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至11時46分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1時9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陳素月 邱臣遠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陳明文 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趙正宇 蘇震清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洪孟楷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陳椒華 江啟臣 楊瓊瓔 謝衣鳯 劉世芳 呂玉玲 孔文吉 何欣純 莊競程 賴惠員 廖婉汝 王美惠 張育美 林思銘 蔡易餘 劉建國     廖國棟Sufin.Siluko 賴香伶 李貴敏 吳琪銘 張其祿 羅明才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 11月10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主任秘書

黃荷婷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政風處

處長

游國鑌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技監室

技監

張垂龍

  重大工程督導會報

執行秘書

張垂龍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吳木富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邱銘堂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銘堂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公路總局

局長

許鉦漳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陳劭良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江瑞堂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11月11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中央氣象局

局長

鄭明典

  主計室

主任

連小瑩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主計室

主任

許程晏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1月10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決議:

一、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審查完畢,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內容如審查結果。

二、本(10)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審查結果:

交通部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9項 交通部2,095萬1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2項 交通部原列256億0,416萬4千元,增列2億元,改列為258億0,416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交通部1,901萬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7項 交通部原列312億1,342萬5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97億7,980萬9千元,增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81億5,898萬4千元,暫照列,均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2億6,342萬5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交通部1億2,102萬4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275億2,270萬7千元,除第8目「營業基金」182億0,689萬4千元,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委辦費」500萬元。 (二)「派員出國計畫」30萬元。 (三)「大陸地區旅費」30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億0,5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4億1,710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52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編列6,726萬2千元,主要包含「一般行政」27萬2千元、「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350萬元、「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500萬元、「道路交通安全」5,599萬元、「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250萬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5,599萬元支出最多,惟行政院頒布第13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交通部重點執行成果針對酒駕、高齡駕駛、18至24歲年輕族群等傷亡數僅108年有呈減少趨勢,至110年傷亡數又呈微幅增加情形,顯見執行成效無明顯改進。而目前網路宣傳媒體已逐步替代傳統媒體呈多元發展情況,交通部媒體宣導應研謀更有效率更經濟划算方案,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爰111年度交通部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編列6,726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媒體宣傳規劃精進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二)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7億5,799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葉毓蘭 洪申翰 陳瑩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一般行政編列辦理有採購稽核業務之內容,復以考量近年所屬我國交通事故與工程施作衍生之採購稽核爭議、弊案甚多,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一般行政」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交通部精進未來採購稽核作業規劃與預期辦理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一般行政」編列新臺幣7億5799萬7千元,提案凍結新臺幣7千萬元。

鑑於我國系屬1949年的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約以及1968年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之締約國,惟當前我國當前相關法規層級過低,並內容多有扞格與差異,不利於我國於國際交流與簽約國際合約之精神,此外與我國與聯合國的工作組織-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World Forum for Harmonization of Vehicle Regulations,WP.29)所訂定之全球性技術規章(Global Technical Regulation,GTR)與其他規範亦有落差。

是故,交通部應訂定相關法規,促使日内瓦道路交通公約、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以及聯合國的工作組織-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之相關規範國內法化,並不應繼續仰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使規定層級過低,失去其效益。交通部亦應儘速修正我國之駕駛規範和標誌標線,以及相關安全性設計,修正我國與條約內容扞格之處,且應促使輛規格與UNECE調和,使車輛安全型式審驗基準法規與國際法規調和。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3.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世界各國皆宣布交通運具電動化的期程與規劃,逐漸汰換燃油運具並改為電動運具,已是減少污染、減少碳排的重要解方。舉例而言,美國也於今年8月簽署行政命令,宣示加速電動車生產,目標在2030年前美國半數新車為電動車。

其中,運具電動化最為重要的是「運輸系統的整體規劃」,國際上大部分國家亦是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主責規劃,透過相關配套政策與期程的研擬,協助民眾與產業即早適應與轉型;然而至今,交通部在運具電動化的政策目標與期程不明確,難以協助台灣運輸產業面對淨零目標的轉型。

爰此,凍結交通部110年度「一般事務費」之經費的百分之五十,俟交通部主責並協同經濟部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三個月內提出運具電動化推動之政策目標期程與配套措施,經書面報告提出後,同意始得動支。【34】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洪申翰 

4.以交通部69.04.02交路字第07520號、交通部83.10.17.交路字第038683號之精神,皆認定駕駛人持有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在我國境內駕車,不得視為「無照駕駛」,此為認同持有國際駕照者可為安全駕駛,駕照「簽證」僅為身分及國際駕照時效確認程序。

交通部於110年7月28日交路字第1100408771號函釋,認定此況應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7款「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規定舉發之。雖交通部後已函釋說明,但距案件當事人提出疑義時間已逾一個月,實因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刻意拖延,未能有效完成研議解決民眾交通問題。

爰此,針對交通部單位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4,379萬7千元,提案要求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檢討法規委員會審議規定之效率,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瑩 

5.交通部於111年度於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一般事務費共計4379萬7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辦理文康活動,大樓清潔,考察交通建設與開會場地租借等。查109年度該項目編列4196萬1千元,110年度編列預算增加至4356萬3千元,相關經費每年逐漸上升中,增加費用原因並無說明,但是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建議本筆預算數凍結1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增加經費之說明理由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6.交通部111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億1371萬5千元,較上年度7383萬6千元,增加3987萬9千元,主要增列汰換資安軟硬體設備及建置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等經費,包含硬體設備購置及汰換3929萬元、軟體購置費909萬8千元及系統開發1383萬2千元,上述軟硬體設備購置及系統開發應有樽節空間,另建置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需採納民眾瀏覽意見,規劃出符合各界需求之新資料庫。爰此「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億1371萬5千元應刪除5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規劃情形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7.交通部111年度一般行政-資訊管理項下「資訊軟體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222萬元,較110年度編列之2379萬3千元增列3842萬7元,主要增加用圖包括本地及異地端超融合運算平台擴充、資訊安全防護設備擴充以及建置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系統等,考量軟硬體擴充固然有其必要性,然設備擴充的必要性及帶來之具體成效仍需妥善說明,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資訊軟體硬體設備費」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本地及異地端超融合運算平台擴充具體效益、資訊安全防護設備擴充之必要性以及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之精進差異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三)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中「獎補助費」之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編列2,330萬元,補助台東縣政府賡續辦理台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相關設施之改善工程。經查,台東市富岡漁港係台東進出綠島與蘭嶼重要的轉運站,是項改善計畫於105年核定,總經費7億1,703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5億4,852萬8千元,台東縣政府則負擔1億6,850萬2千元,惟因是項計畫相關工程經歷多次流標,且水域工程施工需要等到東防波堤因颱風等災損修復完成後始得進行,造成整體計畫期程一再落後。爰此,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中「獎補助費」之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編列2,33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就如何促進是項計畫順利進行,暨如何改善綠島、蘭嶼對外進出海運所需之港口與設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四)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839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業務,乃確保郵政公司年度計畫及業務執行,所含之資金投資增裕盈餘等督導辦理。經查,交通部迄今卻未給予政策指引,使郵政公司有關投資事項需重視當前因應氣候變遷及對應綠色金融商品所出現之趨勢,允宜檢討,避免相關公務預算執行之際再有徒勞。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1年交通部督導油電資金運用投資於因應氣候變遷所經認證之綠色金融商品辦理情形」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交通部111年度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業務費」預算編列839萬7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504萬5千元辦理跨領域之交通新創產業發展研究計畫,而依據110、109年相關預算是用於辦理交通跨域創新發展環境以及交通產業創新推動及發展,相關計畫相似性高,交通部應清楚說明辦理之必要性,爰此,交通部111年度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業務費」,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109年交通產業創新推動及發展計畫結果實際參採辦理情形、110年度交通跨域創新發展環境辦理狀況計畫及111年度跨領域之交通新創產業發展研究計畫預計成效,提出報告後,使得動支。【43】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五)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7,05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明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淑華 傅崐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汽車燃料費徵收制度,已經非常完備,為節省支出,並考量今年預算已自動較去年減列730萬元,爰再酌予減列100萬元,另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路政司提出汽車燃料費隨油徵收之可行性分析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予解凍。【70】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2.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5目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7059萬3千元,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宣導及督導管理。經查,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係屬公路法第2條規定,而汽車燃料使用費則是政府依公路法第28條規定為發展公路建設及維護管理需要所向用路人徵收之費用,但交通部107年度至109年度所徵收之汽燃費平均約為279億元,卻未用於未經編號之原住民族部落與部間聯絡道路之建設、維護與管理上,致使原住民族委員會只能以「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的名義編列預算辦理部落道路的「改善」工程,使原住民部落基礎道路設施嚴重落後。爰此,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700萬元,俟交通部就汽燃費如何用於原鄉部落道路之建設與維護管理,向本院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3.交通部於111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計畫項下編列1,089萬3千元,係辦理汽燃費稽徵業務人員研習會、督導汽燃費之徵收及分配情形之費用。經查,為因應電動車時代到來,交通部早已於107年開始進行汽燃費徵收機制之調整,相關報告則由運研所於108年6月提供,惟至今已逾兩年,交通部卻仍遲遲未能將相關規劃定案,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200萬元並凍結1/2,並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針對如何加速確認汽燃費之徵收方案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用於辦理公路維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汽燃費能有穩定收入來源。【7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4.交通部於111年度「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項下編列5,970萬元,主要為推動建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提供消費者購買安全車輛之參考,進而提升國內行車安全性。經查,該計畫自107年核定以來,執行率一直不如預期,截至109年底,計畫累積執行數佔累積編列預算數僅有27.3%,導致原先規劃於109年要撞擊測試第一批車、110年初公布報告結果之排程也分別延後兩年。為使該計畫提升我國車輛安全性及保障民眾知的權利之良善立意得以儘速落實,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2,交通部應就如何將該計畫如期如質完成加速研議,並經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5.交通部111年度預算「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項下編列「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5,97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6億1,870萬元,期程自107至112年度,但截至110年9月22日止,該計畫仍在修改合約階段,執行狀況明顯不佳,爰提案凍結預算6,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4】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6.交通部111年度「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編列5970萬元,其用途為建置新車安全檢測能量、制度規章建立及引用國外評價結果作法等,然而相關計畫推動進度延遲,是否影響相關檢測制度規劃期程,交通部應予清楚說明,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後續辦理之計畫期程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75】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7.交通部研擬推動「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由政府編列經費建置相關制度規章、主動及被動安全檢測能量,及購置車輛辦理初步運作測試評價,以提升民眾用車安全及新車安全資訊透明度。因涉及工程建置、財物採購、技術服務建立及勞務採購等作業,複雜性高,致釐清採購作業費時,進度延遲,恐未能達到擴充建置檢測之能量,不利政策推動及預算執行。爰建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凍結1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76】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8.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5目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02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5970萬元,係學習歐、美、日、韓等汽車工業發展國家,針對已上市車輛進行較政府強制性基本要求更為嚴格的安全測試評比,以期提供消費者更多的汽車安全資訊。經查,是項計畫總經費6.187億元,期程原規劃107年至110年,惟現經修正為107至112年度,且108至110年度累計編列4億6700萬元,截至110年7月累計執行1億7073萬4千元,執行率約僅36.55%,進度嚴重落後。爰此凍結「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500萬元,俟交通部就「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辦理情形,暨如何改善預算執行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洪孟楷 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葉毓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賴品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六)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111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萬元辦理第13期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該方案交通事故短期死亡目標為 111 年降至2,300 人以下。經查,交通事故實際死亡人數由107年度2,780人增至109年度3,000人;受傷人數亦由107年度42萬餘人增至109年度48萬餘人,實際傷亡人數不減反增,顯見該方案效益出現嚴重問題,爰提案凍結預算5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9】

近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改進目標及傷亡人數統計 單位:人數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

