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 6分至12時59分、下午1時43分至9時36分
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 9時3分至下午1時33分、下午2時10分至4時41分
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 9時1分至13時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適應 溫玉霞 陳以信 林淑芬 廖婉汝 林昶佐 王定宇 馬文君 江啟臣 趙天麟 劉建國(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邱顯智 孔文吉 陳椒華 李德維 劉世芳 李貴敏 王美惠 洪孟楷 何欣純 張其祿 高嘉瑜 葉毓蘭 費鴻泰 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 吳斯懷 翁重鈞 陳明文 蔡易餘 林德福 鄭正鈐 邱志偉 羅明才 呂玉玲(列席委員24人)
列席人員:(12月20日)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童振源及所屬人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馮世寬及所屬人員
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張家瑜
(12月22日)
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及所屬人員
(12月23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駐日代表謝長廷(未列席)
主 席:陳召集委員以信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陸靜怡
12月20日(星期一)
報告事項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壹、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1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22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9項 僑務委員會856萬3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7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52萬5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2萬5千元。
歲出部分
第16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3億3,037萬8千元,減列:
(一)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10萬元。
(二)第3目 「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中「業務費」10萬元。
(三)第4目 「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150萬元。
(四)第5目 「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業務費」40萬元。
(五)第6目 「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120萬元(含「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中「業務費」20萬元、「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業務費」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33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億2,707萬8千元。
本項提案9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 僑務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01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有關「權利使用費」編列250萬元。僑委會採購多元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稿源選擇依據為何,海外露出之成效為何,應定期檢討,避免預算虛擲。爰針對僑務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01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有關「權利使用費」編列25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2) 僑務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有關「其他業務租金」編列88萬元。僑委會為加強與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促進全球華文媒體互動交流,提升臺灣正面形象;然實際租用之用途為何,未予說明;且所需預算較110年編列48萬元倍增,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檢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01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有關「其他業務租金」編列88萬元,凍結2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3) 僑委會111年「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促進全球華文媒體互動交流,提升臺灣正面形象」之一般事務費編列5,120千元,較110年1,128千元增加3,992千元,僑委會編列大筆預算加強與海外媒體溝通聯繫,其支出之對象、金額與效益應予檢視,爰針對僑務委員會—歲出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1,594千元,減列2,000千元。
提案人:陳以信 江啟臣 馬文君 廖婉汝
(4) 僑務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01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有關「一般事務費」編列1,159萬4千元。僑委會與媒體聯繫溝通之經費較110年大幅增加(110年編列112萬8千元,111年編列512萬元),且多項業務、預算重複編列,預算編列顯未覈實,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僑務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01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有關「一般事務費」編列1159萬4千元,減列20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5) 僑委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編列18,613千元,其中用於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促進全球華文媒體互動交流,提升臺灣正面形象6,000千元,惟相關預算成效難以得知,且較110年度預算大幅增加4,392千元。爰針對僑務委員會歲出預算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之「業務費」加強與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預算,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6) 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分支計畫「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業務費1,856萬8千元」,提案減列6,105千元。1.本分支計畫比110年度增加347萬6千元,其中加強海外華文媒體之聯繫溝通6,000千元,不知必要性何在?方法為何?僑委會服務對象應是海外僑民、僑台商、僑社社團,而不是將資源分配給予海外媒體。若如預算書之「說明」是為「提升台灣正面形象」,外交部和觀光局已編列更多有關國家形象之宣傳經費,不宜再用僑委會有限之資源、做重複之事,且是否和僑務電子報預算重複編列?此部分提案全數減列。2.另僑委會提供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免費使用,審計部指出「實際使用率偏低、允宜檢討原因癥結,研謀改善」。3.說明3.聘請專業人士撰擬及審查文件60千元,新聞稿撰寫為何需要再聘專業人士,僑委會編制中難道沒有專業人士?此部分建議全數減列。4.說明11.購置推展業務所需硬體設施45千元,用途為何?建議刪除。以上合計減少610萬5千元,提案減列6,105千元。
提案人: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7) 僑委會111年度預算「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編列18,613千元,其中用於提供多元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擴增海外新聞志工供稿能量,增加臺灣正向新聞於海外露出4,129千元,惟海外華文媒體受眾人數難以確定,執行成效無法具體檢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歲出預算第七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之「業務費」提供多元新聞稿源供海外華文媒體採用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8) 僑委會為向僑民即時傳遞最新僑務政策及重要訊息,藉由Facebook網路社群、即時通訊軟體LINE,並開設Twitter官方帳號,深化僑胞與臺灣之連結,111年透過「社群媒體創意推廣標案」184萬元,由該會「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02分支、「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05分支、「僑商經濟業務」02分支、「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03分支項下各分攤46萬元,統一由僑務通訊社執行社群平臺。然僑委會利用統籌預算分支項對四大公投議題表態反對,由僑務通訊社製作圖卡大量發布社群平臺,除遭質疑行政不中立外,顯與上揭預算科目支應使用目的相違。爰僑委會111年「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業務費」編列18,568千元,建議減列1,000千元,凍結2,000千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9) 查僑委會111年度「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編列18,613千元,較今年度編列預算15,137千元增加3,476千元。然隨著科技發展,通訊、傳媒多元化,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費用不減反增,令人費解,敬請僑務委員會重新盤點新聞、媒體及通訊的資源,提供海外僑民更加便捷獲取資訊的方式。爰針對僑務委員會—歲出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編列18,613千元,減列1,000千元及凍結1,000千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本項通過決議33項:
