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3月11日(星期四)9時至15時23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賴惠員 蘇巧慧 廖國棟Sufin‧Siluko 洪申翰 賴香伶 陳玉珍 邱泰源 蔣萬安 莊競程 張育美 陳 瑩 徐志榮 楊 曜 黃秀芳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曾銘宗 王婉諭 鍾佳濱 李德維 陳歐珀 李貴敏 葉毓蘭 謝衣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洪孟楷 林俊憲 楊瓊瓔 李昆澤 鄭天財Sra Kacaw 邱顯智 湯蕙禎 陳椒華 何欣純 范 雲 羅明才 吳斯懷 江永昌 高嘉瑜 林昶佐 張其祿 邱志偉 廖婉汝 何志偉(委員列席29人)

列席官員:

勞動部

部長

許銘春

勞動力發展署

署長

施貞仰

勞工保險局

局長

鄧明斌

勞動基金運用局

局長

蘇郁卿

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所長

何俊傑

綜合規劃司

司長

王厚誠

勞動關係司

司長

王厚偉

勞動保險司

司長

白麗真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長

謝倩蒨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司長

黃維琛

勞動法務司

司長

傅慧芝

秘書處

處長

丁玉珍

人事處

處長

蕭 鈺

政風處

處長

古嘉諤

會計處

處長

何依栖

統計處

處長

梅家媛

資訊處

處長

莊明芬

主  席:陳召集委員瑩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李懿如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報告後,委員吳玉琴、賴惠員、蘇巧慧、廖國棟Sufin‧Siluko、洪申翰、賴香伶、邱泰源、蔣萬安、莊競程、張育美、徐志榮、陳瑩、楊曜、楊瓊瓔、鍾佳濱、黃秀芳、陳玉珍、范雲、葉毓蘭、李昆澤、陳椒華、高嘉瑜、王婉諭、湯蕙禎、林昶佐及江永昌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顯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有鑑於外籍勞工不諳我國法令,辦理工作及居留事務時,更因無法取得必備文件(如聘僱許可函)、缺乏通譯資源,而必須委由仲介辦理,在實務上經常發生因仲介疏失而導致外籍勞工逾期居留,失去工作權而遭到遣返。請勞動部於2個月內檢討相關辦法與函釋命令,研議修法與修正不合時宜之函釋與命令,並提出友善外籍勞工之一站式整合式服務之規劃與落實時程,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提案委員。

提案人:洪申翰 賴惠員 莊競程 蘇巧慧 賴香伶

二、查印尼移工占我國社福類移工約77%,然相關印尼片面宣布輸入我國政策劇變,嚴重損及國內長期照護患者與家屬之權益,且適逢防疫期間,亦造成相關移工輸入困難,對我國雇主亦產生極大之衝擊,對國人受照護權益損傷甚鉅,然勞動部迄今未能提出有效作為,以維國人權益。又因東南亞等傳統外籍移工輸出國,因自身國內經濟發展與日本、韓國之爭取,導致如越南等國之外籍移工,逐漸流向他國,對於當前我國需求超過40萬之外籍產業移工,對於日後勞動力需求,添增極大之不確定性。惟輸入外籍移工乃我國之長期照護與產業之重要課題,需要縝密之規劃方得完備。爰此,勞動部應儘速籌組移工輸入應對專案小組,短期以解決當前印尼輸台移工政策所帶來之衝擊,並對雇主提出積極經濟或政策補助與保障措施;中長期應針對我國人口結構與產業變化,針對移工輸入之政策、法令與相關規劃進行妥善研議,並積極與產業、社會及相關團體溝通,以利我國於國際人才競爭中,不至受害。請勞動部籌組移工輸入應對專案小組,並儘速提出相關改善規劃與具體作為,請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回覆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Sufin‧Siluko 徐志榮 蔣萬安 張育美 葉毓蘭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