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9時6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翁重鈞 陳椒華 鄭麗文 吳斯懷 葉毓蘭 黃世杰
費鴻泰 何志偉 羅致政 許智傑 江永昌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主 席:黃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10屆第4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及第8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
主席宣告:推選黃委員世杰、葉委員毓蘭為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