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1時58分、下午2時35分至4時59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蔡適應 王定宇 陳以信 趙天麟 林淑芬 馬文君 劉建國(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葉毓蘭 陳椒華 廖國棟 洪孟楷 賴香伶 傅崐萁 李德維 林俊憲 李貴敏 何欣純 莊競程 楊瓊瓔 高嘉瑜 張育美 邱志偉 張其祿 劉世芳 賴士葆(列席委員20人)

列席人員:國家安全局局長陳明通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簡任視察吳銘修

主 席:趙召集委員天麟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綉珠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公開方式進行。國家安全局局長陳明通報告,委員林昶佐、溫玉霞、江啟臣、廖婉汝、蔡適應、王定宇、陳以信、趙天麟、葉毓蘭、楊瓊瓔、劉世芳、洪孟楷、高嘉瑜、馬文君、張其祿、賴士葆、林淑芬及劉建國等18人質詢,均由國家安全局局長陳明通、特勤中心副指揮官周廣齊、第五處呂處長及安全作業中心楊主任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家安全局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4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51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1萬5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17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852萬8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9款

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情報行政」(不含機密部分)原列9億2,941萬5千元,減列「行政管理」60萬元(含「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50萬元);「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50萬元;「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2,781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3項:

(一)國家安全局其中1位副局長懸缺許久,為督促國家安全局盡速甄補空缺,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人事費」之「法定編制人員待遇」預算編列2億8,901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副局長正式任命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廖婉汝

(二)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687萬6千元,其中辦理中英文新聞資料庫資訊維護費用346萬7千元,經查,國家安全局官方網站當中「一周全球動態」更新速度延宕,延遲將近月餘才更新,成效不彰,又查,各家媒體、報社之新聞資料庫所需費用與此預算編列有落差,恐有浮編之嫌,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687萬6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林昶佐 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三)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3,543萬9千元,110年度編列3,516萬8千元,增加27萬1千元。查本科目預算內容,消耗品之需求較往年增加必要性為何,又油料費用未因油價上揚增加且趨減少,致生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之疑,應予說明。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3,543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廖婉汝馬文君 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四)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科目項下,特勤人員服裝編列699萬2千元。惟特勤人員勤務獎金依其擔任安維工作任務輕重區分甲類及乙類人員,乙類人員多以行政、後勤等為其本職工作,服裝籌補內容及頻率似宜有所區隔。另國家安全局108及109年度均有特勤人員於籌補服裝後短期間內離職,應加強服裝配發對象事前審核。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450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趙天麟 王定宇林淑芬 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劉建國

(五)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460萬6千元,較110年度編列3,349萬4千元,增加111萬2千元。查本科目維護保養設施為固定空調、設備,然維護費用卻連年增加,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460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陳以信 廖婉汝馬文君 林昶佐

(六)國家安全局應置副局長3人,然副局長職缺始終未補齊,鑑於預算應覈實編列,副局長懸缺未補實前,特別費應予以凍結。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特別費」預算編列117萬8千元,凍結副局長特別費23萬4千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江啟臣 馬文君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陳以信林昶佐 蔡適應 趙天麟 

(七)國家安全局局本部辦公處所每年皆編列整修經費數千餘萬元,辦公處所老舊、年久失修,應統整列表、計畫性編列,不應常態性連年任意編列,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923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林昶佐 陳以信

(八)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科目中,其中編列「特勤中心視聽教室影像設備汰購」經費59萬4千元,經查其編列投影機乙部34萬元,用途不清且有浮編及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2,060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建國 林淑芬 趙天麟 廖婉汝江啟臣 溫玉霞 蔡適應 林昶佐王定宇 陳以信 馬文君 葉毓蘭