(1)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558萬2千元,其中分擔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管理費817萬8千元,分攤額度逐年減少,預算編列是否覈實;又檔案整理預算連年相同,是否基於零基預算精神編列,應予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558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馬文君廖婉汝 蔡適應 王定宇 趙天麟劉建國 林昶佐
(2) 僑務委員會111年度擬採新僱勞務承攬人力作為遞補約僱人員職缺,新編資訊一般事務費承攬人員40萬元來支應,恐有不符「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之規定。有鑑於「勞務承攬」方式,將部分業務外包給民間公司,外包廠商獲利來源,在於透過壓低「勞工」的勞動條件,擴大與政府價金間差額,此將導致委外人力的勞動條件長期處於極為惡劣的狀況。基此,僑務委員會不宜惡化非典型勞工職場環境。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77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溫玉霞廖婉汝 蔡適應 林昶佐
(3) 據查僑務委員會建置上百個Line群組,其人數少則6人,多則上百人。然而,line群組雖為免費資源,其需「經營」才能成為實質社群。經實際加入部分群組,加入後沒有歡迎訊息或資訊提供,加入數月以來也無任何訊息發布或傳播,實為虛設。Line帳號早已能夠做到分眾訊息推播,精準行銷,僑務委員會不應設立過多實際上毫無運作之群組,疊床架屋。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2,059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Line群組及官方帳號經營檢討及精進作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王定宇 劉建國 蔡適應趙天麟 林昶佐 江啟臣 陳以信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4) 僑務委員會議為僑務年度盛事,並藉此會議平台蒐集僑務建言,但僑務委員會官網有關僑務委員會議的「提案辦理及追蹤管考」只有一張機制圖,無從了解僑務委員會議舉辦之情形。如資料涉及敏感性,可不予公布,但諸多僑務委員之建言應可經整理後臚列重點於網站公開。另每年召開僑務委員會議,有關僑務委員提案的內容及執行率,僑務委員會應提出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委員會議」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馬文君廖婉汝 趙天麟 王定宇 蔡適應劉建國 林昶佐
(5) 僑務委員會110年以契約總價新台幣105萬元採購「福沙阿熊」頸枕,以致贈參加十月慶典活動個別返國僑胞及在臺之僑臺商等,經查「福沙阿熊」玩偶係民間廠商之著作財產權,授權僑務委員會利用,惟近兩年皆採限制性招標方式,向同一家廠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得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顯然採購「福沙阿熊」似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另該採購案在同年度預算書中並未載明,恐不利國會監督,亦應檢討調整。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51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廖婉汝 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林昶佐
(6) 僑務委員會111年度新增辦理僑務委託研究,業務費由去年120萬8千元增至503萬8千元,然相關研究經費對僑務推動辦理績效實質評估,卻付之闕如。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3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趙天麟 王定宇 蔡適應劉建國 陳以信 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7)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用於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算編列610萬元,本計畫自106年開辦,109及110年度因疫情停辦,110年度實支數截至9月尚為零,隨Omicron新型變種病毒發威,明年疫情難容樂觀,爰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馬文君 林淑芬 王定宇 劉建國蔡適應 趙天麟
(8) 僑務委員會108至111年編列「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其中「綜合規劃業務」工作計畫項下「推動青年跨域交流」計畫,經查「輔助僑青運作青年團體組織,舉辦符合僑青需求之活動,並促進不同專業領域之僑青互動交流,強化彼此凝聚與鏈結」部分,110年因疫情影響而停辦執行計畫,明年全球疫情難容樂觀,僑務委員會應相對適切評估及安全之地區推動辦理為宜。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366萬5千元,爰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9)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703萬4千元,較110年度編列之618萬5千元增加。然查此筆預算多用於購製國旗及胸章等,運寄海外供僑社舉辦元旦及國慶等重要國家節慶活動使用;或輔助僑界辦理年會、重要節慶或紀念日等活動之相關場佈、紀實、紀念品、獎牌獎座等物品購置及資料印製;僑界重要活動之相關致意花籃、輓額、旗座及書籍等交誼饋禮。然109年爆發新冠肺炎疫情,109、110年海外活動多暫停舉辦,疫情未緩之時,111年僑社活動是否會受疫情影響,應予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03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廖婉汝 林昶佐
(10) 僑務委員會於111年度預算編列「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落實僑務工作」2,373萬7千元(110年度分為2個分支計畫,合計2,016萬2千元、故111年增加約357萬5千元)。本分支計畫主要落實僑界領袖及青年菁英聯繫、邀訪,一樣受疫情影響,無論在僑社舉辦活動或邀僑界領袖及新生代菁英返國考察都可能無法成行。另宣導費共編列244萬元,請問用途是國內或國外之宣導?宣導對象為何?「辦理僑務工作座談會及青年培力活動,運用資訊科技即時傳遞政府施政理念及溝通僑務、廣蒐青年建言…」237萬7千元,以現今資訊科技,傳遞政府施政理念及蒐集僑界意見,相較過去更為方便,無須再藉由「工作座談」等實體會議。本項分支計畫受疫情影響恐難如實如期執行,且編列過多宣導費(占業務費12.62%)。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落實僑務工作」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933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馬文君廖婉汝 蔡適應 王定宇 趙天麟劉建國 林昶佐
(11) 僑務委員會轄下全球有16處海外華僑文教中心,過重資源比例設置於北美洲,且從未以僑胞人數為設置考量要件,以澳洲布里斯本華僑文教中心為例,現臺灣僑民居住布里斯本僅1萬2千餘人,辦公房舍年租金卻高達新台幣420萬元,另臺僑人數約1萬人的澳洲雪梨,其辦公房舍年租金已逾新臺幣512萬5千元,單就澳洲辦公房舍租金即占僑務委員會海外辦公房舍一年租金近40%,且僅服務2萬餘名僑民,顯然海外華僑文教中心長期以來配置失調,又只能放任海外租金年年調漲,實宜重新檢討調整。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編列2,369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廖婉汝 林昶佐
(12) 經查「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子計畫「聚僑固臺計畫」因COVID-19疫情因素,取消實體會議並將部分改為線上,致使預算執行率過低。應評估若111年疫情仍嚴重,改為線上會議所需經費,方能編列合理預算金額。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1,431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廖婉汝 蔡適應 王定宇 劉建國 林淑芬
(13)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159萬9千元,為編撰、印製及贈購僑校所需華語文教材86萬冊,以支應全年度相關編撰、印製、購置、倉儲及運送所需費用。經查:審計部於查核該會109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發現,該會為撙節租用郵局倉儲租金,於106年7月自內湖倉儲將部分自編教材2萬1,435冊及672冊分別運至該會地下2樓倉庫及15樓書刊室存放;復於107至109年度自內湖、深坑倉儲分別將「學華語開步走(注音符號)」等 194 項自編教材2萬7,410冊、3萬3,596冊及1萬8,116冊出庫至書刊室,供僑胞自領。嗣於109年12月因深坑倉儲空間不足,將「幼童學華語讀本3」等109項(計2萬2,966冊)舊版及海外僑校需求量少之自編教材,運至該會地下2 樓倉庫存放。惟有關前開15樓書刊室及地下2樓倉庫之自編教材存書均未納入該會教材庫存、採購及供應數量表,致無法掌握該會各項自編教材總存書量值。該會允宜妥適管理各倉儲間教材之進出情形,並確實掌握各倉儲空間之存書量,俾利嗣後作為規劃印製採購數量之參據。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159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劉建國 蔡適應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馬文君 廖婉汝 林昶佐
(14) 針對派遣替代役男赴海外資源匱乏地區教學並參加教學研討等支援僑教活動,查109年因疫情關係,僅派1位替代役男至日本支援行政工作。首先日本是否屬於海外資源匱乏地區,令人費解?且查109年共計核定補助15國36所僑校自聘46名臺灣籍教師前往僑校任教,充實僑校師資。因此自臺灣派遣替代役至國外支援行政工作是否有其必要性,僑務委員會應再行檢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預算編列3,648萬8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淑芬林昶佐 江啟臣 陳以信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15)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20萬1千元。僑務委員會每年皆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赴海外展演,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際交流,查109、110年受疫情影響,未能如期進行,原訂表演規劃保留至111年進行,111年續編列預算,預算執行是否重複,演出地點、內容如何規劃,應予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20萬1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馬文君廖婉汝 林昶佐
