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7分至10時2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奕華 李德維 范 雲 萬美玲 周春米 黃國書

林宜瑾 陳秀寳 鄭正鈐 吳思瑤 高虹安 張廖萬堅

賴品妤 王婉諭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林德福 陳亭妃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陳椒華 孔文吉 楊瓊瓔 吳秉叡 蘇巧慧

鍾佳濱 莊瑞雄 莊競程 李貴敏 何欣純 張其祿

高嘉瑜 蔡易餘 羅明才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人員:科技部部長 吳政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 陳宗權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執行秘書 葉哲良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柳雅斐

主 席:李召集委員德維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2、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3、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4、 繼續審查111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決議: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已部分審查完竣,未及審查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審查結果如下: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1項 科技部1,935萬元,照列。

第202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244萬7千元,照列。

第203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343萬元,照列。

第204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349萬4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9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060萬8千元,照列。

第170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270萬8千元,照列。

第171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498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9項 科技部1,149萬7千元,照列。

第220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億7,523萬2千元,照列。

第221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2萬元,照列。

第222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21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6項 科技部305萬1千元,照列。

第217項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萬7千元,照列。

第218項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3萬7千元,照列。

第219項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1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2款 科技部主管

第1項 第1目「一般行政」4億8,268萬1千元,照列。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2億3,500萬元,照列。

通過決議2項:

(一)111年度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4億8,268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正鈐 陳秀寳 吳思瑤 范 雲

高虹安 李德維 賴品妤 張廖萬堅

黃國書 萬美玲

連署人:林宜瑾 周春米 林奕華 王婉諭

(二)111年度科技部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預算編列2億3,50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秀寳 吳思瑤 林宜瑾 范 雲

賴品妤 李德維 高虹安 張廖萬堅

林奕華 鄭正鈐 周春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王婉諭 萬美玲 黃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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