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0時20分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15分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0時37分

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傅崐萁 李昆澤 陳素月 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明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雪生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淑華 蘇震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楚茵 陳椒華 李德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劉世芳 李貴敏 王美惠 何欣純 蔡易餘 張其祿 高嘉瑜 高金素梅 廖婉汝 賴香伶 楊瓊瓔 羅明才 曾銘宗 林德福 邱顯智 江啟臣 鄭正鈐 孔文吉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官員: 12月20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主計室

主任

陳惠敏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長

戴群芳

12月22日(星期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

 綜合規劃處

處長

王德威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處長

鄭明宗

 平臺事業管理處

處長

詹懿廉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處長

陳春木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文哲

 法律事務處

處長

石博仁

 北區監理處

處長

溫俊瑜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簡任秘書

陳星宏

法務部

參事

郭棋湧

經濟部商業司

副司長

劉雅娟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專門委員

彭美珍

 食品藥物管理署

簡任視察

謝碧蓮

12月23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主計室

主任

蕭淑心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長

戴群芳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2月20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20)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0)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1年度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37億2,456萬3千元,增列「業務收入」2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9億2,456萬3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63億3,516萬元,減列:

(1)「服務費用」1億1,500萬元(含「郵電費」500萬元、「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億元及「一般服務費」1,000萬元)。

(2)「材料及用品費」100萬元。

(3)「業務外費用」項下「其他業務外費用」5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億1,6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2億1,866萬元。

3.本期賸餘:原列173億8,940萬3千元,增列3億1,650萬元,改列為177億0,590萬3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124億0,611萬9千元,減列1億元,改列為123億0,611萬9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8,500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22項:

1.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之「國外旅費」編列84萬3千元,共計7項出國計畫。惟109及110年度因COVID-19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皆未能執行,展望111年度國際仍持續受疫情影響,恐無法如期出國。爰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旅運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84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疫情滾動檢討或提出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2.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71億0,277萬1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67億2,233萬3千元增加3億8,043萬8千元(增幅5.7%)。經查,該項預算107至109年分別編列58億1,684萬元、62億0,245萬4千元及63億5,192萬5千元;決算分別為58億1,418萬5千元、65億3,994萬3千元及65億6,194萬3千元。過往執行率雖無明顯問題,惟111年度增加之數額偏高,且較109年度之決算數高出5億4,000萬元,卻未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預算書中提出經費增加之原因及預期效益,為確保預算覈實使用,故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71億0,277萬1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預算增加之原因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趙正宇

3.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1,200萬元,及「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479萬2千元,合計編列1,679萬2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專業服務費」編列4475萬2千元,其中委託調查研究費1200萬元,辦理新興計畫國道鋪面測量及調查工作,調查路面基本資料,建立施工履歷管理、績效檢測成果登錄及其他相關擴充發展用之電子化檔案。惟該新興計畫應就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計畫效益做有效評估後再辦理。爰此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維護成本-專業服務費」編列4475萬2千元,其中委託調查研究費1200萬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高公局就上述計畫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2)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專業服務費」編列3650萬5千元,其中「委託調查研究費」項下辦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分析與研究400萬元,主要辦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分析與研究委託技術服務,包括交通疏導、交通資訊、交通安全及其他事項等。惟國道高速公路每當連假尖峰期間,多處交流道因匝道管制而影響市區交通,民眾大排長龍,抱怨連連,高公局應予地方政府就匝道管制擬訂最有效率方案,以達到車流加快之目標。爰此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專業服務費」編列3650萬5千元,其中「委託調查研究費」項下辦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分析與研究400萬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高公局就國道匝道管制檢討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4.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租金與利息」編列22億5,588萬5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陳素月 李昆澤 邱臣遠 林俊憲葉毓蘭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編列1,784萬8千元,提案凍結1000萬元。一、國道公路警察局負責國道之執法任務,所屬員警維持國道交通秩序、取締違規、處理交通事故、處理排除國道意外及障礙,任務及工作極為危險艱鉅。二、國道公路警察執勤使用警用巡邏汽車,於高度壅塞或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性均有所不足,國道公路警察局應參考先進國家高速公路警察執勤以巡邏大型重型機車以彌補巡邏汽車之缺點,提高執勤效能。三、國道公路警察、航空警察、港務警察、鐵路警察及警政署保安第二、第三、第七總隊同屬專業警察,相關人員、廳舍、裝備預算宜應由派駐或守護單位負擔,例航空警察局部分預算由交通部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編列;警政署保安第二、第三、第七總隊部分預算亦由派駐單位負擔,國道公路警察局應比照辦理,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應補助國道公路警察局採購、租賃巡邏大型重型機車,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補助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葉毓蘭

(2)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租金與利息編列22億5588萬5千元,根據資料顯示,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多項都曾辦理計畫修正,所列計畫流標及變更設計次數頻繁,比率偏高,宜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設計及執行各階段作業之完整性及合理性,相關預算顯見有明顯改善及檢討空間,建議凍結本筆預算5000萬元,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邱臣遠 林俊憲