(16) 為因應海外環境變化,提出「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執行期間為108至111年,將透過僑團、僑教、僑商、僑生4大工作面向,凝聚更多僑界力量。然本計畫最後一年經費編列內容為「輔助泰緬僑校自聘國內教師前往任教956萬2千元(對外之捐助)」以及「輔助泰緬僑生返鄉任教143萬8千元(對外之捐助)」共計1,100萬元,惟從此兩項對外之捐助,實在無法看出「透過僑團、僑教、僑商、僑生4大工作面向,凝聚更多僑界力量」之目標。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1,10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17) 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經費編列8,084萬2千元,預計114年完成歐美設置100所的目標。惟華語文學習中心設置過於自我限縮,將華語文中心設置在僑校,為便宜行事之做法,華語文學習中心乃為了取代孔子學院,發揮我國影響力與能見度,設置卻只考慮方便而忽略效益,將失去設置意義。為敦促僑務委員會積極評估華語文學習中心設點之效益,改變重美輕歐、忽略全球的迷思。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3,756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陳以信 溫玉霞 馬文君 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18)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預算1,064萬5千元,較110年515萬5千元增加逾一倍,其中辦理「協助僑臺商組織培育人才、辦理幹部培訓活動」一般事務費增加495萬5千元,預算增加用途及效益評估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64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江啟臣 馬文君 廖婉汝溫玉霞 林昶佐 蔡適應
(19) 僑務委員會「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旨在提供單一窗口,連結全球僑臺商與各產業技術研發機構。經查,除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外,其餘合作之研發機構均未建置回報機制,無法了解具體成果。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1,721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王定宇 劉建國林淑芬 林昶佐 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20)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772萬2千元,較110年度增加814餘萬元。經查110年配合推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結合僑臺商力量,協助辦理觀光推廣多元活動,鼓勵來臺觀光工作計畫中,僑胞歸國旅遊路線自民國107年提供156條後逐年遞減至110年僅116條路線,向僑界推廣防疫旅館專案,僑務委員會建置推廣資訊網頁,僅建構4間旅行社、1間飯店提供相關專案訊息,導致僑胞歸國意願大大降低,工作計畫執行不符預期,應審視通盤檢討為宜。爰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21)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438萬5千元,預算書「說明1.用於輔助海外僑臺商組織擴大行政動能、協推僑務服務並提升加值功能」預算編列104萬元、及說明3.輔助僑臺商組織整合會員投資經營問題及相關具體建議,助益提升經貿專業功能預算編列39萬5千元」,未敘明具體內容,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438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廖婉汝 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22) 僑務委員會辦理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及各級學校,以培育更多優秀人才,厚植國力,惟經負責回國僑生教學之教師反映,除教學外,亦要負責僑生的實習工作媒合、生活管理、關懷與安全保障,僑務委員會似在對僑生身分認定後,即完成任務,對於後續輔導與協助積極性不足。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61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林淑芬 王定宇 劉建國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23)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9萬5千元。查計畫之目標為辦理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及加強連結全球留臺校友會人脈網絡,以配合我國高等教育服務產業輸出及國家人口政策之重要目標,強化僑生就業媒合與實習等輔導措施,達到育才、留才之效。然查僑務委員會對於僑生畢業人數、留臺人數未有掌握,預算能否有效運用,不無疑義。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9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馬文君廖婉汝 王定宇 林淑芬 劉建國蔡適應
(24)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4,746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海青班)相關業務,惟近年海青班新生報到數未盡理想,報到率皆僅有七成左右,為敦促僑務委員會積極探究報到率低迷之原因,並據以調整策略。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4,746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馬文君 王定宇 林淑芬 劉建國 蔡適應 林昶佐
(25)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763萬5千元,較110年度5,119萬1千元增加644萬4千元,新增部分主要來自「結合海外青年及國內非營利組織團體共同投入資源,辦理海外青年志願教學活動」,從1,290萬元增加1,285萬元至2,575萬元,增加部分用途及預期效益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763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林昶佐
(26)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編列各項國外旅費2,440萬3千元,考量超強變種病毒Omicron使得多國疫情高峰再現,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有再起趨勢,相關預算應難確實執行,爰針對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440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林昶佐
(27) 僑務委員會為我國僑務政策專責機關,是國內與全球僑胞聯繫並提供海外僑胞服務的重要窗口,除應即時傳達國內資訊或政府政策外,更應站在僑胞立場,代表僑胞爭取權益。國內政策改動如健保費用、不在籍投票及疫情期間返國便利措施等案,應主動向僑界進行意見調查,並站在僑胞立場適時與權責機關協調,以維護僑胞各項權益。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廖婉汝
(28)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編列19萬3千元用於租用檔案庫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擁有多筆閒置房舍,稍經裝修應可滿足僑務委員會檔案庫房使用需求,與其放任國有房舍閒置以致破敗,不如由政府機關使用活化。為節省公帑,爰要求僑務委員會優先使用國有房舍,積極與國有財產署協調,以取得適當之機關房地,供僑務委員會檔案庫房永久使用。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29) 查僑務委員會為輔導僑臺商產業升級,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於109年8月及110年3月分別邀集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研究院、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等10大研發機構研商共同合作推動「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與技術服務方案」,期結合各大研發機構技術能量,協輔僑臺商技術升級及事業發展。然僑務委員會對此方案未訂有任何管考機制,亦未要求參與之各研發機構進行方案推動之回報或追蹤,方案是否具成效,難以評估,恐造成預算不當運用之情事。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30) 為推展海外僑教,精進僑生技職能力,鼓勵學校透過「務實致用,學用合一」模式,培育專業僑青技術人才,僑務委員會於104年1月26日訂定「僑務委員會補助僑(華)生技職專班經費作業要點」。該要點所稱僑(華)生技職專班,類別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僑(華)生及產學攜手合作僑(華)生專班(又稱3+4僑生技職專班)。依107年5月17日修正後之上開要點第2點第2款規定,產學攜手合作僑(華)生專班係指經教育部審查通過,由高級中等學校與公私立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等,依教育部補助及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計畫要點及技職校院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注意事項成立之僑(華)生專班。復據教育部補助及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實施計畫要點第3點第1款第6目規定略以,學生於合作廠商之身分別,於技專校院以勞動基準法之正式員工辦理為原則。僑務委員會連續依109、110年預算決議,檢送僑生權益訪視之相關書面報告;又於回覆10月25日委員會質詢說明表示:「本會原定110年4至5月辦理本專班訪視作業,因受國內疫情影響,爰改規劃於年底視情積極辦理。」針對109年違反勞動法規之廠商彙整資料,僑務委員會表示「已改善」,但參考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搜尋結果:力山工業(青年高中合作廠商)於3月10日遭公告違反職安法,萬國通路(六信高中合作廠商)於6月1日遭公告違反職安法及職安衛生規則。復再參考108年違反勞動法規之廠商:佳世達科技(崑山科技大學合作廠商)於6月4日遭公告違反勞基法,東貝光電(龍華科技大學合作廠商)於8月20日遭公告違反勞基法,旭德科技(龍華科技大學合作廠商)於9月6日遭公告違反職安法,晶華國際(東南科技大學合作廠商)於1月5日遭公告違反勞基法,宏遠國際(東南科技大學合作廠商) 於2月19日遭公告違反職安法。據此,顯見僑務委員會並未明確掌握僑生實習狀況。為維護僑生權益及實習(工作)安全,僑務委員會允宜加強辦理技專校院訪視作業,以一年兩次以上為原則,並將主管機關曾裁罰公告違反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相關法令之合作廠商納入優先訪視清單,做為重點訪視對象,以維僑生權益。請僑務委員會全面檢討產學合作計畫執行情形,並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王定宇 趙天麟 劉建國
