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時4分至下午3時6分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邱顯智 張宏陸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莊瑞雄 林為洲 王美惠 管碧玲 魯明哲 吳琪銘 林思銘 林文瑞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鍾佳濱 陳椒華 林楚茵 陳歐珀 李德維 邱臣遠 李貴敏 蘇震清 陳明文 張育美 孔文吉 張其祿 高嘉瑜 溫玉霞 林奕華 陳雪生 羅明才

委員列席20人

請假委員:吳怡玎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公開會議】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暨相關人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暨相關人員

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徐佳青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參議蕭素雲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林慶堂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薦任科員 黃昱瑞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秘密會議】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就「近五年辦理人道救援成效及『委辦費』以密件方式辦理之實施計畫與成果」進行說明,另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列席。

(上午9時15分至10時11分進行秘密會議。)

3、 【公開會議】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交通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次長、僑務委員會委員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春節臺商返鄉暨防疫相關工作辦理情形;與在臺設籍因疫情逾兩年無法返臺遭戶籍遷出登記(除籍)等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秘密會議結束後進行公開會議,由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垂正、內政部部長徐國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徐佳青報告,委員羅美玲、邱顯智、張宏陸、莊瑞雄、湯蕙禎、王美惠、魯明哲、管碧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葉毓蘭、吳琪銘、林為洲、林文瑞、林思銘、邱臣遠、鍾佳濱、溫玉霞、陳椒華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參議蕭素雲、僑務委員會政務副委員長徐佳青、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林慶堂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

決定:

(1)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 委員李貴敏、廖婉汝等2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3)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一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歷年於各種不同會議以各種形式作成「行政機關應定期檢送某執行(檢討、評估等)報告、統計數據等」之決定、決議,卻未定期盤點,以致行政機關檢送情形難以有效掌握。

有鑑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對各項應送之上開資訊,欠缺管考機制,如查核有無漏送、是否準時送達等,爰此建請本委員會應於每屆開始第一個月內(本屆於本會期結束前),擇機於會議中確認各機關是否依決議如實送達?

提案人:林思銘

連署人:魯明哲 林文瑞

二、為落實保障人民權益,相關主管機關,如:交通部對限期驗車、財政部對限期繳稅等具「限期」的法律規定,均有因應疫情而有配套的延期措施。對於因疫情無法返臺致受強制「為遷出登記」之國人,因疫情而作寬延一定期間的行政措施,主管機關應研議本於職權,綜合考量人民需求與社會現狀,即可以行政措施機動調整,此應屬行政機關的義務。

爰請內政部於一個月內邀集衛生福利部、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及大陸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會商,研議「因疫情而移出戶籍二年期限的寬緩措施」,並就已受移出戶籍而喪失健保資格人民於此段期間因無健保身分之國外健保權益問題,進行相關補救措施,另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報行政院通令各部會就相關措施依平等原則檢討因疫情而使人民無法履行行政法義務者,研議寬緩措施。

提案人:林為洲 林思銘 邱顯智 管碧玲 王美惠 張宏陸 吳琪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溫玉霞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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