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目標

行政院頒方案

2,650

108 年2,500,

至111 年降為2,300以下

滾動調整

2,650

2,500

2,500

2,850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

上半年度

109年

上半年度

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

2,780

2,865

3,000

1,490

 1,509

受傷

426,799

455,400

482,153

232,922

 231,324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2.交通部111年度增編媒體宣導費3,000餘萬元,宣導主軸鎖定高齡者及路口安全,期提升國人道路安全意識,惟107至109年度整體傷亡人數不減反增,顯見主管機關未能積極檢討及辦理相關防制措施,僅依靠製作素材及宣導期能到降低我國道路交通傷亡情形,未盡完善,爰建請凍結1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8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3.交通部111年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萬元,用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及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計畫經費。惟查,110年國內不論國道及省道重大交通事故頻傳,駕駛人路權觀念亦未顯著提升,顯見此項預算實際成效不彰,爰提案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共計32,834千元,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應如何提高降低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率及如何有效提升駕駛人路權觀念之專案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以避免預算浮編。【81】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許淑華 

4.有鑑於我國行人遇交通事故傷亡之統計數,相較其他類似發展程度國家乃屬較高,然交通部為此宣導與防制作業,近來卻因單方向僅對行人宣導應注意事項,而輕忽車輛駕駛所應落實「禮讓、停讓」及其違反之罰則,導致用路風氣形塑上,產生「人要讓車」之變相帶頭霸凌用路行人不佳觀感,交通部理應藉1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內積極導正之。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道路交通安全」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業務執行與目標總檢討暨111年度預期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5.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2千萬元。

依據交通3E政策之理念,交通安全教育是交通安全的根本,然我國國小、國中乃至於大學皆未強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綱,顯有空缺,另查110年教育部預算超過1,321億元,但交通安全教育僅330萬元在,此外在109年衛生福利部統計17歲以下的非病死或非自然死中,高達35.4%是發生於運輸事故。顯然於在少子化的今日,如此嚴峻的數字必須有所作為,另於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時亦可見民眾都明確感受我國交通教育不足的問題非常嚴重,顯然我國當前交通教育明顯不足。

是故,交通部應協同教育部等有關部會,應於參酌日本、歐盟、英國等國際經驗,以及環境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家庭教育法之法制措施,廣納國內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之意見,明定大專以下,每學期至少要有4小時以上實際體驗操作的交通安全專門課程,以及相關教育,並儘速提出相關修法明定此教育義務,以保障國人性命安全。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3】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6.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6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元,係中央機關與各縣市政府合作推動13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藉由交通工程、教育宣導及執法以提供全民安全便利的交通環境。經查,13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執行期程為108至111年度,設定交通事故死亡目標以30日死亡人數由108年的2500人降低111年的2300人。惟死亡人數由107年的2780人增至109年的3000人,同期受傷人數由從42萬人增至48萬餘人,實際因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不減反增。爰此,凍結「道路交通安全」1000萬,俟交通部就如何健立安全便利交通環境以達到原設定目標,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7.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000萬。

為改善國人交通安全,應促進整合交通安全與肇事相關資料並串聯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與內政部警政署之資料,並促進各式車禍事故數據應更為公開透明,有利於公眾檢視和相關研究單位推展。是故,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應會同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研議資料整合與推動相關必要措施,並參考美國Fatality Analysis Reporting System (FARS)、FHWA Data Programs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等措施辦理,以釐清影響交通安全之重大事由與肇因,以提升交通安全性

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5】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8.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千萬元。

鑑於我國交通安全並無有效激勵安全駕駛人之行為,致使民眾守法意識低落違規不斷,並無積極守法之誘因,然參酌日本駕駛人管理措施,如優良、一般、違規與初學駕駛分級,並以金色、藍色與綠色之駕駛執照予以明示分類,並以非營利組織「自動車安全運轉中心(JSDC)」搭配安全駕駛人卡(Safe Driver, SD)之措施,且有相關民間商家折扣與駕照更換之便利措施等誘因,增進民眾守法駕駛之意願,據自動車安全運轉中心理事長小林武仁表示該措施幫運輸業減少一到兩成的交通肇事率,至今全日本約八千萬駕駛人中,每年約四百萬人持有SD卡,顯見其實施成效。

是故交通部應參酌日本之改革經驗,提出我國優良駕駛人之具體管理措施、激勵制度與必要組織等之必要措施,及實施期限。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6】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9.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千萬元。

鑑於我國機車法規與國際有所落差,且車輛數量龐大,且路況複雜,對於國人已有相當交通風險何況他國人民,然參相關統計顯示機車駕訓班開辦至今成效良好,故為保障新住民及外籍居留者,留學生等他國人民之交通安全,使其可積極融入我國之環境,。

是故交通部應針對新住民及外籍居留者,留學生等群體積極宣傳參與機車駕訓班之措施,並提供他國國人參與之語言配套,以增加新住民與外籍人士之參與意願,並研議對具有我國國籍之新住民,或國人之非本國籍配偶研議相關補助措施之可能。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7】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10.近三年全國事故總件數連年增長,根據行政院頒布方案對比交通部資料統計近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改進目標及傷亡人數,各年度均未達標,且事故件數、傷亡人數均連年增長,甚至2021年度增加目標人數,顯見交通部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之政策方向及執行效率均有待加強。

為提升用路安全性、保障國民健康及財產權益,爰此提案凍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編列經費中之8,340千元,並要求交通部提出具體促進道路交通安全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8】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賴品妤 

11.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編列229萬9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

我國109年道路交馬通事故死亡即高達3,000人,儼然已成為國安問題,目前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負責督導全國交通安全改善業務,中央及地方縣市交通會報組成均以各部會(局處)組成,或邀部分學者專家,但未有民間人士團體參加,未能廣納參採民意,使道安委員會對改善交通安全意見受限,成效不彰,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針對中央及地方道安委員會組成研議改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12.交通部1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預算共編列1億3673萬8千元,較110年度編列之1億878萬5千元增列2795萬3千元,考量道路交通安全宣導確有其必要性,然而每年編列超過1億元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仍然沒有明顯改善,交通部針對相關預算之支用應有更清楚之規劃說明,爰此,交通部1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預算應予凍10%,待於1個月內就109年相關預算辦理成效、110年辦理進度及111年有關道安問題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宣導、路老師高齡交通安全教育等細項內容提出具體預計成效及規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90】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七)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7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億8,703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葉毓蘭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七)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自110年宣示推出藍色公路十年整體發展規劃後,如今僅有前置計畫5年期之海洋觀光計畫(110年至114年8月),以致十年計劃中的最後5年將推動何事、如何推動、目標為何,以及預期投入資源與決心有多少等重要事項,迄今外界仍不得而知,有損長遠發展。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藍色公路十年整體發展規劃內容周知辦理進度及帶動我國航政港政發展預計效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3】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交通支出」項下「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億8,703萬6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俟交通部提出桃園機埸、小港機場機車通行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桃園國際機場及小港機場範圍內禁止機車通行,影響機場使用機車通勤員工及使用機車前往機場旅客之權益,未能重視汽車機車平權,限制機車使用者路權,宜應檢討,爰提案凍結2,000萬元,俟交通部研擬提出桃園機埸、小港機場機車通行改善計畫,提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4】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3.一、水上摩托車一直以來僅只有被視為觀光娛樂設施,然其確實可以被做為水上移動之交通工具。具有水上往來之功能。

二、然航港局卻沒有針對水上摩托車做出其航權之規劃。不但會使水上摩托車無法發揮其完全之功效,更會因此使民眾可能失去親水的機會。就推廣水上摩托車產業與藍色公路的角度而言十分不足。

三、爰此,提案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0萬元,並凍結10%之預算俟航港局向立法院提出水上摩托車之計劃始得動支。【95】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蔡易餘 

4.有鑑於今年航港局弊案叢生,包括考照弊案及繪本不當銷毀事件,重創航港局形象,航港局組織實有改革再造之必要,爰提案凍結1,000萬元,請交通部航港局提出行政精進及內控制度檢討書面報告後始予解凍。【96】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八)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82億0,689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邱臣遠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陳歐珀 許淑華 楊瓊瓔 葉毓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八)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政府交通部111年度總預算案,其中「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預算18,206,894千元,提案凍結8,000,000千元。

交通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臺灣鐵路管理局」係屬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臺鐵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等。然今年4月2日發生的太魯閣事故,根據鐵道局於7月18日提 出的太魯閣事故行政調查報告,竟是鐵道局邀集交通部政風處、台鐵局、專案管理公司及監造的顧問公司共同調查,毫無公正性可言!爰此,鑒於交通部未能客觀、公正進行調查檢討,顯見交通部推諉卸責,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故凍結其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8,0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97】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2.有鑑於交通部督導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辦理屬臺鐵員工、乘客、民眾等性質為開放之自主通報系統建置作業,在亟待辦理下卻遲未有進展,恐致111年度相關預算編列,因安全控管未盡周嚴而徒勞。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營業基金-台灣鐵路管理局」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灣鐵路管理局自主通報系統辦建置辦理規畫與期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8】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3.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新臺幣182億689萬4千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8億元。

鑑於我國台灣鐵路至今仍公安事故頻傳,諸如普悠瑪、太魯閣事件,均為國際重大鐵路是故,又高速鐵路系統於近年亦有因外人闖入,或山坡滑動等因素,屢傳緊急停駛的情況,顯見我國於鐵路之安全管理議題仍有再精進之必要,並與發達國家之鐵路管理顯有差距,故於相關鐵路安全得以改善確保前,應優先檢討台灣鐵路及高速鐵路之站票發售,另有關因車輛數量或人員等因素導致之運能不足問題,顯然為可預見之情事,並非偶發事件,應交通部應予解決。

是故交通部應提出台灣鐵路與高速鐵路之路線沿線之安全檢討,並於確保安全無虞前,應檢討發售站票之合理性與安全性,尤其高速鐵路之運營時速,高達200至300公里之間,如有事故將致生嚴重公安事故,其安全性更應加以保障,另有關受限於運能不足致使有站票發售之必要情況,交通部亦應加速落實車輛採購、人員招聘考訓,或其他系統性之改善作業,或參酌國際案例採用、採購或改造雙層客車形式等措施,以根本杜絕因運能不足致生之站票需求。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9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4.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經查,該項計畫自104年至110年7月累計執行數為226億1,824萬6千元(累計預算編列數375億2,851萬3千元、執行率60.27%),惟今年度截至7月為止,年度執行數僅8億5,101萬8千元(年度可支用預算數157億6,128萬5千元、執行率5.4%),執行率明顯落後。為確保臺鐵局轉型為都會區捷運化運輸角色之營運需求能夠如期執行,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針對執行進度落後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落實縮短民眾通勤時間、全面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之目標。【10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5.交通部111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編列81億6450萬元,然因受疫影響,新車交車進度略有延遲,交通部除應提出具體說明外,針對後續新車上線營運及舊車輛汰換進度應提出具體時間表規劃,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新車交車進度、新車上線營運及舊車輛汰換進度提出具體時程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6.交通部111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經查,110年1月至7月執行數8億5,101萬8 千元,僅占110年可支用預算數157億6,128萬5千元之5.4%,預算執行狀況明顯不佳,爰提案凍結預算8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7.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8目1節「台灣鐵路管理局-01台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經查是項計畫總經費997億300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992億1208萬2千元,台鐵局則負擔75億1791萬8千元 以採購各式城際客車、區間客車、支線客車及機車等。惟,是項計畫截至110年累計編列預算375億2851萬3千元,但截至110年7月累計執行數為226億1824萬6千元,累計執行率僅約60.27%;而110年截至7月執行數為8億5101萬8千元,僅占110年可支用預算數157億6128萬5千元的5.4%,計畫辦理嚴重落後。爰此,凍結「台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1000萬元,俟交通部就台鐵購車計畫辦理情形,暨如何改善預算執行情形,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3】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8.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建請凍結1/4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8】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9.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及車站軌道設施更新等相關工程,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6億2,000萬元辦理PC枕型道岔180套、鋼軌5萬公尺施作及各式維修車輛採購作業。經查:交通部投入該二項相關計畫經費龐大,期能提升軌道結構安全及鐵路行車安全,然繼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引發國人對鐵路安全的隱憂後,今年4月再度發生因台鐵局管理不善造成太魯閣號出軌重大傷忙事件,顯見台鐵局未落實好安全管理工作。又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無法落實安全改革的承諾,容有很大改善空間。爰擬減列該二項合計編列經費35億6740萬元其中之30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4】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10.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8目1節「台灣鐵路管理局」項下編列「02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6億2000萬元,用以辦理平交道改善等工程,以期提高鐵路行車安全。經查,依鐵路法第56條之5第3項規定「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據此交通部應依台鐵局所訂安全績效指標項目檢視台鐵局行車安全執行狀況,惟台鐵局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91人受傷,110年發生太魯閣列車事故,造成49人死亡、292人受傷,顯見台鐵局行車安全推動仍有待加強,交通部對台鐵局行車安全的考核容有缺失,爰此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各1000萬元,俟交通部就如何督促台鐵局確實辦理相關究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來達到鐵路行車安全,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5】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蘇震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11.交通部111年度預算案「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以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6億2,000萬元,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車站軌道設施更新工程及各式維修車輛採購作業等,惟查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計畫期程內又發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如107年6432車次普悠瑪號事故、110年408車次太魯閣號事故等,臺鐵局刻正持續辦理臺鐵總體檢之改善事項與轉型改革,相關計畫之執行績效與考核機制顯有待檢討強化,爰提案凍結本節上開計畫預算3億5000萬元,俟交通部確實督導臺鐵局落實改革並檢討相關安全提升計畫績效目標與管考機制,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6】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12.交通部111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共編列29億4740萬元,該計畫主要目前為改善行車安全,然而依據資料顯示,臺鐵局相關指標,包括重大行車事故率、一般行車事故率以及行車異常事件率,在108年至今,都未達成目標值,顯見交通部臺鐵局之行車安全相關作為尚待加強,爰此,交通部111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相關安全績效指標提出短中長具體改善規劃之報告後,始得動支。【10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13.交通部台鐵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111年編列29億4740萬元。經查本計畫至110年年度已編列180億6591萬2千元,惟台鐵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故建議凍結111年該預算總額之10%,俟交通部提出合理之書面檢討報告,始得動支。【10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14.交通部111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本年度編列2,947,400千元,但鐵路行車安全仍是狀況百出,預算執行狀況明顯不佳,爰提案凍結預算29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9】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15.交通部111年度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期能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軌道結構安全。惟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刻正持續辦理因普悠瑪號事故所提出之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及因太魯閣號事故所引發之轉型改革,顯見交通部未能積極有效督導臺鐵局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導致鐵路行車安全無法有效提升。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9】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16.交通部台鐵局「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111年編列6億2000萬元。經查本計畫至110年度已編列3億5400萬元,惟台鐵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故建議凍結該預算總額之10%,俟交通部提出合理之書面檢討報告,使得動支。【110】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雪生 李昆澤 

