如。
有鑑於立法院官方網站,係世界各國人士認識立法院的重要途徑之一,而國會外交亦為立法院重要業務,爰此,建請立法院於6個月內,於官方網站建置歷年外國重要訪賓至立院演講之影片、演講全文、照片等訊息之欄位,並(至少)提供英文版為外國語選項,提升立法院官網作為國會外交平台之功能。
提案人:劉世芳 吳玉琴 周春米
(十九)因應傳播方式改變,以及民眾政治素養提升,為回應民眾希望更瞭解民意代表的工作情況,與在各議案中的立場及角色,社群媒體經營與民眾溝通成為各委員辦公室主要業務之一。但立法院採購相關軟體工具(威力導演、以拉、Photoshop),未能跟上各委員辦公室需求,版本過舊連官方都不再支援更新,立法院應重新評估購置需求,以免版本過舊,雖年年付授權費用,但各委員辦公室卻得另購版本,反而產生不必要之浪費。
提案人:鄭麗文 吳怡玎 林為洲
(二十)國會助理法制化於立法院及外界皆討論多年,多位委員亦表示有其需要並提出相關法案。現今國會助理的權責、敘薪與功能確實應更明確的制度化,國會助理具有一定公權力,也是輔助立法委員問政、修法的重要幕僚,明確界定國會助理的權利義務、福利與規範以及建立相關專業的機制,有助於國會專業形象進一步的提升。
爰此,建請立法院研議「國會助理法制化」相關制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國會助理法制化之評估與可行方案」研究報告,並積極落實國會助理研習制度,有助於國會品質之提升並符合社會期待。
提案人:林為洲 吳怡玎 李貴敏
(二十一)立法院電梯老舊,機械故障時有所聞。惟立法院屬國家重要之政府機構,立法委員、立法院職員、國會助理、政府官員每日頻繁使用,為維護上開人員安全,爰請立法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包含安全檢測報告在內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鍾佳濱 周春米
(二十二)立法院中部辦公室園區活化計畫落後,中南部服務中心議事堂民主劇場建置計畫尚未執行之預算數2,080萬元、中部辦公室會館旅館化再利用細部規劃設計案、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公共廁所新建暨民主草坪南側停車場改善計畫皆未執行,爰請立法院於2個月內,就確保計畫運作之可行性方案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鍾佳濱 周春米
(二十三)目前立法院分8個常設委員會、4個特種委員會。但包含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在內的4個特種委員會,都沒有特定的辦公室,每當需要開會時,需要到處商借會議室,實有損國會尊嚴。爰請立法院檢討包含立法院可支配之使用空間,並研議給予包含程序、修憲、紀律、經費稽核在內之4個特種委員會專屬辦公室,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劉世芳 鍾佳濱
(二十四)武漢肺炎疫情全球嚴峻,已有多國政要確診。為防疫所需,多國國會均已採取線上會議、電子投票等遠距方式議事。我國有幸因超前部署,防疫成效獨步全球,但仍須未雨綢繆,萬一疫情再度升溫,得以因應,國會防疫措施應依疫情情狀,分級規劃。爰請立法院以這次防疫經驗為契機,建立系統性災害防救措施,並盤點如立法院須遠距開會、辦公,相應之配套措施與議事規則,於2週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連署人:鍾佳濱 蔡易餘
(二十五)做為亞洲為數不多的民主國家,台灣的國會殿堂具有相當程度的吸引力,能夠吸引國內外觀光客,前來瞭解台灣民主進程下國會所扮演的角色。目前,立法院僅允許事前預約之團進團出訪團,雖然礙於武漢肺炎疫情的影響,暫時無國際觀光散客的人流。
惟立法院更應把握此一機會,盤點立法院對於參訪民眾相關設備、規劃可再改進之項目,如建立訪客服務中心、紀念品中心、立法院美食街等等,超前部署,提供無論國內外參訪民眾一個良好、舒適、且深刻的參觀經驗,也讓其更能瞭解民主價值在台灣是如何被落實。
爰此,請立法院於3個月內就立法院參訪改善事項,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鍾佳濱 蔡易餘
(二十六)為符合電子化、少紙化的潮流,立法院協調行政院將各機關主管人員名錄及聯絡人名冊,以電子檔納入院內資源入口網站系統之通訊錄內,而立法院常用法規彙編、立法委員手冊、立法院職員錄,在立法院網站內均可查詢,自110年度起儘量減少編印紙本。
提案人:鄭運鵬 鍾佳濱 蔡易餘 周春米
(二十七)立法委員提出之主決議、或經院會報告者,行政機關回覆報告將上傳立法院公開系統,民眾、各委員辦公室皆可搜尋、查閱。
但立法委員於各個委員會要求行政機關準備書面報告回覆者,卻只會以電子信箱、電子公文方式,將行政機關報告寄送給該委員會立委,其後便不會對外公開。
民眾或是未來進入該委員會的立法委員無法有系統檢索、查閱,此類差別處理有違政府資訊公開精神。
建請立法院研議改進,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計畫。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蔡易餘
(二十八)一般公務機關薪水皆於每月1日準時入帳,適逢例假日亦然。然立法院公費助理薪水入帳日遇例假日,卻需延後至上班日始得入帳,影響助理生活開支規劃。
建請立法院研議改進,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狀況。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蔡易餘
(二十九)立法院第10屆立法委員研究室資訊設備租賃案、立法院第10屆立法委員服務處資訊設備與網路線路租賃案皆由大同公司負責。然109年10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再抓大同違法陸資。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郭佳君指出:該違法陸資在108年5月陸續買進大同股票,期間長達半年,買進股權5.87%、約13萬張股票,投資逾27億元,且最終受益人不是之前被抓到的上海龍峰集團,而是新的陸資,將不能行使股東權。
倘若大同公司,或未來其他負責立法院資訊設備租賃業務遭非法陸資掌握經營權,將造成我國立法院機敏資訊安全危機。
爰請立法院相關單位研議修正相關辦法或法律修正案,對於承攬立法院機敏業務之廠商啟動股東適格性審查,投標時需揭露股東最終受益人。或研議以其他方式避免陸資藉掌握經營權,竊取立法院機敏資訊。
建請立法院法制局、總務處、資訊處等相關單位,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蔡易餘
四、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五、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六、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