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10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2時2分

下午2時1分至5時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邱顯智 張宏陸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魯明哲 王美惠

林思銘 湯蕙禎 吳琪銘 管碧玲 林文瑞 林為洲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葉毓蘭 林德福 鍾佳濱

林楚茵 李貴敏 陳椒華 廖婉汝 林奕華 江啟臣

張其祿 廖國棟 羅明才 高嘉瑜 邱志偉 劉世芳

委員列席17人

請假委員:吳怡玎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暨相關人員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代理董事長邱垂正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翁燕雪暨相關人員

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代理董事長邱垂正報告,委員羅美玲、邱顯智、莊瑞雄、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林文瑞、湯蕙禎、林思銘、吳琪銘、管碧玲、魯明哲、林楚茵、廖婉汝、陳椒華、林為洲、葉毓蘭、林奕華、江啟臣、李德維、張其祿、高嘉瑜、邱志偉等23人提出質詢,均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暨相關人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詹志宏即席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李貴敏、邱志偉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一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

1、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

2、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3、 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決議:

壹、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7項 大陸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項 大陸委員會1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63萬8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9項 大陸委員會3萬2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4項 大陸委員會原列9億3,837萬8千元,減列「業務費(含委辦費)」100萬元、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200萬元,共計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3,537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4項: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於「綜合規劃業務」、「文教業務」、「經濟業務」、「法政業務」計畫項下之「對私校之補助」共編列713萬6千元,作為國內私立學校舉辦兩岸相關議題研討會及交流參訪等活動;推動兩岸文教各項交流活動;協助國內私立學校辦理兩岸廣電、新聞出版等交流活動;協助中國大陸臺商學校發展,增進臺商子女與臺灣的互動;兩岸經濟相關研討會或座談會,赴中國大陸或邀請中國大陸人士考察參訪或參加考察參訪會;辦理兩岸法制、社福、公衛、勞工相關議題研討會或交流活動等事宜。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覆,加上突破性感染等問題,我國12-22歲之學生族群第二劑疫苗接種覆蓋率尚未達7成,加上110年10月底起大陸疫情再起,疫情期間赴陸之研討會應審慎評估,確保學生之健康安全。

爰此,凍結大陸委員會於111年度「對私校之獎助」預算8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大陸地區旅費(含派員赴大陸計畫)」編列184萬2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84萬2千元。因新冠肺炎(COVID -19)疫情影響,目前實體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為因應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大陸委員會應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之必要性及相關費用支出。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因應兩岸交流及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重新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之必要性及相關經費應用,並對如何強化兩岸交流提出具體策略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84萬2千元,惟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復,且大陸地區近日疫情再度升溫,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赴陸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萬5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四)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共編列65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考量大陸地區疫情再起,人員赴中國大陸考察存在相當風險;更何況目前兩岸關係因為對岸政府始終採取冷淡態度,互動不佳,相關會議召開機會不高。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共編列65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情勢評估」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8萬元,預計派員赴中國大陸與智庫、專家學者等座談經費。惟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復,且大陸地區近日疫情再度升溫,多條傳播鏈蔓延20個省份,確診人數持續攀升,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赴陸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八)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萬6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九)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共編列1,379萬8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萬6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十)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7萬6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二)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萬4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共編列642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萬4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十四)香港政府屢次對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之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自110年6月21日移回5名職員,並調整港處業務辦理方式,因此111年度預算中編列赴我駐港澳機構視察、協調及參加相關研討會等會議等交流活動,恐無法如期參與,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共編列374萬1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元。然香港政府自2018年7月起,屢次對臺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臺灣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我駐香港辦事處於110年6月20日人員全數撤出。如此不友善態度,我政府應該予以譴責,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十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共編列374萬1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十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萬3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九)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共編列4,283萬3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萬3千元,然香港政府自2018年7月起,屢次對臺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臺灣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我駐香港辦事處於110年6月20日人員全數撤出。如此不友善態度,我政府應該予以譴責,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十)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事務法規及所涉服務交流事項之研擬、審議與協處」,共編列4,283萬3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萬3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廿一)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1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廿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共編列1億2,48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1千元;然香港政府自2018年7月起,屢次對臺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臺灣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我駐香港辦事處於110年6月20日人員全數撤出。如此不友善態度,我政府應該予以譴責,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廿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共編列1億2,486萬6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1千元,預計111年度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會議,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中國大陸考察,仍有相當風險。且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低盪狀態,我方政府多次闡明兩岸關係的立場,在互動方面仍未見改善,對岸侵擾我國海域越發頻繁,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廿四)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項下「兩岸文教議題之研究與策略規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9萬4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廿五)為派員赴中國及港澳加強相關業務之交流,大陸委員會111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135萬1千元。其中,包含「港澳蒙藏業務」及「一般行政」計畫中編列53萬8千元,係為考察駐港澳機構、與香港辦事處人員業務聯繫或推動工作及行政支援。

經查香港政府屢次對我國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已於110年7月被迫全員返臺。臺港本於互惠互利原則互設辦事處,然因香港反送中,北京和香港政府不但直指臺灣政府駐港辦事處為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人提供支援,現在又強逼我國撤回香港辦事處來孤立港人。

在中國的無理政治打壓下,雖然大陸委員會表示香港辦事處將進行業務調整,仍會維持必要的運作為民服務,然實際上港府故意不續發工作簽證給我方,已無赴駐港機構洽公之需求;此外,兩岸或是臺港關係已經達到冰點,中國刻意限縮兩岸既有溝通聯繫管道,阻滯大陸委員會推動兩岸工作及相關交流合作等,可見111年度是否得以照計畫前往中國或香港澳門仍屬未知。

為撙節資源,並適度保留大陸委員會與對岸交流之能量,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就兩岸關係變化審慎評估是否能如期前往中國及香港澳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國外旅費(派員出國計畫)」編列427萬2千元,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計編列427萬2千元。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各國控制情況未明,各項會議召開仍受限,而派員出國仍有相當風險,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羅美玲

(二)大陸委員會為向海外各界說明兩岸政策並對兩岸情勢交換意見,以及考察國外法政業務以瞭解相關國家及非政府組織與中國交流和運作之情形,111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編列427萬2千元,規劃派員赴歐美及亞太地區考察及參加不定期國際會議。

鑒於11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出國預算執行率低,而目前國際間疫情雖然趨緩,我國疫苗接種涵蓋率也逐漸提升,然完整接種疫苗仍有遭到突破性感染之疑慮,各國的入境疫苗接種規定與認證疫苗也不盡相同,可見111年度是否得照計畫如期出國仍屬未知。

為撙節預算避免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有落差,並保留我國進行國際交流參訪之能量以即時掌握國際與兩岸情勢。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審慎評估出國必要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就疫情狀況滾動檢討出國具體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共計編列427萬2千元。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對於111年度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國外地區考察開會,仍有相當風險,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國外旅費」共編列427萬2千元。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目前跨國會議多改採網路視訊方式進行,為因應國際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大陸委員會應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之必要性及相關費用支出。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因應國際交流及會議參與方式之變革,重新評估派員出席實體交流及會議必要性及相關經費應用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五)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於國外旅費共編列427萬2千元,惟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平復,許多國家之確診數仍持續攀升,突破性感染問題日益嚴重,目前國境尚未完全解封,為避免我國疫情再度爆發之風險,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派員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於各項下編列國外旅費共427萬2千元,用以出國考察及開會之用。大陸委員會於110年度編列同樣預算數額用以出國旅費,且111年度之預算說明未具體詳列出國地點與時間,僅列歐美及亞太地區,範圍過廣;而依出國地點、時間皆會導致旅費差異,連續兩年皆編列同樣數額之出國預算,似有說明未盡詳明之處。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外智庫合作」之「國外旅費」編列111萬4千元。雖然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看似逐步趨緩,但許多國家之確診數卻仍持續攀升,突破性感染問題日益嚴重,目前國境尚未完全解封,為避免我國再度爆發之風險,應審慎考量疫情期間派員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且疫情期間因公出國計畫已多改以視訊會議方式辦理。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647萬7千元,其中「國內外智庫合作」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111萬4千元,辦理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及參加相關國際研討會等活動。然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考察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九)因應兩岸情勢建立多元溝通管道,大陸委員會派員赴外考察參訪,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外智庫研究」編列694萬4千元,已較110年增加預算60萬元。但是,觀其細項,項目共分為兩部分: (1)委辦費585萬元。(委託學術研究團體,與歐美亞太國家智庫合作,舉辦國際研討會座談會研究兩岸關係與區域情勢等)(2)國外旅費111萬4千元。(派員赴國外考察參訪、參加國際研討會等)