17.交通部111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編列預算6億2000萬元,該計畫主要目標為改善軌道結構安全,辦理道岔、鋼軌等相關改善工作,依據臺鐵統計資料,109年至今,因鋼軌問題(包括斷裂、曲挫等)導致之軌安事件已發生28起,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改善軌道安全及鋼軌、道岔等更新抽換進度,暨鋼軌安全精進提出具體報告後,始得動支。【111】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18.交通部111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本年度編列620,000千元,該計畫預計在2025年前,將現有木枕型道岔更新為PC枕,經查,台鐵全線約需3,600套道岔,其中正線1,600套,支線、側線2,000套,目前北部都會區的正線道岔都已全面PC化,支線及側線進度緩慢,鐵道安全仍有城鄉落差之分別,爰提案凍結預算62,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19.交通部111年度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期能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軌道結構安全。惟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刻正持續辦理因普悠瑪號事故所提出之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及因太魯閣號事故所引發之轉型改革,顯見交通部未能積極有效督導臺鐵局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導致鐵路行車安全無法有效提升。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20.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工程建設計畫」6億9,400萬元,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1】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21.(1)台鐵雖有編列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然台鐵品質仍有待加強,台鐵去年度不僅誤點事件仍為頻傳且有不只一次重大公安事件發生。也使得台鐵的載運量在2021年載運量大跌。

(2)為提升台鐵服務品質使台鐵不能僅以補貼方式進行營運,爰此提案凍結30%之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預算並減列10%。俟交通部提出提升臺鐵營運效能之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13】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蔡易餘 

22.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10億5,280萬4千元,惟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僅能減輕其債務負擔,交通部未能有效督導臺鐵局推動營運及組織面之整體改革,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2】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23.「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47億2,819萬元,惟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僅能減輕其債務負擔,交通部未能有效督導臺鐵局推動營運及組織面之整體改革,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3】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九)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1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40億0,930萬元,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下,捷運運量減少,為105年度以來之最低,再加上相關汽機車之汰舊換新環保補助及減稅等措施影響,109年度私人運具增加,同年第4季之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結果,公共運輸市占率降至100年度以來最低,恐難於短期內恢復,爰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1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40億0,930萬元,凍結4億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提升公共運輸之使用率及效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4】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十)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8億4,317萬5千元,有鑑於偏遠地區交通乃改善臺灣本島與離島海上交通運輸,除保障船舶安全之外,亦求發揮整體港埠效益內容。是以,為求我國整體港埠效益之最大化,並因應未來本島民眾乘客運船隻赴離島之趨勢增長,有關預算編列之效益擴散,主管機關允宜加以對外周知。爰此,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8億4,31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海上交通運輸未來改善成效落實與帶動效益」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5】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十一)鑑於汐止地區居民長期飽受交通壅塞之苦,期盼政府能建立完善大眾運輸系統建設,儘速解決汐止交通問題,是以基隆捷運、民生汐止線汐東段等重大交通建設之進度,乃為汐止民眾關注,且衷心盼望早日興建完工。

    針對基隆捷運興建案部分,交通部鐵道局於105年12月26日啟動「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108年4月10日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接續108年8月30日啟動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後續交通部並與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基隆市政府多次召開溝通平台工作小組相關會議,持續朝向優化捷運路網與系統、擴大服務規模範圍之方向前進。鑑於基隆捷運、民生汐止線汐東段興建案已為汐止地區民眾引頸企盼之重大交通建設,持續推動乃迫在眉睫。爰此,請交通部要持續配合加速審議民生汐止線汐東段相關程序外,有關基隆捷運部分應要具體宣示推動決心,儘速確定規劃路線、編足預算並辦理各項工程作業,朝向完工目標前進,俾利儘早改善及解決汐止嚴重的交通問題,並為未來汐止城市及周邊地區之永續發展,打造完善之大眾運輸系統奠定重大基礎。【117】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邱臣遠 沈發惠 賴品妤

(十二)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81億6,450萬元。經查,本計畫截至110年度已編列375億2,851萬3千元,迄110年7月累計執行數為226億1,824萬6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僅60.27%;又110年度編列126億0,390萬元,110年至7月僅執行8億5,101萬8千元。爰要求交通部限期1個月內就本計畫預算執行未如預期進行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十三)屏東高鐵特定區現正處於規劃階段,內政部負責協調臺鐵、台糖兩者之土地的開發和分配,對於園區規劃設計,並整合周遭城市的規劃,帶動城市發展,仍由交通部鐵道局擔任主導。

    為求效益最大化,請交通部針對既有高鐵站周遭發展成效整體評估,依不同站區的類型,分析發展類型、時程、成敗要素。未來方能與既有城市都市計畫結合,除滿足未來移入人口需求外,也將政府投資效益擴及既有市鎮。爰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9】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鍾佳濱 

(十四)為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提升交通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我國制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然本條例適用範圍僅限於站體,無法與周遭土地聯合開發(例:捷運士林站TOD 轉乘設施空間活化案),更無法提升至都市計畫層級,與既有市鎮一併規劃。

    建請交通部評估提升法律層級,比照大眾捷運聯合開發思維,建構鐵道周邊土地開發辦法,提高鐵路建設與土地聯合開發效率。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0】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鍾佳濱 

(十五)有鑑於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於109年1月全線通車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08年啟動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為改善台9線東澳至南澳路段、和平至和中路段、和仁至崇德路段,行政院108年12月20日核定可行性報告,而交通部預期蘇花安工程需費時十年,預估112年完成綜合規劃與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建設計畫報核、114年完成設計與用地取得後接續動工、計畫全路線於119年完工。但近年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重大車禍,10年工程緩不濟急,爰此,要求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評估減少不必要的行政流程,加快完工期程,以利民眾行車之安全。【12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六)有鑑於蘇花公路從蘇澳到花蓮全線長達90公里,以國道約每50公里就會設置一個服務區,蘇花公路迫切需要增設休息服務區,且蘇花公路彎道多,有許多的長隧道銜接,增設服務區不僅可以提供用路人休息放鬆,也能販賣當地的農特產品,形同增加一個觀光遊憩的景點,帶動地方觀光發展,若引進營運廠商還可以帶來當地的就業機會,爰此,要求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研議設置休息站地點,以利民眾休息,減少用路人行車疲勞。【122】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七)有鑑於花東一票難求的問題長久以來難以被有效解決,雖然交通部透過採購新型城際列車以增加花東線鐵路運量,但相關鐵路瓶頸若一日未解,東部運量恐難以有效提升。以樹林到七堵為例,該區間為臺鐵營運最繁忙之路段,平均每日單向約有150班車通過,依照專家估算,扣除夜間養護鐵軌5個小時,其餘19小時幾乎滿載。為有效打通七堵軌道瓶頸,爰要求交通部應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針對七堵軌道擴軌或調整排班調度等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改善方案。【123】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八)有鑑於臺鐵EMU3000型城際列車將於年底營運,車內將增設商務車廂,商務艙車廂票價將為一般車廂的1.43倍到2.2倍,以臺北到花蓮為例,商務艙票價為796元,一般車廂則比照自強號為440元。然花東鄉親一票難求之問題已成常態,雖然EMU3000將優先投入東部幹線營運,可提升部分運量,但設置商務艙將使花東民眾因買不到一般座位而被迫購買商務艙,等同變相漲票價,增加花東民眾返鄉負擔。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EMU3000投入東部幹線營運後,商務艙票價實施3個月後研議提供花東鄉親相關優惠措施。【12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九)有鑑於交通部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共核定275億2,240萬元,其中「邊坡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預警及維護管理系統統包工程)」編列2.75億元,預計設置26處。然該系統建置原定109年底要完工,後因工程延宕必須拖到111年才會完工。此外,「異物入侵偵測系統」目前仍在盤點高風險路段,必須等到110年10月底才會提出完整改善計畫,相關系統建置完成恐又遙遙無期。為儘速確保鐵路行車安全無虞,避免太魯閣號事故等憾事再度發生,爰要求交通部應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加快「邊坡告警系統」、「異物入侵偵測系統」之建置,縮短施作期程之改善書面報告,早日落實及完備鐵路行車安全。【125】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陳雪生

(二十)「花蓮火車站至吉安干城車站間原線鐵路立體化計畫」總經費達187億元,地方政府在「用地與拆遷補償費」、「自償性工程經費」、「地方分攤(10%)」總共必須自負45億元,將近承擔總經費的25%,對於財力級次僅為第五級的花蓮來說實屬偏高。有鑑於交通部所提之「2020年版運輸政策白皮書」,欲規劃環島鐵路網(西高鐵、東快鐵),花東鐵路要提速,讓台北/高雄/台東/花蓮間鐵路旅行時間皆可縮短至90分鐘以內,全國鐵路網6小時串聯環島。東部快鐵既已是國家推行之重大交通政策,故東快鐵行經鐵路平交道部分,建請全線進行高架化,經費也應由中央全額負擔。爰要求交通部應將東快鐵行經宜花東地區之高架化路段免除地方政府自籌經費部分,納入中央整體經費編籌裡,避免地方因財源困窘以致工程延宕,確保全國高快速鐵路網如期完成。【126】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洪孟楷