(31) 111年度僑務委員會預算「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中「業務費」編列1億1,717萬4千元,用以維持海外華僑文教中心,包括租借場地供僑胞使用,根據「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立場須與政府政策相符。」似有未妥,為避免海外僑界發生租借場地辦理活動時發生爭議,請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修正「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管理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文字,以匯聚海外僑胞對我國堅定的支持與認同。
提案人:陳以信 江啟臣 馬文君 廖婉汝
(32) 「非洲計畫」為2020年7月起施行之跨部會共同合作計畫,僑務委員會主責「僑民鏈結」,包含擴大協輔成立急難救助協會、強化僑教量能及文化僑力行銷臺灣、擴增僑台商組織力量,並運用在地優勢協助經貿投資諮詢等,惟以相關計畫於僑務委員會業務中未為說明,於公務預算中亦未明列預算支應,導致難顯其重要性,亦難以檢視計畫執行情形,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未來在預算書中加註對非洲僑民鏈結經費,以利考核執行成效。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33) 僑務委員會僑教核心業務為輔助僑校發展,培育充實師資,以建立僑教發展穩固基礎,僑務委員會未來推動「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設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應注重原有僑校輔導,並運用「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資源,協輔僑校轉型發展,讓「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與既有僑校協輔工作相輔相成、相互為用,持續於海外推動僑教,並共同協助我國於歐美主流社會推廣華語文教學。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廖婉汝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三、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以信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貳、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決議:
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審查結果: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萬5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2萬8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萬3千元,照列。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629萬9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636萬3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6萬4千元,照列。
三、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校師資輔助金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以信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討論事項
參、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決議:
一、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1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580萬1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5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億2,429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3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894萬1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44萬1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9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7億0,620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300億4,509萬4千元,減列:
(一)第5目 「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61萬7千元。
(二)第8目 「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5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11萬7千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0億4,397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56項: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為提供榮民(眷)及民眾優質醫療服務,致力提升醫學臨床教學與研究發展水準。然台北榮民總醫院分院在照顧服務、清潔工作發包標案,卻長期與多次違反勞基法之企業合作,過程更疑有不公。為維護醫療品質,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淑芬 陳以信 溫玉霞 廖婉汝江啟臣 林昶佐
(2)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編列140萬元,較110年度增列入學招生等作業費5萬8千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至109年辦理學用合一措施情況:合作學校開放錄取名額之系(班)自20個逐年下滑至11個,錄取人數介於44人至88人之間,但實際入學人數僅介於32人與76人間,具二類官兵身分入學率更是只有約五成。為敦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提高入學率,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預算編列140萬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馬文君陳以信 林昶佐 王定宇 蔡適應
(3)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571萬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0年自「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疑用預算支應職訓中心之裝修工程,111年再編列預算支付部分工程價款,適法性及妥適性為何,應予檢討。爰針對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571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陳以信 林昶佐 王定宇 蔡適應趙天麟 劉建國
(4)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計畫編列1億4,780萬5千元,招募志工從事照顧獨居年長榮民(眷),工作內容包含關懷訪視、陪伴就醫、修繕、電話問安、送餐服務及認養特需照顧之榮民等。為促進志願服務人員服務專業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於招募及運用計畫設有專才優先遴選條款,並要求各榮服處辦理各類訓練,惟在實際人力運用與訓練課程安排上仍有精進調整空間。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指出,雖然目前志工專業訓練時數皆有達到每年至少10小時之規定,但觀察訓練課程內容,卻是以年長的榮民為主(例如老人心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社福資源之連結),然而,為了募兵制政策,已將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納入服務對象之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訓練課程內容、時數之規劃,應有再調整的空間。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4,557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昶佐蔡適應 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5)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10萬3千元,較110年度增加158餘萬元。經查各地榮服處推展志工服務榮民(眷)業務,近年在服務能量上已有所擴增,惟志願服務人員具備長照、就業服務等專業證照、學歷之人員比率不高,為確保志願服務人員之服務專業性,應宜強化志願服務人員之專長認證,開辦專業訓練課程,以貼近服務榮民(眷)之需求。爰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廖婉汝 蔡適應 劉建國 趙天麟王定宇
(6)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中「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之「業務費」預算編列361萬7千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無法說明110年舉辦各式懇談會、座談會之成效,難以監督預算編列之必要性。爰針對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之「業務費」預算編列361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1年度編列赴大陸地區旅費共13萬1千元。經查,110年度因疫情關係,預算皆未使用,今年疫情尚未完全趨緩,相關預算應審慎編列,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3萬4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江啟臣
