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2時15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 羅致政 葉毓蘭 黃世杰 劉世芳 吳斯懷 陳椒華 鄭麗文

費鴻泰 江永昌 許智傑 何志偉 翁重鈞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張廖萬堅 李德維 洪孟楷 鄭天財SraKacaw 林奕華 李貴敏

鍾佳濱 楊瓊瓔 賴品妤 何欣純 莊競程 張育美 張其祿

邱顯智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林為洲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銓敘部部長 周志宏

考試院第二組參事兼組長 周秋玲(秘書長請假)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王崇斌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副司長 陳黃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副處長 楊良彬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李怡慧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 陳惠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葉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併案審查

1、 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國民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第三十八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之一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羅致政、葉毓蘭、劉世芳、黃世杰、吳斯懷、陳椒華、費鴻泰、江永昌、許智傑、何志偉、翁重鈞、李貴敏、林奕華提出質詢;委員王定宇、賴品妤、鄭麗文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提 案

一、有鑑於國軍86年班之軍官士官服滿現役20年退伍者,在職期間均依規定扣繳退撫基金,雖與前後期畢業任官者均無二致,但囿於107年7月1日起施行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法未盡周延,致該等人員權益明顯受到不公平待遇,爰請銓敘部會同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補償或補救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葉毓蘭 溫玉霞

連署人:翁重鈞 鄭麗文 費鴻泰 李貴敏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