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3月18日(星期四)9時3分至16時37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蘇巧慧 吳玉琴 張育美 楊 曜 洪申翰 蔣萬安 邱泰源 莊競程 廖國棟Sufin‧Siluko 黃秀芳 賴香伶 徐志榮 陳玉珍 陳 瑩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邱議瑩 林德福 曾銘宗 劉世芳 溫玉霞 陳椒華 王婉諭 洪孟楷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貴敏 羅明才 楊瓊瓔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廖婉汝 鍾佳濱 李德維 張其祿 呂玉玲 何欣純 葉毓蘭 蔡易餘 高嘉瑜 江永昌 林淑芬 劉建國(委員列席28人)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部長

陳時中

綜合規劃司

司長

廖崑富

社會保險司

司長

商東福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司長

楊錦青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司長

蔡淑鳳

醫事司

司長

劉越萍

中醫藥司

司長

黃怡超

長期照顧司

司長

祝健芳

保護服務司

副司長

郭彩榕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簡任技正

鄭淑心

資訊處

處長

龐一鳴

國際合作組

技監

劉麗玲

科技發展組

技監

施養志

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執行長

王必勝

國民健康署

代理署長

賈淑麗

疾病管制署

署長

周志浩

食品藥物管理署

署長

吳秀梅

中央健保署

署長

李伯璋

社會及家庭署

署長

簡慧娟

國家衛生研究院

副院長

司徒惠康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所長

蘇奕彰

主  席:陳召集委員玉珍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李懿如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廖國棟Sufin‧Siluko、蘇巧慧、楊曜、洪申翰、張育美、莊競程、邱泰源、黃秀芳、蔣萬安、賴香伶、徐志榮、林德福、陳瑩、曾銘宗、陳椒華、王婉諭及陳玉珍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9項:

一、日前,某食品廠違規使用工業用氮氣填充於兒童用米餅包裝。食品包裝用氣體主要是氮氣,目的是用於延緩食品氧化及好氧性微生物增值,然而,工業用氮氣純度較低,除使延長食物保存的效果受限,其餘的雜質氣體也可能與食品產生化學作用,造成食品安全疑慮問題。國際間管理方向已朝向將氮氣列入食品添加物管理,比如歐洲食品級的氮氣濃度要求99%,美國食藥署濃度則要99.5%,而台灣曾於2018年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欲增列氮氣納入食品添加物的規範中,然而迄今並未列入。為確保食品安全,建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增列氮氣納入食品添加物管理進行評估。

提案人:蘇巧慧 邱泰源 洪申翰 莊競程

二、有鑑於我國總生育率偏低,少子化危機日趨嚴重,且有低體重出生率高、學童過胖、肥胖、近視率高、自覺健康不良率高、兒虐人數逐年增加等現象,基於日趨複雜之新興問題對兒童生存、照顧及教育等權益之保護,確有成立以兒少主體性及明確組織定位等前瞻思考之國家專責單位的必要。爰建請衛生福利部設立「兒童及少年司」,並應比照107年執行長照2.0設置「長期照顧司」之前例,通盤檢討調整組織,於3個月內研議規劃設置「兒童及少年司」之可行性評估,俾利落實兒少政策及業務推展,確保兒少權利之實踐。

提案人:邱泰源

連署人:楊 曜 蘇巧慧 黃秀芳 莊競程

三、按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七四八施行法)第20條規定締結關係之相同性別二人,得依法收養他方「親生」子女,惟因該法未準用「民法」第1074條及第1075條之「共同收養」縱經社工評估具共同收養子女之能力且符合被收養者最佳利益,仍無從與配偶共同收養子女;又如收養子女在先、依法締結關係在後,亦不能依法收養他方養子女。

民間團體與收出養媒合機構自2011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修法後,便開始合作協助同志收養子女,目前台灣已有多對同志伴侶以單身身分成功獲法院認可收養,且實務上社工均將多年共同生活、未來將共同照顧之同志伴侶一同評估,顯示專家網絡有能力處理此情境。