依照110年度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為節省支出:各部會委辦費統刪5%、大陸地區旅費減列40%、國外旅費減列5%。因此,大陸委員會是否有必要於111年編列百萬元以上國外旅費,不無疑問。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一)為辦理兩岸法制、政策、衛福等法規交流業務,大陸委員會派員赴外考察參訪,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其中「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31萬3千元,辦理赴國外相關機構考察之旅費。然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考察之規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三)為加強臺灣與港澳交流與合作,持續發揮香港及澳門辦事處之服務,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四)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其中「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藏情勢蒐集研析」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19萬2千元,辦理赴相關國家實地研究與訪談交流,擴大資訊蒐集與掌握等工作。然由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未趨緩,建請大陸委員會應視國際疫情情勢,評估公務出國之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五)因應整體兩岸情勢發展,持續推動兩岸各項政策及交流事務,了解國際相關意見,惟受109年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111年度國際疫情恐仍蔓延,應適量減少赴外現地考察、會議等之業務。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六)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海外聯繫與政策說明」,其中「國外旅費」編列249萬5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億4,791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3億9,869萬5千元,包含職員221人、駐警6人、工友5人、技工4人、駕駛4人、聘用19人、約僱8人、駐外雇員17人,總共284人,較110年度286人減少2人,預算卻增列127萬9千元。人員減少經費非但未減少,卻增加預算實屬不合理,應遵守政府撙節財源支出原則以穩定國家財政,覈實編列。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設備」編列2,947萬6千元,用於維持各項資訊系統正常運作及資安防護,並提升人員資安職能。經查,大陸委員會於資訊管理預算較110年度預算之1,787萬6千元高出64.89%,主要增列項目包括電腦、印表機等硬體設備;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及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軟體汰換作業。配合資通安全及業務需求,應視業務實際需求,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研議分期逐年汰換,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軟硬體設備之逐年汰換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三)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2,947萬6千元,其中包含為提升資訊應用及資安防護之資訊管理經費,較110年度增列資安防護設備及建置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經費1,160萬元。

經查大陸委員會111年度為符合資通安全及業務所需,資訊管理預算較110年度增加64.89%,主要增加預算之項目包括:汰換電腦及印表機、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及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惟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108至110年度中央政府普通公務機關編列資安預算及占資訊預算比率逐年提升,呈現政府機關因應法遵義務提升,資安經費投入有增加之趨勢。惟政府機關整體資安環境整備情形,尚有相當精進空間。

爰此,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計辦理多項資訊軟硬體設備採購,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提出落實推動相關資安防護應辦事項之規劃,以降低遭受資安攻擊之風險;此外,配合業務需要逐年汰換現有資訊設備,應衡酌業務實際需求,並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研議分期逐年汰換,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及具體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數2,947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1,061萬5千元,惟預算案中說明似未詳敘預算大量增幅之原因,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迫切性及汰舊換新相關規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666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大陸地區不斷吸收我國高科技人才,再者因美國與大陸地區科技戰影響,大陸地區極有可能加速吸納我國高端人才及技術。惟我國對於防堵對岸吸納我國人才及技術之對策並未落實,且相關法令規範似無法有效防止,大陸委員會應儘速檢討修正相關法令並嚴防我國高科技、敏感技術人才外流。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研擬改善辦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共1,693萬8千元,用以委託相關團體或專家學者就兩岸經貿情勢、動態資訊、互動發展等領域進行蒐整、研析、研究等工作。

然中國大陸於110年屢次禁止進口臺灣農產品,造成臺灣農民生計重大損失及經濟影響;而大陸委員會往年皆編列預算進行相類研究,但並未針對是類情形向國內相關機關提出預警或提醒,顯見其研究成果、資訊蒐整之成效尚待加強。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加強委辦研究成果、資訊蒐整之準確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三)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379萬8千元,預計用於(1)兩岸經貿、小三通及相關業務之評估、規劃及執行、(2)派員參加兩岸經貿相關課程、(3)派員赴陸進行實地考察、參訪等相關活動。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兩岸小三通自109年2月10日即暫停營運,連帶亦造成金門縣鄉親之大陸銀行卡遭凍結、金門商圈商家苦不堪言等民生問題,大陸委員會應適時協助,協調兩岸交流。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四)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379萬8千元,其中388萬2千元係用以配合兩岸政策及互動策略,進行兩岸經貿、「小三通」及相關業務之評估、規劃、協調及執行等相關費用。

然自109年2月10日起,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暫停小三通客船服務,至今尚未恢復運行;大陸委員會編列預算進行小三通相關業務之規劃、協調及執行,其預算成效尚待說明。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編列2,666萬8千元,其中「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816萬5千元,係為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

為了因應中國政經環境及法令變化,補助辦理臺商經貿座談會、教育訓練活動及各項研討會,加強辦理在地服務,以凝聚臺商力量,108年共辦理臺商在地服務活動47場,但109年僅辦理8場。

經查習近平在武漢肺炎期間推動「共同富裕」,不僅對中國經濟實施嚴格監管,還干預市場經濟來解決國內的貧富差距,甚至還出現傳聞全國臺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響應中國共同富裕的政策,造成臺商業者心生畏懼,擔憂未來經營會受到中國影響。雖然大陸委員會表示,針對這種要求臺商非自願性的捐助,提醒臺商要留意中國大陸經營投資的風險。

隨著美中貿易戰升級,也加速臺商回流的腳步,因此大陸委員會除了協助有意願從中國退場的臺商快速返臺投資,也要協助留在中國的臺商做好營運管控以降低投資風險與確保資金安全,並建立雙向溝通聯繫的管道,以強化在地臺商相關權益保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針對擴大臺商輔導及服務具體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凍結百分之五,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包含建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機制,以及建立兩岸食品衛生安全處理機制。

經查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生效迄今已逾12年,雖累積相當成效,惟自105年5月以後兩岸間互動趨緩,請求事項辦理件數多呈下降趨勢,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兩岸共打成效又再降低。近年我方向中國提出請求接返受刑事裁判確定人之件數,105至109年度分別為24件、11件、2件、4件及2件,案件請求量明顯已大幅降低,惟因陸方均未正面回復,導致自105年度起已連續5年未有成功接返之案例,影響國人返臺服刑之權益。此外,兩岸犯罪情資交換遲滯,截至110年4月底,我方提出請求累計6,976件,陸方完成率僅31.06%;陸方提出請求累計1,826件,我方完成率卻高達85.49%,雙方完成率落差甚大;又自105年度起陸方緝捕遣返我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人數亦逐年下降。由於情資交換與通緝犯緝捕遣返成效低落,恐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實為一大阻礙。

又海基、海協兩會於97年第二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建立制度化兩岸食品安全聯繫窗口,以強化兩岸食品安全事件訊息溝通及合作,提昇不安全食品即時通報的預警功能,先期預防重大食品安全個案發生。經查中國非洲豬瘟失控甚至掩蓋疫情,中方不但完全沒依協議內容對臺灣善盡通報之責,甚至已讀不回,放任走私及海漂非洲豬瘟病死豬入侵臺灣。

