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10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2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智傑 陳椒華 葉毓蘭 劉世芳 江永昌 何志偉 黃世杰

羅致政 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邱顯智 林楚茵 王婉諭 陳以信

高嘉瑜 張其祿 李貴敏 楊瓊瓔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總統府秘書長 李大維(下午請假)

副秘書長 李俊俋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顧立雄(下午請假)

副秘書長 胡木源

國史館館長 陳儀深

臺灣文獻館館長 張鴻銘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廖玉琳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專  員 林宗賢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總統府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決議

(一)、(二)「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及「公報編印及印信

勳章鑄造」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

(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40萬元書

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

(二)「諮詢研究業務」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二案至第四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

收支部分。

(本次會議有委員葉毓蘭、許智傑、林楚茵、江永昌、何志偉、劉世芳、陳椒華、羅致政、翁重鈞、鄭天財Sra Kacaw、黃世杰、陳以信、楊瓊瓔提出質詢;委員鄭麗文、費鴻泰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

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項 總統府,無列數。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無列數。

第3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項 總統府1千元,照列。

第2項 國史館20萬元,照列。

第3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7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1年度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下簡稱臺文館)「使用規費收入」項下「場地設施使用費」編列預算數1萬元,係為臺文館特展室等場地使用收入,惟查該館109年規費收入決算審定數37萬2千餘元,較預算數增加36.56%,其中特展室場地外借使用規費收入計8萬餘元;另查民國107年3月9日公布施行「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5條規定:「本標準之收費基準,應視物價、市場行情變動或成本變動,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以增加國庫收入,請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項 總統府274萬1千元,照列。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5萬元,照列。

第3項 國史館70萬元,照列。

第4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1萬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項 總統府33萬5千元,照列。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1萬8千元,照列。

第3項 國史館38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1年度國史館「雜項收入」項下「其他雜項收入」編列預算數38萬元,係為國史館以歷年平均銷售數量計算編列,查該館辦理出版品銷售,均已擴展多元管道行銷,尤應持續推廣史籍書刊銷售業務,以增加國庫收入,請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第4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71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1年度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下簡稱臺文館)「雜項收入」項下「其他雜項收入」編列預算數71萬2千元,係為臺文館辦理出售史籍書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使用郵資機酬金等收入,查該館109年歲入決算審定數,雜項收入數計91萬2千元,而國史館辦理出版品銷售,均已擴展多元管道行銷,應配合推廣史籍書刊銷售業務,以增加收入,請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二)歲出部分

第1款 總統府主管

第1項 總統府原列10億0,479萬7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1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0,478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11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9億2,052萬6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麗文 江永昌 羅致政

吳斯懷 陳椒華 黃世杰 劉世芳

翁重鈞 費鴻泰 許智傑 何志偉

(二)111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4目「研究發展」編列533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吳斯懷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三)111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5目「新聞發布」編列679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費鴻泰

(四)111年度總統府歲出預算第7目「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編列430萬5千元,凍結5%,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費鴻泰

(五)查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第9條規定,第一局第四科掌理「關於外國元首、副元首訪華案簽辦事項」和「關於外國駐華大使人選同意案簽辦事項」,第11條規定,第三局第一科掌理「關於國賓訪華、總統與外國元首簽署聯合公報及大使呈遞國書典禮之辦理事項」,皆以「華」代稱我國。惟查於今日之語境,訪華多指外國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我國。為免爭議,提高表達準確性,爰建請總統府檢討上開規定所用代稱之妥適性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許智傑

(六)國政規劃應聽取各方意見,避免有經濟、社會影響力的既得利益集團單方影響國家政策,與民間倡議團體定期會面、溝通非常必要。過去環境NGO與總統於世界地球日前後會面、當面溝通議題、請行政單位列管改善,即是正面的溝通方式。爰要求國政規劃與諮詢,請總統府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主動規劃與各領域、倡議之團體、專家定期會面、溝通。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許智傑

(七)政府政策規劃應有公益性、必要性、充分透明公開、回應各方利害關係人之疑慮,然而近年來重大政策爭議,時常源自行政單位不積極辦理行政聽證以釐清社會疑慮,徒增社會對立,如南鐵東移、中油三接...等議題。請總統府協請行政院督促各單位,政策規劃應積極考量辦理行政聽證,使國家重大政策可以廣納各界建言、更加周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許智傑

