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3時47分

     中華民國1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4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臣遠 劉櫂豪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洪孟楷 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陳雪生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傅崐萁 許淑華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楊瓊瓔 劉世芳 李德維 邱顯智 陳椒華 莊瑞雄 張其祿 賴惠員 孔文吉 呂玉玲 羅明才 李貴敏 王婉諭 王美惠 邱志偉 賴品妤 何欣純 莊競程 張育美 廖婉汝 高嘉瑜 蔡適應 賴瑞隆 周春米 葉毓蘭 陳亭妃 劉建國 蔡易餘     廖國棟Sufin.Siluko  張廖萬堅 林楚茵    

委員列席32人

列席官員: 9月27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政風處

處長

游國鑌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副主任

陳珏玎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吳木富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邱銘堂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銘堂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公路總局

局長

許鉦漳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中央氣象局

局長

鄭明典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賢義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宏謀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林國顯

總經理

但昭璧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耀宗

總經理

鄭光遠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繼茂

總經理

郭水義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世謙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鄭貞茂

      9月30日(星期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耀祥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蔡炳煌

平臺事業管理處

處長

王德威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處長

陳春木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文哲

北區監理處

處長

溫俊瑜

中區監理處

處長

黃琮祺

南區監理處

處長

劉豐章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副處長

吳銘仁

法律事務處

副處長

謝佩穎

秘書室

主任

陳仲山

主計室

主任

黃秀容

人事室

主任

林文益

政風室

主任

林衛民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董事長

李育杰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執行長

林輝堂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專  員 劉芳賢

9月27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就「大眾運輸暨軌道建設路網建置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路政司司長陳文瑞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洪孟楷、陳歐珀、陳明文、林俊憲、邱臣遠、劉櫂豪、鄭天財Sra Kacaw、蘇震清、陳素月、陳雪生、趙正宇、傅崐萁、許淑華、林德福、何欣純、邱顯智、蔡適應、王美惠、陳椒華、葉毓蘭、李德維、蔡易餘、王婉諭、邱志偉及劉建國等2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楊瓊瓔及賴品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5項:

一、有鑑於台北港特定區域(商港五路)計畫道路之路基刨鋪改善工程,現因受委託施作之公路總局計畫等淡江大橋第二標八里端的台64線工程在10月結束後,才會啟動招標作業。考量該路面刨鋪工程亟待推展,才可落實來往車輛安全,爰此特要求公路總局110年啟動招標作業,並在111年6月底前施作完畢。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鄭天財 Sra Kacaw 

二、有鑑於關渡大橋自民國72年竣工後迄今已有38年時間,期間因新北市都市發展緣故,淡水、八里兩端交通旅次高度成長,造成公路服務水準現已降至A至F六等級中的最低等級F級,且交通尖峰時間車流壅塞,車流交織造成傷亡事故情形頻仍。考量等到113年淡江大橋完工後再對關渡大橋配置車道並改善,本質上緩不濟急,而公路總局目前採行的雙組柱導桿,來作為汽機車通行屏障,又再遇有汽機車來不及變換車道所致的擦撞事故頻繁。爰此,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限期於1個月內,針對增加橋面車道空間,以增設懸伸段方式將人行道及自行車道外移之方案進行評估,以解決不彰之交通服務水準。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鄭天財 Sra Kacaw 

三、有鑑於淡北道路興建乃有賴中央補助,復以王國材部長於今年8月底至淡水當地曾當面向在地居民表達「淡北道路計畫範圍跨足雙北,交通部請雙北市府溝通」,再至如今,新北市府已於9月初完成兩場地方說明會。考量淡北道路是經過法定程序通過的交通建設,更是通過環評、專家研究、雙北市府交通小組會議等正式行政流程,皆一致認同這是能夠有效解決往返北海岸紓解交通的重要道路,將有服務雙北地區超過七百萬人口的能量。

