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110年4月21日(星期三)9時6分至16時5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吳玉琴 廖國棟 Sufin.Siluko 蘇巧慧 洪申翰 賴香伶 徐志榮 邱泰源 莊競程 張育美 蔣萬安 黃秀芳 陳玉珍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鄭正鈐 陳椒華 李德維 李貴敏 鍾佳濱 洪孟楷 王婉諭 魯明哲 邱顯智 林奕華 鄭天財Sra Kacaw 管碧玲 湯蕙禎 高嘉瑜 張其祿邱臣遠 曾銘宗 羅明才 翁重鈞 蘇治芬 (委員出席22人)
列席官員: |
勞動部 |
部長 |
許銘春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署長 |
鄒子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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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 |
局長 |
鄧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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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 |
署長 |
施貞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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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司長 |
葉維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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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
部長 |
陳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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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次長 |
李麗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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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司長 |
楊錦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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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副司長 |
劉玉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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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專門委員 |
鄭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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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副組長 |
游慧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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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署長 |
張子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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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
局長 |
謝燕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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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技監 |
夏明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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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 |
副處長 |
王 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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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副局長 |
杜 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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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局 |
總工程司 |
溫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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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執行長 |
張文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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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林沛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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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安全室 |
協理 |
許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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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 |
組長 |
林東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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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 |
副司長 |
周啟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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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事務局簽證組 |
副組長 |
莊博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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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科技企劃處 |
處長 |
魏木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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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
主任秘書 |
周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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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委員會 |
組長 |
邱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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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 |
簡任正工程司 |
吳明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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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
總工程司 |
游源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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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司長 |
吳林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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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長 |
曹翠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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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專門委員 |
李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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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戴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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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安組 |
專門委員 |
邱秋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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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 |
副審計長 |
李順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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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廳 |
廳長 |
周琼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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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廳 |
廳長 |
李奕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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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設審計處 |
處長 |
葉盈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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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 |
司長 |
陳國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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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長 |
葉妙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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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 |
專門委員 |
謝偉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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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考核處 |
技正 |
林文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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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 |
處長 |
陳春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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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處 |
副處長 |
胡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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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簡信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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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林秀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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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處長 |
劉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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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吳政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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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 |
王德明 |
主 席:陳召集委員玉珍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莊鴻基
報告事項
決定:確定。
邀請勞動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財政部、外交部、經濟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審計部、科技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單位針對「智能化職安、工安(含外勞政策檢討)及公安總體檢(含吹哨者保護)與災害後危機處理及救濟(含財源、捐款用途)」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交通部技監夏明勝、交通部臺灣鐵路局副局長杜微、經濟部工業局主任秘書周崇斌、內政部營建署總工程司游源順、審計部副審計長李順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簡信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春錦、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司長陳國樑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執行長張文環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陳玉珍、蘇巧慧、洪申翰、賴香伶、徐志榮、廖國棟Sufin‧Siluko、莊競程、蔣萬安、張育美、黃秀芳、邱泰源、林德福、楊曜、鍾佳濱、魯明哲、邱顯智、陳椒華、陳瑩、王婉諭、洪孟楷、林奕華、高嘉瑜、張其祿、鄭正鈐、湯蕙禎及蘇治芬等28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交通部技監夏明勝、交通部臺灣鐵路局副局長杜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春錦、經濟部工業局主任秘書周崇斌、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周啟宇、審計部副審計長李順保、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副司長蔡妙慈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劉清芳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臣遠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台鐵)408次由樹林開往台東的太魯閣自強號列車4月2日上午行駛進入清水隧道前,在清水隧道北口前撞擊已經滑落在軌道上的工程車,造成列車出軌,49死、218人受傷,係台鐵60年來死傷最慘重的事故。4月3日衛生福利部開設賑災專戶用來募集協助太魯閣事故受難者及其家屬所需資源,短短12天已募到超過11億元。衛生福利部表示,將針對受難者之子女設立信託帳戶提供教育資助,和教育部計算各類不同年齡層需要的生活費、學雜費,從信託帳戶支持到大學畢業。然而,部分受難者除了有未成年子女需照料外,還有年邁雙親、身心障礙家庭成員仰賴其扶養,爰此,請衛生福利部盤點多少位受難者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多少位受難者之家庭其受扶養人(未成年、高齡、身心障礙等)失去照顧?衛生福利部將規劃如何協助?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莊競程 洪申翰 王婉諭
二、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台鐵)408次由樹林開往台東的太魯閣自強號列車4月2日上午行駛進入清水隧道前,在清水隧道北口前撞擊已經滑落在軌道上的工程車,造成列車出軌,49死、218人受傷,係台鐵60年來死傷最慘重的事故。4月3日衛生福利部開設賑災專戶用來募集協助太魯閣事故受難者及其家屬所需資源,短短12天已募到超過11億元。衛生福利部表示,將以發放現金給付方式進行心理重建,尊重受難者及家屬自行尋找合適的心理治療院所,然而台灣鮮少進行災難心理衛生專業人才培育,受難者及家屬難以獲得相關資源管道。爰此,請衛生福利部盤點具災難心理衛生專業之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工之人數及縣市分布,並提出災難心理衛生專業培訓之長期規劃。於2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莊競程 洪申翰 王婉諭
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台鐵)408次由樹林開往台東的太魯閣自強號列車4月2日上午行駛進入清水隧道前,在清水隧道北口前撞擊已經滑落在軌道上的工程車,造成列車出軌,49死、218人受傷,係台鐵60年來死傷最慘重的事故。衛生福利部表示,將推行一戶一社工協助受難者獲得妥適照顧,根據受難者戶籍地統計前3名依序為台東、新北市、台北市占多數。為使受難者及其家屬獲得完善社會福利支持與資源銜接,請衛生福利部盤點台東、新北市、台北市相關社會福利資源是否充足?台東、新北市、台北市一般社工人力比及具災後重建專業人員人力比分別為多少?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莊競程 洪申翰 王婉諭
四、有鑑於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托嬰中心已收托之兒童達二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托嬰中心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然而,一般幼稚園皆採學級制,此一規定造成9月之後出生之幼童,於幼教階段的銜接上產生斷層,造成許多家長一邊忙於工作,又得煩惱家中幼童無處可托。爰請衛生福利部研議將系爭設置標準第5條第2項托嬰中心受托幼兒年齡上限「不得逾年齡三歲」之規定提出修正,並於1個月內將研議結果以書面提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蔣萬安 徐志榮
廖國棟Sufin.Siluko
五、「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修法,立法院各委員討論所得到的共識,行政機關應該精確的去調整立法說明的文字;惟這次陳瑩召委辦公室收到呈核的修法議事錄,部分條文說明竟未與委員們溝通且未會知部長更擅自篡改,致部分條文說明文字不符,甚至在說明的內容竟然與結論違背!請勞動部查明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以維護國家法紀。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邱泰源 莊競程 徐志榮 陳玉珍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