(二十一)有鑑於「環島高速鐵路網」為交通部重大之交通政策,且目前高鐵已確定延伸至宜蘭,交通部鐵道局亦將宜蘭端各車站方案規劃分析陳報交通部,並依交通部站址方案決策結果辦理後續作業,然交通政策除須做好長遠之國土規劃,亦應思考未來地方之需求,避免僅因預算考量決定方案選擇,以致政策性錯誤發生,爰要求交通部及鐵道局針對現行高鐵延伸宜蘭站址選擇,除應考量地方需求及國土規劃外,亦應將未來高鐵延伸至花東、屏東的可行性納入考量與規劃,於3個月內儘速編列預算進行可行性研究。【127】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二十二)根據我國「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工程須依總工程費,提列不同比例的工程管理費,作為辦理工程所需之費用。然臺鐵卻發生「工程建設及網路行銷採購案」經費由工程管理費及業務宣導費兩個科目支出,有使用工程管理費之情形。為此,請交通部就臺灣鐵路管理局使用工程管理費做為宣傳費用一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檢討書面報告。【128】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二十三)有鑑於交通部應就所屬單位一定金額以上之工程進行查核,故組成「重大工程督導會報」,下設查核小組負責執行工程督導查核任務。然交通部工程查核小組於109年10月就查出110年太魯閣出軌事故地點邊坡工程未設護欄,還做出1份有6點優點、47點缺點的查核紀錄,卻未進行補救,顯見交通部的工程審查流於形式。為此,請交通部就落實工程督導與查核研謀具體改善方案,以確保憾事不再發生。【129】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二十四)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汽燃費備作公路之養護、修建、安全管理之用,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而所謂的市區道路包括:1.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2.直轄市及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3.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也就是說,直轄市內不管是都市計畫區域內或是都市計畫區域外的道路都可以用汽燃費來養護修建,但是非直轄市則只有都市計畫區域內的道路可以用這一筆錢,爰要求交通部落實縣市平權,儘速修改「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相關規定。【130】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二十五)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代徵的汽燃費得提撥2%作為經徵費,依照汽燃費的量體來計算,每年的經徵費大約有4至5億元,但卻未明文規定這筆經費如何使用、由誰使用,宛若交通部的小金庫,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131】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二十六)鐵道建設是攸關全國人民南來北往的重大建設,地方政府自始無權插手建設規劃,亦無法參與營運的管轄,但地方政府必須要分擔鐵路建設的費用,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檢討後修改相關規定,中央的鐵道建設就應該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經費,不要造成地方政府財政上的困難。【13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二十七)臺鐵為我國重要交通運輸系統之一,每年有超過2億人次之旅運量能,惟臺鐵近三年度之安全績效指標如重大行車事故率、旅客死亡率、旅客重傷率等項目卻年年皆有未達標之情形,其中行車異常事件率更是連續三年皆未能達標,有鑑於臺鐵肩負重要交通旅運之職責,而110年4月更發生造成49人死亡、上百人受傷之重大意外事故,實應針對各項安全環節進行最即時之改善,爰建議交通部應強化對於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督導力道,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每半年針對安全提升與改善之相關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民眾搭乘之安全性。【13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二十八)在疫情影響之下,我國捷運運量以及整體公共運輸之市占率皆在109年度呈現下滑趨勢。經查,109年度捷運運量為近五年(105-109年)新低,其中高雄捷運、桃機捷運之旅客人次年衰退幅度均超過25%(台北捷運衰退11.9%);而交通部所辦理之「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報告中亦指出,109年度公共運輸市占率創了100年後的新低點,為使近年來使用情況逐漸改善之公共運輸系統使用率能夠儘速回到成長趨勢,故建議交通部針對如何在後疫情時代下強化捷運與各項公共運具間之整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升公共運輸之使用率及效益。【134】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二十九)我國歷年交通事故數量自103年突破30萬件以來,僅於106年重新下降至少於30萬件(29.7萬件),而近三年度(107-109年)之事故總件數及死亡人數更是呈現持續成長之趨勢,顯見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性。經查,政府為使民眾便於了解道路安全之重要性所建置之「道安資訊查詢網」雖有提供部分道路交通相關事故之數據統計,惟占比達六成之路口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在該網站卻未見公開,為使道安資訊查詢網之道路意外事故數據能更加完善,爰建議交通部應針對該網站之統計資訊項目進行滾動式檢討,並將路口交通事故之件數及死傷人數納入公開項目。【135】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三十)111年度交通部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新增「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編列1億1,0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3億3,000萬元,交通部負擔3億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擔3,0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3年度。主動預警系統為4年期計畫,辦理大型車輛主被動預警輔助系統認驗證標準制定、科技研發及導入試運行等事項。有鑑於目前現行的大型車輛視野輔助系統明顯會受到天候不佳或夜間反光影響,讓成效大打折扣。未來安裝主動預警系統,將可以有效提醒駕駛預先做好迴避措施。目前編列經費之該計畫將完成8項主被動預警輔助系統之個別功能、3項整合系統之認驗證規範,協助國內業者整合為1套完整系統,於高風險大型車輛裝設試運行,並評估成效,請交通部於相關經費完成審查開始執行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試運行的相關計畫書面報告。【136】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三十一)111年度交通部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新增「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科目,編列47億2,819萬元,主要即因「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就臺鐵改革安定面向決議,臺鐵財務虧損為長期歷史包袱與政策負擔所衍生,政府應每年負擔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惟交通部111年度新增預算科目「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交通部應就臺灣鐵路管理局整體財務虧損、舊制退撫金及衍生利息規模、以及後續弭平虧損之財務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利後續預算審查。【13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三十二)有鑑於諸多研究推估2025年後,自駕車將逐漸成為車輛的主流,而2040年全面普及後自駕車之發展及應用,將對運輸服務、產業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環境等面向,帶來重大影響與衝擊。另外都市規劃學者專家則指出,自駕車的出現將有利於城市的結構變化,城市中的車道數量與街道寬度也可縮減,路邊亦可減少停車格位。面對自駕車的發展趨勢,若能掌握導入自駕車的可能影響層面,並擬定挑戰方案及因應策略,將有助於國家及產業之穩定發展,提升投資意願,且創造產業升級的契機。爰此,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我國自駕車發展計畫與目前研究成果書面報告。【138】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三)有鑑於新冠疫情影響及政府補助減稅等因素,導致私人運具增加,109及110年公共運具市占率退居近十年最低,並造成大量虧損,爰請交通部研議有效措施,引導民眾調整運具使用行為,提升公共運輸之使用效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9】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四)有鑑於交通部近年投入軌道建設規模龐大,其中地方自籌款亦超過數千億元,惟地方財政能力有限,爰請交通部研議於審查階段建立地方政府未來鐵道建設負擔財政資訊,強化監督,以利地方政府施政之長期規劃及配置建設資源,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0】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五)有鑑於原編列於前瞻預算移回公務預算編列之軌道建設經費高達2,338億元,而預計完工期程相近,為避免未來經費需求過度集中,而排擠其他計畫之推動,爰請交通部妥善配置資源,並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所有軌道建設計畫推動期程與分年(特別預算、總預算)預算之書面報告。【141】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六)有鑑於汽車燃料使用費採定額徵收,無法反映使用者付費原則,對於用油量較少之車輛不公平;另外對於蘭嶼、綠島及小琉球等離島公路總長度短少地區車輛亦形成不公平情形,至前述離島發生無牌車輛與報廢車輛橫行情形,持續多年無法改善,爰請交通部研議汽車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或離島地區減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可行性,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2】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七)有鑑於交通部統計,109年底機動車總數2,229.7萬輛,較101年減少5萬輛,機車數也較10年前減少100萬輛。我國交通狀況獲得紓解,交通死傷人數應該相對呈現改善現象才對。但根據道安會統計,13年來交通事故件數一路上升,傷亡人數也從22.9萬人一路飆升到109年的48.5萬人。死亡人數也從105年的2,697人,一路飆升到3,000人。

    另外,機車車禍死亡人數從106年的723人,這三年已經回升到1,064人,其中93%(約1,000人)的死者都是戴著安全帽,也就是機車族面臨更大的用路危險。爰請交通部針對如何有效改善降低車禍發生與死傷人數,研擬短中長期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3】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八)有鑑於交通部近期提出高鐵環島不是夢的願景,引發社會熱烈討論,支持者認為高鐵本應持續興建到達東部,反對者認為國家經費有限,在自償率不佳,並且與東部快鐵重複投資,高鐵不應該毫無節制的發展。爰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發展願景及其與臺鐵之競合分析書面報告。【144】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九)有鑑於近年來交通部主管鐵道建設,共投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周邊土地發展計畫、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開發計畫、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G01站延伸至中壢火車站土地整合發展計畫、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其土地開發計畫、萬大-中和-樹林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黃線)建設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及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計畫等土地開發案,爰要求交通部提供軌道建設各開發案之辦理進度及成效說明(包含開發案名稱、計畫總經費、已投入經費、開發面積、開發期程、各單位分潤比例、已回收金額及分潤金額等),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5】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四十)近年來,政府推動開闢橋頭科學園區,使高雄成為南部半導體產業重鎮,北起南部科學園區、路竹科學園區、連接闢建中之橋頭科學院區、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即原加工出口區)、中油高雄煉油廠之新材料研發中心、仁大工業區,並往南串聯臨海工業區、前鎮科技產業園區、和發工業區等,此一產業空間,將成為南部半導體產業「S廊帶」。

    產業廊帶之設置,需有交通建設之配套,方能使原物料之進口,產品之出口,迅速流通。然而,高雄南端之「雙港」─高雄港、小港國際機場─其交通日益壅塞,若橋頭科學園區開闢完成,甚至中油煉油廠由國際知名之半導體廠進駐,交通運量將大幅提升,既有之交通設施恐難以負荷。爰此,建請交通部研議以國道1號為主體,仿北部五楊高架橋「立體化高速公路」,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連接科技廊帶,使半導體產品,貨暢其流,完善高雄科技產業發展。【146】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劉世芳

(四十一)高雄楠梓車站鄰近之楠梓陸橋,係為聯絡楠梓舊部落、橋頭、仁武等地區之高架陸橋,然自2001年聯外道路開通之後,紊亂的交通動線,為人詬病,更有「楠梓百慕達」之劣稱。近年經爭取,並由交通部補助,以顏色導標指引,方便用路人辨識。然此僅能緩解,未能根治。

    若從整體空間規劃而論,為澈底解決「楠梓百慕達」紛雜紊亂之動線,並配合近年來,無論是中油高雄煉油廠停工,橋頭科學園區之開闢,乃至於重要科技大廠進駐楠梓,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至楠梓,已成重要之課題。

    高雄鐵路地下化工程,分為「高雄計畫」、「左營計畫」、「鳳山計畫」,其中左營計畫以臺鐵新左營站為起點,向南地下化延伸至鳳山;楠梓左營段之地下化,牽涉中油管線故而未納入計畫範圍。

    有鑑於中油高雄煉油廠已於2015年10月31日正式熄爐停工,除土地整治外,亦已規劃設置新材料園區;此外,橋頭科學園區之開闢,以及楠梓科技產業園區之發展,楠梓將成為南部半導體廊帶之中心點,從總體空間發展規劃而論,「楠梓鐵路地下化」實屬必要。爰此,建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促請高雄市政府併左營高鐵站周邊都市計畫檢討,研議啟動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至楠梓之可行性評估。【14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劉世芳

(四十二)鑑於東部交通建設不足,為加強東部交通建設,行政院宣示高鐵將延伸宜蘭,未來在「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的主軸下,將建構環島6小時的全國鐵道網,也藉此促進國土均衡發展,屆時宜蘭將成為東西部往來的重要門戶,高鐵宜蘭端設站是未來發展的關鍵,近日也成為注目的焦點。高鐵宜蘭設站交通部原規劃從四城、宜蘭、縣政中心及羅東四個站點評估選出,但因外界爭論不斷,經中央與地方密集溝通,目前規劃出較有共識之宜蘭新站及縣政中心以南二方案。高鐵宜蘭端設站經專業評估,原本預計109年底宣布,但因選址爭議,已三度跳票,勢將延宕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為避免落後的東部交通建設一再拖延,北宜高鐵宜蘭端設站選址應儘速定案,爰決議要求交通部依專業評估,並順應宜蘭民意,儘速宣布北宜高鐵宜蘭站址,以免各方較勁致使產生的紛擾不斷。【148】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四十三)鑑於東部交通未盡完善,國道5號與蘇花改通車後,反而引來更多車潮,實應透過鐵、公路系統相輔相成,有效提升鐵路運量來轉移過度飽和的公路車流,基此,交通部刻正建構「全國高快速鐵路網整體規劃」,以「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為主軸,未來期成為臺灣東、西部區域均衡再發展的重要骨幹。而東部快鐵興建起點為宜蘭,經宜花東至台東,宜蘭鐵路高架化經地方長期爭取於日前通過可行性評估,好不容易通過卻有可能因地方須負擔龐大自籌款而導致工程延宕,為解除前述疑慮,東部快鐵興建已是國家既定推動政策,興建經費也由中央全額負擔,陳委員歐珀多次要求交通部將東部快鐵之行經宜花東核心區域15公里之高架路段經費免除地方負擔,去除因地方受限財源籌不出配合款而延宕工程的風險,確保全國鐵路網的規劃目標能如期如質完成;王部長近日在國會質詢中也答復已研究中,爰要求交通部儘速檢討鐵路立體化審查作業要點,避免不確定因素的存在。【149】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四十四)為減緩全球溫室效應,綠色運輸發展已是全球趨勢,電動巴士、電動車使用更是各先進國家積極投入的項目,台灣預定2030年達成市區客運全電動巴士之目標,行政院、交通部、經濟部、各級地方政府及產業界正朝向目標前進,預定2030年完成汰換現有16,000輛客運車輛為電動巴士之建置,補助預算達1,300至1,600億元間,顯示政府加速推動節能減碳之決心。然則,我國電動巴士、無人自駕巴士目前尚未有完整的安全規範,將造成政策推動上的隱憂!基此,如何因應電動載具快速發展及未來有效監管,亦產生很大疑慮。根據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所做分工,安全規範部分由交通部主責辦理,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將目前規劃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後續之監督完成。【150】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四十五)自2020年起全台觀光旅遊相關產業即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影響,110年5月又因變種病毒傳播力更強導致疫情警戒升級,國內外旅遊產業大受衝擊,相關從業人員苦不堪言。近日國內旅遊受到疫情趨緩及疫苗覆蓋率提升之影響,逐漸復甦,惟仍未開放外國旅客來台,先前規劃之旅遊泡泡亦因此停擺。

