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3時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劉世芳 葉毓蘭 陳椒華 鄭麗文 吳斯懷 翁重鈞
費鴻泰 柯建銘 黃世杰 江永昌 許智傑 何志偉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曾銘宗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邱顯智
賴士葆 王婉諭 林德福 陳以信 馬文君 李貴敏 張其祿
廖婉汝 蔡易餘 張育美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副秘書長 葉麗霞(秘書長請假)
審計部副審計長 李順保(審計長請假)
法務部政務次長 蔡碧仲(部長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李國興(主計長請假)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鄭銘謙
主 席:葉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總統府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審計部審計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列席就「從國務機要費擬修法除罪化並溯及既往,檢討清廉執政與司法正義」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羅致政、葉毓蘭、陳椒華、劉世芳、吳斯懷、翁重鈞、費鴻泰、柯建銘、黃世杰、江永昌、鄭麗文、許智傑、賴士葆、李貴敏、鄭天財Sra Kacaw、邱顯智、何志偉、蔡易餘提出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