爰此,請交通部在收到新北市府來函申請後,如已完成相關應辦事項,於兩週內最速陳報行政院,以肩負起全國交通主管機關角色,提供專業建議給行政院上級長官。並解決北海岸交通壅塞問題,也帶動整體通勤、就業、發展、觀光等各方面需求。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鄭天財 Sra Kacaw 

四、林口交流道南出北入工程即將於明年(111)年初開始施工,有鑑於該作業乃新北及桃園兩市民眾所殷切期待,然考量預計施工處之交通服務已有壅塞情形,恐在施工後兩年半的工期未先獲利,便先迎來「交通黑暗期」。是以特提出三項要求,建請交通部配合辦理,以減緩地方交通衝擊,達到該建設的初衷及美意:

(一)妥善規劃工程進度及範圍,工程品質及施作專業須維持不減少現有通行車道數為原則,以維護上下班通勤之需求;如有需封道,應在注意施工人員的安全情況下,以夜間時段施工辦理為主。

(二)整體工程之正式開工前兩週,需至少辦理一場地方場公開之工程做說明會,並邀請在地民眾踴躍出席,了解相關規劃。

(三)目前藉綠色運具推展大眾交通,乃交通部長期持續推動的方向,是以在該處國道施工的兩年半期間,對於地方交通衝擊甚大,必須正視減少私人運具舒緩國道交通方式之效果。為此,建請交通部研擬補助方案,並於兩個月內邀集桃園捷運公司等相關單位,規劃施工期間針對受影響的新北、桃園地區民眾之搭乘優惠方案,以鼓勵「少開車、多搭車」的節能減碳措施,也舒緩工程對於交通所帶來的衝擊及影響。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鄭天財 Sra Kacaw 

五、美國政府廿日宣布,從11月初起,將全面要求外籍旅客接種完整新冠肺炎疫苗才可入境。世界主要國家完整接種率持續提昇下,必有其他國家陸續跟進,我國「應儘快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國內相關觀光產業從業人員才有機會保有一線生機,民眾才能自由進出世界各地,避免鎖國命運。

爰此,要求交通部及疫情指揮中心應積極「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以保障國人權益。

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六、今年疫情比去年更迅猛,但紓困補助力道卻不及去年,而且業者期望已久的紓困補助款項卻遲遲不見入帳。有大型飯店業者抱怨,先前政府說要給予員工薪資補助,但至今還在等待中,不知道是卡在哪一個環節。另外,讓企業鼓勵員工休假,並以進修的名義補足休假所損失的薪水審核的過程也很長,至今都未收到補助款項。再者,觀光局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要點」,主要是增加融資貸款額度,其中周轉金額度上限至3,000萬元整,但多數旅館飯店業者抱怨看得到吃不到!

政府已開始發放振興五倍券,看準五倍券可望帶動觀光旅宿業市場,業者也陸續推出搭配的促銷方案搶商機,但有觀光旅宿業業者透露,補助款項至今仍未入帳,現在又要為了五倍券祭出促銷方案、投入更多成本,經營環境更為艱困。

爰此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檢討加快紓困補助流程讓業者順利取得資金,增加五倍券投入觀光旅宿業的誘因,維繫國內觀光產業發展。

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七、機車路權意識抬頭,民間路權團體呼籲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等不合理規定;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表示,應取消現行汽機車的車種分流,改採車向分流,左轉靠左、右轉靠右。

針對交通部表示,尊重地方政府對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兩段式左轉的規劃,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指出,交通部把廢除上述規定交給地方政府判斷,是賦予地方政府相關權力,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卻是中央法令。基本的行駛規範應該要全國一致,怎會交由各地方政府決定,讓全國的標準不一?