(八)111年度總統府單位預算,預算員額編列529人,107至110年度同樣編列529人,然而統計至110年8月實際進用人數僅454人,且107至109年度實際人數分別為469人、474人、460人,未足額進用人數比例皆超過10%;111年度預算員額未有增減,惟聘用人數調整增加4人,且107至110年聘用人員占總員工人數比例皆超過5%,在「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各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而進用聘用人員主要考量機關業務之特殊性、專業性及臨時性,經常性業務應回歸正式公務人員體制,總統府應評估員額總數及聘用人員比例,宜全盤考量總統府總預算員額需求,並檢討人力配置,及聘用人員增加之必要性。

提案人:羅致政 江永昌

連署人:許智傑

(九)少子化問題已成國安危機,為了解決少子化問題,總統蔡英文於競選連任時提出的「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見。根據行政院110年2月4日提出的規劃,分為「平價教保續擴大」、「育兒津貼達加倍」、「就學費用再降低」3政策執行。

經查,內政部戶政司民國110年10月戶口統計速報表 (詳表1)顯示110年1至10月人口均呈現負成長,且10個月來年增加率為-1.37%,應當加以重視。縱使成立少子化辦公室、祭出諸多政策,台灣少子化問題仍需執政單位極力改善。建請總統府針對檢討現行少子化政策,以及規劃如何策進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表1 民國110年10月戶口統計速報表 單位:人

年月別

戶 數

人口數

出生人數

折合年粗出生率%

死亡人數

折合年粗死亡率%

人數

折合年自然增加率

110年1~10月

9,004,383

23,413,879

125,636

6.42

152,433

7.79

–26,797

–1.37

1 月

8,938,484

23,548,633

9,601

4.80

16,332

8.16

–6,731

–3.36

2 月

8,942,698

23,539,588

11,497

6.37

14,856

8.23

–3,359

–1.86

3 月

8,950,538

23,525,623

13,819

6.91

16,438

8.22

–2,619

–1.31

4 月

8,957,953

23,514,196

12,264

6.34

14,276

7.38

–2,012

–1.04

5 月

8,961,217

23,499,070

12,300

6.16

15,108

7.57

–2,808

–1.41

6 月

8,965,343

23,487,509

15,128

7.83

16,639

8.62

–1,511

–0.78

7 月

8,973,218

23,470,633

11,809

5.92

15,523

7.78

–3,714

–1.86

8 月

8,988,241

23,451,837

12,588

6.32

14,952

7.50

–2,364

–1.19

9 月

9,004,362

23,430,948

13,464

6.99

13,894

7.21

–430

–0.22

10 月

9,004,383

23,413,879

13,166

6.62

14,415

7.25

–1,249

–0.63

較上年同月 増減 (%) △

0.90

–0.65

–6.16

–0.41

6.45

0.47

–355.42

–0.87

提案人:鄭麗文 吳斯懷 葉毓蘭

(十)查110年度總統府預算中所列預算員額為529人,與截至110年8月之實際員工人數454人有些差額。惟111年度總統府單位預算案書表所列預算員額仍為529人,為撙節開支、核實配置,爰建請總統府允宜減列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十一)查111年度總統府單位預算案,編列國外旅費50萬7千元。惟各國疫情尚未趨緩、確診數仍不斷增加,為確保考察人員之健康狀況,爰建請總統府允宜於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前,擬訂完善防疫相關計畫與配套措施。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十二)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導致歌手巴奈等原住民於總統府前露宿表達抗議,自2017年至今。除了過去引發抗爭的礦業、旅館等開發案,近年來隨著交通建設發達,也有許多鄰避設施如禽畜場等,移至東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這些鄰避設施,往往用各種方式,化零為整購置私有地作為開發,以規避公共監督。

然而這些開發案,不論是否位於私有地,依然引發原住民諮商同意權之衝突,地方政府甚至必須推動自治條例,希望可以化解爭議。顯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並無法解決開發案爭議,反而徒增國人對原住民轉型正義政策之質疑。請總統府督導相關單位,檢討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乙案,落實原住民轉型正義。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許智傑

第2項 國家安全會議2億0,550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111年度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8,596萬1千元,凍結2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鄭麗文 黃世杰 葉毓蘭

何志偉

連署人:費鴻泰 許智傑

(二)111年度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預算第2目「諮詢研究業務」編列1,904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江永昌 羅致政 吳斯懷

陳椒華 黃世杰 翁重鈞 費鴻泰

許智傑 何志偉

(三)國家安全會議設置諮詢委員係依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9條:「國家安全會議置諮詢委員五人至七人,由總統特聘之。」惟該等委員之性質、職務、有給或無給等與組織相關之事項均未於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規範之。國家安全會議訂定「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聘用作業要點」規定諮詢委員之遴聘、聘期與待遇位階及相關權益,惟「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聘用作業要點」係在缺乏法律授權下訂定,有悖中央法規標準法及行政程序法等規定,爰建請國家安全會議協請考試院及行政院等主管機關完成諮詢委員待遇法制化作業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許智傑