(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於111年增加派員駐美,經費1,700萬元編列於外交部,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費恐有重複編列之嫌,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21萬3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 林昶佐
(9)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工作計畫內,有「辦理榮光雙周刊作業、印製及專書編印等經費」預算編列1,771萬8千元,鑑於節能減碳理念,現採「榮光雙周刊」紙本與電子數位化雙軌並行出刊,然經查電子報部分點閱率偏低,預算執行恐不符經濟效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對明年規劃適度精進調整,以刺激電子報點閱率擴增。爰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廖婉汝
(10)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之「業務費」編列311萬1千元。近年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役之替代役男人數,超出原配賦人數之規劃,是否影響預算之支用,應予說明;又替代役男自110年起參與演訓召集,召訓之方式、課程規劃為何,亦應具體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之「業務費」預算編列311萬1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陳以信 馬文君
(1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2,839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2,585萬元增加254萬9千元,其中短期出國聯繫資料編列及行政服務網維護之費用是否有其必要、功能提升連年編列,皆未完整說明,為撙節預算,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2,839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馬文君
(12)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9年5月1日解散進行清算,惟迄今未清算完成,且資產不足抵償負債,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基金仍持續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代舉借貸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督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加速清理相關資產清償負債,儘速清算完結,以減低國庫利息負擔。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2,659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劉建國 王定宇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 林昶佐
(1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在就醫方面如榮民門急診人數、榮民住院人數指標表現皆連年下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強督導,並提出詳細說明及檢討報告,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94萬6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溫玉霞 廖婉汝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趙天麟 劉建國
(1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社區醫療服務」業務111年度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自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榮醫體系辦理公衛政策與社區醫療服務之成果統計可悉,近年整體服務人次雖有增加趨勢,惟在補助經費之運用效益方面,公衛政策部分,107至109年度之間每投入萬元補助所對應之服務人次雖由3.7人增至5.4人,惟仍不及106年度之8.6人次;社區醫療服務方面,107至109年度之間每投入萬元補助所對應之服務人次大抵介於65.2人次與70.6人次之間,惟亦不及106年度之85.6人次,反映相關補助經費之運用效益似未見顯著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各年度補助榮醫體系推展公衛政策及社區醫療服務之經費實支數均逾億元,相關服務項目之整體服務人次雖有增加,惟經費運用效益並未顯著提升,允宜審酌問題癥結並妥謀善策,俾嘉惠更多民眾。為撙節政府支出,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馬文君
(1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正結合所屬體系(榮民總醫院、分院、榮民之家)推動金字塔型計畫以落實在地安養,並在各地區榮民之家執行提升失智照顧能量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目前也在各榮民之家推動安寧緩和業務。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預算僅於榮民醫療照護(榮民醫院)項下編列,高齡醫學整合照護、失智整合照護、安寧醫療照護等相關設備、人員在職訓練、照護諮商、雲端遠距照護等等相關獎補助經費,然於榮民安養及養護(榮民之家)項下未見失智、安寧相關經費。另為發展高齡醫學發展照護,導入智慧科技輔助服務及推動長者身體評估等服務,新增預算計4,000餘萬元,因對相關項目、目標、預期整體成效尚有疑義,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照護」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9,069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廖婉汝 江啟臣
(16)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中「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編列8,165萬6千元。查110年僅核定29名醫師補助,與原規劃44名存有差異,推動留任不如預期,原因為何,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編列8,165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陳以信
(17)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政府推動各項公共衛生政策與推展社區醫療服務,111年度於「榮民醫療照護計畫」項下,編列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以下簡稱公衛政策)、各級榮院發展社區醫療服務所需經費分別為2億3,778萬元、1億5,238萬9千元,合計3億9,016萬9千元。有關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所屬榮民醫療體系推動公衛政策與發展社區醫療服務之概況,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補助榮醫體系辦理公衛政策與社區醫療服務之成果統計可悉,近年整體服務人次雖有增加趨勢,惟在補助經費之運用效益方面,公衛政策部分,107至109年度之間每投入萬元補助所對應之服務人次雖由3.7人增至5.4人,惟仍不及106年度之8.6人次;社區醫療服務方面,107至109年度之間每投入萬元補助所對應之服務人次大抵介於65.2人次與70.6人次之間,惟亦不及106年度之85.6人次,反映相關補助經費之運用效益似未見顯著提升。綜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各年度補助榮醫體系推展公衛政策及社區醫療服務之經費實支數均逾億元,相關服務項目之整體服務人次雖有增加,惟經費運用效益並未顯著提升,允宜審酌問題癥結並妥謀善策,俾嘉惠更多民眾。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24億1,894萬9千元,凍結39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劉建國 趙天麟 蔡適應 林昶佐
(1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近年雖運用人力輔以無人空拍機強化轄下經管國有土地之巡勘、排占作業,並透過辦理自營、委營案活化國有土地,惟截至110年7月底,尚有遭違法占用之土地63筆計25萬餘平方公尺、閒置土地322筆計21萬餘平方公尺,該會允宜持續精進管理作為,俾維護國有財產之權益。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預算編列455萬3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劉建國 林淑芬 王定宇 林昶佐