爰此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針對「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進行研議。

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八、南方澳跨港大橋於2019年前突然斷橋釀6死,蔡總統曾允諾3年內要把新橋蓋回來。蔡總統日前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宜蘭縣長林姿妙陪同下視察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要求工程團隊持續戮力辦理,要在2022年9月18日如期完工。

爰此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在加速橋梁重建工程時,更應精進管理制度、規範修訂、管理系統等,並持續強化有效之橋梁安全管理。

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九、根據航商表示,由於疫情、颱風等影響,造成美國、大陸沿海港口及內陸運輸壅堵嚴重,加劇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船舶周轉率及準班率持續探低,供給四缺(缺櫃、缺艙、缺工、缺車)恐延續至年底;同時面臨年終消費旺季,零售業、製造業庫存指數創歷史新低,在供給稀缺及強勁需求帶動下,運費逐月上揚創新高。貨代業者也說,疫情造成港口及內陸運輸壅堵,加劇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船舶周轉率及準班率持續探低,缺櫃、缺艙、缺工、缺車情況恐延續至年底。

全球供應鏈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亂時,沒人想承擔額外的開銷,船東不想,貨主不想,更不用說是消費者!海運費很可能成為供應鏈後疫情時代最大阻礙。

國內許多仰賴海運運輸的企業很有感,已發聲請政府抑制貨櫃船運費飆漲,避免短期內出口成本大幅增加。爰此要求交通部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提出對策。

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十、為嚴防新冠肺炎病毒及其變種病毒再次引發疫情,爰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檢視並落實外站防疫工作,配合各地衛生主管機關檢查,無法執行,就應檢討航線運作。

提案人:鄭天財 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十一、有鑑於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事故,發生至今已6個月,攸關臺鐵沿線營運安全之防止異物入侵系統、邊坡安全防護工程及邊坡監測系統、車種簡化等各項安全改革、臺鐵公司化改革、傷者及死亡者家屬賠償和解仍未完成,爰請交通部於二週內針對上開各項改革事項,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洪孟楷 陳歐珀 

十二、有鑑於高鐵苗栗站、烏日站、田中站、虎尾站、太保站、歸仁站等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至今仍未成功;另參考人口稠密區的台北站、板橋站、南港站均採「三鐵共構」,協助車站周邊之都市與經濟發展非常成功;且考量高鐵宜蘭段延伸工程,係以公務預算投入建設,將來必須移交給高鐵公司營運,爰請交通部針對宜蘭站選址不應優先考量特定區開發效益,並請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高鐵各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陳歐珀 洪孟楷 

十三、有鑑於高鐵宜蘭站選址定案已經拖延九個月,且高鐵宜蘭站是我國東部軌道交通轉運樞紐,應該考量兼具轉乘臺鐵的方便性、銜接東部快鐵宜蘭端點,更應滿足宜蘭鄉親搭乘的最大方便性。因此高鐵宜蘭站選址應該以東部軌道運輸門戶的宏觀高度來做選址規劃,爰請交通部依上開條件儘速完成宜蘭端點站之選址作業並將結果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對外公布。

提案人:邱臣遠 陳歐珀 林俊憲 

十四、根據統計資料指出,全台灣每年會有35萬起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每年35萬人以上死傷,如果以社會支出成本每人100萬元計算,社會支出成本就會高達3,500億元,如果再計算到影響家庭等其他因素,這數字還會再翻倍。而其中主因包含目前交通號誌夜間周邊光源不足,常致駕駛人無法辨識標誌內容,造成不便或行車危險,為了改善交通安全,請交通部於三個月內送交相關改善方式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陳歐珀 

十五、陽明海運作為航運三雄,去年受到疫情影響,交通部提供80億元專案紓困貸款,協助維持營運所需資金。陽明海運於2021年6月23日以償還債款為由核准現金增資,計於今年度第三、四季陸續支用,期可適度減輕公司財務負擔,以及降低對金融及融資機構之依存度,並健全財務結構與提升償債能力,有助於公司整體營運發展。然,陽明海運於2021年9月24日公告「辦公大樓購置案徵求公告」,鎖定台北市百億物件,待羅搜相關合宜物件提報董事會。