(九)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48萬7千元,其中包括「各類特勤專長訓練」之39萬1千元。為利執行特種勤務,特勤中心每年均對特勤中心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實施體技能鑑測,惟近年鑑測合格率逐年降低,且有多位特勤人員因此遭解除特種勤務工作,均顯國家安全局宜加強特勤人員體能訓練與技能嫻熟之維持。經查:國家安全局每年將「加強特勤維安訓練,提升人員本職學能」列為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然查近4(106至109)年度特勤中心軍職人員及各特勤編組人員 體技能鑑測結果,106年度實測合格率99.35%,107及108年度降為98.19%及96.84%,109年度再降至96.19%,揆106年度、109年度及110年度分別有2名、3名及1名等共6名特勤人員,因連續2年鑑測不合格而遭解除特種勤務工作,不啻為政府投入眾多資源培訓具特殊專長人員之重大損失。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48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蔡適應 林昶佐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十)鑑於國家安全局辦理特考暨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屢遭外界詬病訓練課程過於強調體能訓練、內務整理等紀律,是否能藉此招募符合情報工作所需之人才有待商榷,依考試院訴願決定書106考台訴決字第083號,訴願人報考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組,最終以「綜合格鬥」課程成績不及格而退訓。查資訊組之核心工作為電訊偵蒐研譯與解密的專業人員,若因軍事訓練成績單項不及格而損失資訊人才,恐有悖離人才核心工作之所需。綜合上述,為符合國安人員招募人才之需要,國家安全局有必要檢討國安人員特考錄取受訓人員成績考核規定,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48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昶佐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 蔡適應 趙天麟

(十一)國家安全局年度教育訓練費項下編列海外語文培訓經費,鑑於考量現今各國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延燒,薦派人員赴國外學習語言並非必要,宜審慎評估海外訓練風險。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48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江啟臣廖婉汝 趙天麟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二)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466萬4千元,較110年度83萬9千元,增加382萬5千元,將近四倍。其中文具紙張、碳粉匣等消耗性物品預算增加102萬5千元。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466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林昶佐

(十三)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鑑測、競賽暨訓練評比獎勵經費,共編列38萬3千元,其內容均屬特勤人員本業,不應列為獎勵項目。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41萬8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廖婉汝 林昶佐

(十四)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編列網安暨密碼分析實驗室建置展示區電視牆經費共計134萬元。為撙節國家支出,在說明本案其必要性與可行性之前,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4,287萬1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廖婉汝

(十五)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預算編列1億1,149萬5千元,據媒體報導美國國家安全局近期發表「量子電腦與後量子的加密」文件,提及加密量子電腦(CRQC)對加密系統的影響,目前雖無法掌握量子電腦何時會破解到公開金鑰加密演算法,國家安全局為因應可能的風險,已經著手研擬相關應處作為。綜此,國家安全局是否亦已掌握相關訊息,並規劃日後應處之道,爰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葉毓蘭

(十六)國家安全局自93年度起將年度預算區分為公開及機密2部分編列,111年度預算案公開部分之人事費編列4億7,131萬9千元,占當年度人事費預算總數比率未達20%,顯示國家安全局主要人事費用仍編列於機密預算中。國家安全局97年度以前將員工薪資全數編列於機密預算,自98年度起雖陸續將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人事費移至公開預算中編列,惟情報及情報支援等一級單位主管仍以機密預算編列,未以必要之最小範圍定之。經查: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國家安全情報業務有關之預算及計畫內容依其機敏性質以機密預算編列有其必要性,然情報單位及情報支援單位之主管人員待遇係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情報職務加給表及特勤職務加給表編列,主管人數及待遇編列標準均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之核心事項,並無編列機密預算之正當性,為增益民眾對國家安全局經費配置情況之瞭解,允應移至公開預算編列。且近年來機密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監督,時常成為媒體輿論焦點,亦為國會關切重點,機密預算之認定有無嚴謹客觀標準,機關是否係以必要最小範圍定之,外界迭有質疑。為減少外界疑慮,國家安全局宜在不危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前提下,適予檢討提高公開預算比率。鑑於國家安全局情報及情報支援等單位主管人員,其人數法已明定,且待遇編列標準並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議研究將渠等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蔡適應

(十七)國家安全局自2004年起將年度預算區分為公開與機密預算,111年度預算案按公開部分之人事費編列4億7,131萬9千元,占當年度人事費預算總數比率未達20%,顯示國家安全局主要人事費用仍編列於機密預算中。國家安全局自2009年起陸續將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人事費移至公開預算中編列,惟情報及情報支援等一級單位主管仍以機密預算編列。查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第7條及第24條規定,國家安全局設置第1處至第7處、國家安全作業中心、督察處、資訊室、秘書室、總務室、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電訊科技中心、訓練中心及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等18個單位。組織設立均屬於公開資訊而不具機密性;情報單位及情報支援單位之主管人員待遇係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情報職務加給表及特勤職務加給表編列,主管人數及待遇標準均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之核心事項,並無編列機密預算之正當性,爰建議國家安全局研究在不危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前提下檢討機密性之必要,適時移編公開預算,以減少外界疑慮。

