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39分、下午2時31分至4時59分;11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13分至10時23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劉世芳 葉毓蘭 陳椒華 費鴻泰 吳斯懷 江永昌

翁重鈞 許智傑 鄭麗文 黃世杰 何志偉 柯建銘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洪孟楷 林奕華 孔文吉

林楚茵 鍾佳濱 張其祿 莊競程 李貴敏 王婉諭 傅崐萁

高嘉瑜 蔡易餘 羅明才 廖婉汝 廖國棟Sufin.Siluko

呂玉玲 邱志偉 陳明文 何欣純 賴香伶 李德維 陳亭妃

劉建國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官員:考試院副院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周弘憲(11/1)

秘書長 劉建忻

考選部部長 許舒翔

銓敘部部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周志宏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 郝培芝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執行秘書 高誓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簡信惠(11/1)

專門委員 翁燕雪(11/3)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上開會議決定第三項,予以刪除後確定。

二、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

三、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

(本次會議有委員羅致政、陳椒華、葉毓蘭、吳斯懷、江永昌、費鴻泰、劉世芳、翁重鈞、許智傑、鄭麗文、曾銘宗、林奕華、張其祿、楊瓊瓔、黃世杰、何志偉提出質詢;委員李貴敏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4項 考試院,無列數。

第55項 考選部,無列數。

第56項 銓敘部,無列數。

第57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無列數。

第58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59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3項 考試院2,532萬5千元,照列。

第5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7千元,照列。

第55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1項 考試院5萬元,照列。

第62項 考選部6萬元,照列。

第63項 銓敘部7萬5千元,照列。

第6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千元,照列。

第6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651萬7千元,照列。

第6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6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3項 考試院18萬8千元,照列。

第64項 考選部原列519萬6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1節「其他雜項收入」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69萬6千元。

第65項 銓敘部原列3萬6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1節「收回以前年度歲出」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3萬6千元。

第66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萬8千元,照列。

第67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62萬3千元,照列。

第68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第5款 考試院主管

第1項 考試院原列3億4,164萬4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中「業務費」之「水電費」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4,154萬4千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考試院111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編列「資訊業務」2,906萬9千元,主要係配合業務需要及考試院數位轉型政策,辦理各項資訊系統建置、維護、資訊安全防護及硬體設備汰換等。「資通安全管理法」實施已逾兩年,資安管理若不夠嚴謹,恐致資安破口,考試院被核定為資安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惟現行資訊系統仍有未足之處,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考試院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二)考試院111年度預算案,「施政業務及督導」編列1,076萬4千元,主要係製發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建立與保管其資料檔案等。隨著區塊鏈發展,採用區塊鏈加密簽章的數位證書具有永久保存、隨時共享、保護個資並防止偽造等特性,為讓我國公務機關相關證書驗證流程簡便又快速。爰凍結該項預算10%,待考試院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188萬4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許智傑 江永昌

(二)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2,676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葉毓蘭 羅致政 劉世芳

許智傑 吳斯懷 黃世杰 何志偉

費鴻泰 翁重鈞 江永昌

(三)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案第2目「議事業務」編列201萬元,主要係辦理院會、業務會報,以及研究考察各國考銓保訓制度等。為了解各國公務人力類型、進用管道、培訓、保障及不適任人員淘汰機制,以精進我國考銓保訓業務,爰凍結該項預算10%,待考試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主要國家公務人力進用管道、培訓、保障之比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四)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2目「議事業務」項下「考銓業務考察」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71萬4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鄭麗文 許智傑 劉世芳

翁重鈞 費鴻泰 江永昌 何志偉

連署人:葉毓蘭 羅致政

(五)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3目「法制業務」項下「法制作業及法規編印」編列41萬4千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黃世杰 羅致政

(六)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編列1,076萬4千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鄭麗文 吳斯懷 葉毓蘭

陳椒華 許智傑 江永昌 翁重鈞

費鴻泰

(七)111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33萬8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吳斯懷 翁重鈞 費鴻泰