(19)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902萬元,較110年度增列8,733萬1千元,主要增列於「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用於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所需經費,惟增列之數額實際使用項目不明,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3億5,827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20)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3億5,827萬4千元。查本項預算以人力不足、法令修正為由連年增加,究各榮家之人力需求為何,預算編列是否覈實。爰針對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3億5,827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21)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新增7,600餘萬元,相關項目、預期目標不明,是否浪費公帑尚有疑義。基此,爰111年度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3億5,827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2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0年11月推出新版卡式榮民證的同時,一併推出數位榮福卡的服務,榮福卡的服務對象包含第一、二類退除役官兵(榮民)、退除役官兵眷屬(直系血親一親等及配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含所屬機構)職員工及其他經本會同意者。110年不含榮眷,第一、二類退除役官兵就有33萬人,但榮福卡推出至今(統計至110年12月8日),申辦人數僅有2,143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檢討相關政策之制定是否合乎服務對象所需,並加強業務宣導執行。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億2,858萬3千元,凍結4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王定宇 蔡適應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因應榮家維持基本運作與提供照護服務之人力需求,於111年度於「榮民安養及養護」工作計畫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包括警衛、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駕駛及廚工1億0,837萬5千元,照顧服務員(以下簡稱照服員)及護理人員12億4,251萬元,合計13億5,088萬5千元。惟榮家近年照護人力之量與質均尚有待精進之處。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整體榮家直接照護人力配置截至110年度7月底,實際配置人數仍較標準配置人數短少109人(包括照服員人力缺口64人,護理人員人力缺口45人),其中又以屏東榮家36人(包括照服員人力缺口29人,護理人員人力缺口7人)、桃園榮家27人之缺額較多(包括照服員人力缺口23人,護理人員人力缺口4人),顯示部分榮家在照護人力配置方面尚有改善空間。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億2,858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劉建國 趙天麟
(2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有就養安置需求之榮民,111年度於「榮民安養及養護」工作計畫項下編列75億1,499萬3千元,作為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榮家)推動榮民就養服務等所需經費。近年榮家為提升就養資源運用效益及配合各級政府施政,逐步推動家區就養資源共享措施,惟在床位之運用作法尚有改善之處,經查:近年來儘管榮家受早期住民逐漸凋零影響,整體入住者占床數大抵呈減少趨勢,惟未具榮民身分之自費入住者在占床數及其占比均有增加。與地方政府合作用以安置經濟弱勢者之資源共享區之推動成果方面,整體床位開設數自106年度之134床調降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之112床,同期間實際占床數則自34床略增至40床,占床率則自25.4%增至35.7%,進一步觀察同期間資源共享區各類型床位資源之運用情形,除安養床之占床率於23.8%與27.8%之間波動外,養護床與失智床之變動幅度相較為大,截至110年7月底,除養護床占床率達63.9%外,其餘類型床位占床率均未及三成。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90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劉建國 趙天麟
(25) 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之家就養需求,養護與失智之比重逐漸增加,對照護人力之需求日益殷切。透過勞務外包方式填補編制內護理人員不足之缺口,直接照護人力(照服員與護理人員)占整體勞務外包人高達八成。然而,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1年度預算評估報告指出,直接照護人力實際運用人數與標準配置人數有落差,其中屏東設置人數相較於標準配置人數缺口最多,缺口達36人,其次則是桃園,缺口達27人。此外,分析勞務外包之直接照護人力,無論是照服員或是護理人員,年資未滿3年者皆超過五成,恐不利照護品質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提高人員留任率,以精進榮家照護服務工作。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90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2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基於提升榮家床位資源運用效益及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之考量,逐步推動家區就養資源共享措施,已有相當成效,惟部分類型之床位占用率仍有下滑或偏低之情形,允宜研謀善策,俾落實相關政策目標。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90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劉建國
(27)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902萬元,近年榮家中不具榮民身分之自費入住者人數、比率均有增長,截至110年7月底,其占比已逾一成,近年榮家自費入住措施之實施對家區住民結構已逐漸產生影響。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榮家整體入住者占床數自106年底之6,779床先逐年增至108年度之6,924床,109年度則降至6,680床,106至109年度期間平均占床數6,815床,110年度截至7月底進一步降至6,423床,榮家未具榮民身分之自費入住者占床數於106至109年度期間則介於451床與639床之間,期間平均占床數558床,110年度截至7月底躍升至668床,在未具榮民身分之自費入住者占床數占比方面,106至109年度期間介於6.7%與9.6%之間,110年度截至7月底則逾一成,達10.4%。由前揭數據可悉,近年來儘管榮家受早期住民逐漸凋零影響,整體入住者占床數大抵呈減少趨勢,惟未具榮民身分之自費入住者在占床數及其占比均有增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基於提升榮家床位資源運用效益及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之考量,逐步推動家區就養資源共享措施,已有相當成效,惟部分類型之床位占用率仍有下滑或偏低之情形,允宜研謀善策,俾落實相關政策目標。為撙節政府支出,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90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28)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9億6,800萬5千元,隨著公費就養榮民逐漸凋零,就養給付實際核發金額亦逐年遞減,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就養給付統計資料,107至109年度期間,該項給付實際給付人數自3萬8,637人逐年降至3萬3,619人,實際給付金額則自73億9,734萬1千元降至65億9,273萬元,110年截至8月底實際核發人數3萬2,135人,實際給付金額48億615萬1千元。在榮民就養給付保管情形方面,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截至110年4月底,涉及人數計146人,保管款金額計1,855萬元,以保管原因區分,以榮民出境逾1年9個月者人數最多,達104人,保管款金額599萬9千元,失聯榮民人數11人雖最少,惟保管款金額卻高達1千餘萬元,占整體保管金額之54%,已逾半數;以保管期間區分,以未滿3年者140人最多,保管款金額993萬6千元,雖無20年以上者,惟介於10年至19年期間者仍有2人,保管款金額達441萬2千元。前揭就養給付改列保管款雖係基於避免榮民溢領之理由,惟因未經核定停止就養,導致保管款項持續累積,久懸未決不僅造成榮家或榮服處之保管財物負擔,亦恐衍生其他保管不當之情事。近年隨著公費就養榮民逐漸凋零,就養給付實際核發金額亦逐年遞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現行針對就養驗證、就養給付列入保管款之實務作法上容待強化,允宜適時精進就養給付之相關管理作為,俾確保榮民之合法權益。為撙節政府支出,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9億6,800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2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有就養安置需求之榮民,111年度於「榮民安養及養護」工作計畫項下預算編列75億1,499萬3千元,作為所屬榮家推動榮民就養服務等所需經費。榮家近年推動就養資源共享措施,自費床中除失智床外,其餘類別之自費床占床率略有下滑;又榮家資源共享區整體占床率雖有略增,惟除養護床外,其餘類型床位之占床率均未及三成,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5億1,499萬3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馬文君 林昶佐 王定宇 蔡適應
(30)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編列3億5,000萬元用於台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然自108年度起,相關計畫便因多次無廠商投標而受到延滯,預算執行不如預期。110年又受疫情擴大影響,工程至今仍無重大進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工程落後問題,提出檢討,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編列3億5,000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31) 榮家為提升就養資源運用效益及配合各級政府施政,逐步推動家區就養資源共享措施,床位之運用尚有改善之處,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7,55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陳以信 馬文君 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32)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693萬4千元。本計畫使用第一預備金於110年起案執行,急迫性為何應予說明;又本案為分年計畫,然預算書中未予列明,為利監督,要求整體規劃應具體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中「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693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陳以信馬文君
(3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度辦理所屬各榮服處新增或汰換車輛量新增120萬元,相關需求原因仍須釐清,是否浪費公帑,尚有疑義。爰針對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1,634萬6千元,凍結4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廖婉汝
