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2時58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羅致政 葉毓蘭 陳椒華 翁重鈞 吳斯懷 黃世杰 劉世芳

江永昌 鄭麗文 許智傑 何志偉 柯建銘 費鴻泰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吳玉琴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謝衣鳯 林德福 林奕華

王美惠 邱顯智 楊瓊瓔 何欣純 賴瑞隆 賴士葆 李貴敏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江惠民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王俊力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鄭銘謙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黃俊棠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 林慶宗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代理院長 蔡碧玉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代理所長 曾信棟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兼任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邢泰釗(11時以後)

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呂丁旺(9時至11時)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 謝榮盛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檢察長 費玲玲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檢察長 張清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 朱家崎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長 邢泰釗(11時以後)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 呂丁旺(9時至11時)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林邦樑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繆卓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徐錫祥(11時以後)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張靜薰(9時至11時)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代理檢察長 陳維練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郭永發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陳松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黃謀信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張云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俞秀端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洪家原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張曉雯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葉淑文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洪信旭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莊榮松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張介欽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蔡宗熙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鍾和憲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李嘉明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余麗貞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張春暉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檢察長兼任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洪培根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戴文亮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黃智勇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主持人 陳明堂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執行長 許瑜庭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執行長 鄭書琴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簡信惠

基金預算處科長 吳婉玉

主 席:葉召集委員毓蘭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三、邀請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列席就「遂行國家安全任務維護、強化調查局法治紀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

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

四、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葉毓蘭、陳椒華、羅致政、吳斯懷、許智傑、何志偉、

黃世杰、鄭麗文、江永昌、劉世芳、吳玉琴、楊瓊瓔、廖婉汝、

鄭天財Sra Kacaw、林德福、林奕華、邱顯智提出質詢;委員王美惠

、費鴻泰、翁重鈞、李貴敏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1、 報告及詢答完畢。

2、 第一案至第四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3、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