現行法下,同志想收養不能先結婚,甚至已婚的須先離婚才能收養的限制,使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社工面對案主時相當為難,顯示現行法令已造成社工遭遇法令和案主利益衝突的倫理問題,且減少兒童及少年媒合到合適收養人的福祉。2019年全國僅有142件完成媒合、試養終獲法院認可,當年度卻有585位孩子未成功媒合合適收養人,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亦曾接獲超過400位同志諮詢收養。綜上,顯示同志家庭有意願也有能力收養無血緣子女,有助增進國內兒童及少年利益。衛生福利部時有根基於實證資料,研討制度是否修正的必要。

依兒少法第17條規定,法院認可前須由專業人員了解收養人的人格特質、經濟能力、婚姻狀況、家庭狀況、親職能力等,同法第21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保存出養人、收養人及被收養兒童及少年相關資訊檔案,可見主管機關有能力去識別化統計目前同志收養案例數及占比。

爰要求衛生福利部:「一、提供單身收養的數據,並協請內政部戶政司提供同志收養案件數。二、協請法務部蒐集民間或同志反映七四八施行法第20條施行困境及修法建議。」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俾供參考。

提案人:賴香伶 蘇巧慧 洪申翰 蔣萬安

四、臺灣因獨特的政經及歷史脈絡,造就多元的文化樣態,故國家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為國家重要政策之一。鑑於原住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知識為國家重要之文化資產,位於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之原住民族藥用植物展館僅有藥用植物的標本,仍欠缺原住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知識應用及傳承之相關影音保存系統資料,爰請衛生福利部編列相關預算建置原住民族藥用植物展館之影音保存系統。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邱泰源 楊 曜

五、臺灣之中藥材八成五以上來自中國,中國中藥材除有農藥殘留及重金屬問題外,去年新冠肺炎時,中國因封城而導致中國中藥材無法出口到臺灣,除使國內中藥材價格因供給問題產生波動外,臺灣中藥產業更擔心,因中國中藥材過度依賴的情況下,國內中藥材需求皆可能因疫情或其他影響因素而進不來臺灣,此均顯示中藥材本土化之重要性。「中醫藥發展法」第7條規定,主管機關應獎勵或補助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惟中藥材品種錯綜複雜,故如何種對中藥藥用植物實為重要。為能儘快提升部落之經濟能力,活化原住民族地區土地,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就目前市場已具有經濟價值之中藥材進行「市場需求性」、「種植技術」、「環境條件」及「產銷通路」等研究分析,於2個月內挑選出適合臺灣種植發展之藥用植物品項及分析報告,俾便相關單位輔導原住民及農民種植及產銷。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莊競程 邱泰源

六、依據「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第2條及第3條第2項附表,公務人員危勞職務係指從事危害身心健康之工作,以及工作時間具高度變動性,致超過一般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工作負荷之工作等而言。據此,衛生福利部前於107年間曾邀集各權責主管機關召開會議,獲致決議略以「全國醫護人員危勞職務範圍之認定,以醫療院所及社福機構之護士、護理師為原則」惟需輪值三班、具高危險性、高勞動性之醫事人員,並非僅限護理人員,包含醫事檢驗師等其他職類醫事人員亦同有相同危險性及勞動性之業務性質,故考量各職類醫事人員之衡平性及保障其勞動權益,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依「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邀集各公立醫療機構之主管機關(如教育部、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各地方政府)協商醫事人員納入危勞職務之範圍。

提案人:張育美 陳玉珍 徐志榮 蔣萬安

七、查我國因高齡化與少子化,長照政策問題將會持續擴大,主計總處調查工作年齡人口中,因「需要照顧年滿65歲年長家屬」而放棄工作者,比率持續上升,在109年已有5.07%,超過15萬人必須辭職返家照護。依國家發展委員會估計,2020年每4.1名青壯年負擔1名老年人口,到2040年每1.9名負擔1名老人,顯見我國青壯年及家屬照護壓力將持續上升。且因我國近年因長照政策瑕疵,致使相關長照悲歌層出不窮,諸如「孝子顧癱母12年花光家產 失業付不起4萬安養費竟3刀讓她永無病痛」等報導,顯見衛生福利部當前長照政策存有重大瑕疵。復查蔡英文總統「0-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其推動之「育兒津貼」,對照護者提供相關經濟支持之作為,獲得民眾支持且能減輕照護致生之經濟負擔。是故衛生福利部應研議提供因照護離職導致近貧之青年及家屬設立「侍親津貼」,以減少因離職照護致生經濟困頓。此外亦應研議補助離職返家照護之青年及家屬,接受長期照顧相關訓練,並對通過者提高相關補助,以完善我國家庭照護體系發展。衛生福利部應加速研議辦理之可行性,並儘速提出相關改善規劃與具體作為,請於1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回復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Sufin‧Siluko 陳玉珍 徐志榮 蔣萬安 葉毓蘭

