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46分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2時4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明文 鄭天財Sra Kacaw 李昆澤 林俊憲 邱臣遠 傅崐萁 洪孟楷 陳歐珀 趙正宇 蘇震清 陳素月 許淑華 陳雪生 劉櫂豪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沈發惠 劉世芳 鍾佳濱 陳椒華 邱顯智 廖婉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蔡壁如 賴品妤 王美惠 高虹安 張其祿 吳琪銘 高金素梅 翁重鈞 周春米 蔡易餘 廖國棟Sufin.Siluko 李貴敏 賴惠員 鄭正鈐 賴香伶 莊競程 李德維 張育美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官員: 10月27日(星期三)
交通部 |
部長 |
王國材 |
路政司 |
司長 |
陳文瑞 |
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總務司 |
司長 |
黃定環 |
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統計處 |
處長 |
劉瑞文 |
政風處 |
處長 |
游國鑌 |
人事處 |
處長 |
蔡英良 |
科技顧問室 |
主任 |
王穆衡 |
管理資訊中心 |
主任 |
王穆衡 |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吳木富 |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
執行秘書 |
邱銘堂 |
技監室 |
技監 |
張垂龍 |
運輸研究所 |
所長 |
林繼國 |
民用航空局 |
局長 |
林國顯 |
航港局 |
局長 |
葉協隆 |
中央氣象局 |
局長 |
鄭明典 |
鐵道局 |
局長 |
伍勝園 |
公路總局 |
局長 |
許鉦漳 |
高速公路局 |
局長 |
趙興華 |
臺灣鐵路管理局 |
局長 |
杜 微 |
觀光局 |
副局長 |
林信任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李賢義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但昭璧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江瑞堂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陳淑玲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專門委員 |
簡信惠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副局長 |
陳耀維 |
10月28日(星期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王德威 |
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
處長 |
鄭明宗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詹懿廉 |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處長 |
陳春木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黃文哲 |
法律事務處 |
處長 |
石博仁 |
北區監理處 |
處長 |
溫俊瑜 |
中區監理處 |
處長 |
黃琮祺 |
南區監理處 |
處長 |
劉豐章 |
電信偵查大隊 |
大隊長 |
陳瑞金 |
秘書室 |
主任 |
陳仲山 |
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政風室 |
主任 |
林衛民 |
主計室 |
主任 |
黃秀容 |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
執行長 |
林輝堂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執行長 |
黃勝雄 |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翁燕雪 |
基金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王儷倩 |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10月27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四、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會計處處長張信一、中央氣象局局長鄭明典、運輸研究所所長林繼國及鐵道局局長伍勝園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洪孟楷、趙正宇、林俊憲、邱臣遠、陳明文、鄭天財Sra Kacaw、傅崐萁、蘇震清、陳素月、許淑華、鍾佳濱、陳椒華、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邱顯智、沈發惠、吳思瑤、蔡壁如、賴品妤、蔡易餘、張其祿、高金素梅及陳雪生等24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鑑於節能減碳已成全球共識、運輸安全強調事前預防、重視人本交通規劃理念、應用創新科技改善交通、我國高齡人口持續增加、空污防制深受民眾關切、地方創生需要便利交通、軌道建設需要公車搭配等運輸環境變遷與發展趨勢需要。爰為提供更適宜與因地制宜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拉近公車與私人運具間的差距;強化無障礙運輸服務;鼓勵及便利民眾轉乘公車;增修公路公共運輸營運規範以符市場需求;加強公路公共運輸多元行銷方式與管道;補充公路公共運輸駕駛及地方政府承辦人力;提升公車客運業者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及事故防制成效以維公共交通安全;加速調整運輸服務營運模式以因應新興科技發展與異業結盟風潮;強化公車減碳減污作為降低環境與民眾健康影響;強化運輸需求管理以調整私人運具使用習慣;善用新科技提升政府與業者之規劃與管理能力以精進運輸服務供給,請交通部於六個月內針對北高雄八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提出「北高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邱志偉
二、鑑於「Tourism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積極落實「創新永續、多元開拓、安全安心」理念,塑造臺灣成為「友善、智慧、體驗」之亞洲重要旅遊目的地,讓觀光旅遊不只帶來產值,也能促進地方就業力、競爭力及安定社會結構。爰為擴大前揭方案精神及效果,達成「尊重環境,資源永續」、「整合特色,景點串聯」、「友善設施,優質服務」三大目標,協助地方政府發展以在地、生態、綠色、關懷、人本、永續等概念,由點而線而面發展整體區域觀光,塑造高品質之旅遊景點新形象,提昇整體觀光遊憩品質,開創旅遊新契機,請交通部協調高雄市政府於六個月內針對北高雄八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提出「北高雄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邱志偉
三、鑑於我國歷年公務預算實際能投入新硬體建設經費者有限,就展現區域亮點部分仍有其加強空間;且各地方政府著重點狀據點集中建設,缺少橫向串聯機制形成旅遊帶經濟規模,遊憩據點過於零散,不利旅遊安排,不易聚集遊客;又我國旅遊市場已從過往團客為主轉為高比例自由行型態,然中小型店家普遍數位化不足,未有足夠能力適應市場轉變,進而影響其獲利能力。爰為完善既有設施服務品質;帶動地方發展,推廣區域特色;合理有效開發觀光資源,活絡地方觀光產業;塑造優質友善旅遊環境,提升服務效能;增加旅遊人次,增加觀光產值;導入電子商務,強化人流與車流管理,請交通部協調高雄市政府於六個月內針對北高雄八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提出「北高雄觀光前瞻建設計畫」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邱志偉
四、鑑於我國面臨少子高齡化、都市化與區域發展不均、數位經濟發展趨勢、氣候暖化及環境議題、新興經濟模式衝擊勞動環境等結構變遷挑戰,亦亟待解決道路交通壅塞及環境污染、交通運輸事故頻仍、移動力資源未妥善規劃、偏遠地區基本運輸服務條件貧弱、新興科技改變既有運輸生態、交通數據蒐集應用需求等交通問題。爰為推動政策創新,引導產業發展,營造智慧交通生活環境,導入新興交通科技解決民眾交通痛點,回應社經環境變化趨勢,請交通部協助高雄市政府於六個月內針對北高雄八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提出「北高雄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邱志偉
10月28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趙正宇、洪孟楷、陳歐珀、李昆澤、林俊憲、陳明文、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傅崐萁、蘇震清、陳素月、許淑華、鍾佳濱、陳椒華、李貴敏、劉世芳、劉櫂豪、賴香伶及賴品妤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廖國棟Sufin.Siluko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111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非營業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近年,網路申訴案件內容以「色情」、「有害兒少物品」為大宗,「網路霸凌」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有鑑於2020年曾涉入網路霸凌之兒少比例為47.0%,較2016年之比例22.2%高出2倍有餘;遭遇網路問題時,多數兒少並不會尋求正確管道之協助。因此,iWIN實有加強運作之必要性,爰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上述情事,於二個月內送交改善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陳歐珀 洪孟楷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