(34) 參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9年度決算書第130頁備註所載:「李○川貪瀆犯罪所得追繳案」,經洽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該案係因李員任軍職期間,冒領退除人員教補費,經判決應追繳犯罪所得665萬餘元,雖協議假釋分期償還,然自107年10月起未再收迄款項,迄今尚待收繳庫數427萬餘元。又參考109年決算書第131頁備註所載:「審計部修正102溢領退除給與」,尚有57萬餘元待收回繳庫。綜上,為避免影響國庫權益、杜絕相關不法情事,允宜積極辦理。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3目「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預算編列614萬4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劉建國 趙天麟 林昶佐
(35)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各項跨年期營建工程計畫,於不同計畫科目分別編列預算如下:「醫療作業基金-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以下簡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項下編列該分院之新建工程所需經費36億1,040萬元;「營建工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以下簡稱臺南榮家中程計畫 )」項下編列臺南榮家遷建工程、臺南榮家現址機35都市計畫變更作業等所需經費3億5,000萬元;「營建工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以下簡稱失智園區中程計畫)」項下編列板橋等6所榮家新建床位資源所需經費1億7,550萬元。有關前揭各項跨年期營建計畫近年辦理情形,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106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期間,前揭各項跨年期營建工程計畫之執行,進度均有不如預期情形,各計畫因疫情、天候或得標廠商未符需求等因素,致工程、計畫進度有所落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所屬計畫執行單位,積極掌握工作時程,俾確保相關計畫如期如質辦理完竣。
提案人:王定宇 劉建國 趙天麟
(36)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計畫項下編列1億4,780萬5千元,較110年度1億3,942萬5千元增列838萬元(增幅6.01%)。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志願服務制度強化照顧榮民(眷)能量雖已有成果,惟服務人力多未具備與服務相關之專長認證且專業訓練內容尚有精進之處。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近年經遴選程序運用之志願服務人員專長背景資料可悉,儘管甄選規定就具備長期照顧或就業服務之相關證照、學歷等專業者採取優先遴用,惟截至110年7月底,所有榮民服務處轄下具有相關證照、學歷之社區志願服務人員人數僅有6位(均屬長照相關專長),約占整體人員403人之1.5%,比率甚低。又據各榮民服務處就社區志願服務人員之專業訓練時數統計資料,雖均符合每年度至少10小時之規定,惟觀察訓練課程內容名稱,似將主要服務對象定位為較年長之榮民(如老人心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社福資源之連結與運用等),鑑於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推動政府募兵制政策,亦將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納入服務對象之一,其安置需求與年齡層較高之榮民顯有不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內容、時數之規劃,允宜兼顧服務對象之需求與服務人員之時間安排,妥為調整。
提案人:王定宇 劉建國 趙天麟
(37) 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福卡係手機下載之APP數位虛擬卡,以專屬服務入口整合各項服務榮民的訊息、權益、福利的數位會員制,第一、二類退除役官兵、榮眷及所屬機構員工均可免費加入;下載榮福卡APP,即可享受線上商城優惠與服務,惟數位榮福卡非屬榮民證。但榮民65歲以上占比達48%,應考量所有對象使用情形,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人輔導。並於會員專區中,增加優惠商圈,避免過度集中北部地區。
提案人:趙天麟 劉建國 蔡適應
(38) 依據衛生福利部2011至2013 年委託全國失智症盛行率調查結果,65歲上老人失智症盛行率為8%,且因應政府的「資源共享」政策,從民國106年2月起,開放有床位的榮民之家,讓有入住需要的一般民眾也能自費申請,獲得照護。現行榮家各類床位資源運用概況,失智床占床比率大致為7至7.5%,為因應自2043年開始,預估至少長達23年時間,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均維持在700萬人以上之規模,未來大量高齡照護需求,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評估政策需求增加相關資源。
提案人:趙天麟 劉建國 蔡適應
(39) 為深化與美方退伍軍人交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選定服務照顧處參事倪邦臣為駐美人選,預111年1月3日啟程,派員駐美協助外交。短期目標為輔導海外榮光會推動國民外交,中期目標加強與美國主流退伍軍人協會的實質交流,長期目標建立與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之官方聯繫管道。我國榮光會係為增進僑居地區之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及其眷屬之團結及共同福利,並促進與僑居地區退伍軍人組織之聯誼及相互觀摩,如何有效連結我國在美國共20個榮光會促進與美方實質交流,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明年預算書送抵時,規劃明年度駐美人員與榮光會預排活動與內容。
提案人:趙天麟 劉建國 蔡適應
(4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規劃「推動國軍軍職職能基準認定機制」,冀研擬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協助國軍官兵建立軍職職能基準,促使官兵在營嫻熟職能知識與技術內涵,退後轉換取得民間技能證照,無縫接軌職場,順利就業。查國防部已完成軍職專長轉銜民間職業對照表,後續如何建立職能轉換機制,協助待退官兵能順利就業,對於軍中特有專長之官兵應如何協助輔導就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有完整之規劃。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4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所屬各地榮民服務處推展志工服務榮民(眷)業務,雖然招募及運用計畫訂有專業人員優先遴用、年度專業訓練時數下限等原則規範,惟具備長照、就業服務等專業證照、學歷之人員比率不高,又遴選規範及訓練課程之安排,是否妥適,亦應檢討。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42) 查榮家近年對直接照護人力需求有增加趨勢,為配合政府法令要求與提升服務品質,面對編制人力不足問題,藉由勞務外包方式提升服務能量,致相關經費需求居高不下。惟部分榮家實際配置照護人力數與標準配置數之間仍存有落差,又多數外包照護人力相對欠缺經驗,近年榮家意外事件件數並未顯著減少,恐不利照護服務品質之提升。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勞務外包人力運用措施進行檢討,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43) 行政院107年8月17日院臺榮字第1070028746號函核定「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惟目前工程進度稍有延宕,截至110年9月30日止,實際進度39.47%,較預定進度41.77%,落後2.3%,為盡速提供屏東居民完善醫療照顧,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加強工程進度管考,並採取具體措施,避免落後進度持續擴大。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44) 高雄榮總籌建屏東大武分院,工程經費94億6千元,預計111年6月完工,同年11月啟用,目前進度尚符合預定規劃,惟人力規劃截至110年9月30日僅招募343人,與預定483人落差較大,執行率為71.01%,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辦理各項擴大徵才活動,並與高屏地區大專校院相關科系合作,以利延攬優質人才。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4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3所榮民總醫院,各自開設具特色之智慧醫療服務系統,惟相關系統間尚無法共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年度施政計畫中:優化醫療品質創新教學研究,其中提及「發展智慧醫療應用方案,推廣智慧醫療照護,以資通訊科技加速榮民醫療體系之創新與運用,建構智能醫院。」但若實際上仍是3所總院資源分享不足,上述施政理念恐難落實。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規劃智慧醫療服務於榮民醫療體系之橫向整合進程。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4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於疫情期間,從醫療機構加強控管、協助病毒檢測到疫苗施打服務等,積極協助政府防疫有功,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2條規定:公、私立醫療(事)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予補助或發給津貼。公、私立醫療(事)機構與其他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及其人員執行本條例防治工作著有績效者,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應予獎勵。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視全體防疫同仁疫情期間勞動權益,並秉於體恤醫護相關同仁防疫工作辛勞,鼓勵所屬各級醫療機構從優獎勵,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趙天麟 劉建國