5.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自108至110年度因分別有160億元、335億元及370億元之20年期建設公債到期,使得近年度債務呈現減少之趨勢,惟其亦自108年度起出現流動性不足之情形,考量該基金預計111年底未償債務餘額達1,453.01萬元,仍屬偏高;且截至110年9月底止,該基金預估112年度以後待執行建設計畫之經費需求達2,473億9,000萬元,國道基金應審慎辦理相關財務規劃與調度作業,俾確保基金財務穩健。爰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41億1,372萬7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6.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24億0,611萬9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歐珀 蘇震清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傅崐萁 陳明文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11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編列124億611萬9千元,為辦理公共建設專案計畫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經查,該計畫由工程會列管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比例為41.7%),另查,該基金查核金額以上由工程會列管之28件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高達22件曾有過流(廢)標之情形,顯見高公局對於相關計畫之控管實有改善空間。鑑於修正內容包括增加經費金額及展延期程,且經費增加最高達38.37億、展延期程最多則長達48個月,惟預算書中並未見計畫變更後之詳細規劃及因應措施。為提升各項公共建設執行之準確度,且精準覈實編列相關預算支用,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該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供計畫大幅修正之原因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2)國道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24億611萬9千元,包括專案計畫84億8,030萬6千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9億2,581萬3千元。經查:截至110年8月底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高達41.67%;又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甚多,高公局允宜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設計及執行相關作業之完整性及合理性。爰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24億611萬9千元其中之二十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3)國道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24億611萬9千元,包括專案計畫84億8,030萬6千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9億2,581萬3千元。經查,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修正比率達41.67%,工程會列管該基金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案件之案件與次數甚多,於發包過程中發生流(廢)標者占78.57%,另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顯見本基金有關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設計及執行各階段作業,皆有待審慎檢討,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共計406,119千元,待交通部高公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改進國道基金相關公共工程規劃及執行效率及合理性專案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4)國道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賡續編列辦理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經費1,544萬元。本計畫係為解決高雄都會區交通壅塞問題,並提升高雄港交通運輸效率及競爭力,原規劃於111年底辦理完成,惟因辦理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等,致執行期程延宕,爰建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凍結3%。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得動支。【38】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5)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又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28件中,於發包過程中曾發生過流(廢)標者22件(占78.57%)、28次。國道基金應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設計及執行各階段作業之完整性及合理性。爰提案凍結國道基金111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元,並請國道基金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陳明文 劉櫂豪 蘇震清 林俊憲

7.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賡續編列辦理「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經費1,544萬元。本計畫原規劃於111年底辦理完成,惟因辦理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等,致執行期程延宕,截至110年10月底止,建設計畫仍未經行政院核定,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應積極辦理,俾儘早達成計畫目標。建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劉櫂豪 

8.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辦理「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綜合規劃設計費1,544萬元,惟查該計畫總經費615億5,000萬元,原規劃於111年底辦理完成,藉以解決高雄都會區交通壅塞問題,並提升高雄港交通運輸效率及競爭力,然因辦理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以致執行期程延宕,自可行性評估核定迄今已逾11年,仍未能核定建設計畫,自100至111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僅3億4,800萬元(占總經費0.57%),已分配預算執行率亦僅65.19%,顯見該計畫推動成效不彰,影響區域發展甚巨,爰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積極檢討相關規劃妥適性,並加速推動作業期程,以期早日落實計畫效益。【41】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9.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編列1,544萬元。經查,該計畫原先規劃期程為100年1月至111年12月,預計總經費為615億5,000萬元,惟該計畫因二階段環評自102年辦理至今仍未完成,導致整體計畫進度嚴重落後。鑑於該項計畫係為解決高雄都會區城際及都會交通壅塞問題而辦理,工程相關規劃實應加速進行,故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該項計畫進度落後之原因及改善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10.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自108至110年度因分別有160億元、335億元及370億元之20年期建設公債到期,致近年度債務呈現減少之趨勢,惟其亦自108年度起出現流動性不足之情形,考量該基金預計111年底未償債務餘額達1,453億0,100萬元,仍屬偏高;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審慎辦理相關財務規劃與調度作業,以確保基金財務穩健。【43】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11.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流動資產」編列64億5,322萬9千元、「流動負債」編列110億2,404萬4千元,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為-45億7,081萬5千元;另編列「短期債務」40億元、「長期債務」1,413億0,058萬6千元,債務合計數達1,453億0,058萬6千元。國道基金自108年度起出現流動性不足之情形,考量該基金預計111年底累計未償債務餘額高達1,453億0,100萬元,且截至110年9月底止,該基金預估112年度後,待執行之建設計畫經費需求將高達2,473億9,000萬元,故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審慎辦理相關財務規劃與調度作業,並應優先清償短期債務,以確保財務之穩健。【44】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12.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自108年度起出現流動性不足之情形,資金流動比率106年度為296%、107年度為149%,108年度後驟降為63.56%,109年度為14.25%,110年度為33%,且營運資金自108年度起為負數,一般而言,評斷企業短期償債能力,多以流動比率達200%為佳,或至少營運資金應為正數,爰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上述事項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5】