連署人:葉毓蘭

(八)面對社會對於修憲、廢除考監的期待,考試院黃榮村院長提出希望將考試院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為求使修憲過程能有完整且全面的考慮,考試院應儘速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未來兩機關整合之形式,惟考試院針對110年的主決議,以「需視立法院修憲之態度」回應。

據此要求考試院針對修憲、考試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整合計畫提出考試院之主張與立場,並將相關說明於3個月內書面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劉世芳 何志偉

連署人:羅致政

(九)國家考試測驗電腦化為考試院重要工作目標之一,目前電腦化測驗試場全台僅15處,雖預計111年增設花蓮考區,但台東、離島等地仍未設置。

為使國考電腦化不因城鄉數位落差而難以推行,考試院除與教育部成立工作小組外,也應會同地方政府協調電腦化測驗試場增設事宜,並將相關資料於1個月內書面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劉世芳 何志偉

連署人:羅致政

(十)依照資通安全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衡酌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業務之重要性與機敏性、機關層級、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及性質等條件,訂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分級;其分級基準、等級變更申請、義務內容、專責人員之設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考試院為資通安全管理法主管機關行政院核定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公務機關。

查考試院及所屬機關現行共用之防火牆、入侵防禦偵測等資安防禦設備乃於106及103年採購,分別於111及108年達使用年限,為應付網路攻擊型態增加,不斷加載硬體負擔,效能頻出現瓶頸而需汰換。

鑑於資通安全管理法及相關子法已於1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考試院並經核定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允應依相關規定,儘速辦理各項應辦事項,達成資訊安全等級要求。

綜上,考試院做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應就管理面、技術面及認知與訓練等制度面,辦理各項應辦事項。

提案人:何志偉

連署人:黃世杰 葉毓蘭

(十一)公務人員離職人數從105年開始每年有超過1,500名同仁離職,銓敘部在104年8月開始統計離職原因,當中工作因素與管理因素占比居高不下。

根據銓敘部的細項說明,工作因素包含:辦公環境不良、工作繁忙、工作乏味、工作危險、壓力太大、無法發揮所長等;管理因素包含:勞逸不均、考核不公平、主管過於嚴苛、主管難以溝通、與長官理念不合、人際關係不協調、請假不易等。

銓敘部亦於111年度施政計畫中提及積極推動重大法案,健全文官人事法制。

爰要求考試院督促銓敘部儘快落實公務員考績與工作績效符實,並強化公務員相關勞動權益。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十二)為興建國家考試園區,行政院於2011年5月即核准考試院撥用監察院所管文山區4筆土地作為該園區預定用地。惟該園區有部分土地遭占用,迄今仍未能妥善順利排除。

然考選部經考量評估後,認興建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仍有其必要性,於2020年8月20日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該部提報之「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考試院並於同年8月21日檢附該建設計畫函請行政院支應申辦興建經費。截至2021年8月底止,該部與行政院綜合業務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業就該興建大樓議題,多次交換意見,惟雙方仍就整修現有闈場效益與其他替代方案可行性,及新建闈場大樓之財務效益與設備使用分析等,仍有不同意見。

「國家考試闈場及數位多功能考場大樓建設計畫」已延宕10年,建請考試院儘速與行政院各部會就闈場效益與其他替代方案可行性,及新建闈場大樓之財務效益與設備使用分析等達成共識。