陽明海運於1972年成立迄今,以貨櫃航運、散裝運輸、碼頭、物流事業為主,並發展文化志業,目前營運總部設於基隆。基隆作為北台灣最大天然良港,擁有不可替代性,近年軍港西遷、市港再生大型政策,充足基隆整體海洋城市能量,在人才部份,海洋大學作為國內首屈一指的航運專業學校,陽明海運多位高階主管皆來自此,在2017年雙方簽署推動產學合作計畫,2021年9月17日董事會通過捐贈海大設備與更新,期能將教育訓練與產業需求接軌,由學校與企業共同培養優秀海事專業人才,達到聯合國「SDG4優質教育」及「SDG8就業與經濟成長」之永續發展目標。

陽明海運作為政府重要的公私合營事業,由交通部、國發會、台灣港務公司參與投資,支持國內航運產業發展與永續經營,共同督促持續配合政府政策。基於國家整體區域平衡、首都減壓的發展原則,著眼基隆城市定位及大型交通建設陸續到位,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

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劉櫂豪 蔡適應 

    陳椒華

9月30日(星期四)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趙正宇、李昆澤、林俊憲、邱臣遠、陳明文、鄭天財Sra Kacaw、傅崐萁、劉櫂豪、陳素月、蘇震清、陳雪生、許淑華、李德維、陳椒華、李貴敏、孔文吉及高嘉瑜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林楚茵及張廖萬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9項:

一、鏡電視闖過初審,年底複審若過將成近十年首家准設新聞台,據了解,鏡電視申設案在NCC委員間一直存有諸多疑慮,包括2大疑問:

(一)《鏡電視》營運計畫修了又改、改了又修,最後變成撤回重送;申設過程中,同時擔任鏡電視、精鏡傳媒(鏡週刊)董事長的裴偉請辭鏡電視董事長,改由高雄陳家的陳建平任董事長,以化解NCC懷疑鏡電視是鏡週刊的影音版?

(二)鏡電視的董事也在申設過程中大換血,換成了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李永豐 、電影人楊雅喆、前民視政治中心主任盧宥伶等人,董事名單看似非常符合NCC委員們的偏好,但卻又都是0持股的董事,並非真正的大股東。

有鑑於距離明年選舉這麼近的情況下,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並上架,難免令人有政治聯想;目前各界都希望黨政軍能退出媒體,但NCC這幾年頻道審查案中,存有許多問題及疑慮;針對鏡電視申設案NCC應該清楚揭示審查過程,不然可能會有政府大內宣,恐有行政介入的疑慮?

爰此,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一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前述疑問提出說明。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二、有鑑於美國的「二三○條款」是說,平台業者無法、也無須為網路上的言論負責,平台業者要自行管理、過濾網路上的內容,而不是由政府來監控;因為民主國家最核心的價值就是「不信任政府」,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所以需要第四權來監督政府,而不是立法讓政府來監控網路。

據部分媒體報導,現在商業掌握媒體,進而影響及參與政治,甚至政黨內也出現掌握媒體資源的派系,有些媒體大亨不僅換上了國家隊的外衣,更堂而皇之入主權力核心。

台灣社會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已超過廿年,要求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一直是主流民意,不單單針對紅媒,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標準更應「在朝在野均一致」,

「維護通傳市場秩序,健全通傳產業發展」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要任務,爰此,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三、關於簡訊實聯制部分,今年5月19日至9月6日為止,已經發送9億1,700萬5,345則,NCC在紓困3.0編列9億元預算,本院國民黨團發現該預算浮編,刪減5億元,到今年7月底為止,NCC撥付國內5家電訊業者2,499萬7,588元簡訊費,換言之,從原本每則0.1元的簡訊費,降為每則0.013元。

又桃園附科農工發生2起染疫事件,結果通傳會把桃園地區有關係、沒關係的人,狂發110萬則簡訊,亂槍打鳥、製造恐慌性群聚篩檢PCR、連精準疫調都做不到!再者,於本次業務報告通傳會也僅提到「本會已督促五大電信事業配合疫情指揮中心留存之「簡訊實聯制」資料,須依該中心指示之限定防疫目的、最小化蒐集、保留28天即刪除等原則」,對前述經費使用疑問未做說明,易有消耗預算之虞慮?

