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2時2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智傑 陳椒華 劉世芳 葉毓蘭 羅致政 吳斯懷 鄭麗文
江永昌 費鴻泰 翁重鈞 何志偉 黃世杰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吳玉琴 李貴敏 洪孟楷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邱顯智 莊競程 高嘉瑜 張其祿 周春米 張育美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法官學院院長 周占春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黃惠琴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王佳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3、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7、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9、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0、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三案至第十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1、 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預算凍結相關報告,請查照案。
2、 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葉毓蘭、陳椒華、劉世芳、羅致政、鄭天財Sra Kacaw、李貴敏、江永昌、翁重鈞、鄭麗文、何志偉、費鴻泰、吳玉琴、黃世杰、周春米、高嘉瑜、邱顯智提出質詢;委員吳斯懷、許智傑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第一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3、 「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 逕行逐條審查。
(2) 第九條,照案通過。
(三)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四)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4、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提 案
一、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理由書指出:「國家對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所付出之勞務、心力與時間等,依法應給予俸給;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以外應長官要求執行職務之超勤,如其服勤內容與法定上班時間之服勤相同,國家對超勤自應依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等相當之補償。」,有鑑於基層司法人員常常無法被准假而補休,導致加班的部分無法於1年內補休完,因此,請司法院盤點近3年書記官、法警「未補休完」的時數統計,並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措施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江永昌
連署人:黃世杰 何志偉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