    於未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狀況,每年度外國來台旅客可為台灣帶來高達4千億元之收益,可謂台灣重要之經濟產業。現世界各地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狀況皆較為明朗且各國多積極為民眾施打疫苗,努力降低武漢肺炎之影響力。在疫情風險日益降低之情況,為儘快復甦觀光旅遊產業並保障國人健康安全,爰請交通部研議重啟旅遊泡泡,且應將此次疫情期間提供予台灣各項防疫資源或支持之友邦,優先考量納入旅遊泡泡合作國,並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針對重啟旅遊泡泡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1】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賴品妤

(四十六)臺灣地小人稠,陸上運輸系統常緊鄰學校或住宅大樓,隨之因而提升大眾交通便利性,但亦伴隨噪音之問題常造成鄰近民眾不堪其擾。

    根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就鐵路及捷運的部分,第 一、二類管制區要達到80分貝,第三、四類管制區要達到85分貝,方符合設置隔音牆的標準。惟音量在50至70分貝之間,則會引起些微的不舒服,音量在70分貝以上,就會讓人產生焦慮不安,引發各種症狀;人體長期處在噪音的環境之中,會依音量強度及持續時間長短不同,對身體造成各樣傷害與疾病。

    公共建設乃為促進社會運作,國家亦有責任保障公共建設之推動不侵害民眾身體健康安全,爰此,要求交通部檢討隔音牆設置相關規範及標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規劃之書面報告。【152】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賴品妤

(四十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民眾通勤採取之交通方式多有從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改為自行駕駛汽機車上下班。高速公路匝道附近及交流道附近之道路,本就在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較大,易有塞車情形,現又因疫情影響民眾通勤方式改變,造成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段塞車情形日益嚴重,為改善交通情形、提升民眾通勤效率,爰請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加強交通疏導及防止違規或不當駕駛造成車流堵塞之規劃,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153】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賴品妤

(四十八)有鑑於防捲入裝置乃避免行人及機慢車騎乘者等族群,所遇大型車輛轉彎時因內輪差擦撞,再受捲入至車底遭輾之重要保護裝置。然而,目前卻遲未於最適距地高度辦理調降至20-25公分,爰此,特要求交通部應儘速完成大型車輛防捲入裝置距地高度新訂定作業,並啟動車輛裝設之輔導及獎勵辦法,俟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4】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四十九)有鑑於交通部日前拋出「環島高鐵」構想,引發國人關注及期待,允宜考量未來藉交通部及各有關單位評估之所需,目前應儘速產出可供客觀衡量與規劃之初步執行參考內容。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6個月內辦理高鐵環臺可行性之評估作業並對外公開。【155】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五十)有鑑於落實防治氣候變遷,以及我國綠能運輸量能提升等重要考量,是以我國電動小客車覆蓋比率,亦應受交通主管機關對於其基礎使用設施更積極辦理普及化之作業。爰此,特建請交通部強化附有電動汽機車充電樁(設施)停車位於民間普及之辦理,俟後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作業進度書面報告。【156】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五十一)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政府基於疫情控制縮減國內線航班,造成國內線航空公司面臨經營困難,承受嚴峻的營運壓力。爰此,建請交通部參考政府對國道客運、出租汽車業者、旅行業、地勤業、空廚業等編列預算擴大補助國內線航空公司航線營運、員工薪資、配合政策停航航線等補貼。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補助計畫書面報告。【157】

提案人: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五十二)111年度交通部預算新增編列「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1億1,0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3億3,0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3年度,期能解決近年大型車因內輪差死角肇事高等問題。爰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4年期規劃辦理目標及執行進度。【164】

提案人: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11月11日(星期四)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決議:

一、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內容如審查結果。

二、本(11)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1項 中央氣象局62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4項 中央氣象局2,595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中央氣象局218萬8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6項 中央氣象局20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3項 中央氣象局原列22億0,336萬9千元,減列第3目「氣象測報」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0,136萬9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1) 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委辦費」編列4,59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111年度歲出預算委辦計畫共計13項計畫,包含「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項下6項計畫、「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2項計畫、「地震測報」項下2項計畫、「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項下2項計畫、「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項下1項計畫,合計編列4,598萬9千元。惟13項委辦計畫,循政府採購程序執行應有樽節空間,且研究計畫採委辦方式,研究成效不明,爰此委辦計畫編列4,598萬9千元,應予刪除1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中央氣象局就委辦研究計畫成果及運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2.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4,598萬9千元,其用途為辦理13項委託研究或計畫,然而相關計畫之需求與目標並未明確,中央氣象局應加強說明,爰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4,598萬9千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針對109年委辦計畫實質參採狀況,110年委辦計畫辦理情形、111年度委辦計畫之必要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2) 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業務費」項下「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7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111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共計9項計畫,包含開會6項、實習3項,合計預算編列127萬元,惟110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計9項因COVID-19疫情影響,多數皆未能執行,展望明年度國際仍持續受疫情影響,派員出國計畫恐無法順利進行,或改由線上視訊會議替代,爰111年度中央氣象局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7萬元,應凍結二分之一,俟疫情狀況檢討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2.中央氣象局所於111年度預算「國外旅費」計畫項下編列60萬9千元,主要為派員出國進行氣象與地震業務之參訪、交流與參加研討會等旅費。經查,該項預算107、108年分別編列編列61萬5千元、62萬9千元、執行率分別達98.8%及98.9%,惟自去年起受疫情影響,109年預算數略減至60萬9千元,決算卻大幅降至15萬3千元(執行率25.1%),顯見疫情對於國外旅費之執行影響甚鉅。鑑於全球疫情至今仍未獲控制,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2,待中央氣象局視後續實際需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三)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4億2,018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氣象科技研究」下「精緻預報及劇烈天氣預警技術提升」,編列有28,219千元,其中設備及投資費用為27,000千元,在該項預算支出上占比超過85%。然去年該項目編列24,943千元於「提升精緻預報作業量能及強化劇烈天氣預報作業效能之技術發展、資訊作業系統開發建置費」,惟去年已編列相同建置費項目,今年該相同項目費用也未說明是否為維修金額,卻編列26,700千元,高於去年建置費用。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氣象科技研究」2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氣象科技研究-農漁健康環境形塑計畫」項下編列1,300萬元,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預計將於111-114年進行為期四年、總經費5,200萬元之規劃,主要為辦理農、漁業災害性極端氣候事件預警系統之研發及應用。有鑑於近年來致災性豪雨、高溫、酷寒等極端性氣候逐漸成為常態,農、漁民對於掌握更加精準的氣象資訊具迫切需求,且考量到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卻未見中央氣象局提出詳細規劃及預期效益,為使農、漁業在氣候條件劇烈變遷之情況下能夠將可能風險降至最低,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中央氣象局就該項計畫各年度之詳細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3.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列有276,933千元,子項「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中「設備及投資」編列1,000千元,然「應用氣象研究」中編列「設備及投資」編列700千元,兩項設備項目購買內容功能雷同性極高。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4.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預算「地震測報」計畫項下編列1億3,109萬3千元,係辦理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及地震測報中心之人員維持費。經查,中央氣象局自81年至110年共執行五期地震測報相關計畫,包含建置速報系統、發展強震即時警報等工作項目,為持續精進預警系統之速率及精確性,該局自今年起規劃於111至116年接續辦理為期六年、總預算7億8,655萬8千元之地震測報計畫。惟該計畫之警報系統雖已運行逾十年,仍時常因地震速報發送對象不明確,使未收到警訊之民眾有「國家邊緣人」之誤解;而今年年初更有因系統計算誤差,導致部分民眾在一次地震中重複收到多達14次警訊之情形。為避免上述情形使民眾對於系統信賴度降低、進而耽誤分秒必爭的地震避難,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中央氣象局就提升系統精確度及發送警報之準確性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5.中央氣象局111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1億3,109萬3千元,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Public Warning System,以下簡稱PWS)、電視臺插播、網際網路及手機APP等作為發布地震預警的手段。然今年2月曾發生民眾連續多次收到PWS警報之情形,據中央氣象局說明,主要係因震央位於東部外海較遠海域,且震源深度較深,導致地震速報系統計算誤差,而多次更新預警訊息,並自動透過PWS發送所致。此外,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自110年5月1日起,由預估地震規模5.0以上,且「預估縣市政府所在地震度達4級以上(臺北市3級)以上之縣市民眾」,調整為「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之縣市民眾」,鑑於民眾因不清楚地震速報國家級警報發送原則,而誤以為自己屬於「國家邊緣人」,被地震速報PWS排除在外,實有損國家公信,故中央氣象局應思考如何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並視執行之回饋反應持續優化系統,爰提案凍結預算500萬元,俟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6.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地震測報」子項「地震測報」,編列有78,855千元,然近幾次地震預報,往往於地震後,民眾才得以接收到地震避難警報,實則未體現預警效果,中央氣象局責無旁貸。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地震測報」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7.中央氣象局111年度預算於「地震測報」計畫下編列地震測報分支計畫7,885萬5千元,其中重要業務為建置「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PWS)」。經查,今年2月初曾發生民眾收到多重PWS警報之情形,造成民眾恐慌與困擾;此外,許多民眾由於不清楚PWS警報發送之區域標準,產生接收警報與實際感受地震之落差,而有國家邊緣人之誤解。建議凍結該預算之10%,俟中央氣象局檢討PWS系統預報狀況及對民眾之相關宣導,提出合理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6】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陳雪生 林俊憲   

