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許智傑 劉世芳 黃世杰 費鴻泰 吳斯懷 鄭麗文

葉毓蘭 陳椒華 江永昌 翁重鈞 何志偉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鍾佳濱 溫玉霞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邱顯智

李貴敏 楊瓊瓔 羅明才 廖婉汝 陳柏惟 高金素梅 邱志偉

何欣純 呂玉玲 高嘉瑜 賴香伶 張其祿 周春米 張育美

劉建國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李麗芬(部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劉柏良(署長請假)

主 席:葉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列席就「性侵害案件行為人之防治、量刑、處遇及司法院釋字第799號解釋要求改善有關刑後治療事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劉世芳、許智傑、羅致政、黃世杰、費鴻泰、吳斯懷、鄭麗文、葉毓蘭、陳椒華、江永昌、翁重鈞、何志偉、邱顯智、高嘉瑜、陳柏惟、賴香伶提出質詢;委員陳明文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