提案人:邱臣遠 陳素月 洪孟楷 

13.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08至110年度因分別有160億元、335億元、370億元之建設公債到期,致使該基金用以評估短期償還債務能力之流動比率數據迅速下滑,由原先107年之149.52%逐年下降至110年之33.18%。考量到該項數據原則上應高於200%為佳,而該基金預估112年度後尚有高達2,473億9,000萬元之建設經費需求,財務情況實應詳加規劃,故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流動性偏低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46】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14.有鑑於蘇澳地區交通量成長,造成該路段經常回堵,為緩解車流量,交通部計畫設置以國道5號聯絡道方式直接銜接蘇花改工程,全長約7.2公里,其中隧道段約4公里、橋梁段約2.8公里、路堤(塹)段約0.4公里,其總經費合計178億5,000萬元。該計畫完工後,用路人自國5蘇澳端至計畫銜接位置之每車行車距離可節省2.5公里,行車時間約可節省15至20分鐘,可移轉50至60%通過性車流穿越市區,大幅改善蘇澳地區交通。而日前行政院已核定可行性評估,預計121年完工。因有蘇花改工程耗費10年,蘇花安工程耗費11年,其國道5號銜接蘇花改工程需超過10年,整體工程耗時許久,對東部交通實在緩不濟急。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儘速辦理國道5號銜接蘇花改工程,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解決東部交通困境。【47】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15.有鑑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日前表示,每年國道散落物約4萬多件,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對國道散落物處理進行 收費,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將開始收費,每車道半小時收費新台幣3千元。然國道發生散落物為極危險之情事,不管掉落任何物品都會造成危險,對於處理時間不足30分鐘不收費太過於優惠。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以利民眾行車之安全。【48】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16.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截至110年8月底止,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該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計畫修正比率41.67%),又其中2項辦理2次計畫修正,5項計畫均有調整經費,以「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建設計畫」淨增加經費38億3,700萬元為最高;另有4項計畫辦理展延期程,以「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展延48個月為最長。而截至110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28件中,於發包過程中曾發生過流(廢)標者22件(占78.57%)、28次,查核金額以上工程中,有17件工程辦理變更設計共計75次,平均每次變更設計工程案件之變更次數達4.41次,惟工程效率不佳。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49】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17.有鑑於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業務收入」編列321億8,314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約2億8,700萬元,惟考量該基金107至109年度業務收入之平均決算數達350億2,900萬元。其近年度汽燃費分配情形,該基金每年度獲配基準分配額度約78億元,爰據以編列預算,該基金107至109年度「汽燃費收入」決算數均為101億0,100萬元,顯示其實際徵收超出基準額度再分配予國道基金之金額,尚非不可估計,允宜衡酌調整預算估列方式,以免造成連年發生汽燃費收入預、決算數差異甚鉅之情形。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50】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18.經查本國省道及快速道路並無固定養護費用來源,而國道高速公路養護費用共有2筆主要來源,分別為「汽燃費收入」及「通行費收入」,自107至109年度「汽燃費收入」之決算數歷年皆高於100億元,「通行費收入」之決算數則高於237億元,2筆費用來源疑有用途重複、未妥善分配之情形,爰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高速公路養護所需費用,以及經費來源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

提案人:邱臣遠 陳素月 洪孟楷 

19.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09至110年間花費1億8,500萬元建置北、中、南三區專用無線電系統,主要為確保急難救援、緊急搶修維護等情況下,能夠不因通信訊號中斷而影響統一調度支援。經查,該系統之建置主要係因99年發生之國道3號3K+100附近路段走山事件,當時造成高達33公尺、長逾200公尺之土堆掩埋路面,急需聯繫救災及搶修事宜之情況下,卻因通訊中斷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無自有無線電系統而向民間緊急借調相關設備協助救援作業,惟後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卻未能儘速完成自有專用無線電通訊系統之建置,直到8年後(107年)才動工,且該系統雖於110年完成北、中、南三區建置,卻無法進行全區互聯,無法於大範圍緊急事故發生時進行有效統一指揮調度。有鑑於交通事業群之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交通事業群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軍皆已完成其專用無線電系統之全區整合,且高公局委託交通部轉投資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專業意見中,亦多次建議高公局將系統進行全區整合,足見完成全區整合之重要性,故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加速完成專用無線電系統全區整合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全區整合之後續規劃書面報告。【5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20.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北出匝道改善工程」編列經費1,200萬元,該計畫自109年起執行,為6年期之計畫(109至114年),總經費共計14億6,115萬6千元,為辦理增設五股交流道跨越楓江路之北入及北出匝道,以減緩五股交流道周遭壅塞情形。該計畫原預計於114年10月完成工程驗收作業,惟行政院希望於該計畫核定函中表示期能以113年中通車為目標,縮短之工程期間近1年半,故工程經費規劃及執行效率尤其重要。考量到111年度編列之預算僅占總預算之0.82%、109年至今累計編列數亦僅有2.97%,卻未見該基金對於本項計畫後續年度之規劃,為使工程之效率及品質得以兼顧,故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本項計畫之後續規劃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21.111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國道3號銜接台66線增設系統交流道工程」,期程為107年5月至111年12月,總預算為41億3,195萬元。該項目111年度編列10億元預算,惟截至111年度為止,累計預算僅23億0,100萬元,約占全部計畫之55.7%。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預算執行狀況檢討改進,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4】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22.有鑑於國道5號於例假日及平日上下班時段經常性壅塞,為改善該路段交通,爰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上述情形研議相關交通改善管理措施。【55】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林俊憲 

12月22日(星期三)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就「如何兼顧消費者權益及消費購物頻道產業公平健全發展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經濟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等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席。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明文、陳歐珀、趙正宇、傅崐萁、林俊憲、李昆澤、鄭天財Sra Kacaw、邱臣遠、蘇震清、陳素月、劉櫂豪、曾銘宗、林德福及陳椒華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許淑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12月23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23)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3)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1年度交通部觀光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41億9,766萬6千元,增列「業務外收入」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2億4,766萬6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80億9,383萬2千元,減列「服務費用」400萬元(含「旅運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100萬元、「保險費」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0億8,983萬2千元。

3.本期短絀:原列38億9,616萬6千元,減列5,400萬元,改列為38億4,216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911萬9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長期債務之舉借32億1,338萬5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25項:

1.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及「業務外費用」之業務總支出合計編列80億9,383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陳歐珀 趙正宇 李昆澤 洪孟楷 邱臣遠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觀光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短絀38億9,616萬6千元,111年12月31日預計平衡表之「淨值」為負數15億6,521萬元、「累積短絀」已達120億7,064萬3千元。觀光基金自108年度以來收支相抵後均為短絀,且金額龐大,而該基金歷年財源主要來自機場服務費收入,惟因新冠肺炎疫情致出境旅客數驟降,影響該基金收入,審計部亦指出該基金辦理國旅補助計畫,支出金額龐大致財務狀況惡化。爰凍結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1億元,俟觀光發展基金針對如何改善基金財務狀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2)為配合111年度行政院施政,落實觀光主流化,觀光局及觀光基金自102至111年度總計投入觀光經費超逾1,373億元,而我國自然及人文之觀光資源豐富且型態多元,其開發管理涉及不同主管機關。經查,我國觀光資源之開發管理,涉及諸多主管機關,監察院調查研究報告亦指出,觀光發展須仰賴各部會整合,惟各部會本權責行政,欠缺橫向聯繫溝通,應建立跨部會整合機制或平臺,以提升觀光競爭力,發揮整體綜效。爰凍結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2000萬元,俟觀光發展基金針對如何建立跨部會整合機制或平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3)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案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80 億7,160萬6千元辦理觀光發展推動相關業務。查監察院108年10月提出之「建構整體交通網絡整合多元產業提升觀光產值之探析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報告」指出,觀光發展須仰賴各部會整合,惟各部會本權責行政,欠缺橫向聯繫溝通,未來宜落實跨部會協調與行政資源整合之角色,以更具前瞻之眼光及執行力強化統合,提升觀光政策之高度與競爭力,發揮整體綜效。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共計71,606千元,待交通部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整合跨部會能量推動觀資源落實觀光立國專案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4)觀光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及「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共計15億1,268萬2千元,以開拓國際旅客來臺觀光。經查:上述編列經費主要作為辦理國際市場之觀光行銷推廣及捐補助措施,然從108年來臺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統計數據來看,部分市場來臺旅客數雖多,惟在臺消費金額不高;欲吸引遊客來臺,尚需跨部會進行政策整合,允宜確立行銷組織分工機制,並評估各地區旅客消費力及差異化需求,審慎規劃相關捐補助及行銷推廣措施,以具體提升來臺旅客在臺消費支出。爰擬凍結此項計畫合計編列經費15億1,268萬2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提出有效策略,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蘇震清  

(5)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保險費」編列1,396萬9千元,為一般房屋保險費、交通及運輸設備保險費以及責任保險等費用。該項目108至110年之預算數分別為1,377萬3千元、1,359萬4千元及1,419萬7千元;108、109年、以及110年截至10月底之決算數分別為767萬6千元(執行率56%)、809萬5千元(執行率60%)及809萬1千元(執行率57%),顯示交通部觀光局對於該計畫之預算執行進度控管能力不佳。為確保預算覈實使用,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就該項目花費之詳細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6)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編列5億6,036萬2千元,然細項中對於我國各風景區管理區中藉「辦理行政業務」預算科目之編列,應再有與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務預算「一般行政」預算類別支出區分之詳實說明,如此方屬明確。爰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7)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一般服務費」之代理(辦)費-「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年)」-觀光產業人才培訓推動計畫編列5,804萬元,其用途包括辦理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訓、辦理旅行業從業人員訓練等,考量受到疫情影響,相關訓練應針對防疫等將疫情防治教育納入,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1個月內就相關訓練如何納入防疫相關教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2.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3億2,800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明文 蘇震清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3億2,800萬9千元,為會計、法律、工程管理、觀光專家學者等諮詢費,以及委託調查研究等費用支出;其中,電腦軟體服務費項目編列2億6037萬9千元,佔該項計畫近80%。經查,該項目108-111年之預算數分別為2億8262萬8千元、2億5863萬8千元、4億32萬元、3億2800萬9千元,該項目111年預算數較109年決算數超出近1億元,並較110年截至10月底之決算數超出逾2億元,卻未見確切原因之說明。另外,交通部觀光局允宜運用該計畫中「電腦軟體服務費-數位體驗加值計畫」經費強化整合臺灣觀光資訊網、iTravel旅行臺灣行動應用服務及旅行臺灣APP等平臺,以落實觀光服務與資通科技之整合運用,故建議刪除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觀光局就該項預算於111年度之確切用途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2)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預算1150萬元,其用途包括辦理臺灣旅遊狀況分析案、國際觀光趨勢資料蒐集及分析案等,考量受到疫情影響,相關趨勢應將疫情因素納入,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預算1150萬元,應予凍結10%,待觀光局於一個月內就相關委託調查研究案,如何納入疫情因素,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立法委員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3)觀光基金111年度預算案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編列1億1,500萬元及行銷推廣費600萬元,辦理T2025方案之「數位體驗加值計畫」,合計1億2,100萬元,經費龐大。惟目前僅完成1處數位體驗場域,應檢討計畫成效,爰凍結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案「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項下電腦軟體服務費1000萬元,俟觀光發展基金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進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3.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475萬元、「行銷推廣費」編列25億7,013萬3千元,合計編列25億7,488萬3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屬「業務成本與費用-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分支中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項目,相較前一年度乃屬新編,有關編列作業卻未盡釋疑之責妥適說明。爰凍結111年度交通部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2)交通部觀光局於111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行銷推廣費」項下編列25億7,013萬3千元,其中「精準客源開拓計畫」編列11億9,200萬元,用於1)全球媒體廣告採購共5億5100萬元、2)駐外辦事處辦理宣傳說明及推廣會與參加旅展及會議共4億4300萬元、3)邀訪國際媒體及觀光業界外賓協助推廣共5000萬元等其他相關業務。經查,該項目108-110年預算數分別為27億5361萬4千元、31億8951萬3千元、29億8599萬5千元;108年、109年、以及110年截至10月底之決算數分別為22億7808萬4千元(執行率83%)、15億903萬3千元(執行率47%)、4億8706萬4千元(執行率16%),執行率皆不佳。且近年來,臺灣因防疫成果、國際政治等議題受到國際媒體關注,然如何將國際關注轉換為實際觀光人潮及觀光效益尚有待交通部觀光局與各單位及業者多加研討,並妥善運用觀光發展基金。為確保預算核實使用並有效提升台灣於世界各地之觀光可見度,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3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觀光局依上述三樣項目之詳細規劃情形以及預期效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3)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11億9,200萬元辦理「精準客源開拓計畫」,促進重點十國及新興市場之旅客來台觀光。

