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0年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32分
地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張宏陸 邱顯智 湯蕙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怡玎 莊瑞雄
魯明哲 管碧玲 王美惠 林思銘 吳琪銘 林為洲
林文瑞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邱臣遠 吳玉琴 萬美玲 林奕華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葉毓蘭 張其祿 趙天麟 蔡適應 江啟臣
洪孟楷 鄭正鈐 陳椒華 林德福 孔文吉 林楚茵
邱志偉 王婉瑜 楊瓊瓔 呂玉玲 李貴敏 陳明文
何欣純 劉世芳 莊競程 蔡易餘 廖婉汝 江永昌
高嘉瑜 蔣萬安 謝衣鳯 賴瑞隆 賴香伶 李昆澤
劉建國 羅明才 劉櫂豪
委員列席38人
列席官員: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石崇良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錦村暨相關人員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專門委員廖雙慶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副執行長柯茂榮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專門委員林義承暨相關人員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秘書黃憲加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科長傅俊昇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技士林宛暄
花蓮縣消防局災害預防科科長彭明德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科長沈鈺棠暨相關人員
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技正王木柱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科長郭信村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專門委員林謙哲暨相關人員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副處長林文藻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消防署署長、警政署署長、營建署署長、衛生福利部部長、法務部、教育部就「確保民眾居住安全,盤點全台危老建築,從高雄城中城大火重大傷亡案,探討如何提升老舊社區、住宅大樓與複合式建築之公共安全、環境維護、消防設備、逃生演練及防災教育、救災、傷患救助、創傷輔導與獨老等問題並保障消防人身安全與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高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列席。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消防署署長蕭煥章及營建署署長吳欣修報告後,委員羅美玲、張宏陸、邱顯智、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吳怡玎、莊瑞雄、王美惠、魯明哲、管碧玲、林思銘、林為洲、林文瑞、趙天麟、邱臣遠、葉毓蘭、鄭天財Sra Kacaw、鍾佳濱、張其祿、林奕華、洪孟楷、萬美玲、吳琪銘、鄭正鈐、劉建國、陳椒華、王婉諭、吳玉琴及孔文吉等29人提出質詢,均由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消防署署長蕭煥章、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石崇良、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專門委員林義承、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專門委員林謙哲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副執行長柯茂榮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李貴敏、楊瓊瓔、邱臣遠、呂玉玲、蔡適應及江啟臣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一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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