爰此,要求通傳會於一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傅崐萁

四、為呼應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及釋字第509號解釋針對言論自由公權力之行使應採最小侵害原則,政府針對網路社群不實訊息之管理應以業者自律為宜,爰請NCC針對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納入對於網路社群管理規定,以及對於網路社群不實言論管理之合宜作法,於兩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本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趙正宇 陳歐珀 

五、今年5月交通部、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以及NCC開始討論低軌衛星頻譜規劃,交通部也在8月中預告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修正草案,台灣低軌衛星頻譜擬採申請制、執照年限為 2 年,相對於5G頻率執照期限為20 年,明顯過短。鑒於衛星互聯網服務有助於彌平鄉村與城鎮之間的上網鴻溝,但執照年限僅有2年,將大幅降低業者進場投資經營意願,爰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趙正宇 劉櫂豪

六、近年來物聯網服務快速崛起,並橫跨智慧城市、智慧運輸、智慧能源、智慧醫療等領域,相關創新服務發展雖帶來生活便利,但層出不窮的資安事件,也逐漸凸顯連網設備的資安風險,爰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以利物聯網設備在設計階段必須將資通安全納入考量,強化軟硬體產品的溯源管理,防範資安問題。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趙正宇 劉櫂豪

七、有鑑於NCC於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的業務報告中,所揭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仍屬目前草擬中的作業程序。復以陳耀祥主委日前曾有宣示,將在今(110)年度前送出草案供行政院審議,是為該專法推動之預設進度。爰此,考量全世界目前還沒有國家訂定出OTT專法的先例,然我國領先世界欲訂定最重還可處以廢止營業登記,以及要求訂戶數、流量、點擊數與機房,甚至公開揭露伺服器、儲存裝置之所在地等隱私保護政策等資訊之公開。是以日前NCC曾在本院委員召開公聽會中承諾將跟業者做充分溝通,以求符合現實可行,避免政府與民間距離太遠,然今年卻遇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相關實體諮詢會議取消。因此,特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如此才能周全,避免有不良影響及後果發生。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許淑華 

八、台灣5G於109年6月30日正式開台儀式後,截至今(110)年7月1日止滿周年,而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統計,5G開台後首年用戶276萬多戶、普及率11.8%,與過去4G開台後第一年用戶數即有648萬多戶、普及率27.6%相比,臺灣5G行動裝置與基礎建設發展成長緩慢,不僅不利於我國資訊及聯網科技產業的發展,也連帶使消費者受害,許多消費者由4G升級5G,月租費提高但訊號卻變差,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布通訊消費申訴報告,110年6月行動通訊類申訴案759件,通訊品質不佳比例69%,而110年7月通訊品質不佳比率超過7成(71%),與5G建置不足、涵蓋率不佳不無關係。

爰此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陳明文 劉櫂豪 張廖萬堅

九、國內市話使用率的確降低,但市話仍有其不可取代性,譬如:人民與政府機關通訊聯絡,主要還是依靠市話;此外餐廳、公司行號以及其客服的代表線,都還是市話。尤其在疫情時代,為了減少人與人接觸,而採行居家上班,或是電話訂餐等,都讓市話的需求性再度升高。5G剛開台時,不少電信業者都有市話免費額度,但現在因疫情使得市話需求上升,不少電信業者反而都取消千元以下資費的市話免費額度。

各業者集體取消原有優惠的措施,且低調處理資費更改訊息,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NCC對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原有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邱臣遠 劉櫂豪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