經查,各國旅客來台旅遊特性有其差異,如歐美旅客停留夜數長,然平均每人每日消費金額不高;韓國旅客人次成長顯著,惟停留夜數短,總消費金額低。此外,109年來台旅客數暴跌至137萬7,861人,110年1-10月更僅有117,026人,觀光局亦二度下修來臺旅客2025年中期目標值,自1,600萬人修正為1,186萬人,受疫情衝擊甚大。

另參考109年決算數僅有15.09億元,執行率僅有47%來看,預算執行面執行顯見受疫情因素影響。開拓國際客源、吸引遊客來台,辦理國際市場行銷推廣之補助措施實屬應當,惟全球疫情依舊嚴峻,我國邊境管制仍嚴格,國際旅客來台觀光何時復甦猶未可知。爰本項預算應酌予減列1億元,凍結5,0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含110年行銷推廣費執行情形檢討),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邱臣遠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4)有鑑於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服務費用-行銷推廣費」中所編之「精準客源開拓計畫」預算數達1,192,000千元,惟就該項逾11億元規模之計畫辦理內容,尚囿於僅片段列舉目標市場篇幅下,而無法另外界所察未來之預期成效以及對觀光產業基層行業別之受益可能,允宜改善。爰此,特凍結111年度交通部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行銷推廣費」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1年度精準客源開拓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規劃暨我國觀光產業基層各行業別預計受惠概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5)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下行銷推廣費-精準客源開拓計畫編列11億9200萬元。惟目前COVID-19疫情影響,該計畫所鎖定之外國客源仍無法來台,觀光局應調整相關預算之編列。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觀光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李昆澤 

(6)108年度來臺旅客總計1,186.41萬人次,總消費金額144.11億美元,其中美國及歐洲來臺旅客平均停留夜數較長,分別為10.17夜、10.79夜,惟平均每人每日消費金額並不高,分別為171.61美元、146.68美元。而韓國來臺旅客數雖達124萬餘人次,較上年度增加21.89%,惟總消費金額僅9.81億美元,於來臺旅客主要市場中僅高於歐洲,尚低於美國。應針對來臺遊客評估各地區旅客消費力及差異化需求,審慎規劃相關捐補助及行銷推廣措施,以具體提升來臺旅客在臺消費支出。爰凍結觀光基金111年度預算案「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精準客源開拓計畫2000萬元,俟觀光發展基金針對如何提升來臺旅客在臺消費支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7)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行銷推廣費項下「各國家風景區行銷推廣經費」編列預算3億6170萬3千元,然而依據各風景區參觀人數統計,109年風景區旅客並未成長,今年度更因受疫情影響大幅衰退,相關計畫及預算規模應更妥善規劃,也應針對疫情提出應變作為,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行銷推廣費項下「各國家風景區行銷推廣經費」編列預算3億6170萬3千元,應予刪減500萬元,另凍結10%,待觀光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促進風景區旅客成長及因應疫情相關應變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8)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各國家風景區行銷推廣經費」3億6,170萬3千元。經查,國家風景區遊客數總體呈現衰退情況,109年較108年衰退2,000萬人次,除受疫情影響外,亦與各風管處營運情形及各國家風景區之特色未予彰顯有關,爰凍結1,000萬元,並請觀光局於二個月內針對後疫情時代如何有效提振國家風景區觀光作為之書面報告。【28】

提案人:邱臣遠 陳素月 洪孟楷  

4.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36億1,781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邱臣遠 劉櫂豪 洪孟楷 陳明文 蘇震清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觀光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觀光發展基金於111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費用中其他勞務成本費用項目編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36億1781萬2千元,內容主要包含學術團體會費與便利自由行旅運計畫與獎補助費與促進旅宿業發展計畫等等,尤其110年度僅編列27億8357萬5千元,雖然受到疫情因素,補助經費必須增加,但是考量觀光發展基金已經開始舉債,該筆經費大幅增加將近10億仍有斟酌空間,建議凍結本筆預算1億元,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送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邱臣遠  