可見在兩岸關係僵化下,中國刻意阻滯兩岸既有溝通聯繫管道,推遲兩岸相關的協議工作及交流合作。惟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算中針對「兩岸事務法規研擬、協調及審議經費」較110年增列60萬元;「兩岸法政事務研析規劃與協議推動」較110年增列45萬元。雖然大陸委員會應健全完善兩岸往來的法制基礎,但更應著重針對兩岸協議成效不彰之部分進行檢討改善,賡續推動落實兩岸協議之執行,以維護我國及國人權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經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迄今逾12年,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並具成效,惟我方向陸方提出「罪犯接返」為447件,陸方截至110年8月底僅協助完成19件;「通緝犯緝捕遣返(人)」部分為1,657件,陸方截至110年8月底僅協助完成502件,尚有改善空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精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實際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三)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我國請求對岸罪犯接返之協助事項已向大陸地區請求447名,惟大陸地區僅完成19名罪犯接返,經查,自105年度起兩岸接返罪犯之情況已停滯多年未有發展,近年我國提出罪犯接返請求之件數逐年遞減。

據法務部107年4月統計,我國約有1千3百名左右之國人於大陸地區服刑,經查,我國向大陸地區提出請求接返受刑事裁判確定人之件數,105至109年度分別為24件、11件、2件、4件及2件,110年截至7月底則尚無提出相關請求,案件請求量明顯大幅降低,且近5年皆未有成功接返之案例,無法有效維護國人返國服刑之權益及國家之尊嚴。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接返在陸服刑國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5年度至110年7月底止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關於罪犯接返辦理情形

單位:件

年度

我方請求

陸方完成

陸方請求

陸方完成

105

24

0

0

0

106

11

0

0

0

107

2

0

0

0

108

4

0

0

0

109

2

0

0

0

110

0

0

0

0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四)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1億8,286萬4千元。近年重大刑事罪犯潛逃國外事件頻傳,嚴重影響我國司法威信,我國外逃重大刑事罪犯高達6成屬於經濟犯罪。經查,截至110年7月底止,重大刑事案件外逃之通緝犯總計271名,以經濟犯罪類型最多,共180人(占66.42%),潛逃地點則以中國大陸及北美地區占多數。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87萬3千元,係為因應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持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疫後兩岸法政、人員交流,及中國大陸推動對臺相關策略措施作為等相關發展趨勢,並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建全制度化處理機制,增進兩岸良性互動,維護交流秩序,強化社會安全機制。經查: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滿12年,但從蔡政府2016年上任迄今,兩岸關係急凍,據刑事局統計,近10年兩岸合作偵破的各類跨境犯罪數,馬政府時期最高曾一年破獲37件,平均每年逮捕1,399人,但2016年蔡總統上任後,當年即降為5件、72人,109年僅7件、54人,平均每年逮捕121人;接押遣返刑事犯部分,前5年馬政府時期共押回321人,後5年蔡政府時期押回52人,共打成效顯有極大落差,雙方合作密切度大不如前。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之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六)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編列1,187萬3千元,因應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持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疫後兩岸法政、人員交流,及陸方推動對臺相關策略措施作為等發展趨勢,並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兩岸交流衍生問題解決方案,健全制度化處理機制,增進兩岸良性互動,維護交流秩序,強化社會安全機制。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起執行逾12年,惟「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二部分,兩岸完成請求之人數落差甚大,截至110年8月底止,我方對陸方提出「罪犯接返」請求共447件,中國大陸回復完成僅19件;「通緝犯緝捕遣返」提出請求共1,657件,中國大陸回復完成僅502件,反觀我方協助陸方提出請求通緝犯緝捕遣返回復完成近7成,陸方回應我方請求僅3成。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針對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提升罪犯接返與通緝犯緝捕遣返件數協調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七)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87萬3千元。近年兩岸犯罪情資交換成效低落,自105年度起大陸地區協助緝捕遣返人數逐年下降,經查,截至110年7月底止,我國提出請求累計7,054件,大陸地區僅完成2,182件,完成率不到31%;又近年度犯罪情資交換辦理狀況,雙方請求件數皆逐年下降,顯見兩岸互動情形不佳。

再者,105至109年,陸方每年遣返通緝人數平均僅約11人,109年度更是降至10人以下,而110年截至7月底止尚無人遣返,為有效加強防制犯罪並維持社會秩序,大陸委員會應積極強化雙方溝通之管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強化兩岸溝通辦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七、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用於因應「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情勢急速變化,賡續研修港澳相關法規,健全法制規範;強化與在臺港澳人士之聯繫及交流,務實推動港澳交流活動,確保臺港澳民眾的權益與福祉。

109年民進黨政府於香港情勢緊張之際,以「今日香港明日臺灣」製造恐慌,獲總統史上最高得票數,當時香港民主派表示希望臺灣能更具體幫助香港。一年過去,民進黨政府除了缺乏對港人完整的庇護機制,更於110年6月起收緊對港澳人士居留的條件,新增「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欄目,要求申請人填寫是否曾在港、澳政府部門任職,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港澳政府,並要申報畢業後所有工作經歷,而非如過往只需填寫近10年經歷,恐有違港人尋求緊急庇護之人道,與臺港長年深厚情誼關係。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之執行內容成效與現況,以及「難民法」與港人庇護必要性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惟近年來港澳局勢急速變化,我方派駐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人員也遲遲無法赴任,恐不利我方與港澳政府之交流及港澳情勢、重大議題資訊之蒐析。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解決我方派駐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人員問題及強化港澳情勢、重大議題資訊之蒐析」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三)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109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促使香港人移民至我國人數逐年攀升,110年1至6月香港人士來臺居留人數高達4,697人。另據110年9月13日媒體報導,大陸委員會向行政院建議挪用新住民發展基金,以作為照顧來臺居留港人之用。然查新住民發展基金之成立宗旨,係為提高外籍配偶教育水平與素養,完善外籍配偶照顧輔導網路,達成開發人力資源,創造多元文化社會之目的,應不得挪作他用。

查大陸委員會設有港澳蒙藏處,其重要計畫項目為強化在臺之港澳居民聯繫服務及吸納優秀人才留臺,以提升臺灣競爭力等,每年更編列預算高達2億元,故為有效扶助來臺之港人,應由業管港澳業務之大陸委員會編列相關預算。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來臺港人扶助計畫及預算來源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有關「首長宿舍租金-香港」編列530萬4千元。惟我方駐香港辦事處處長遲遲無法就任,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大陸委員會應基於撙節開支原則,避免預算排擠,檢視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駐香港辦事處處長無法就任之應處作為與相關預算編列情形」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為洲 林思銘

(五)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有關「首長宿舍租金-澳門」編列234萬4千元。惟我方駐澳門辦事處處長遲遲無法就任,該項預算恐有浮編之虞,大陸委員會應基於撙節開支原則,避免預算排擠,檢視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駐澳門辦事處處長無法就任之應處作為與相關預算編列情形」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為洲 林思銘

(六)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係為確保臺港澳民眾之權益與福祉,維持該會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運作及服務效能,以達為民服務不中斷、不打折目標,其中港澳官舍、館舍及停車場租金7,904萬2千元。經查:本國駐港人員因拒簽「一中承諾書」,未能獲得香港續發工作簽證,人員皆已回國,且「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租約期滿,香港及澳門先後暫時關閉辦事處,現址已移至與外交部服務組、內政部移民署合併辦公,故該筆費用續編恐過於浪費,為撙節財政資源,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七)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其中包含香港首長宿舍租金530萬4千元。

臺港本於互惠原則互設辦事處,經查港府於107年7月堅持以矮化我國格的「一個中國原則承諾書」作為核發我駐處人員簽證的前提,片面違反雙方換文內容,導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目前香港辦事處未派駐職員,僅剩下進用之香港當地僱員維持運作部分。

因應香港辦事處派駐人員赴任受阻,惟大陸委員會仍信守服務人民的承諾進行業務調整,辦公處所及聯繫電話不變,持續提供相關服務。考量中國刁難我方派駐人員簽證,又將香港辦事處作為遂行對臺政治圖謀的工具,而如今港府又配合中共對臺施壓,我方未來恐也難以恢復派駐香港。

