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10月4日(星期一)9時1分至15時6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吳玉琴 洪申翰 陳玉珍 張育美 蘇巧慧 蔣萬安 陳 瑩 徐志榮 廖國棟 Sufin.Siluko 邱泰源 賴香伶 莊競程 黃秀芳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曾銘宗 楊瓊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林奕華 湯蕙禎 陳椒華 葉毓蘭 張其祿 李德維 劉世芳 何欣純 高嘉瑜 洪孟楷 林楚茵 鍾佳濱 林俊憲 陳亭妃 孔文吉 高金素梅 王美惠 李貴敏 蘇治芬 呂玉玲 廖婉汝 謝衣鳯 王婉諭 吳怡玎 周春米 賴瑞隆 林德福 陳以信 蔡易餘 邱臣遠 蔡壁如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署長

張子敬

氣候變遷辦公室

主任

蔡玲儀

綜合計畫處

處長

劉宗勇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副處長

王嶽斌

廢棄物管理處

簡任技正

彭成熹

環境督察總隊

簡任技正

蔡蓬培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執行秘書

謝炳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執行秘書

簡慧貞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副局長

陳淑玲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彥伯

運輸研究所

副所長

黃新薰

運輸研究所

組長

曾佩如

路政司

簡任技正

胡迪琦

航政司

簡任技正

盧清泉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工業局

副局長

楊志清

能源局

組長

莊銘池

國際貿易局

參事

張良輔

標準檢驗局

組長

黃志文

水利署

副總工程司

張廣智

商業司

副司長

劉雅娟

國營事業委員會

科長

林漢隆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王耀庭

中油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盧惠貞

主  席:蔣召集委員萬安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科  員 李懿如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經濟部次長、交通部次長針對「我國為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之具體作為以及歐盟宣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簡稱CBAM)對企業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經濟部次長針對「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及修法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專題報告採綜合詢答,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及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洪申翰、張育美、陳玉珍、蘇巧慧、廖國棟Sufin‧Siluko、蔣萬安、陳瑩、徐志榮、邱泰源、賴香伶、莊競程、黃秀芳、楊曜、謝衣鳯、林奕華、張其祿、高嘉瑜、陳椒華、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吳怡玎、湯蕙禎、楊瓊瓔、林楚茵、洪孟楷、賴瑞隆、蘇治芬、孔文吉、王婉諭、蔡壁如、陳以信、曾銘宗及鍾佳濱等3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及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邱臣遠、林德福、廖婉汝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項:

歐盟2019年宣布「歐洲綠色政綱」,提出2050年達到排碳增減相抵的「碳中和」目標,才能在本世紀末前,把全球升溫控制在1.5℃以內。2023年更祭出在邊境課徵「碳關稅」手段,落實產品供應鏈的減碳行動。我國企業面對供應鏈減碳規範越來越嚴格,加上碳稅的課徵大幅增加成本,政府應盡速進行跨部會合作,輔助業者跟上國際腳步。爰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經濟部依上開意旨研議,成立跨部會產官溝通平台、擬定產業減碳獎勵機制,以及碳定價機制對產業競爭力的影響評估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報告內容。

提案人:張育美 徐志榮 陳玉珍 蔣萬安 廖國棟 Sufin.Siluko 楊瓊瓔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