(2)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36億0731萬8千元,主要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國內旅行觀光團體辦理旅遊環境營造、旅遊安全檢核及提升、提振國旅加值、台灣好玩卡品牌行銷、台灣觀光雙年曆、標竿觀光活動計畫、I-center品牌化推廣、便利自由行旅運、特定客群開發、促進旅行業旅宿業發展、遊樂業多元轉型等計畫,觀光基金每年編列相關補捐助經費龐大,項目繁雜,惟對促進國旅及吸引國外旅客,成效有限,觀光局應檢討經費管考及改善對策,以具體提升促進觀光發展。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36億0731萬8千元,應予凍結十分之一,俟觀光局就相關計畫檢討及對策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3)為維護旅客住宿安全,非法旅宿之稽查管理是觀光政策重要的一環,Tourism 2025計畫之工作項目亦包括旅遊安全檢核及提升計畫,補助地方政府稽查及管理人力、添購設備等。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編列6,000萬元辦理之。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106至109年地方政府對非法旅館檢查家次比率由49.09%降至38.90%,對合法旅館之檢查家次卻自98.47%增至127.54%,顯然是本末倒置。此外,就監察院及審計部之報告,觀光局未能有效督促地方政府清查及遏止轄內非法旅宿,經多年補助地方政府執行相關管理工作,非法旅宿之家數不減反增。

為強化旅遊安全檢核,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查報取締,以保障旅客住宿之安全,減列300萬元、凍結700萬元,待交通部觀光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列出各縣市政府近5年執行成效,並說明後續如何加強地方政府執行稽查、取締、輔導合法化等相關作為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邱臣遠 洪孟楷 陳素月  

(4)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特定客群開發計畫」編列預算650萬元,其用途為獎勵國(公)立學校接待國外學生修學旅行,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111年度疫情狀況不明,該計畫應更審慎評估,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特定客群開發計畫」編列預算650萬元應予凍結10%,待觀光局於1個月內,針對受疫情影響接待國外學生修學旅行之因應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5)COVID-19疫情發生前,國內飯店即已呈現「供過於求」情形,且審計部指出部分旅宿業者申請疫情紓困補貼後,仍未能擺脫營運困境而停業或解散。顯然旅宿業產業發展難題已現,應審慎規劃相關政策,健全產業輔導管理,以維持並提升旅宿業素質。爰凍結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促進旅宿業發展計畫500萬元,俟觀光發展基金針對如何協助旅宿業擺脫營運困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劉櫂豪  

(6)據臺灣旅遊狀況調查,109年度國人旅遊時主要從事之遊憩活動 ,以「自然賞景活動」(63.3%)最高,其次為「美食活動」(42.3%),「遊樂園活動」(4.1%)為最低。近年來遊樂園活動皆為國人國內旅遊主要從事及最喜歡遊憩活動之比率最低者,應檢討分析遊客從事遊樂園活動比率偏低原因,進而擬定推動合適措施,以達強化園區特色及競爭力之目標。爰凍結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觀光遊樂業多元轉型計畫1000萬元,俟觀光發展基金針對如何提升遊客至遊樂園遊憩意願,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7)觀光發展基金111年編列9,000萬元辦理補助觀光遊樂業導入數位化及創新服務措施,並編列相關經費補助地方政府針對觀光遊樂業辦理不定期檢查。經查,目前全台共有25家領有執照並經營中的觀光遊樂業業者,然近年來「遊樂園活動」占國人國內旅遊「主要從事」及「最喜歡從事」之活動比率,皆為最低。另監察院曾就觀光局對觀光旅遊業之審查及監督有所疏忽,糾正交通部。

爰凍結900萬元,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遊客從事遊樂園活動比率及意願偏低的原因,擬定相關精進、輔導遊樂園計畫,以深化環境教育及發展多元特色,並檢討落實對觀光遊樂業之督考管理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邱臣遠 陳素月 洪孟楷  

(8)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捐助私校」編列預算440萬元,其用途為獎勵私立學校接待國外學生修學旅行,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111年度疫情狀況不明,該計畫應更審慎評估,爰此,觀光發展基金111年度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捐助私校」編列預算440萬元應予凍結10%,待觀光局於1個月內,針對受疫情影響接待國外學生修學旅行之因應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5.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3,911萬9千元。惟近年來觀光發展基金執行「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迭有採購時程延宕造成計畫執行不彰、辦理溫泉區全面體檢改善暫緩執行、經費移緩濟急等情形,不利預算審查。爰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3,911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就計畫執行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6.觀光發展基金自108年度以來收支相抵後均為短絀,且金額龐大,111年12月31日預計基金負債超逾資產總值,淨值為負數。而該基金歷年財源主要來自機場服務費收入,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出境旅客數驟降,影響該基金收入之穩定性,審計部亦指出該基金支出金額龐大致財務狀況惡化。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應依照「財政紀律法」加強財務控管,提出改善計畫進行專案輔導改善。【39】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 傅崐萁

7.旅宿業平均客房收益下跌,觀光旅館業及一般旅館業雖持續擴增家數與房間數,惟未有效帶動平均客房收益成長;而民宿業雖平均客房收益增加,惟家數眾多,且平均房價較高及住用率偏低,致平均客房收益相對低於旅館業。又據研究顯示,平均房價、RevPAR、交通可及性、地理位置與旅館類型之變數,皆影響國際觀光旅館市場投資分群,住用率與多角化經營策略等因素,對經營績效有顯著正向影響;復以COVID-19疫情發生前,國內飯店即已呈現「供過於求」情形,且審計部指出部分旅宿業者申請紓困補貼後仍未能擺脫營運困境而停業或解散。爰旅宿業為觀光核心產業之一,產業發展難題已浮現,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必須考量經營效率等要素,兼顧服務品質並避免供需失衡之情形,審慎規劃相關政策,健全產業輔導管理,以維持並提升旅宿業素質。【40】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 傅崐萁