雖然大陸委員會表示香港辦事處目前並未派任處長,亦未實際租賃首長官舍,該筆款項係專款專用,倘無支用會如數繳回國庫。為要求大陸委員會基於業務運作之變動應覈實支應相關經費,並視臺港情勢變化滾動調整香港辦事處之業務運作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國人之權益,此外,針對中國及港府以政治算計破壞臺港關係,大陸委員會應嚴正提出抗議與譴責,而且實際上港府故意不續發工作簽證給我方,已無官員赴駐港機構之需求,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作為及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八) 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於港澳情勢發展日益嚴峻,確保臺港澳民眾的權益福祉,維持該會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運作及服務效能。

香港政府屢次對我國香港辦事處人員提出不合理之條件, 110年6月起大陸委員會調整港澳辦事處人員,全數移回5名香港辦事處職員,以及1名澳門辦事處職員。經查,111年度預算較109年決算增加2,158萬元,扣除水電、養護、租金、臨時人員酬金、大陸地區旅費及設備及投資等預決算之其他業務費,109與110年分別實際執行1,503萬5千元及653萬4千元,111年預算卻編列3,158萬2千元,在人員減少、活動減少之狀況下增加預算編列實屬不合理,應覈實編列。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因應港澳辦事處條件變化之現況與未來運作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九)大陸委員會派駐香港、澳門辦事處處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拒簽大陸要求的「一中承諾書」,工作人員陸續因為簽證到期而返臺,同時港澳兩府駐臺辦事處也於110年5-6月先後關閉、人也已撤回臺灣,此現象代表我與港澳聯繫關係陷入空前冰點;然我駐港辦事處人員目前僅剩1人、澳門辦事處4人,屆時簽證到期後也須返臺,但為維持民眾權益,大陸委員會表示,相關業務仍會委由當地聘僱人員支援處理,惟若委由當地聘僱人員處理,國人資料恐有外流之虞,並有資安問題產生。為維護國家及個人資料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怡玎 林文瑞 林思銘 林為洲

(十)為確保臺港澳民眾之權益與福祉,大陸委員會持續辦理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之營運及服務效能。惟自107年起中國屢屢施壓,要求臺灣駐派港澳人員簽屬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任人員無法續留。其中港澳處人事費用與110年度相同,未隨實務狀況調整。為維護我國民眾權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基於港澳運作情形變化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八、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編列3,748萬2千元,凍結250萬元,俟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項下「文教交流活動之推動」計畫,編列1,492萬1千元,用於強化臺灣青年學生了解兩岸關係發展現況及政府兩岸政策;持續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傳遞臺灣發展經驗及民主自由法治等普世價值;促進兩岸青年學生認識與了解,深入體驗臺灣多元社會發展現況。

有鑒於大陸委員會成立宗旨為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強化大陸政策的決策功能及工作推動的效率,針對整體兩岸關係情勢研判、政策規劃、審議及協調。惟自民進黨政府上任以來,兩岸關係日趨惡化,導致兩岸關係溝通管道全面停擺,衝擊兩岸青年學生交流途徑,大陸委員會規劃辦理國內交流活動之推動更顯重要。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110年各項文化交流舉辦之內容、滿意度調查及111年度細部規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項下「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1,237萬9千元。以加強對大陸地區傳播臺灣民主社會自由、多元開放之各項資訊;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增進大陸地區民眾對臺灣民主發展及兩岸關係現況之正確認識。惟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兩岸民間交流趨緩且大陸地區加強廣播、網路、出版等多元媒體管制,大陸委員會應思索如何突破,落實兩岸資訊對等流通。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突破大陸地區多元媒體管制及強化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業務」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三)兩岸透過資訊交流、傳播推動兩岸對等,為強化臺灣民主及新聞自由軟實力,使中國更加認識臺灣,大陸委員會推動兩岸資訊交流。惟現今兩岸關係緊張,也因諸多不可抗力無法與中國大陸進行正常往來的資訊交流,使兩國關係越顯不佳,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促進兩岸資訊交流對等補強計畫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九、中國大陸「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研討會」10月份在湖北宜昌開幕,並以「新征程中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主題,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副主任劉軍川致詞中表示「統一後,臺灣的財政收入盡可用於改善民生。」、「臺灣同胞的對外交往將得到充分拓展,在國際上腰桿會更硬、底氣會更足,更加安全」,自詡中共為「歷史正確的一邊」,要臺灣民眾「為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心力」。又批評「臺獨是『祖國統一』最大障礙,對臺獨頑固分子,中國將依法嚴懲,終身追責。」等荒謬言論。

另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日前反問「大陸是哪個國家」。引發中國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回應:「他到底是什麼人?祖先為何?對於這種背祖叛宗的人,實在是不值得評論。」近乎辱罵式的攻擊。

此類中國消費臺灣形象、傷害兩岸關係、誤導國際與論事件不斷重複上演,請大陸委員會今後應於事件後儘快嚴正澄清,以強化國內民心,凝聚臺灣人民群體意識,同時也請大陸委員會強化兩岸民間團體之交流與狀況掌握,以防有心人士濫用兩岸交流管道,並持續關注兩岸情勢發展,妥慎應處。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大陸委員會111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內容提及,面對全球政經變局、中共持續對臺政軍威嚇及社經促融,施壓我方接受其所設定的政治框架,將堅持臺灣主體性及和平務實處理問題,增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致力於維繫臺海和平穩定現狀、建構疫後兩岸正常有序交流、保障人民權益等。惟查,截至11月7日,共機今(110)年繞我西南防空識別區數量已逾733架,10月份繞臺達19天,11月份已5度進入空域,累計進入我空域223天,廣播驅離紀錄共計678次。國防部更直言未來臺灣所承受的軍事壓力,將比過去更重。

大陸委員會作為兩岸事務統籌協調機關,應本於該會業務,積極溝通促進兩岸和平穩定。爰請大陸委員會針對如何化解共機繞臺危機、逐步改善兩岸關係提出因應作為,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十一、針對檢調偵辦親共港商受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命令,利誘吸收多名臺灣退役軍官成為共諜,導致國軍被中共滲透情形嚴重,可見中共對臺統戰滲透分化作為日益嚴重,已經威脅我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民主政治正常運作。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干預,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係針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所為不法行為,然至今卻沒有依該法構成犯罪案例。請大陸委員會就收到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促請相關機關積極執法、以及會同相關機關提出強化保防之具體措施,於1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二、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日前提出呼籲強調兩岸需要平等對話,並指出我國政府正研議在疫情趨緩後,放寬兩岸交流限制,並願率先提議雙方公權力單位就相關事務互動溝通,以保障人民福祉。然而中國國臺辦發言人卻回應大陸委員會相關言論是在販賣「兩國論」,混淆是非、顛倒黑白。

可見中國不接受我方釋出的善意,考量春節即將來臨,將面臨臺商與臺幹返鄉過年的疏運問題,然疫情至今我國皆維持嚴格的邊境管制與檢疫措施,臺商春節返鄉涉及兩岸加開班機、小三通的復航,以及增加目前只開放北京、上海、廈門及成都四個機場的航線,勢必需要兩岸雙方重啟協商才能務實處理問題。

鑒於中國對於雙方進行商議的可能性不但毫無回應,甚至直指民進黨否認「九二共識」是破壞兩岸對話基礎,可見中國毫無對話誠意。爰此,對於兩岸邊境管制的解封與放寬,請大陸委員會提出具體規畫如何與中國方面取得共識並進行研商,此外,大陸委員會應與疫情指揮中心、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就春節返臺疏運開放小三通、擴充航班航線之可能性,於1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三、為期大陸委員會預算執行公開透明及落實立法院監督之權責,大陸委員會相關業務資訊應以主動揭露為原則,委辦成果亦朝提高公開比例為努力方向,如經評估確屬國家機密者,方得限制公開或不予公開。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針對108及109年度密不錄由之委辦案件比例,檢討分析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十四、104年起,大陸委員會每年函送立法院1至7月委辦費執行情形,因非全年度經費,無法確實了解實際決算與辦理情形,爰要求自110年度起,大陸委員會應改於隔年一月底前提供前一年度委辦經費執行情形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供參。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十五、大陸委員會111年度預算案「資訊管理」編列2,947萬6千元,項目包括:(1)汰換電腦及印表機(2)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3)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等等,較前一年度(110)年度預算大幅增加,增幅已高達64.89%。