八、查慢性肝病、肝硬化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一,108年4,240人死亡,而肝癌則是第一大死因癌症的第二名,108年7,881人死亡,加總起來死亡人數超過1萬2千人。雖然B肝因民國73年「B型肝炎疫苗預防注射計畫」使目前年輕人患病比率大幅下降,然據公衛調查,全台35歲以上成人中,約有近180至200萬人為B肝帶原者,而C肝帶原者約65至70萬人。相關統計更顯示有過B肝和C肝的人,約二成會得到肝硬化,而死於肝癌者中更有九成是B肝和C肝導致,數據更顯示B肝和C肝的人得肝癌的比例將是一般人的100~200倍,此等數據皆說明B肝和C肝對我國國人健康之重大威脅不可忽視的問題。復查我國107年國民健康署統計,僅只有六成、四成的民眾知道自己是B肝和C肝,知道的民眾裡更有三成不想就醫,顯見目前我國推動「國家消除C肝政策綱領」補助45歲至79歲終身一次檢查B肝和C肝帶原之政策,與相關提升檢驗與回診率措施之重要性。爰此,請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提供之「國家消除C肝政策綱領」檢測實施至今參與檢查人次,目前知悉自身患有B肝與C肝後就醫治療率與提高回診率之具體措施,以書面報告回復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Sufin‧Siluko 陳玉珍 徐志榮 蔣萬安 葉毓蘭

臨時提案第9案,有在場委員表示異議,經委員廖國棟 Sufin‧Siluko等6位委員提議採點名表決,表決通過:

九、有鑑於透明行政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皆是民脂民膏,亦是立院通過的預算,自應受全民監督,然疫情指揮中心對疫苗取得的來源、數量和時程,皆以保密為由做閃躲,說辭反覆啟人疑竇。此次竟無疫苗採購涉及百億以上商機,自應遵循「政府採購法」,疫苗採購及接種除關係到國人健康保障外,亦關係到國境開放時程、經濟復甦快慢,然此次(3/17)衛生福利部的秘密報告竟無秘密可言,衛生福利部只重私法義務不重公法義務,將民事義務超越憲法義務,迴避國會監督。由於新冠肺炎對國人健康及台灣經濟的衝擊影響深遠,衛生福利部採購疫苗屢傳失利不思檢討,卻配合執政黨推託對岸阻擾、政治力介入之作為顯失專業。爰此,要求衛環委員會成立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除遂行委員監督之權外,亦為國人打開疫苗採購黑箱作業。

提案人:陳玉珍 廖國棟 Sufin‧Siluko 賴香伶 張育美 蔣萬安

表決結果:此案採點名表決,在場出席委員10人(不含主席),未在場出席委員4人(莊競程、洪申翰、黃秀芳及楊曜);贊成者5人(張育美、廖國棟 Sufin‧Siluko、蔣萬安、賴香伶及徐志榮);反對者5人(賴惠員、蘇巧慧、吳玉琴、邱泰源及陳瑩);正反票數相同,主席加入投票表示贊成,贊成者6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另有委員陳瑩等8位委員提議本案重付表決,惟主席前已宣告所有臨時提案均處理完畢,並繼續詢答,該提議不符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經主席裁示不予處理。

另有委員吳玉琴等4位委員提出散會動議,在場委員均表示無異議,經主席裁示散會。

散會

備註:本次會議議事錄經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決定:臨時提案第9項予以刪除,更正後確定。惟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未經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宣讀及確定,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載明:

朝野協商結論

針對上週四(3/18)衛環委員會所通過臨時提案第9案,成立疫苗採購調閱小組一案,經朝野協商同意,照案通過,至於調閱小組成立、時間交由朝野協商之後決定。

羅致政 柯建銘 費鴻泰

劉世芳 鄭麗文 陳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