8.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共編列1億2,100萬元,以提升行動數位科技與觀光旅遊產業服務之結合。然我國行動寬頻網路普及,導入智慧科技應用於觀光數位加值體驗之相關經費龐大,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建構以使用者為核心之智慧旅運服務,參酌使用者或專家學者意見,強化旅遊服務整合平臺之數位資訊利用率,以落實推動觀光服務與資通科技之整合運用。【41】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 傅崐萁

9.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編列短絀38億9,616萬6千元,111年12月31日預計平衡表之「淨值」為負15億6,521萬元、「累積短絀」達120億7,064萬3千元。據「財政紀律法」規定,非營業特種基金執行績效不彰時,應裁撤之,依該法所訂定之「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就執行績效不彰定義為「作業基金之淨值為負數,且難以改善。」該辦法亦規定,作業基金之淨值為負數者,應加強財務控管,並由主管機關提出改善計畫,進行專案輔導改善。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出境旅客數驟降,已影響該基金收入之穩定性,審計部亦指出該基金支出金額龐大,致財務狀況日趨惡化。故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依「財政紀律法」加強財務控管,並提出改善計畫,以避免基金績效不彰,而面臨依法裁撤之情事。【42】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10.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於長期債務舉借47億7,222萬6千元,並補辦預算32億1,338萬5千元,係為因應辦理「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年)」所需自有資金不足缺口部分之填補。惟查,觀光發展基金自108年度起收支相抵為短絀,財務狀況不佳,111年度預算預計平衡表預估基金期末淨值為負數,負債大於資產,而該基金收入主要來源為機場服務費收入,惟疫情限縮國際旅客移動,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預測全球航空客運需求,至少至113年始能恢復疫情前之108年水準,且仍須考量各國邊境管制政策及物價上漲率等不確定因素之影響。爰要求觀光發展基金之長期舉債,應審慎覈實規劃,避免高估自償效益,並積極研議提升自償性收入及其他多元之開源措施,以避免基金財務持續惡化。【43】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11.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6,0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取締非法旅宿稽查等旅遊安全檢核及提升。惟查,審計部於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交通部觀光局自94年度起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執行違法旅宿管理工作,而全國非法旅宿家數由104至109年持續增加,顯示非法旅宿家數並未因該局補助地方政府執行稽查、取締、輔導合法化等管理工作而減少,補助計畫執行成效欠佳。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參酌監察院及審計部意見,加強執行對非法旅宿之查報取締,督促地方政府落實相關管理作為,並確實追蹤列管,以保障旅客旅遊之住宿安全,並避免觀光發展基金運用效益不彰。【44】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12.有鑑於疫情重創國內觀光旅遊業,交通部觀光局110年預計發放240萬份國旅券,最後抽出242萬份。而經費來源為觀光發展基金舉債59億元,包括2021年下半年32億元,2022年上半年27億元,行政院雖撥補公務預算5億元,挹注觀光發展基金,但觀光發展基金至110年仍還有30億元的缺口,對於觀光發展基金債務缺口日益嚴重,111年觀光推動將會受到影響。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針對觀光發展基金負債問題提出改善方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維持觀光發展基金。【45】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13.有鑑於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預計收支相抵後短絀38億9,616萬6千元,而108及109年度分別短絀33億1,615萬5千元及111億7,024萬7千元;基金預計111年12月31日淨值為負數15億6,521萬元。審計部指出,觀光發展基金連續3年超支併決算辦理國旅補助計畫,計畫經費規模占原編年度預算金額比率過高,且金額龐大致基金財務狀況快速惡化。惟基金歷年財務為機場服務費收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目前無法預知何時國境才能正常進出,因此財務雪上加霜。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提出改善計畫進行專案輔導改善,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以利觀光發展基金永續發展。【46】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14.屏東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合約問題,未能開發完成,至今延宕多年,眾多建設缺乏具體成果,現今眾多設施亦暫停營業,僅存環灣道路及小巨蛋完成;大鵬灣潟湖水域之水質問題,也急需改善,使大鵬灣未來得規劃水上活動。爰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該積極對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案合約問題盡快解決,重新發包,讓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延宕近20年得以發展。重新檢討、規劃、改善水質,使南台灣沿海的東港、小琉球至墾丁的觀光產業連結成為屏東點、線、面觀光產業亮點。【47】

提案人:許淑華 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15.茂林國家風景區周邊之定遠、信國社區為具有滇緬文化特色之社區,近年亦積極發展社區特色、飲食與傳統文化,讓民眾了解滇緬文化的豐富多采。然多年來僅藉由社區推廣,缺乏足夠資源發展社區觀光,使文化發展上較為弱勢。若將定遠、信國社區連結退輔會高雄農場一起納入茂林國家風景區內,將可形成一個獨特的區域亮點,使更多民眾同時了解台灣更多的族群文化。爰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積極規劃,將此具有滇緬文化特色之社區納入風景區內,讓風景區除自然生態外,人文發展也能更增加亮點。【48】

提案人:許淑華 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16.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年)」之整備主題旅遊執行策略編列7億3,653萬5千元,其中1億5,500萬元用於提振國旅主題旅遊加值計畫。交通部觀光局自2017年起,陸續推動包括生態、海灣、小鎮漫遊、脊梁山脈及自行車等主題旅遊,並訂2022年為鐵道觀光主題旅遊計畫。