大陸委員會110、111年度「資訊管理」預算-明細表(單位:千元)

項目名稱

110年度

111年度

虛擬化設備更新

3,000

0

端點防護系統

1,550

1,670

大陸委員會本會郵件系統升級

700

0

香港辦事處郵件系統升級

200

0

汰換電腦及印表機

1,350

5,100

Nessus(弱點掃描軟體)兩年授權

240

0

Tableau(資料圖像化軟體)兩年授權

60

0

官網維運用Adobe軟體

30

30

港澳防火牆

412

0

外網防火牆

0

300

網路負載平衡器

0

700

網路附加儲存系統

0

150

邊際網路交換器

0

1,000

擴充虛擬化系統硬碟

0

700

環控主機

0

200

不斷電系統

0

500

核心交換器

0

900

社交工程電子郵件防禦系統

0

4,250

新公文檔案管理系統

0

4,500

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維護案

550

700

內網伺服器備份復原系統維護案

100

0

資安設備軟硬體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維護

850

900

電腦機房消防系統委外維護案

30

30

電子公文檔案管理系統維護案

920

950

網路佈線維護

72

72

個人電腦、週邊設備及電腦機房主機維護

980

950

IT資源管理與網路安全防護系統、核心交換器及路由器維護

300

270

Webitr(人事行政總處開發之系統)機關內部人事業務系統差勤系統委外維護

100

100

防火牆及DNS(網域名稱服務)設備維護費

100

50

外網電子郵件系統維護

140

140

網站應用程式防火牆維護

80

0

資安健診

300

300

委外資安監控

960

960

防毒軟體

300

350

官網維護

1,200

1,200

港澳會計帳務資訊系統維護

60

60

雲端服務租金

1,678

2,000

教育訓練費

120

120

講師出席費

60

60

GSN(政府網際服務網)-VPN(虛擬私有網路)電路租金

264

264

雲端網站應用程式防火牆

1,170

0

合計

17,876

29,476

另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也編列預算「資訊設備」790萬元、「資訊服務費」1,114萬7千元,合計1,904萬7千元。乃是因辦理強化資通安全環境、網路設備老舊汰換,及配合司法院行政系統電子化等工作所需要,辦理事項包括:「強化網路安全」120萬元、「資訊設備強化」250萬元、「網站及資訊功能強化」420萬元等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資訊設備」、「資訊服務費」兩者預算,均較107年時,有大幅成長。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7-111年「資訊設備」、「資訊服務費」預算、決算概況表(千元)

項目

107年決算

108年決算

109年決算

110年預算

111年預算

資訊設備

4,527

9,923

8,937

9,700

7,900

資訊服務費

6,513

9,052

10,630

12,147

11,147

合計

11,040

18,975

19,567

21,847

19,047

107至109年度為決算數,110及111年度為預算案數。

因此請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均提出書面報告,111年既編列高額預算,未來如何強化資訊安全控管,同時降低網路攻擊疑慮,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六、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2,947萬6千元,辦理維持各項資訊系統正常運作與資安防護及汰換相關資訊設備等工作,較110年法定預算增加1,160萬元,增幅達64.89%。經查,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今(110)年1月「資通安全網路月報」指出,109年12月單月所蒐整政府機關之資安聯防情資即達12萬1,673件;經統計,109年政府機關資安威脅第1名為入侵攻擊類(26%),其次則為掃描刺探類(15%),顯見大陸委員會進行相關資訊設備的汰換有其資通安全維護的必要性。爰此,大陸委員會應在預算有限的前提下,妥適安排相關資訊設備之建置與汰換,並建立健全資通安全機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資訊設備建置與汰換,暨所受資安攻擊與威脅及資通安全機制建置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十七、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編列2,647萬7千元,係為掌握中國內外及對臺動向與區域情勢發展,進行研議兩岸政策與應處建議、兩岸議題研究與研討、民意調查及兩岸研究資源服務等工作。大陸委員會今(110)年9月向立法院所提「兩岸關係之現況與未來發展」報告中,提及將「適時揭露中共操作惠臺融合統戰企圖之相關資訊,提醒民眾注意相關風險」。惟經查,中國於今(110)年1月所公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將少數民族人士列為其統一戰線工作的範圍,而大陸委員會對於中共對臺灣原住民統戰的討論與研究只有97年9月的「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之研究」專案研究報告,恐不利臺灣對於中國統戰的了解。爰此,要求大陸委員會應針對「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進行更新的相關學術與實務研究,以為政府防範中國統戰的參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十八、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編列2,666萬8千元,辦理經貿政策及互動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及加強對經貿團體之聯繫、溝通及協助等工作。茲按,國際上有全球性經貿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WTO)以監督各成員經濟體之間各項貿易協議的執行與爭端解決外,另成立有雙邊、多邊乃至於區域性的協定、條件或組織,以促成各國之間貿易自由往來。臺灣經過多年在法制與貿易條件的努力與調整,日前業已提出參加「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申請。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應對①臺灣與中國申請加入CPTPP對於兩岸經貿關係的影響,②臺灣參加國際自由貿易體系對於兩岸關係的影響,以及③臺商因而可能受到的影響與衝擊及政府應如何輔導協助,即早進行評估與規劃,並適時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十九、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編列1億8,286萬4千元,主要辦理兩岸法制、內政、衛福、勞工及人員來臺等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劃及大陸事務法規等規劃、審議、研究等事項,另外還捐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茲按,臺灣與中國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進行提供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通報、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等合作,惟110年8月底止,我國自中國將罪犯接回共19人(僅占我國提出447人之4.25%),中國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502人(僅占我國提出1,657人之30.30%),此外中國又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及間諜罪等罪名監禁國人。爰此,大陸委員會實應與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合作研議,促使中國能夠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精神辦理兩岸共同打犯罪工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二十、「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2年,本項協議重點工作為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合作打擊跨境毒品走私犯罪、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危害食品及藥品安全犯罪等案件。

惟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兩岸關係愈顯嚴峻緊張,大陸委員會作為兩岸事務統籌協調機關,應積極持續溝通,穩健兩岸交流互動,並維護國人在中國大陸之權益,提供即時與必要之協助。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一、2016年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兩岸政策轉變,關係愈顯嚴峻,不僅存在軍事衝突問題,近年來,部分滯陸國人因年老重病住院、證件失效或其他因素遭逮捕、經商失利、積欠房租等原因,被遣送回臺人數增加,根據統計,2010年2015年期間,每年約20件;2017至2019年攀升至每年約50件;2020年創高峰逾80件,部分年邁重病之臺商在臺已無親人或與其家屬早已斷聯,基於人道考量,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作為兩岸人民往來互動交流之主管機關,應積極介入協調處理,保障國人之人身安全。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二、近年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自大陸地區返臺民眾皆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指引,惟目前防疫旅館量能恐不足以接納111年春節期間自大陸地區返臺之民眾。對此,大陸委員會應積極配合交通部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協助在陸臺商、學生等民眾順利返臺。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廿三、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108年國人赴海外工作約74萬人,其中中國大陸約40萬、東南亞12萬、美國9萬及其他國家13萬。而全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海外國人擔心交通運輸往來染疫風險,已有將近2年未返國,今年國內疫情稍微趨緩,且春節將至,返臺需求大增,臺商欲返鄉卻訂不到防疫旅館,請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單位積極協調、提供協助,保障國人返臺權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四、截至110年9月底我國陸籍配偶人數為35萬1千人,惟近年天災、疫情之因素,以110年10月14日高雄「城中城』大火46人不幸離世為例,3名陸籍配偶不幸罹難,為妥適保障大陸地區人士入境奔喪事宜,並基於人道之考量,大陸委員會應會同有關機關依現有的法令及機制,為積極之協助,爰請大陸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供相關報告,以維人倫及大陸配偶基本權利。