8.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編列有201,495千元,子項「墾丁及花蓮氣象雷達更新」以及「五分山氣象雷達系統強化」各編列5萬元以及15萬元一般事務費,然兩項項目內容功能雷同性,前項項目含有兩項雷達,而後項僅單一個雷達項目就編列15萬元,實屬不合理。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9.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編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項下發展雷達資料大數據技術暨預警決策輔助系統費用共計3,675萬8千元,據查該項目110年度已經編列5,238萬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委辦費,其中辦理氣象雷達預警決策輔助系統建置與雷達觀測與數值模式資料之大數據探勘與擬合技術發展等相關費用,為避免編列浮濫之虞,因此建議本筆預算數凍結3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四)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5億6,132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查中央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於82年7月成立後,迄今仍維持第一年所核列之人力為預算員額12人,一直無法達到海象中心成立之編制員額80人規模,實顯一般行政作業辦理之不周,允宜改進該單位只有15%預算人力之情形。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一般行政」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海象測報中心人力效能提升與業務精進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編列一般行政費共計5億6132萬3千元,較109年度編列預算5億5784萬5千元,以及110年度編列5億5927萬4千元略有增加。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人員維持費與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其中內容有許多雜項支出,例如包括國內旅費與家具費用及辦公設備更換等等,有鑑於國家財政支出困難,相關設備是否有更換必要,可再三斟酌考量,因此建議本筆預算凍結3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五)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591萬8千元,該計畫內容為整修29個氣象站房舍等工程,然前述工程項目中亦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支出項目明顯重疊。爰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5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六)台灣溪流湍急,溺水事件頻傳,日前又發生虎豹潭戲水意外。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野溪地區突發天氣災害之預警,加強氣象雷達之監測效能,以保障國人之性命安全,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七)有鑑於日前發生兩起芮氏規模分別為6.5、5.4級的地震,其中規模6.5級更是110年全台最大的地震。當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也發出被稱作國家級警報的「災害告警系統」(PWS),但有民眾質疑為何是在地震後才收到警報,中央氣象局則表示已經是系統運作極限,由於兩起地震深度都超過60公里,需要較久的傳送時間。爰此,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加強地震系統建置與強化訊息發送效率,以利地震來臨時,給予民眾最快的警示做防災準備。【29】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八)新北市110年10月雙溪區虎豹潭發生6人落水意外,使親友傷心欲絕,由於台灣溪流短,山區河道更窄,暴雨使支流匯聚成的洪峰時間非常短,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比照地震預警的手段,如山區發生暴雨時,能針對附近活動區域發送警報簡訊,做為預警,以減少憾事發生之可能。【30】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九)臺灣位處板塊交界帶,每年約有40,000次地震,其中有感地震約達1,000次,地震頻率極高,因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長期以來以發送細胞簡訊的方式,在有感地震發生時讓民眾在最短時間內接獲警報,以利民眾即時避難、將災損降至最低。惟經查,目前細胞簡訊因受限於字數限制,簡訊內容僅能簡單標示出規模、震度、發生地區等資訊,然而民眾在地震發生當下,卻極有可能因不瞭解避難知識或因緊張而未能確實執行正確避難步驟,為確保民眾能在地震發生當下能有正確避難資訊依循,爰建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議放寬字數限制之門檻,並將重要避難資訊納入細胞簡訊之中,以強化民眾在發生地震時之應變能力。【31】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歲入總預算數為2,897萬元、決算數為2,191萬9千元(執行率75.7%)。經查,109年度交通部主管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鐵道局)之歲入決算中,整體執行率為115%,其中僅有民航局(預算數4,114萬5千元、執行率96.3%)及中央氣象局未能達成目標,惟氣象局之執行率尚不及八成(75.7%),與其他單位有明顯落差。有鑑於交通部所屬各機關原則上皆能達成且超過其所訂定之歲入目標,爰建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針對109年度歲入執行未盡理想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相關書面報告,以確保該局編列之預算目標能夠確實完成。【3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一)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地震測報」工作計畫分別編列「人員維持」與「地震測報」分支計畫5,223萬8千元及7,885萬5千元,共計1億3,109萬3千元,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惟查台灣每年地震頻傳,目前該預警系統與民眾實際認知與需求仍有相當落差,尚有待持續檢討優化以確實達成分級預警之功能,並應落實宣導地震速報國家級警報發送原則與分級應變措施,以推廣強化民眾對災防預警機制之認知與防災應變教育,進而有效發揮防震減災之效用。【33】

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劉櫂豪

(十二) 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地震測報」工作計畫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編列1億3,109萬3千元,要求應在符合成本效益考量下,持續視執行結果優化地震速報系統,並研謀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暨其於收到地震預警訊息之防災作為,以有效收縮短地震預警時間與推廣預警機制以達防震減災之效。【34】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十三) 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新增辦理「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編列1,512萬5千元,考量其與近年度中央氣象局辦理諸多計畫具有高度關聯性,要求該局應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近年度執行部分計畫涉及國外合作或採購項目者,因受疫情影響,而有延後辦理之情形,應及早辦理規劃作業。【35】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十四)有關目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系統行之有年,地震發生如符合發布規則時,多數民眾都會收到相關告警訊息,然而目前相關防災教育、地震保護或逃生之相關教育宣導仍有加強之空間,爰此,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加強地震災防保護、逃生等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趙正宇

(十五)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測報」工作計畫新增辦理「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111-116年),推動「強化衛星觀測基礎建設」與「精進致災性天氣與環境監測」等兩大工作項目,以達「穩定維運氣象衛星作業」與「提升衛星產品應用服務範疇」之目標。第1年經費1,512萬5千元,主要係日本向日葵9號地球同步衛星接收系統之建置所需。

經查,「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與中央氣象局111年度新增或持續辦理之多項計畫,其工作項目與計畫目標具高度關聯,包括「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計畫(109-112年)」、「氣象創新數位服務計畫(110-114年)」、「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計畫(110-115年)」、「農漁健康環境形塑(II)-極端預警及精緻多元服務與應用(111-114年)」等計畫。

爰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上述計畫進行資源整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各計畫目標及工作之異同,工作項目重疊之處應如何整合分配。【37】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六)根據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提出之施政目標,包括「加強口語化氣象傳播,優化氣象防災宣導與服務品質」及「充分運用氣象(候)資訊,提升政府及社會各領域的認知」,期強化氣象傳播之深廣度,提供民眾日常氣象資訊、即時警特報訊息及推廣氣象科普與氣象教育等。

經查,為提供多元氣象服務管道,中央氣象局以Facebook粉專「報天氣-中央氣象局」及「報地震-中央氣象局」,提供民眾重要天氣、地震及天文訊息,並分別約有24萬及16萬人追蹤。惟該兩粉專之貼文,讚數多僅一百至數百,留言更只有零星幾則,顯然粉專的觸及率與互動性亟待加強。究其原因,與文字不夠親民、長篇大論或未搭配圖像等因素有關。相較下,民間氣象單位所成立的粉專,如「天氣即時預報」、「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等,以口語化及生活化的語言,搭配圖像呈現,提供即時天氣資訊與氣象科普,前者貼文讚數動輒破萬,成為許多民眾獲取相關訊息之管道。

爰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參酌民間氣象粉專貼文之圖文呈現形式、內容等,並以合作方式推廣氣象知識傳播,提升氣象服務品質,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未來針對氣象資訊傳播之改善方案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七)鑑於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地震測報」工作計畫分別編列「人員維持」與「地震測報」分支計畫5,223萬8千元及7,885萬5千元,共計1億3,109萬3千元,包括人事費5,223萬8千元、業務費7,825萬5千元、設備及投資60萬元,係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氣象局為辦理地震測報工作,自81至110年度共執行5期強地動觀測計畫,為延續前期計畫執行成果,繼續規劃於111至116年度推動本計畫,台灣位於多震地帶,該計畫確屬必要,又該計畫可透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簡稱PWS)、電視臺插播、網際網路及手機App等發布地震預警訊息;然110年2月初曾發生民眾收到多重PWS警報之情形,影響民眾認知,不利有效防震。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持續視執行結果優化地震速報系統,並研謀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暨其於收到地震預警訊息之防災作為,俾收縮短地震預警時間與推廣預警機制以達防震減災之效。【39】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3項 運輸研究所11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0項 運輸研究所128萬9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8項 運輸研究所90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3億9,405萬9千元,減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9,305萬9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5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委辦費」編列3,255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 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預算於「運輸研究業務」項下編列「02運輸系統規劃作業計畫」經費2340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高達905萬5千元,比例偏高。交通部運研所可說是交通部的智庫,職司重大交通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事項;其組織也多以分組研究的分工來編制,然由過去編列經費來看,委辦費用之比例偏高。若交通事務研究需長期借重其他領域專家學者,則運研所之存在合理性令人存疑。國家預算有限,組織存在應符合其設立目的,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340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之405萬5千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2.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3255萬5千元,其用途為辦理12項委託研究,考量過去辦理相關委託研究成效不明,相關委辦經費也應力求撙節,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3255萬5千元,應予減列150萬元,另凍結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個月內針對109年委辦計畫實質參採狀況,110年委辦計畫辦理情形、111年度委辦計畫之必要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3.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委辦計畫共計12項計畫,包含「運輸研究業務」項下5項計畫、「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7項計畫,合計編列3255萬5千元。惟12項委辦計畫,循政府採購程序執行應有樽節空間,且運研所歷年研究計畫委辦比例居高不下,研究成效不明,爰此委辦計畫編列3255萬5千元,應予刪除1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運研所就過去委辦研究計畫成果及運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4.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預算委辦費編列3255萬5千元,分屬運輸研究業務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經查,過去交通委員會多次建議運輸研究所應降低委辦費用比例,增加運輸研究所之內部研究。爰提案凍結委辦費預算10分之1,俟運輸研究所就相關委辦之必要性提出合理之書面報告,始得支用。【4】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二)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4,666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11年度預算「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計畫項下編列4,666萬6千元,主要為辦理鐵公路、橋梁及港埠設施檢測技術研發以及港灣氣象調查與航安科技發展等項目。經查,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共計四年期(計畫總經費2億221萬9千元),鑑於近年來極端氣候逐漸成為常態,相關災防計畫確有其必要性,惟該計畫今年度為第一年辦理,卻未見預算書針對本項計畫之執行規劃及預期成效進行詳細說明,且相關災防之研究計畫亦與中央氣象局所辦理之多項計畫甚為相似,預算編列上恐有疊床架屋之情形,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如何加速該項計畫之實施及具體目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新增「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該計畫分4年辦理,總經費2億0221萬9千元,111年度編列4666萬6千元,計畫內容包含鐵公路、橋樑及港埠設施檢測技術研發、港灣海象調查與航安科技發展、港灣環境災防創新應用研究等三項細部計畫。惟運研所新增計畫應就其必要性、預期成果及效益,辦理期程等再予詳列說明。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新增「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4666萬6千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運研所就新增計畫必要性等提出詳細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預算編列4666萬6千元,該計畫為111新計畫,計畫期程為111年至114年,考量該計畫為新興計畫,然依據預算書內容無法確認該計畫之必要性,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預算編列4666萬6千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個月內就該計畫之必要性以及預期成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三)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編列5,650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劉櫂豪 陳明文 陳雪生 趙正宇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 有鑑於運輸研究業務於111年度預算數,乃相較前一年度減列逾700萬元,是以另外界有感無法有效落實111年度所規劃辦理參與APEC運輸工作小組、我國交通工程人員對於「肇事診斷學」操作程序與方法並改善路口事故、我國易肇事路口案例實作改善、遙控無人機交通應用層面開發等當年度預期成果。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運輸研究業務」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上述事項之執行規劃與預期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14款5項3目「運輸研究業務」5650萬6千元,辦理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等工作。茲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主要掌理政府運輸政策之研究及建設事項,以及運輸發展與政治、經濟、國防及社會關係之研究與配合事項等工作,96年業已提出「解決偏遠地區公共運輸可行策略探討」,既未就原鄉地區公共運輸需求有所研究,也未就解決偏遠地區公共運輸問題提出具體政策或法令修正之建議。爰此,凍結「運輸研究業務」500萬元,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原鄉地區交通運輸政策提出政策、法令研修具體建議,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動支。【1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劉櫂豪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3.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預算案於「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編列3310萬1千元,項下業務費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603萬5千元,並新增編列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維運經費106萬5千元;惟查審計部已連續於108年度、109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橋梁資訊管理系統缺乏資料檢核機制,未能察覺檢測廠商作業異常情事,恐無法釐清各級橋梁之維管權責並落實執行,故為確實發揮該橋樑管理資訊系統建置效益、健全橋梁安全維護管理制度,爰提案酌予凍結本目分支計畫「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經費200萬元,俟運研所確實檢討該橋梁資訊管理系統資料檢核與定期稽查機制,確認各橋梁主管機關權責,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4. 運輸研究業務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業務費-資訊服務費」共編列1,216萬元,其中710萬元係維運「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及「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

  根據審計部報告,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置迄今已逾20年,卻仍未將各級政府經管橋梁悉數納管,對於將屆檢測或應檢修而未檢修之橋梁,亦無預警系統,無法輔助橋梁維管單位即時處理。另,運輸研究所建置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卻在近日無預警下架。維管橋梁機關須落實橋梁檢測,系統亦應切實檢核資料正確性,不得重蹈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之覆轍。

