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1時19分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邱顯智 莊瑞雄 魯明哲 張宏陸 湯蕙禎 吳怡玎 王美惠 管碧玲 吳琪銘 林為洲 林思銘 林文瑞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明文 劉世芳 鍾佳濱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洪孟楷 邱臣遠 傅崐萁 陳歐珀 吳思瑤 趙正宇 蘇震清 張其祿 翁重鈞 陳玉珍 蔡易餘 曾銘宗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官員: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參事郭棋湧

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薦任科員 黃昱瑞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土地法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報告後,委員羅美玲、莊瑞雄、邱顯智、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湯蕙禎、林為洲、王美惠、管碧玲、魯明哲、吳琪銘、吳怡玎、林思銘、林文瑞、陳椒華、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一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一)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照案通過。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琪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其他事項

有關本會預算審查,召集委員協商如下:

為利本委員會預算審查及尊重每位委員原提案,合併處理預算時,每個委員原提案,除非現場有提出討論修正,且經召集委員宣告提案經修正或提案委員同意修正文字並簽名外,均須將每個提案一併照原提案文字列入議事錄。

召集委員: 吳琪銘 林為洲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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