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4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德維 林奕華 范 雲 周春米 黃國書 萬美玲
高虹安 王婉諭 陳秀寳 林宜瑾 賴品妤 張廖萬堅
鄭正鈐 吳思瑤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鍾佳濱 洪孟楷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蘇巧慧 陳椒華 葉毓蘭 孔文吉 廖婉汝 劉世芳
謝衣鳯 莊競程 邱志偉 何欣純 廖國棟 楊瓊瓔
翁重鈞 蔡易餘 張育美 高嘉瑜 張其祿 羅明才
劉建國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人員: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 洪嘉蘭
主 席:張廖召集委員萬堅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三、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五、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范雲等20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
(本次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李德維、林奕華、范雲、周春米、黃國書、萬美玲、高虹安、王婉諭、張廖萬堅、陳秀寳、吳思瑤、賴品妤、鄭正鈐、林宜瑾、李貴敏、陳椒華、翁重鈞、蔡易餘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相關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1項: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於2018年開辦至今,有學校反映在該計畫的執行面上遭遇困難。如資本門及經常門原則性之比例編列規定,在相關設備已經建置完成的情況下,資本門之經費需求並未達到法令所要求之比例,然申請彈性調降未果。
亦有指出,原先校方按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得於一定比例內自行流用之規定,已於107年12月22日的修正中遭到刪除,致使校方於未能聘足原訂人力之情況下無法將相關經費加以流用至業務費。
再者,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亦規定:「加班費:補(捐)助計畫專任助理如確有加班事實,加班費不得由補(捐)助經費支給...」。另,於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四)項中,教育部將「執行單位本職工作人員」界定為「本機關人員」,致使校內教師於協助計畫辦理(如出席會議、擔任審查委員,或入學生學習輔導諮詢,心理輔導諮詢等)時,無法由計畫經費支付相關費用。
有鑑於上述例子,諸多規範導致實務上缺乏彈性不利執行,爰建請教育部與大學端召開相關會議,釐清執行面遭遇之狀況、據此做出通盤之檢討與改進,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婉諭 范 雲 林宜瑾 張廖萬堅
林奕華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