提案人: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昶佐

(十八)國家安全局是中華民國最主要的情報機構,主要進行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兩大工作,進行臺灣海峽地區、國際諜報工作、密碼裝備研發、國際戰略情報研究等。我國近年來遭受中共在軍事、外交打壓越趨嚴重,中共軍機繞台、邦交關係持續動盪,甚至因兩岸關係緊張而有爆發戰爭可能性。國家安全局負責國際戰略情報研究,理應掌握相關情資,提供總統及國安會議參考規劃,以尋求盟友或邦交國當地政要等各種資源協助,藉由外交、國際政治方式解決衝突與危機。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應該積極發揮其專業能力與相關資源,協助我國克服各軍事與外交危機,減緩相關壓力,以支援政府決策及應對各項危機,確保國家安全。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十九)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案編列414萬1千元,採購狙擊槍及相關搭載裝備,包括7.62公厘狙擊槍兩套,含槍用熱顯像儀與夜視鏡,另編137萬5千元採購狙擊槍所需彈藥。此次新採購英國精密國際(AI)公司的AX MKⅢ先進狙擊槍,加上與美軍特戰指揮部同規格的軍規狙擊鏡、夜視鏡與熱顯像儀等裝備。國防自主是近年我國最主要的國防方針,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未來採購軍品,應在符合任務需求之前提下,優先採購國產武器裝備。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二十)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與設備」預算編列1億1,149萬5千元,用於更新、擴建科技中心等單位機房與資訊設備,新建資安防禦數位演練平台教室、網路空間技能培訓場域與網安及密碼實驗室,並更新衛星影像處理研析設備,顯然與國際情報合作有關。然而是項預算規模龐大,若情報合作僅限於少數國家,甚至只用於情報提供而非共享,將不符成本效益原則。為提升我國戰略價值,同時獲得更完整的東亞情資,以確保國家安全,爰建議國家安全局積極推動與國際理念相近國家之情報合作。

提案人:廖婉汝 江啟臣 溫玉霞

(二十一)在數位時代,科技不斷進步、AI技術持續發展,如:AI Deepfake(人工智慧換臉)技術等,無需專業人士就可以輕易辦到,且相關APP及軟體也容易在各大平台下載取得。AI Deepfake(人工智慧換臉)技術若遭到不肖人士濫用,如:國家元首或高官遭換臉,一般民眾難以辨別真偽,而國安部門反應若不夠迅速明確,可能導致國與國開戰,此舉可能引發嚴重的國家安全危機。爰此,就AI Deepfake(人工智慧換臉)技術所造成的濫用、國人隱私權的確保,以及相關辯識偽造的技術或工具等因應措施,國家安全局應立即提出因應,以確保國家安全。

提案人:劉建國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二十二) 111年度國家安全局編列2,276萬4千元辦理「各營區清潔、學員膳食及外勤駕駛」等勞務委外,皆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採購,惟監察院於110年9月16日調查報告指出,承攬契約之派駐勞工若發生積欠薪資爭議,未能比照勞動派遣採購,由機關將應給付廠商之一部分價金先給付薪資,以致於派駐勞工必須採取曠日廢時的法律訴訟爭取工資。為避免派駐勞工權益受損,爰要求國家安全局俟主管機關修改契約範本後,即比照勞動派遣採購契約,修訂相關契約條款及增訂附約,使勞務承攬關係中勞工獲得保障。

提案人: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趙天麟林昶佐 廖婉汝 溫玉霞

(二十三)依照特勤條例第16條:「各隸屬機關依任務需要,應提供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勤務必要之保險……。」特勤人員應比照國軍特殊勤務團體意外險1,000萬元,然目前僅編列200萬元,與規定不符。為保障特勤中心同仁權益,爰要求國家安全局自111年1月1日起,將理賠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陳以信 溫玉霞趙天麟 林昶佐 江啟臣 劉建國廖婉汝 蔡適應 馬文君

五、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六、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趙召集委員天麟出席說明。

七、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