  爰提案凍結「資訊服務費」100萬元,待運輸研究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詳細說明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納管全國橋梁概況及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之建置進度,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5.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11年度預算「基礎運輸研究計畫」之分支計畫編列603萬5千元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事宜。經查,該預算於108、109年審計部抽核時均有多項橋樑檢測不確實之情形,如:實際執行橋樑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未依規定於現場辦理橋樑檢測時上傳資料,甚至還發生不同橋樑檢測人員上傳相同照片等嚴重影響橋樑檢測品質之情形,有鑑於橋樑負擔大量交通運輸量能,過去更曾發生造成嚴重死傷之南方澳大橋事件,為確保辦理該項計畫之檢驗品質,故建議全數凍結該項預算,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橋樑檢測品質及覆核機制研議具體改善方案,並經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6. 運研所111年度預算案於「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分支計畫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603萬5千元。鑑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及109年度均經審計部指出其檢查驗證功能未至完善,例如部分縣市政府委託廠商辦理經管橋梁檢測作業情形,被發現有廠商於資訊系統登錄之橋梁檢測人員,每人每日檢測橋梁數量未盡合理、未依規定於現場辦理橋梁檢測時上傳資料、檢測人員頭像背景與檢測橋梁場景未符、照片拍攝時間較委託檢測勞務採購案評選會議或契約簽訂時間早等,顯示橋梁資訊管理系統缺乏資料檢核機制,亟待改善。爰提案凍結200萬元,俟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四)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3,46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7. 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11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中編列有500萬元,計畫用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電力設備汰舊換新作業。然考量日前歲出機關進行預算科目調整後,「港研中心管理業務」預算科目不再受單獨編列,使本院從預算概況所見有感監督上的距離。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建築與設備-營建工程」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111年度業務規劃與績效評定暨未來精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8.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新增「營建工程」項目,主要辦理「運輸研究大樓中央空調系統汰換工程」,運研所擬訂分2年辦理,總經費3997萬7千元,111年度編列2969萬9千元。惟該新增計畫並無說明汰換更新空調系統之必要性,且為避免浪費公帑,節省政府開支,仍應樽節預算。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新增「營建工程」項下「運輸研究大樓中央空調系統汰換工程」編列2969萬9千元,應刪除3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運研所就新增計畫必要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五)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施政目標第4點為「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及跨部會整合,賡續推動公共運輸產業數位轉型。」經查,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書中並無針對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編列相關預算。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限期1個月內針對「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之施政計畫書面報告。【24】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六)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提出「混合車流情境的機車交通安全工程設計方法研究與驗證」報告,指出機車比汽車成本低、機動性強、可及性高,是台灣主要短途使用的交通工具,占所有機動車輛的2/3以上,登記數約1,500萬輛,但機車對其乘員保護力弱,每年交通事故中,六成以上死亡、八成以上傷者與機車有關。機車的速度性類似汽車,脆弱性則類似弱勢用路人,目前車道寬度多半以汽車觀點設計,讓機車駕駛於道路承受更大的風險,爰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半年內針對各縣市110年度機車駕駛20大肇事路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道路改善評估書面報告,並於縣市機車駕駛20大肇事路段,以顯著方式標示提醒,以提高機車駕駛安全。【25】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七)近年來無人機的性能大幅提升,應用範圍從以往空中攝影、物流運送、橋梁或邊坡檢測,未來更可望擴展到空中載客,形成城市空中交通(Urban Air Mobility,簡稱UAM)的全新服務模式。日本近日就有新創公司推出台幣1,900萬元的飛天機車,此外,德國新創公司「Volocopter」,日前也在羅馬「達文西機場」,展出空中計程車,希望在2024年,能以這款交通工具,從機場送乘客前往市區。這些都顯示城市空中交通已是即將到來的事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超前部署於半年內,針對城市空中交通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運輸安全研究及規劃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八)台灣的自動駕駛測試,目前已經有將近10個場域在測試,包括台北信義公車專用道、新北淡海、台中水湳、台南沙崙等,顯示無人車載客與運貨的世紀即將開啟,交通部應超前部署於半年內針對無人車駕駛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安全評估及法規修訂書面報告。【27】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九) 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事故碰撞型態導向之路口設計範例推廣示範」計畫項下編列280萬元,係運研所「事故型態導向之路口交通工程設計範例」之延續計畫。經查,其設計範例於109年完成後,110年首先於直轄市進行實務演練,111年度則預計擴大推廣至非直轄市區域,惟路口屬交通事故發生之熱區,自106至109年路口交通事故所造成之死傷人數連年攀升,死亡人數自1,135人增加至1,333人(增幅17.4%)、受傷人數由22萬9,236人攀升至27萬6,529人(增幅20.6%),在死傷人數居高不下的情形下,提升路口交通安全實有極高之迫切性,為使路口事故能夠獲得控制,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就如何加速該項計畫之推廣及計畫實施之具體目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為減少大型車視野死角導致之交通意外事故,交通部自107年起推動之大型車輛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之計畫已於110年4月全數加裝完畢,惟相關行車事故卻未減少。經查,近年來大型車相關意外事故仍高居不下,107至109年死傷人數連續三年成長,分別造成382人、384人、405人死亡以及10,011人、10,459人、12,116人受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7年針對大型車輛駕駛使用視野輔助系統之報告中曾指出,視野輔助系統裝設率雖高,但系統並無主動警示功能,且大型車輛駕駛並未養成使用輔助駕駛之習慣,造成大型車輛右轉時使用視野輔助系統比率僅約二成,故除強制加裝輔助系統之外,亦應研議如何強化大型車駕駛人使用習慣,方有機會改善大型車輛之事故情況。爰此,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持續於每年度針對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之使用情形及事故發生原因進行研究,以確保相關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情形能夠確實降低。【29】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一)鑑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及109年度均經審計部指出其檢查驗證功能未臻完善,要求交通部應持續檢討強化;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新增辦理之「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涉及與各車行橋梁主管機關有資料或系統介接之需求,並規劃對外開放查詢,應秉持有效達成橋梁資訊公開之目的,審慎辦理規劃建置作業。【3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十二)有關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針對相關系統的功能、是否對外開放查詢以及實際運用,都仍有精進空間,爰此,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1個月內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之書面報告。【3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十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88年起陸續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11年度亦編列603萬5千元用於系統維護。本系統平台之功能為輔助橋梁養管單位,協助各級政府及相關部會,得以迅速掌握橋梁之檢測及維修等紀錄資料,並執行相關維護工作。

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有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等情形;最近甚至在該網站發現有檢測橋梁上傳照片造假之情事。此等內部控管失能的情況,非但不能為相關機關提供有效的橋梁檢查資訊,嚴重者恐因橋梁檢測不實,再度發生憾事。爰要求交通部應善盡督導地方政府加強檢測稽查與品質管理之責,於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立覆核及預警功能,並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四)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分支計畫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603萬5千元,並新增編列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維運經費106萬5千元。運研所雖非橋梁主管機關,惟該所自109年起應交通部要求,正式統籌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資料,提供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以利其強化後續管理作為。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橋梁管理及維護受到國人高度關注,又鑑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及109年度均經審計部指出其檢查驗證功能未臻完善,允宜持續檢討強化,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參酌審計部意見,持續精進系統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另考量該所新增辦理之「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涉及與各車行橋梁主管機關有資料或系統介接之需求,並規劃對外開放查詢,亦應一併審慎辦理規劃建置作業,俾利有效達成橋梁資訊公開之目的。【33】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十五)有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刻正辦理執行經費達3,600萬元之Taiwan CarU小客車租賃業數位轉型發展計畫系統開發作業。考量政府計畫辦理背後所繫乃民脂民膏,特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需落實與民間小客車租賃車業者之間,保有密切意見汲取與交流機制,並確保未來系統將會上線,以供我國小客車租賃業者妥適利用。【34】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5項 鐵道局及所屬1,61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7項 鐵道局及所屬31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226萬4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26萬4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0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68億9,272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8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6千元、「國外旅費」編列124萬8千元,合計編列143萬4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8萬6千元及國外旅費124萬8千元,合計為143萬4千元。然值此疫情期間,各國疫情變化不定,明年是否邊境解封亦尚未明朗;又兩岸近年囿於政治因素,兩岸關係形同中斷,官方交流更是停滯,大陸地區旅費似無編列之必要。為撙節政府有限之財政資源,爰擬刪減此二項計畫合計編列旅費143萬4千元其中之18萬6千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編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2.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18萬6千元,考量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109年、110年相關預算幾無執行,且兩岸關係不明,相關計畫能否成行尚未可知,相關預算應有撙節空間,且該計畫辦理內容為赴香港參與軌道研討會,相關會議是否有其參加之必要性尚需審慎評估,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應予減列8萬元,其餘全數凍結(10萬6千元)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參與該項會議之必要性,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3.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共計6項計畫,包含考察5項、開會1項,合計預算編列124萬8千元,惟110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計6項因COVID-19疫情影響,全數皆未執行,展望明年度國際仍持續受疫情影響,派員出國計畫恐無法順利進行,或改由線上視訊會議替代,爰111年度鐵道局及所屬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4萬8千元,應凍結二分之一,俟疫情狀況檢討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二)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2億4,683萬7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淑華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按鐵道局預算書說明,鐵道局年度一般行政預算編列乃具備資訊管理工作業務,是以考量所屬鐵道局監理作業中通報安全資訊作業上,目前主管機關尚欠缺積極辦理國家鐵道自願安全通報作業系統供各界基於安全維護所參與,顯有違一般行政應辦理具備事項。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一般行政」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辦理國家鐵道自願安全通報開放系統研議及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交通部鐵道局於111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11億2,943萬6千元。110年4月發生臺鐵太魯閣號事件後,行政院決議由鐵道局代辦臺鐵局24項工程,為因應上開新增工程事項,鐵道局於110年8月17日經交通部同意新增16名職員,預計將增加1,762萬2千元之人事費用。有鑑於鐵道局新增之各項代辦工程包含進行評估規劃、可行性研究階段、綜合規劃階段、招標階段等各式工程進度,鐵道局應加強與臺鐵局之分工,以避免工程執行上有任何疏漏之處。且考量到新增之人事費用平均年薪達110萬元,卻未見預算書針對新增職員需求進行說明,為確保鐵道局之代辦工程能達預期效益,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與臺鐵之分工模式及新增職員之詳細任務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3.查110年台鐵發生多起重大工安意外,多與台鐵局工程施作缺失相關,依據交通部組織法第26-1條明定「臺灣鐵路管理局為交通部附屬事業機構」,其業務應著重於營運而非鐵路工程之施作。另查鐵道局組織法第1條規定,其業務係辦理鐵路、大眾捷運與其他鐵道運輸系統之工程建設及監督管理等相關業務。故應將原由台鐵局施作之工程移由鐵道局辦理。惟查鐵道局110年度法定編制人員預算員額848人,經費719,353千元;111年度法定編制人員預算員額823人,經費704,000千元,較去年減少25名員額,經費減少15,353千元,顯無助於完善鐵路工程之監管及施作,實有未妥,爰凍結鐵道局人員維持費預算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鐵道局就「如何完善人員編制暨改善鐵路工程安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許淑華

4.鐵道局於111年度預算案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11億2,943萬6千元,經查,鐵道局職員員額823人,較110年度848人減少25人。但未來幾年鐵道局需代辦臺鐵局24項新建工程,而鐵道局在人力上如何與臺鐵局進行分工仍未可悉,爰提案凍結100,000千元,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評估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5.針對鐵道局各項費用科目下之「資訊管理」計1957萬6千元,據查其中資訊服務費已佔1134萬元,內容包括網路機房、資訊應用系統維護及資通安全監控管理防護費用等,但是高鐵台中站4.8萬坪設定地上權開發案決標後,落敗的新光集團指控招標過程有問題,評審之一竟然有得標的廣三SOGO集團子公司德昌營造的監察人。鐵道局表示高鐵台中站土地開發案甄選委員會成員籌組,是考量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擔任委員,且籌組後至截止收件前,並無法預知有哪家廠商會來投資。此外為保障各申請人的權益,此案甄選委員會無論籌組過程、資料收送等事宜,都是採密件方式處理。如此情況下仍然出現爭議問題,明顯表示資通安全出現問題,為避免影響業務推動,先予以凍結200萬元,待完成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並送交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三)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5,525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陳素月 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葉毓蘭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5525萬4千元,其用途為各工程處之業務費等,依據臺鐵局軌道安全事件統計,109年至110年9月,因鐵道局施工而導致之軌安事件共6起,影響旅客約5004人,鐵道局應落實確保鐵路施工安全,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5525萬4千元,應予凍結10%,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鐵道局施工安全如何精進及避免軌安事件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2.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5525萬4千元,主要辦理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之一般性行政管理工作。爰台鐵局110年4月2日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召開研商台鐵局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台鐵局新建工程原則由鐵道局辦理,並盤點現行台鐵關於橋樑、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總經費逾235億元,由鐵道局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然依目前兩局協商進度,尚未完成全數移交作業,為確保工程品質及進度,交通部應積極督促上述移交工程辦理情形,並逐季報告進度及監管情形。爰此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5525萬4千元,應凍結十分之一,俟鐵道局就上述工程管理提出監管計畫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3.有鑑於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工作計畫,乃繫資訊管理業務中加強資安監控及防護作業之落實。然而,查所屬該工作計畫中北部、東部、中部及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之分支計畫及其說明內容中,多不包含是項業務落實之說明及規劃釋疑。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我國北部、東部、中部及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業務111年度落實資安防護作業之規劃及績效評定設置」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4.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新臺幣2億5525萬4千元,提案凍結新臺幣2千萬元。