提案人:林思銘 魯明哲 林為洲 葉毓蘭

廿五、行政院長蘇貞昌於2021年10月13日受訪時表示,針對港人來臺人數創新高,使民眾關心是否將放寬港人入臺限制,將審酌臺灣的安全以及各方量能,再進一步考慮是否放寬相關限制。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麗珍曾經於2021年4月26日,立法院召開之外交國防委員會上表示,有鑑於香港情勢日漸緊張,港人來臺規範相對寬鬆,在國安需求之考量下,將協調各部會對港人來臺規範進行通盤檢討,並緊縮香港移民政策。

考慮香港之局勢變化,雖理解大陸委員會謹慎與移民署合作審查移民之申請,然對於在香港參與民主抗爭之民運人士,以及近期基於時局變化遭到迫害之港人,大陸委員會應提供明確之指引以及援助方案,協助港人來臺生活,並盡速訂定提供庇護制度之精進作法。

爰要求大陸委員會就港人申請居留、移民等方式進行通盤檢討,並就其未來對移民以及庇護制度之精進計畫,於1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廿六、自2020年大陸委員會規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其運作成果雖有每季撰寫之「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惟報告內容簡要,難以判斷輔導港人之作為與成效。

有鑑於2020年港人在臺居留與定居人數攀升,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居留人數自2019年之5,858人上升至10,813人,對港人之協助與輔導,明顯有需求之提升。

為協助港人適應在臺之生活,以及協助人道援助港人就學就業需求,大陸委員會應盤點其援助量能,並提供其協助項目之報告,以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監督其運作之情形,並確保提供港人足夠之關懷協助。

爰要求大陸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之執行情形盤點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明對在臺港人提供之實質援助內容。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廿七、依據大陸委員會網站110年6月20日新聞稿,因香港政府自107年7月起,屢次對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大陸委員會爰自110年6月21日起,調整港處業務辦理方式,部分人員移回臺北辦公。

基於臺港澳局勢變化,請大陸委員會依情勢妥適調整港澳辦事處的業務運作模式及未來走向,避免影響在港澳國人之權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廿八、近年來,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及澳門辦事處之我國派駐官員,遭港澳政府無理要求簽立「一中承諾書」作為續發簽證之前提條件,以致於簽證到期後難以獲得港澳政府同意延續簽證。自110年7月30日香港辦事處經濟組長返國迄今,已無我國官員駐港。而澳門辦事處雖現仍有4名派駐官員,惟簽證效期最長者亦僅至111年10月底。

為維持香港及澳門辦事處處務運作,並提升港澳業務之安全性、避免於我國未派駐官員之情況下處務遭不當干擾,爰請大陸委員會研議完善香港及澳門辦事處分層負責事項及決策流程;如涉及遠距電子或通訊決策者,並應完善相關之資訊安全機制。

提案人:邱顯智 王美惠 魯明哲

廿九、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項下「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乃為確保港澳民眾之權益,維持該會香港、澳門辦事處之運作效能,提供民眾辦理文書驗證、申請臺灣護照等服務。

但是自2018年7月起,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屢次對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之政治條件,要求其必須先簽署「一中承諾書」,方得申請簽證,導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新赴任,大陸委員會被迫調整:

2021年6月之後,大陸委員會港澳辦事處人數異動情形(單位:人)

單位名稱

移回前

移回職員

目前現存

職員

編制內雇員

編制外雇員

職員

編制內雇員

編制外雇員

香港辦事處

5

15

9

-5

0

15

9

澳門辦事處

3

2

4

-1

2

2

4

合計

8

17

13

-6

2

17

13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被迫由遠端指揮監督香港辦事處運作,但民眾申請文書驗證服務等案件,110年1至8月:受理有2萬1,590件,較109年同期成長16%。國人護照申請案件,110年1至8月計2,187件,也一併較109年同期成長22%。

因此請大陸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在申請案件有增無減情形下,如何保持港澳辦事處運作,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三十、111年度預算大陸委員會「港澳蒙藏業務-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編列1億2,486萬6千元,雖較110年度預算1億3,836萬6千元,略有減少。

查該項計畫之水電、養護、租金、臨時人員酬金、大陸地區旅費以及設備及投資等之預決算情形,歷年來均差異有限。但「其他業務費」,109年度實際執行數僅為1,503萬5千元,111年度預算卻又編列高達3,158萬2千元,差異頗大。

「港澳蒙藏業務-港澳聯繫服務之推動與執行」執行情形(單位:千元)

科目

109年度實際數(決算)

110年度實際數(決算)

111年度預算數

水電費

房屋建築養護費

其他業務租金

臨時人員酬金

大陸地區旅費

設備及投資

88,243

43,676

93,284

其他業務費

15,035

6,534

31,582

合計

103,278

50,210

124,866

110年度統計:香港辦事處係統計1至5月,澳門辦事處係統計1至6月份。

因此,請大陸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11年度為何必須編列高額「其他業務費」之必要性,3個月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卅一、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兩岸資訊研蒐與服務」編列679萬7千元,係為推動兩岸情勢資訊及研究業務,蒐集相關研究電子化資源,提升兩岸議題研究服務與運用效益。

經查108年資料庫建檔逾40萬筆,使用逾28,000人次。109年資料庫新增逾44萬筆,使用逾22,000人次。而110年截至6月底,大陸委員會自建資料庫新增逾20萬筆,使用逾1萬人次,可見使用人數有略微下降之趨勢。

為持續擴充兩岸研究資源深度與廣度,強化資訊內容時效性與完整性,以即時掌握兩岸發展趨勢並提升業務參考效能,大陸委員會應考量使用者需求,持續優化電子資源服務並因應情勢動態隨時彙集兩岸相關專題資訊;此外,也要宣導並鼓勵政府機關、民間團體或學術機構踴躍使用相關館藏研究資源、書刊或電子資料庫,以提升使用效能。

爰此,請大陸委員會持續針對加強兩岸相關議題研究與資訊研蒐、以及提升電子化資源功能及發揮最大效益。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卅二、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187萬3千元,乃為協調兩岸交流衍生之問題解決方案。

截至2021年8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累積成效

(單位:件)

協助事項

我國(請求、邀請

、主動提供)

中國大陸完成

(回復)

中國大陸(請求、

邀請、主動提供)

我國完成

(回復)

提供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

7,795

7,795

7,200

7,200

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通報

228

228

1,174

1,174

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

73,924

65,187

27,872

26,543

罪犯接返

447

19

-

-

通緝犯緝捕遣返(人)

1,657

502

33

22

統計期間自98年6月25日至110年8月31日止/法務部110年9月27日提供。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2009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2年,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事項,逐步建立制度化協處機制,並將合作打擊毒品走私犯罪、網路詐騙、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犯罪,列為重點工作。其中:

1.中國大陸通報我國民眾在中國大陸人身自由遭受限制案件計7,200件、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案件計1,174件,其中涉及之刑事案件主要類型有詐騙、走私、危險駕駛、毒品(含販毒、吸毒)及交通肇事等 。

2.我國及中國提出之司法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等請求案件分別為7萬3,924件及2萬7,872件,合計10萬1,796件;而中國大陸及我國完成案件分別為6萬5,187件及2萬6,543件,雙方合作完成件數共9萬1,730件。

3.我國自中國將罪犯接回共19人(僅占了我國提出447人之4.25%),中國遣返予我國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502人(僅占我國提出1,657人之30%)

犯罪遣返部分,將刑事罪犯由中國接回部分,仍有待加強。例如:「罪犯接返」及「通緝犯緝捕遣返」2部分,我國請求人數與中國完成人數,落差頗大。

另外,中國屢次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及間諜罪等罪名監禁臺灣人,近年來臺灣人於中國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不少,大陸委員會更應維護國人在中國權益。