(四)資安為國安,資訊戰已成新型態戰爭,如認知空間作戰、網路攻擊關鍵基礎設施、甚至如AI技術之deepfake 等,皆對觸及傳統與非傳統安全議題,並實際影響我國國家安全。

查國家安全會議之諮詢研究業務中,委辦研究項目中,近年之主題為「全球變局」、「兩岸相關議題」、「經貿相關議題」及「新南向政策相關議題」,未見資安議題。資安委辦研究則編列於總統府預算,自109年起至111年,委辦內容皆為「ICT發展所衍生維安及應用相關議題,並研究及引進最新資訊科技就相關研究適時導入,以強化本府資安應用」,109年編列77萬2千元、110年編列77萬3千元、111年編列69萬6千元,近3年共計224萬1千元。

資訊戰之因應,不應僅僅以「行政化」應對,交付如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甚或未來將成立之數位發展部)或其他行政機關(如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應處,而需由國安層級嚴正以對。其中,107年7月,國家安全會議公布《國家資通安全戰略報告》,是我國首部資安戰略報告。有鑑於資訊戰日新月異,且影響國家甚鉅,爰此建請國家安全會議於3個月內就deepfake等人工智慧等新興科技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提出因應報告,並於6個月內評估研擬新版《國家資通安全戰略報告》之可行性。

提案人:劉世芳 黃世杰 何志偉

(五)有鑑於近年來台海情勢險峻,兩岸關係凍結,對於國家當前處境,國安團隊包括:外交部部長「戰到底」、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準戰爭狀態」、國家安全局局長「一年內發生戰爭機率低」及「蔡總統任內不會發生戰爭」、國防部部長「一定奉陪到底」等口徑程度不一表述,對於外電報導亦有各自解讀現象,經常造成人民無端疑懼,無所適從,再經部分媒體渲染,恐影響我國外交與國防政策之推行,乃至影響民心士氣,對於當前國家所處情勢有必要向全體國人說明,爰請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提出國家情勢書面報告,以正視聽。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六)查111年度國家安全會議單位預算案,編列國外旅費610萬元。惟各國疫情尚未趨緩、確診數仍不斷增加,為確保考察人員之健康狀況,爰建請國家安全會議允宜於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前,擬訂完善防疫相關計畫與配套措施。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七)查111年度國家安全會議單位預算案中,編列政務人員待遇

2,271萬元,其中包含諮詢委員之薪給,惟有關諮詢委員之待遇僅依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聘用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諮詢委員為專任有給職;及第5點規定,諮詢委員之薪酬,參照部長級之月俸、公費合計數額支給。為避免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有關官制官規之規定、落實法律保留原則,爰建請國家安全會議允宜將諮詢委員之待遇以法律之位階訂之。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第3項 國史館原列2億0,142萬元,減列第2目「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項下「文物管理應用」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0,137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111年度國史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7,133萬8千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黃世杰 許智傑 何志偉

江永昌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陳椒華

(二)111年度國史館歲出預算第2目「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編列2,974萬2千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黃世杰 羅致政 許智傑

何志偉 江永昌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陳椒華

(三)查國史館業務包含辦理總統副總統文物典藏,有鑑於器物類文物需耗費較大之典藏空間與維護經費,爰建請國史館允宜協調文化部、教育部等相關機關,探詢其所屬博物館機構承接是類文物典藏之意願,並定期檢視館藏文物之合宜性,適時辦理註銷程序,俾節約公帑與提升整體典藏空間之使用效益。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四)查111年度國史館單位預算案,編列國外旅費58萬5千元。惟各國疫情尚未趨緩、確診數仍不斷增加,為確保考察人員之健康狀況,爰建請國史館允宜於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前,擬訂完善防疫相關計畫與配套措施。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五)111年度國史館預算於「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項下「史料編纂」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550萬元,工作計畫內容為「架構李登輝總統資料庫系統及擴充蔣經國總統資料庫與歷任總統副總統資料庫網站」。

據111年度國史館單位預算總說明二、施政目標與重點開宗明義即提及:「…,為落實『開放政府』與『轉型正義』之施政目標,本館將賡續…,建置主題資料庫、…」該館作為國家最高史政機關,透過相關業務之推展,將國家發展之歷史完整呈現乃職責之所在。

國史館於推動歷任總統副總統資料庫之建置及後續擴充業務,在資料內容採集上,應留意客觀性與完整性,將涉及蔣、李兩位故總統生前與臺灣民主發展進程相關事蹟有系統地對外揭露,供各界考證研究及討論,以有助於釐清民主轉型期之相關史實,國人亦可從中認知民主得來不易,進而凝聚共識,珍惜現有民主政治發展成果,促使我國民主政治得以永續發展。