鑑於我國台灣鐵路至今仍公安事故頻傳,諸如普悠瑪、太魯閣事件,均為國際重大鐵路是故,又高速鐵路系統於近年亦有因外人闖入,或山坡滑動等因素,屢傳緊急停駛的情況,顯見我國於鐵路之安全管理議題仍有再精進之必要,並與發達國家之鐵路管理顯有差距,故於相關鐵路安全得以改善確保前,應優先檢討台灣鐵路及高速鐵路之站票發售,另有關因車輛數量或人員等因素導致之運能不足問題,顯然為可預見之情事,並非偶發事件,應交通部應予解決。

是故交通部應提出台灣鐵路與高速鐵路之路線沿線之安全檢討,並於確保安全無虞前,應檢討發售站票之合理性與安全性,尤其高速鐵路之運營時速,高達200至300公里之間,如有事故將致生嚴重公安事故,其安全性更應加以保障,另有關受限於運能不足致使有站票發售之必要情況,交通部亦應加速落實車輛採購、人員招聘考訓,或其他系統性之改善作業,或參酌國際案例採用、採購或改造雙層客車形式等措施,以根本杜絕因運能不足致生之站票需求。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鐵道局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5.針對鐵道局在111年度於「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科目下編列經費共計2億5525萬4千元,但是事實上鐵道管理甚至於採購標案都有檢討之處,例如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民國107年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台東線砸道工程招標案,辦理採購案的台鐵廖姓員工涉嫌於驗收時放水,圖利得標廠商不法利益約百萬元,鐵道局在監管方面明顯有檢討空間,為避免影響業務推動,先予以凍結1000萬元,待鐵道局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並送交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6.(1)2018年7月18日,輿論一般簡稱「派遣歸零」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獲核定通過,目標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不再使用任何派遣人力,以維護勞權。

(2)然鐵道局仍編列41,185千元做為臨時人員的相關費用。明顯和派遣歸零的立法意旨相為違背,為提升勞動權益爰此提案凍結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臨時人員酬金之所有預算。俟鐵道局提出提升相關改善報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林俊憲 蘇震清 劉櫂豪 蔡易餘

(四)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3億8,56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須交代鐵道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工程的處理原則及責任歸屬)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桃園機場捷運線新北產業園區站(A3站)於110年即啟用市區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服務,且鐵道局預算書中雖因三年工期緣故,辦理編列有「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111年度預算數22,800千元,然考量民眾未來運用便利之提升,以及該計畫成效再強化之考量,主管機關允宜妥適對外再行說明。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鐵道局於111年度預算案年度「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6億4,462萬3千元,但行政院交辦鐵道局代辦臺鐵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預算規模幾乎是鐵道局自身鐵路建設計畫預算的十倍,鐵道局代辦台鐵局業務恐將延宕自身預算的執行,爰提案凍結300,000千元,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3.鐵道局鐵路建設計畫下編列「增設台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總經費612680千元,分5年辦理,其中111年度編列187623千元。經查,鳳鳴臨時站屬臨時性車站設施,且使用年限僅約5年,如斥資6億餘元搭建後即拆除恐有浪費公帑之虞。建議凍結111年度該預算10%,俟鐵道局針對鳳鳴臨時站退場後,相關材料、設備之回收提出合理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4】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4.交通部鐵道局111年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共編列27億4,100萬元。其中,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總經費13,800,000千元,分19年辦理,100至110年度已編列6,968,30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2年經費718,200千元,惟是項計畫雖帶動捷運沿線周邊土地發展,卻無法有效避免地方政府配合建商開發房地產,顯有助長地價炒作之虞,爰提案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共計274,100千元,待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如何兼顧地方土地開發及土地正義之專案報告,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許淑華

5.交通部鐵道局於111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置計畫」項下編列2,280萬元辦理「機捷A3站預辦登機計畫」,該計畫係進行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經查,該計畫整體預算為5億3,500萬元,截至110年度累積編列數為3億5,717萬3千元,惟截至110年8月為止,累計執行數卻僅有2,021萬元(累計執行率5.66%),預算執行進度嚴重落後,且過往該系統使用率於106、107年分別僅有7.11%及7.85%,使用率之提升亦有極大改善空間。為使機捷沿線與桃園機場之連結能持續強化,以提高更多國、內外民眾之使用意願,故建議刪除該項預算300萬元並凍結1/10,待鐵道局針對如何加速計畫執行、研擬預辦登機系統使用率之具體目標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6.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歲出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編列2280萬元,該計畫期程自109年至111年,總經費5億3500萬元,111年度為最後一年編列,而由於近年來受到疫情影響出國旅遊人數銳減,而在疫情爆發前機場捷運台北站(A1)建置預辦登機系統使用率僅7.85%,因此鐵道局應針對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完成正式營運前擬訂精進方案評估建置完成後之使用效益,爰此凍結111年度預算十分之一,並就精進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五)桃園機場捷運系統產權為交通部鐵道局所有,由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向鐵道局承租系統營運。但機場捷運110年受到疫情影響,桃捷公司30億元的資本額已虧損過半。桃捷公司日前表示,待111年2月與鐵道局的合約到期後,希望能夠與中央重新討論營運模式。針對桃捷公司虧損的情況,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研擬相關必要之協助,並限期3個月內就桃園機場捷運改由中央委託代管之可行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六)依據行政院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交通部鐵道局將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惟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編列卻不增反減,職員員額亦較110年度減少25人。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限期1個月內針對工程增加、人力卻減少的情況做出說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七)目前高鐵站12站中,台北、南港與板橋、台中都是三鐵共構(臺鐵、捷運、高鐵),桃園高鐵站有機場捷運A18站做搭配、新竹高鐵站有臺鐵六家支線搭配、苗栗高鐵站旁邊就是臺鐵豐富車站、台南高鐵站有臺鐵沙崙支線、高雄高鐵站旁邊有臺鐵新左營站,只剩下嘉義高鐵站沒有臺鐵支線做搭配,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協助地方政府針對嘉義高鐵站進行臺鐵支線的規劃評估,以建構完整的鐵道路網。【30】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八)有鑑於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於110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要求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經查鐵道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仍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鐵道局僅辦理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其餘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評)等核定事宜及工程完工後之保固,仍由臺鐵局辦理。為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於1個月內針對新建工程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具體之分工協調及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權責報告。【3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九)機場捷運延伸計畫於107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第一次修正計畫,期程自99至118年度,計畫總經費共計138億元,截至110年累計編列數為69億6,830萬2千元、累計執行數為68億4,156萬6千元(執行率98.18%),執行進度大致符合預期。惟該計畫截至110年桃園市政府應撥付之自償性經費8.46億元中,目前僅撥付3.72億元,應撥付數不足恐成計畫執行之不安定因素。為確保該計畫將桃園機場、高鐵桃園站以及中壢車站串連,進而使桃機周邊公共運輸系統之範圍能夠擴大涵蓋更多旅客之目的,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強化與地方政府之溝通,以確保計畫順利執行。【3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十)110年4月發生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死亡、247人輕重傷之嚴重傷亡,為使臺鐵行車安全能夠全面改善,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會議中決議由交通部鐵道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共計235.33億元之新建工程,其中包含路線彎道改善、邊坡分級精進、臺鐵-高鐵轉乘接駁等各項重要計畫項目。為確保臺鐵能在鐵道局協助分擔部分計畫後專注於行車安全及品質上全面改善,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在第1年每6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新增代辦工程執行情形書面報告,第2年後每3個月進行滾動式檢討提出書面報告,以達行政院決議由交通部鐵道局協助工程之最大效益。【3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十一)鑑於97年高屏區域發展首長會議中,即有共識高雄與屏東隸屬於一個共榮發展的高屏生活圈,高捷屏東延伸線計畫就是串聯高屏生活圈的重要交通紐帶,惟查歷經13年爭取,高捷紅線之小港林園東港線方才進行可行性研究作業中,高捷橘線之左營屏東線、大寮屏東線及大寮萬丹潮州線仍僅列為中程路網,未能落實推動,實有礙高屏生活圈共榮發展,更未能確實配合屏北地區陸續開發設置生技園區、科學園區之通勤運輸與周邊發展需求,爰請交通部鐵道局應協助地方政府確實檢討高捷建設帶動區域衡平發展之效益,儘速協調規劃高捷橘線延伸屏東路網,合理串聯屏北人口密集區,早日實現高屏生活圈共榮發展目標。【34】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十二)鑑於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110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是以鐵道局將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仍由臺鐵局編列,惟查鐵道局雖原則上僅代辦新建工程之設計與施工,後續仍係由臺鐵局辦理計畫核定前之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工程完工後保固等工作,然交通部鐵道局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分工事項與整體規劃仍應有適切之統整協調機制,並訂定工程進度定期檢討機制,確實釐清相關權責,方能充分發揮專業監督機制並提升行政效能,俾利順利推動各項鐵路施工如期完成,確保運輸安全。【35】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十三)有關交通部鐵道局預計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計畫,計畫總預算約235億元,然而依據鐵道局預算員額,111年度較110年度正式職員減少25人,在人員減少的狀況之下,增加24項計畫代辦,鐵道局應就相關人力進行盤整,確保相關人力足以因應,爰此,交通部鐵道局應於1個月內就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計畫之相關人力分配提出說明,並依據各代辦計畫分年移撥之人力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十四)有關交通部鐵道局辦理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包括高雄車站第二階段地下站體施工、商辦及旅館大樓施作及鳳山車站開發大樓施作等,會利於監督了解相關作業進度,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針對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之相關進度規劃時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五)鑑於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27億4,100萬元用於進行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臺灣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爰要求交通部應提供各種軌道工程相關周邊土地開發計畫之成效報告(包含計畫經費、已投入經費、開發面積、相關機關單位之分潤情形),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六)110年4月2日臺鐵408次太魯閣號發生重大出軌事故後,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據鐵道局表示,依行政院上開決議由該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近年重大鐵路事故不斷,鐵路安全受到高度關注,不容有所忽視。為有效落實臺鐵改革專案會議之決議,爰要求交通部督促鐵道局允應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妥為分工合作,釐清上述決議之權責,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39】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十七)有鑑於交通部鐵道局的工程管理業務中,內容包括軌道工程與其邊坡補強作業。是以考量我國鐵道建設遍及的面積之廣、路線之長,鐵道局應更進一步落實邊坡滑落防範與施作相關補強作業,避免憾事發生。爰請交通部鐵道局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0年強化鐵路邊坡補強管理規劃暨執行成效」書面報告,並重拾民眾對於鐵道建設信心。【40】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十八)交通部鐵道局刻辦理「宜花東地區鐵路提速計畫可行性研究」,將針對臺鐵現有路線最高時速130公里/小時提升至160公里/小時進行技術評估,鑑於臺鐵清水隧道事故的慘痛教訓,建請鐵道局除就提速所涉路線基礎設施、號誌及車輛系統、線型條件進行研究外,如未來列車速度達160公里/小時之路段,應特別就路線路權淨空之確保,例如立體化以消除平交道、邊坡安全告警系統之建置等,提出相關安全確保規劃。【41】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