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10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吳秉叡 曾銘宗 賴士葆 沈發惠 林楚茵 李貴敏 

     林德福 郭國文 鍾佳濱 張其祿 高嘉瑜 余 天 

     羅明才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謝衣 張育美 廖婉汝 陳椒華 莊競程 江永昌 王美惠 何欣純 吳怡玎 邱志偉 蔡易餘 費鴻泰 劉世芳 翁重鈞 楊瓊瓔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   執行秘書 林志憲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許璋瑤

                    總經理  簡立忠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朱漢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勞動部            政務次長 王安邦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長   謝倩蒨

      勞動基金運用局       副局長  劉麗茹

主  席 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 謝淑津

主任秘書 趙弘靜

紀  錄 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第17及第20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一)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之現況與成效;(二)基金銷售平台模式落實運用於個人化退休專戶(勞退新制)之可行性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提出專題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賴士葆、沈發惠、林楚茵、李貴敏、林德福、張其祿、郭國文、鍾佳濱、高嘉瑜、陳椒華、羅明才、謝衣、吳怡玎、江永昌、費鴻泰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璋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修銘、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7案:

1、 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108年7月30日正式取得純網銀設立許可起,迄今多次面臨人事及營運上之重大危機,包含員工申訴性騷擾、總經理閃電離職、人事內鬥、IT人員能力不佳、系統BUG過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圍標及掏空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吹哨者遭將來銀行高層內部追查等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於110年4月21日宣布將進行專案金檢,澈底調查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問題。綜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此次專案金檢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面臨之人事及營運問題,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楚茵 林德福 羅明才

二、有鑑於國內純網路銀行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欲併購實體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此曾表示財務能力是重點,將持續追蹤調查,了解併購原因、其公司治理是否完整,以及財務能力是否足以負荷兩家銀行的營運。又純網銀股東併購實體銀行,會對純網銀的發展產生什麼影響?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視國內金融生態,評估其影響,將調查結果及評估結果提出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德福 鍾佳濱 羅明才

三、有鑑於中國騰訊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斥資逾650億日圓入股日本樂天集團,擁3.65%的股權,而日本樂天集團對台灣的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間接持股的關係。爰此,關於持股數改變是否影響台灣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實質受益人?上層股東結構是否改變?本件併購案是否會影響台灣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資料安全性?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儘速調查,將調查結果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楚茵 鍾佳濱 

四、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4月22日正式開業當天即面臨系統大當機,且在開業幾日後實際測試登入,也偶有網路塞車的狀況;純網銀憑藉系統協助客戶驗證證件,卻有民眾接連反應,戶籍地址「嘉市」被錯誤辨識為高市、竹市,且不能手動更改,僅能尋找客服進行個案處理(還需視訊通話驗證為本人),純網銀作為金融科技創新一環,竟然就連早已普及的智慧證件辨識系統也能夠狀況百出;在系統辨識錯誤,民眾重新登入執行開戶步驟時,接連收到聯徵通知,並被系統認定為頻繁開戶,恐將影響客戶近期的開戶權益及信用。綜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現行純網銀面臨之系統問題、純網銀開業前之各項系統測試(壓力測試)提出檢討,落實監理、要求銀行儘速改善,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林楚茵 林德福 羅明才 

五、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要求承銷商於保薦期間參加KY公司董事會之適法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沈發惠 鍾佳濱 羅明才 

六、現行由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所訂定之投資收益風險等級由RR1至RR5分類,惟現實狀況上國外高收益債券的分類多為RR3至RR4,但國內績優股(例如台灣前50大投資信託基金)卻分類為RR5。因此當國人以投資風險等級作為購買評估依據時,反而將資金多投入外國垃圾債,導致國人持有國外垃圾債比例過高,且有國外投資占比過高的問題,也造成匯差損,應加重國內投資比例為宜,顯有再檢討之必要,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就風險等級之定義等問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修正方案。

          提案人:郭國文 高嘉瑜 羅明才

七、鑑於國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風氣興盛,而高收益債券基金之淨資產價值60%以上之投資標的為非投資等級之高收益債券,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10條規定,高收益債券基金應於基金名稱後方,以粗體或顯著顏色及相同大小字體加註「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警語,惟多數非專業投資人可能仍欠缺對此等警語所代表含意之認識,加之投信業者對於境外債券型基金素來冠以「固定收益」、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則冠以「高收益」之名稱,有誤導投資人之嫌。次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率等級分類標準,將債券歸為低風險、股票歸於高風險,加上現行投資人風險承受等級之分類過於簡略,穩健型投資人亦得申購高收益債券,而風險報酬等級(Risk Return,RR),主要以基金種類、區域、投資標的作為分類標準,並未納入利率、匯率、信用風險等其他考量因素,導致國人偏愛投資的高收益債券基金(俗稱垃圾債)的風險等級屬於RR3,竟比元大台灣50(0050)、元大台灣高股息(0056)等ETF風險等級RR5更低,有欠周延。再者,該風險報酬率指標於103年訂定後已7年未再行調整,期間國際情勢已諸多變化,為強化高收益債券型基金之風險揭露,保障一般投資人權益,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請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就上述缺失限期改善,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林楚茵 鍾佳濱 余天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