經考量全球疫情嚴峻,我國邊境管制仍嚴,國人出不去,109年國人出國僅233萬5,564人次,與108年1,710萬1,335人次比較,衰減86.34%;另外外國遊客也進不來,108年來臺遊客人數1,186萬4,105人,110年1至10月僅剩11萬7,026人。因此應把握機會,提高國人從事深度國內旅遊意願。

爰請交通部觀光局針對2022鐵道觀光主題推動之模式及預計效果,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9】

提案人:邱臣遠 陳素月 洪孟楷

17.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發展基金自102至111年度總計投入觀光經費超逾1,373億元,為辦理觀光發展推動與建設相關業務。據「Taiwan Tourism 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分析,我國自然與人文觀光資源之開發管理,涉及諸多主管機關,故落實運作觀光主流化之跨部會整合機制或平臺,為順利推動觀光發展之重要課題。監察院調查研究報告指出,觀光發展須仰賴各部會整合,惟各部會本權責行政,欠缺橫向聯繫溝通。故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針對如何明確建立跨部會協調平臺或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制度化盤點整備觀光資源,協調相關部會協助推動觀光立國之時程、階段目標、經費需求及績效評估指標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0】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18.近年來,臺灣因防疫成果、美食、風景區、人權保障、國際政治等議題受到國際媒體關注,然如何將國際關注轉換為實際觀光人潮及觀光效益尚有待交通部觀光局與各單位及業者多加研討,並妥善運用觀光發展基金。例如,韓國政府於2008年1月於倫敦設置「Korean Cultural Centre UK/KCCUK」-駐英國韓國文化中心,有常設歷史、美食展覽館、語言推廣中心,並時常舉辦韓國流行音樂節、韓國電影節,以及參與當地大型活動如愛丁堡國際藝術節。最值得注意的是,於該中心內就設有旅遊業者及政府官員可以直接協助訪客規劃未來到訪韓國的旅遊,將場館訪客轉換成潛在旅客。故建議交通部觀光局針對駐外館處目前是否有類似計畫或是否能仿效駐英國韓國文化中心之各樣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1】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19.交通部觀光局於近年來積極於世界各地設置觀光駐外辦事處。日本政府2018年9月於倫敦觀光勝地Kensington High Street設置「Japan House London-日本文化之家」,為日本政府設立之觀光文化駐外單位;三層的Japan House裡,有畫廊,展示廳,圖書館,零售商店和日本餐廳,可以吃到正宗的日式料理和購買日本產品,成功將觀光駐外館處以展覽館的方式呈現。為提升臺灣觀光人潮,故建議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如何提升觀光局各駐外館處的多重使用效益(如設置為展覽場館、活動場地、電影播放室等)提出改善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20.111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收入」項下「其他勞務收入」編列14億5,342萬9千元,係來自桃園機場服務費。惟觀光發展基金包含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等均僅補助國家風景區,導致出現觀光發展基金收入來自桃園卻不能補助桃園之不公平現象。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協助桃園市政府建設「北橫風景區」,期能達到觀光發展基金之公平使用,平衡國內風景區之均衡發展,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53】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21.根據審計部調查,部分旅宿業者申請疫情紓困補貼後,仍未能擺脫營運困境而停業或解散,顯見交通部觀光局相關輔導措施出現問題,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積極輔導經營狀況有問題的旅宿業者,避免旅宿業者大量倒閉,釀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54】

提案人:陳明文 陳雪生 陳素月 林俊憲

22.觀光發展基金歷年財源主要來自機場服務費收入,但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出入境旅客人數驟降,影響該基金收入,至111年12月31日止「累積短絀」將達120億7,064萬3千元,為避免機場服務費來源不穩定影響觀光發展基金的發展,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另覓第二財源,補充觀光發展基金的短絀問題。【55】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雪生 陳素月

23.110年3月媒體報導陸續揭發台灣旅遊網路平台「Klook客路」與易遊網背後有中資,其中客路是由深圳客路公司違法來台設立,「深圳客路」持股結構背後資金是來自中共黨政高層;易遊網由中國的攜程網(Trip.com)所控制,其股東中英屬開曼群島商C-Travel的上層股東就是中國攜程網,中國攜程網9名董事全都是中國人,其中沈南鵬、李彥宏還是現任政協委員。另有部分旅行社以觀光名義協助中國統戰官員來台,成為中國對台滲透的管道之一。為避免台灣消費者個資外洩中國及降低,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儘速針對有嫌疑的台灣旅行社及網路旅遊平台進行調查,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調查書面報告。【56】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雪生 陳素月

24.監察院調查研究報告指出,我國觀光資源散諸各部會,權責亦涉及諸多主管機關,無法進行橫向整合,導致觀光資源無法獲得有效的分配利用,爰要求交通部應向行政院建議重新設置「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並加速觀光署的成立,以提升觀光競爭力,發揮整體綜效。【57】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陳雪生 陳素月

25.110年3月媒體報導陸續揭發台灣旅遊網路平台「Klook客路」與易遊網背後有中資,其中客路是由深圳客路公司違法來台設立,「深圳客路」持股結構背後資金是來自中共黨政高層;易遊網由中國的攜程網(Trip.com)所控制,其股東中英屬開曼群島商C-Travel的上層股東就是中國攜程網,中國攜程網9名董事全都是中國人,其中沈南鵬、李彥宏還是現任政協委員。另有部分旅行社以觀光名義協助中國統戰官員來台,成為中國對台滲透的管道之一。請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58】

提案人:陳明文 陳雪生 陳素月 林俊憲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