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7分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8分

     中華民國1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2時4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李昆澤 陳歐珀 洪孟楷 邱臣遠 趙正宇 蘇震清 陳明文 陳素月 傅崐萁 林俊憲 許淑華 陳雪生 劉櫂豪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葉毓蘭 楊瓊瓔 陳椒華 孔文吉 林楚茵 邱顯智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鍾佳濱 張其祿 吳思瑤 何欣純 邱志偉 莊競程 翁重鈞 李貴敏 高嘉瑜 蔡易餘 羅明才 廖婉汝         廖國棟Sufin.Siluko 呂玉玲 王美惠 高虹安 賴香伶 吳琪銘 林思銘 李德維 陳亭妃 劉建國 賴惠員 江啟臣 林德福 陳秀寳 管碧玲 高金素梅 賴品妤 謝衣鳯 張育美       

委員列席39人

列席官員: 11月1日(星期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吳澤成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企劃處

處長

羅天健

 技術處

處長

曾鈞敏

 工程管理處

處長

陳春錦

 秘書處

處長

邵治綺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執行秘書

陳韻石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執行秘書

吳明峰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執行秘書

何育興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張明珠

 資訊推動小組

執行秘書

張兆琦

 人事室

主任

王佳玉

 主計室

主任

林佳欣

行政院主計總處

簡任視察

吳銘修

      11月3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主任秘書

楊國峯

  主計室

主任

林甄郁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林國顯

總經理

但昭璧

副總經理

洪玉芬

副總經理

范孝倫

  會計處

處長

黃耀生

內政部航空警察局

局長

鄭明忠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11月4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吳木富

  人事處

專門委員

馮淑真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主計室

主任

蕭淑心

 公路總局

局長

許鉦漳

  主計室

主任

張莉婷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廖玉琳

主  席:陳召集委員雪生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11月1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趙正宇、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李昆澤、蘇震清、陳明文、陳素月、傅崐萁、林俊憲、許淑華、陳雪生、葉毓蘭、陳椒華、吳思瑤、邱顯智、劉櫂豪、張其祿及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111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11月3日(星期三)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李昆澤、林俊憲、趙正宇、傅崐萁、鄭天財Sra Kacaw、邱臣遠、陳明文、陳歐珀、蘇震清、陳素月、許淑華、陳雪生、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葉毓蘭、陳椒華、劉櫂豪及高虹安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111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非營業預算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為國家門面,T3航廈已興建十年,今年土建工程與機電工程標終於順利發包,請民用航空局督促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務必排除缺工缺料困難,攢趕工進,如期如質完工,並請提供工程進度報表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另針對R3跑道徵收拆遷安置總經費699億元舉債支應部分,請另於一個月內提供舉債及支息計畫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李昆澤 洪孟楷 

二、有鑑於10月23日發生國籍航空外籍機師結束居家檢疫返家後猝逝情事,請民用航空局於一個月內提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航空公司溝通結果與如何兼顧檢疫規定及適當排班以維護機組員身心健康之書面資料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李昆澤 洪孟楷 

11月4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觀光局局長張錫聰及公路總局局長許鉦漳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洪孟楷、趙正宇、陳明文、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傅崐萁、蘇震清、陳素月、林俊憲、許淑華、高金素梅、葉毓蘭、陳椒華、林德福、楊瓊瓔、劉櫂豪、陳雪生、鍾佳濱、邱顯智、賴惠員、廖婉汝、陳秀寳、賴品妤、張其祿、劉建國、孔文吉、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及蔡易餘等30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111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有鑑於新北市關渡大橋爰民眾多次反應橋上告示過於複雜,且告示牌位置以及牌面顏色分類並不符合用路人習慣。爰此,特建請公路總局於二週內,完成盤點關渡大橋上所設告示牌,是否標示不清或是過於複雜,並限期改善;以避免用路人因道路資訊不清所導致行車安全風險提高之虞。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二、為求道路安全,與其落實於車輛駕駛之行政責任彰顯,查日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自108年即明確要求交通部研商汽車品質瑕疵鑑定機制,嗣後交通部再於110年表示現行交通部雖有針對瑕疵車輛鑑定,已盤整近30家個案調查的機構或專家學者清單在網路上,供車商及車主雙方協議後尋求鑑定。然而,在官方驗定機制仍欠缺下,縱有外界鑑定執行機構在法律責任判定上也是枉然,是以參酌路政司曾揭示設立公正獨立車輛鑑定機構乃交通部路政業務中長期目標,考量是項業務不可遙遙無期往未來推諉,爰要求交通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汽車品質瑕疵鑑定機制」規劃草案,俟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陳雪生  

三、有鑑於共享汽機車違規問題日益嚴重,甚至出現酒駕、無照駕駛重大違規,即使地方政府、業者訂立相關管理辦法,但仍礙於業者的APP系統與監理單位系統沒有連線,導致出現漏洞,故為防範有駕駛人酒駕或無駕照租用共享汽機車違規便宜行事,也為遏止重大違規事件發生造成無辜民眾受害。爰要求公路總局2個月內找共享汽機車租賃業者研商,建立系統對接開放適度之無涉隱私資訊,以防堵無照駕駛人租用共享汽機車,防範犯罪發生。

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陳雪生  

四、截至110年11月1日止,全臺防疫旅宿約有2.6萬房,而111年農曆春節我國海外返鄉人數推估將有4萬人,防疫旅宿量能恐不足以因應春節大量返國民眾居家檢疫需求,爰請交通部觀光局針對上述事項協調衛生福利部研擬因應作為,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趙正宇 陳明文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