因此,為催促大陸委員會強化執行成效,要求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卅三、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用以支應我駐港澳機構之必要運作及其他港澳工作等費用。然港澳特區政府近年來拒發有效簽證予我辦事處人員,致使我派駐港澳人員數量遞減,自107年迄今至少有10位我方人員無法派任或續任,香港辦事處目前更僅剩1位正式人員留守。若維持現狀,於可預期之未來我方於港澳駐處將難以現狀繼續維持運作。請大陸委員會針對港澳辦事處之業務調整方式及相關因應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卅四、111年度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新聞發布、聯繫與禮賓」編列347萬8千元,用以支應媒體新聞發布會、定期與專案記者會等工作費用。

然近日大陸媒體於社群平臺刊登報導指稱,臺灣民眾因擔心發生戰事已開始儲存求生物資,該報導並搭配民眾於賣場排隊結帳之畫面,引起兩岸網路議論。大陸委員會本應針對大陸方面發布不實資訊之內容儘速公開釐清,以維持社會秩序之安定。但大陸委員會在該報導發佈後的第5天始公開批評,顯見工作效能尚待加強。請大陸委員會針對上開疑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林思銘 魯明哲

貳、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2億5,460萬6千元,照列。

(二)支出:2億6,867萬6千元,照列。

(三)本期短絀:1,407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74萬5千元,凍結百分之五十,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文教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3萬9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二)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經貿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8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三)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法律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10萬6千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四)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綜合業務」,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五)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辦理「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其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50萬元,因兩岸關係持續惡化,且新冠肺炎疫情方興未艾,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二、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一般行政」編列2億1,244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計畫」之「人事費」編列1億4,241萬3千元。自2016年民進黨上任以來,兩岸愈顯關係緊張,諸多兩岸業務已然停止,雖原會務人員編制122人已減編至110人,惟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多項業務的實際案件量皆呈逐年遞減趨勢,107至110年度其人員編制仍維持104人,於兩岸關係愈發冷凍、幾無往來期間,進用人員卻不減反增。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提供人員編制與其業務說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共編列1億4,241萬3千元,經查,109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9位主管級以上人員平均月薪已高達15萬5,607元,相當於公務機關次長級的待遇,每人年終仍領取高達40萬4,424元的工作考績獎金,兩岸交流停滯,海峽交流基金會功能不彰,顯無績效可言,為撙節開支,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檢討人事費用,包括是否仍需維持3位副秘書長、5個業務處的編制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三)111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一般行政」項下「行政業務」編列7,002萬8千元。近年因臺海兩岸情勢及疫情影響,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業務量逐年下降,該會應貫徹人力精簡之政策。惟查,該會之員額編制從105年114人調降至111年110人,用人費用相較於前兩年並無顯著下降,又該會之業務包含「協處經貿糾紛案件、司法及行政協助、緊急服務專線、法律服務專線」案件數皆逐年遞減,該會應撙節用人費用等開支,俾達資源妥善之運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個月內就工作業務改善及檢討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表1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員額及相關費用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員額(人)

用人費用

總支出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105

114

100

155,591

134,337

307,341

244,236

106

114

100

137,467

123,079

275,282

232,607

107

104

100

133,070

122,042

264,243

224,329

108

104

99

139,159

129,655

275,191

247,653

109

104

94

139,519

127,120

271,455

226,397

110

104

-

142,855

-

275,511

-

111

110

-

142,413

-

268,676

-

表2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績效指標達成情形摘錄表

單位:件數

業務策略

目標

衡量指標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加強服務民眾臺商,優化品質提升效能

協處經貿糾紛案件

144

86

79

77

46

30

司法及行政協助

18,061

16,613

13,432

13,053

11,798

11,000

緊急服務專線

8,479

7,091

6,291

5,117

5,719

4,500

法律服務專線

113,685

110,392

108,244

104,009

73,194

68,000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四)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一般行政」項下「行政業務」之「業務費」編列6,882萬8千元,其中包含依業務需要雇用臨時人員、工讀生辦理各項庶務工作之業務費446萬8千元,惟卻未說明預計進用之人數與詳細工作內容,且常設業務應回歸正式職員。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人員編制及其詳細業務說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三、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處理兩岸事務」編列5,523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處理兩岸事務計畫項下「經貿業務」之「業務費」編列997萬3千元,用於舉辦臺商座談聯誼等活動、加強對外溝通聯繫與交流、蒐研兩岸經貿資訊與臺商經營情況、兩岸經貿實務研習及議題規劃與推動、協處臺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等業務。

其中因執政政策傾向,雖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尋求後疫情時代的兩岸再度開放交流,惟「臺商座談聯誼等活動」、「加強對外溝通聯繫與交流」、「兩岸經貿實務研習及議題規劃與推動」等實質會面交流,受制於現行兩岸防範外交政策,恐難落實其效益。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目前防範外交造成經貿活動受限之影響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二)為提高並維持文書驗證效率,關懷、服務兩岸婚姻家庭以及研擬推動兩岸協議法令問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長期協助兩岸婚姻親子服務、司法及行政協助。惟109年度決算數為599萬元、110年度預算數為771萬6千元,111年度預算數倍數成長為1,546萬9千元,顯見兩岸相關議題近年備受重視,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兩岸事務協議及司法議題規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三)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綜合業務」之「資訊服務費」編列1,114萬7千元。預算使用分別為「租用網路服務採購」520萬7千元、「電腦耗材採購」40萬元、「系統維護費」396萬元及「資訊系統安全服務」158萬元,惟近4年度資訊服務費亦有所增長,108至111年度分別為107年度之1.39倍、1.63倍、1.87倍及1.71倍,且由政府補助比率高逾9成,應依實際需求分期逐年汰換,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檢視各項資訊系統安全維護、租用網路及周邊耗材採購等相關資訊服務費之急迫性並研議分期逐年汰換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四) 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業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雖較110年度預算150萬元減少50萬元,據該會109年度決算說明:「自105年5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中斷兩岸官方及兩會之溝通管道,致本會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故與計畫目標產生落差。」惟該項業務105年至109年決算金額分別為:7萬1千元、14萬5千元、3萬6千元、4萬5千元及0元,平均一年決算金額僅5萬9千4百元與各該年度預算編列數均有極大之落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思銘 林為洲 魯明哲 葉毓蘭

(五) 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處理兩岸事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惟查,此項業務於105至109年度決算金額分別為:7萬1千元、14萬5千元、3萬6千元、4萬5千元及0元,各年度執行數與其預算編列數均有極大落差。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待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六) 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處理兩岸事務」項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經查該項業務執行狀況,105年預算1,340萬元、決算7萬1千元;106、107年預算皆為970萬元、決算分別為14萬5千元、3萬6千元;108年預算470萬元、決算4萬5千元;109年預算250萬元、決算0元,顯見該項預算與決算有極大落差。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檢視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執行狀況並研擬相關精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七)隨著兩岸民間交流頻繁,衍生諸多糾紛以及兩岸共同關切事項亟待解決,惟109年度兩岸關係緊張、交流驟減。經查,自105年度起,「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未能有效執行,且109年度決算業務費為0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業務交流必要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八)111年度預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設備」項下「資訊設備」編列790萬元。預算使用分別為「強化網路安全」120萬元、「資訊設備強化」250萬元及「網站及資訊功能強化」420萬元,惟近4年度資訊設備費亦有所增長,108至111年度分別為107年度之2.19倍、1.97倍、2.14倍及1.75倍,且由政府補助比率高逾9成,應依實際需求分期逐年汰換,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檢視各項資訊設備購置之急迫性並研議分期逐年汰換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四、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收入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增減互抵後,本期短絀1,407萬元。近年來除108年度決算賸餘1,180萬5千元外,104至107年度及109年度決算均呈短絀。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積極對外募款並撙節支出,避免累積短絀日漸擴增致影響會務發展。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五、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編列收入2億5,460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362萬3千元(1.40%);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683萬5千元(2.48%);111年度收支相抵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計短絀1,407萬元。

長期以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僅有108年度決算賸餘1,180萬5千元外,104至107年度、109年度決算均呈短絀狀況。

104-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收支餘絀情形表

(單位:千元)