爰此,請國史館就具體作法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江永昌

連署人:陳椒華

第4項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9,859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珍藏許多珍貴史料,亦致力於發行季刊、出版書籍,將臺灣文獻以出版品形式面世,讓大眾得以閱讀臺灣歷史文化刊物。電子書為目前重要的閱讀取徑,惟該館網站設置之「電子書」專區,並未將電子出版品全數列出。應加強現有電子書之陳設,以利讀者查詢。

提案人:黃世杰 何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二)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之一般事務費,係處理經常一般公務、辦公廳舍環境及園區委外清潔整理維護、保全勤務、志工管理、機關檔案整理掃描等工作所需非屬物品之各專項費用。惟111年度該項目委外後,預算較110年提高99%,恐有浮編之虞,請檢討改善。

提案人:黃世杰 何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三)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珍藏許多珍貴史料,亦致力於發行季刊、出版書籍,將臺灣文獻以出版品形式面世,讓大眾得以閱讀臺灣歷史文化刊物。為因應閱讀形式及環保趨勢,應積極推廣出版品數位化、取得電子書版權。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於111年度預算案「文獻業務」項下「民俗文物管理應用」編列「業務費」597萬6千元,請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世杰 何志偉

連署人:許智傑

(四)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11年度預算於「文獻業務」項下「文獻管理應用」編列1,292萬4千元,工作計畫內容涵蓋「檔案數位典藏及資料庫維護」,惟該館近年辦理文獻檔案數位化進展相對有限,部分資料庫之使用人次亦有下滑情形,舉其要者說明如次:

1.據臺灣文獻館提供立法院預算中心有關「107年至110年 7月底辦理文獻檔案數位化經費運用情形」,可見近3年預算執行率顯著下降,據臺灣文獻館表示,主要係受託廠商技術提升,實際經費支出金額較預期低所致,臺灣文獻館實應核實編列預算。

臺灣文獻館107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辦理文獻檔案數位化經費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2.有關臺灣文獻館近年辦理文獻檔案數位化之成效方面,

依據該館提供統計資料,截至110年7月底,入藏登錄累計檔案卷數計42萬9,107卷,均已完成整編,其中已完成數位掃描者計4萬9,878卷,占比11.62%,僅略高於一成,比率相對有限。

3.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管理之各資料庫系統使用情形方面

,依據該館提供107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之統計資料顯示,其中臺灣議會總庫系統、臺灣民俗文物辭典系統,近年使用人次均有減少情形,應檢討資料庫運用之推廣作法,落實機關之設置宗旨。

臺灣文獻館107至110年度(截至7月底)管理之各資料庫系統使用情形

單位:人次

提案人:許智傑 江永昌

連署人:陳椒華

(五)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組織條例第2條第6款規定,該館掌理事項包括文獻史料數位化、資訊服務之規劃建置及協調推動等事項,又依該組織條例第10條授權訂定之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第10條規定,該館設有整理組,負責事項之一即文獻檔案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開放應用、諮詢閱覽及借調等事項。

有關臺灣文獻館近年辦理文獻檔案數位化之成效方面,依據該館提供統計資料,截至110年7月底,入藏登錄累計檔案卷數計42萬9,107卷,均已完成整編,其中已完成數位掃描者計4萬9,878卷,占比11.62%,僅略高於一成,比率相對有限。而在臺灣文獻館管理之各資料庫系統使用情形方面,依據該館提供107至110年(截至7月底)度之統計資料顯示,其中臺灣議會總庫系統、臺灣民俗文物辭典系統,近年使用人次均有減少情形,前者使用人次自108年度之2萬1,220人次減至109年度之1萬6,457人次,110年度截至7月底為1萬3,842人次;後者則自107年度之5,883人次下滑至109年度之4,424人次,110年度截至7月底則僅達2,460人次。

爰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加速文獻檔案之數位化作業,適時檢討資料庫運用之推廣作法,落實機關之設置宗旨。

提案人:鄭麗文 吳斯懷 葉毓蘭

(六)查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近年辦理文獻檔案數位化業務,截至110年7月,入藏登錄累計檔案卷數計42萬9,107卷,其中已完成數位掃描者計4萬9,878卷。有鑑於臺灣文獻館部分典藏文獻檔案年代久遠,為避免檔案資料毀損,爰建請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允宜加速文獻檔案之數位化作業。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三)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

央研究院)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

由黨團協商。

三、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四、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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