(47) 行政院為推動綠能產業,希望台灣在114年再生能源發電比達到20%。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政策積極推動綠能發電,經查已在各地榮家、榮民醫院陸續(規劃)裝置太陽能設備。然參酌內政部消防署為避免消防人員搶救太陽能設備發生觸電風險,已公告「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及「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原則」。考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家、榮民醫院服務對象多為行動不便病患或老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要求所屬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地點斟酌考量適宜性。並參考消防署公告之「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及「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全管理指導原則」,重新審視所屬建置的太陽能板及附屬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另要求所屬及合約商配置適宜設施、標示及辦理滅火、人員疏散程序演練。以維護安全,避免憾事發生。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4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1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之稅捐及規費編列17萬4千元,較110年新增2萬6千元,其公務車牌照稅及燃料費皆增加,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近年皆編列電動車預算,公務車牌照稅及燃料費應逐年下降,配合行政院政策,達到環保減碳之目的。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49) 國軍官兵退除役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111年度「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之「退除役官兵就職技術訓練」中「業務費」之「水電費」編列402萬5千元。自106年起到109年,每年人員用電與用水量未有顯著升高,卻出現決算超支情形,主要係因替職業訓練中心分擔水電費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設法解決此一超支問題。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50)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予等經費」中「獎補助費」編列59億6,800萬5千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在就養給付保管金額方面高達1,850萬元,其中1,001萬8千元屬於失聯榮民,占整體保管金額54%。如何妥善處理失聯榮民款項,有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進一步說明。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51) 111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編列13億5,827萬4千元用於為安養機構聘請外包人員。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資料,1949年隨政府遷台的資深榮民僅剩6萬8,812人,他們的凋零對台灣將是不可彌補的重大損失。來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的他們,增加了台灣文化的多元性,也有值得後人記取的大時代故事值得我們永久保存。有鑑於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協洽聘用文史工作人員,為目前還在世的資深榮民先進進行口述歷史訪談,保留這份珍貴的無形資產。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5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度補助榮醫體系辦理公共衛生政策,所需經費2億3,778萬元,107至109年度之間每投入萬元補助所對應之服務人次雖由3.7人增至5.4人,不及106年度之8.6人次。經查,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民眾參加健康促進活動之需求減少,各榮院全力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執行COVID-19防疫任務、PCR篩檢及辦理傳染病防疫衛教宣導,經費運用效益仍屬允當。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應積極督導所屬醫院,推動健康促進、疾病防治及心理衛生等服務,提升民眾之健康素養,有效防治傳染病及非傳染病,協助榮民眷及一般民眾健康老化。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5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國內疫情雖已趨緩,但對未完成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之民眾於出國搭機、至醫院陪病、或各公司每週要求員工檢測等情形下,方須篩檢,為減輕民眾負擔、落實對榮民之照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配合國家防疫政策,宣導推廣接種COVID-19疫苗,提升榮民及全體國人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涵蓋率。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54)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挹注榮院及榮家醫師人力,編列公費生培育經費,辦理衛生福利部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及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惟該二類公費生待遇不同,基於衡平合理性,應調整為一致,以充實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師人力。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55)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應軍職人員退除給付制度改革,已辦理 111年度相關預算之編列事宜,除依法將109年度軍職人員調降退除給付,節省經費合計數19億 3,093 萬餘元全數挹注退撫基金外,並依規定將相關資訊公告周知。111年度編列預算數雖較制度變革前之107年度預算數增列244億餘元,惟較110 年度僅增列34億餘元。經質詢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已提供完整資料並說明,應允依預算編列時適用之退除給付相關規範持續辦理,俾確保退除役官兵之相關權益。
提案人:蔡適應 劉建國 趙天麟
(56) 行政院於107年核定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計畫,總預算共計94億6,310萬5千元。111年度預算項目中,所需醫務設備相關費用編列購置費共7,724萬9千元。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1年11月底開幕營運前,完成購置各單位內所需之醫務、機械及什項設備等,以如期如質開幕,確保民眾就醫權益及提供優質就醫環境。
提案人:陳以信 廖婉汝 溫玉霞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以信出席說明。
三、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討論事項
肆、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不含國家安全局)。
決議:
一、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12月22日(星期三)
報告事項
伍、邀請國防部報告「面對中共軍力提升我國戰備因應作為以及潛艦國造執行進程檢討」,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委員江啟臣、廖婉汝、馬文君、溫玉霞、吳斯懷、陳以信、趙天麟等7人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及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葉國輝報告,委員林昶佐、陳以信、溫玉霞、趙天麟、吳斯懷、江啟臣、蔡適應、陳椒華、馬文君、廖婉汝、林淑芬、劉建國及邱顯智等13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常務次長房茂宏、參事邵維揚、政治作戰局局長簡士偉、戰略規劃司司長李世強、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許金騰、陸軍司令部參謀長章元勲、海軍司令部參謀長蔣正國、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張忠誠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明文及王定宇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12月23日(星期四)
報告事項
陸、邀請外交部部長吳釗燮與駐日代表謝長廷報告「1218公投結果對我國與美國、日本關係之發展與展望」,並備質詢。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報告,委員溫玉霞、趙天麟、廖婉汝、陳以信、江啟臣、王定宇、林昶佐、呂玉玲、林德福、楊瓊瓔、林淑芬、洪孟楷、鄭正鈐、馬文君、孔文吉、蔡適應、張其祿及劉建國等18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周學佑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臨時提案1案
1、 針對駐日代表謝長廷任內爭議事件頻傳,包括當國際各國抗議日本將福島核廢水入海,謝長廷拉台灣下水,稱「台灣也排放核廢水入海」、面對釣魚台主權爭議時,謝長廷刻意扯台灣後腿,稱「日本有事實管領權」、國內反日本核食叩關時,謝長廷急護並稱「福島縣產蔬菜被買光」、蘇澳籍漁船與日本保安廳公務船衝撞,謝稱是台灣漁船自己侵入釣島12海浬才遭日驅趕……,各種「助日」發言,不僅引發台灣民情譁然激憤,不滿他挺日不挺台的立場,更對其怪異行徑,質疑其對台忠誠度。對於謝代表爭議事件,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兩年來屢次邀請謝代表返國報告,謝皆以疫情因素、往返台日需要隔離不便政務推動,拒絕返台備詢;然1218四大公投,正值Omicron肆虐,疫情嚴酷時期,謝代表所謂因疫情不便返國因素全然不存在,不但返國投票,還參加了高雄各地市政之旅、到處趴趴走,在其心中擔任行政官員應有之備詢義務,不如支持民進黨的公投一票。可投票可參訪,卻對國會邀請專案報告備質詢惡意缺席,此凸顯蔡政府執政下的官員,藐視國會已成常態,踐踏民主憲政更成習慣。爰此,針對謝長廷代表坐領高薪,好官自我為之,藐視國會民意監督的傲慢心態與行徑,提出最嚴厲的抗議與譴責,並將其列為國會不受歡迎人物。
提案人: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 馬文君 廖婉汝
決議:本案採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在場委員9人,同意者4人,不同意者5人,同意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