年度

勞務

收入

受贈

收入

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業務外收入

業務支出

業務外支出

餘絀

累積餘絀

104決算

33,851

11,000

182,000

2,901

12,460

256,600

0

-14,388

75,813

105決算

34,167

1,000

161,090

2,663

23,355

244,236

0

-21,961

53,852

106決算

29,745

1

153,649

2,951

31,976

232,607

0

-14,285

39,567

107決算

28,257

17,150

147,654

3,079

-2,030

224,329

0

-30,219

9,348

108決算

29,527

1,150

158,524

3,375

66,882

237,113

10,540

11,805

21,153

109決算

16,316

1,200

152,343

47

35,442

222,613

3,783

-21,048

105

110預算

28,900

23,500

157,189

3,510

45,130

274,211

1,300

-17,282

110.1-8月

實際數

11,615

1,050

103,419

9

28,304

139,914

10,950

-6,467

-6,362

111預算

28,950

23,500

157,189

3,310

41,657

266,476

2,200

-14,070

(1)110及111年底預計之累積餘絀,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參照110年6月報表編製,為避免與目前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故不列入。

(2)107年度「業務外收入」為負203萬元,主要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因期末金融資產市價低於成本,爰調整增列未實現評價損失所致。

因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擬改善收支有效措施書面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六、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收入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增減互抵後,本期短絀1,407萬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近年來除108年度決算賸餘1,180萬5千元外,104至107年度及109年度決算均呈現短絀之情形。基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積極對外募款並撙節支出,以免累積短絀日漸擴增致影響會務發展。爰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於2個月內,檢討近年財務短絀之原因,並就如何維持財務穩健與後續財務規劃之整體策略,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七、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收入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增減互抵後,本期短絀1,407萬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至107年度及109年度決算均呈短絀。由於110年1至8月實際短絀646萬7千元,致累積餘絀截至110年間首度由賸餘轉為短絀636萬2千元,應撙節支出俾維財務穩健。。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積極對外募款,避免累積短絀日漸擴增,影響會務發展,爰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魯明哲 林思銘

八、「財團法人法」第 48 條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設董事會。董事會置董事7人至15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1人為董事長,並得視需要置副董事長1人。

經查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網站,該會第11屆董監事中共有50位董事(包含3位副董事長),並未符合「財團法人法」之董事人數應為單數之規定。

爰建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謀妥處,並持續推動其董事組成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俾符合法制,並達性別平權目標。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九、據統計,海峽交流基金會長期擔任兩岸民間溝通管道角色:109年受理兩岸經貿往來各類糾紛,包括:財產糾紛、歷史遺留土地問題、中國大陸行政機關措施不當、一般刑事案件、人身財產安全案件,總計有230件,其中涉及人身安全者184件。109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又委託中國大陸各地「臺商協會」協助並補助59件:國人在大陸死亡善後、臺商工廠遭到陸工人圍廠等突發案。

但臺商聯繫工作自109年起開始,春節聯繫活動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疫情使在陸工作、出差、旅遊之臺灣人連帶受困滯留,因此,僅109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緊急專線及急難服務中心接獲請求協助案即達到5,895件,緊急或急難者有4,542件,可見在兩岸官方管道不暢下,大陸臺人亟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介入關懷。

近日中國許多省市又發生大規模民生及工業限電、限產,投資環境急速惡化,臺商經營不確定性風險提高,中國又開始實施「能耗雙控」政策,在大陸印刷電路板、散熱、被動元件、製鞋、橡膠、機械等產業影響極大。

疫情打擊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該儘量主動聯繫協助在陸臺商了解其困難,並強化臺商聯繫工作,協助臺商釋出臺灣良好投資環境訊息,以鼓勵其返臺投資。因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擬具體措施報告,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編列10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幅33%。經查自105年5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中斷兩岸官方及兩會之溝通管道,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與計畫目標產生落差。「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109年度預算250萬元,決算0元,可見無執行業務之需求,預算編列數與實際執行有極大落差,爰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針對「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須因應兩岸情勢變化覈實編列預算,且雖兩岸溝通管道中斷,導致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多項業務之實際案件量逐年遞減,惟該會仍需積極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以保障國人權益,爰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與具體規劃,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各預算項目,多年以來,預算、決算數字相差不多,例如:「文教業務」、「經貿業務」、「法律業務」、「綜合業務」。

僅有「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決算金額相差甚遠。111年度編列100萬元,已較110年度預算150萬元減少50萬元。

查該項預算105至109年度決算金額分別為:7萬1千元、14萬5千元、3萬6千元、4萬5千元、0元,與各該年度原本預算編列數,有極大落差。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決算說明:「自105年5月20日以來,中國大陸中斷兩岸官方及兩會之溝通管道,致本會之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與計畫目標產生落差。」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各項業務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千元

年度

文教業務

經貿業務

法律業務

綜合業務

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

105預算

15,261

16,670

13,256

15,116

13,400

105決算

9,919

10,920

7,307

12,961

71

106預算

13,030

14,220

6,480

13,600

9,700

106決算

11,286

11,500

5,554

12,879

145

107預算

11,799

13,135

6,720

13,312

9,700

107決算

10,989

10,008

5,501

11,191

36

108預算

13,918

14,418

9,517

16,262

4,700

108決算

11,611

9,119

7,251

14,790

45

109預算

12,532

12,688

7,716

18,783

2,500

109決算

3,313

10,146

5,991

14,887

0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因此,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研擬改善措施,未來「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預算應儘量覈實編列,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係受政府委託,協調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111年度包括大陸委員會所捐助之1億5,718萬9千元,收入共編列2億5,460萬6千元,支出編列2億6,867萬6千元,短絀1,407萬元。經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為提升兩岸整體情勢研析能力,結合學者專家共同蒐整及研析兩岸關係資料與議題,108年分別委託辦理「習近平時期中共對臺青年統戰政策之研析:以北京、上海、江蘇之兩岸青創基地為例」及「習近平時期中共對臺統戰新政策之研析:以浙江、福建和廣東為例」等兩項研究案,另委託中國大陸工作海外研究室及國內專家學者撰寫 60 篇兩岸相關議題研究報告。惟,中國於今(110)年1月所公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將少數民族人士列為其統一戰線工作的範圍,因此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針對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進行務研究,以為政府防範中國統戰的參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王美惠

參、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4,133萬7千元,照列。

(二)支出:4,084萬3千元,照列。

(三)本期賸餘:49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支出」預算4,084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一) 111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其他業務支出」項下「綜合業務」編列3,142萬元。惟臺港關係緊張,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應發揮促進臺港間經貿及文化的交流,推動及整合相關合作事宜及加強提升官方間互動之作用,積極與港方進行協商或合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就「如何強化臺港經貿文化交流、提升官方間互動與突破目前臺港關係困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二)為推動兩岸經貿及文化交流,以及執行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0年度預算大幅增加,希望配合政府在港舉辦或推動交流活動,並且透過網路行銷臺灣文化與協助香港之工作,惟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於110年度僅辦理香港文化學講座,有關文學、設計、電影及媒體等相關議題,實不符合人道援助關懷行動之宗旨,且整年度僅一種講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提出香港文化交流及人道關懷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二、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或監察人組成及規制,仍有人數逾(或未達)法定限額及性別失衡等情事,亟待督促研謀妥處。政府為強化財團法人治理,根據財團法人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設董事會。董事會置董事7人至15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董事總人數得超過15人。

經查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設置董事28人,顯與財團法人法規定單數未合。請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報告,提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為提供港人必要照顧及服務,大陸委員會於109年6月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並於大陸委員會輔導成立之「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特別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且於109年7月1日正式營運,以提升對港人之協助與服務。為瞭解對其人道援助與關懷措施之情況,爰要求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應於2個月內,就實施「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及「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營運至今之運作情況、協處情形及後續規劃策略,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魯明哲 林思銘 林為洲

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伍、111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琪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4、 審查大陸委員會「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送109 年度第2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3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4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5、 審查大陸委員會「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第2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第3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第4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四)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議:討論事項四、五各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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