提案人:何志偉 黃世杰

連署人:葉毓蘭

(十三)數位治理為國家未來的發展趨勢,考試院執掌國家考試、文官制度、公務人員訓練及退撫基金運作等事項,涉及資安層面甚廣,為確保資訊安全,考試院已建置考試及文官制度資料等資料庫,考試院應研議如何善用資料分析以做為決策基礎,並適度開放資料共享,以提升考試院之數位轉型及數位治理品質,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十四)數位化已是世界趨勢,以往用實體課程辦理訓練的文官升等培訓,11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改以線上方式舉行,考試院應研議如何善用線上培訓以精進公務人力之專業知能、公務英文、數位概念等核心能力,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十五)考試院為我國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國家考試及文官制度與政策,惟截至109年底我國公務人員平均年齡43.18歲,平均年資為15.93年,且年資15年以下之占比逾半,整體公務人力年資較短,影響相關人力培育與運用。考試院應研議如何精進我國公務人力之考試、進用、培育及配置政策規劃,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十六)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有高達35%、193個公務機關專職人力配置不足,短缺259人、354張資安專業證照及402張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若以正職人力配置缺口計算,更達到457人、484張證照、509張證書。各機關受限員額或預算不足,難以配置足額且取得證照及證書的資安人力,加以我國現行制度並未對政府部門資安人員進用、升遷或專業加給設計相對誘因,難以吸引人才投身公部門。考試院應研議增列資通安全相關職系,並發展相對具吸引力待遇加給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十七)111年度考試院預算案編列資訊服務費1,070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332萬3千元(增幅44.99%),詢據該院說明增編原因之一係為達成資通安全管理法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要求,增設端點偵測及應變機制(EDR)監控、依資安法對所屬進行資安稽核及攻防演練、該院及所屬機關資安管理向上集中所需之資安管理系統驗證費用及資安專職人力職能訓練費用等。

另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672萬元,較110年度增加107萬7千元(增幅6.88%),其中辦理終端防護系統、資料庫防護軟體、防火牆、入侵防禦偵測軟體等購置汰換升級編列788萬元,亦係為達成前揭A級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要求,增設資料庫防護軟體(稽核紀錄軌跡管理);且該院及所屬機關現行共用之防火牆、入侵防禦偵測等資安防禦設備係於106年(111年已達使用年限)及103年(108年達使用年限)採購,為應付網路攻擊型態增加,不斷加載硬體負擔,效能頻出現瓶頸而需汰換,以因應資安防護趨勢。鑑於資通安全管理法及相關子法已於1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院並經核定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允應依相關規定,儘速辦理各項應辦事項,達成資訊安全等級要求。

綜上,考試院經行政院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核定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依相關規定,應就管理面、技術面及認知與訓練等制度面,辦理各項應辦事項。惟該院現行資訊系統仍有未足之處,爰111年度編列相關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為有效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考試院允宜儘速完備相關資訊軟硬體升級及建置作業。

提案人:羅致政 江永昌 何志偉

連署人:劉世芳

第2項 考選部原列3億3,553萬5千元,減列第2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第3節「研究發展及宣導」中「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3,548萬5千元。

本項提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考選部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物品」158萬2千元,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10萬。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二)考選部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794萬8千元,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50萬。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三)考選部111年度預算案,「試題研編及審查」項下編列「題庫之編製及審查」791萬3千元,主要係配合各項考試需要及已建題庫科目使用情形,辦理題庫之建置維護及更新工作。受新冠肺炎影響,我國國家考試在疫情及後疫情期間,更體會到數位轉型之重要性,考選部應研議如何使我國國考數位轉型發展及推動能更凝聚共識,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考選部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四)考選部111年度預算案,「考選資料處理」編列720萬元,主要係辦理資通安全責任等級A級機關及政府資安聯防應辦事項等。「資通安全管理法」實施已逾兩年,資安管理若不夠嚴謹,恐致資安破口,考試院被核定為資安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惟考選部現行資訊系統仍有未足之處,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考選部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五)資通安全管理法通過之後,依照資安責任分級,不同級機關皆應設置不同員額的資安專職人力,目前各機關資安人力仍有很大的缺口。公務人員考試中的高考三級和普考皆設有資訊處理類科,近年持續招考且年年足額錄取,但資訊人員若要成為資安人員,需要再報考資安證照,取得後還須定期認證,才能算是合格的資安人員。政府急需資安人員,惟錄取名額是依照各機關所提報的人力需求而定,考選部無法主動增加資安人員名額,後續政府擬成立數位發展部,對於資安人員的需求可能會更高,考選部應研議更便利的全國資安人員調派參加資安職能訓練與測驗之做法,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11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304萬5千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二)111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2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編列2,218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葉毓蘭 吳斯懷 陳椒華

劉世芳 許智傑 江永昌 翁重鈞

何志偉

連署人:費鴻泰 羅致政

(三)111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2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第3節「研究發展及宣導」項下「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51萬7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許智傑 江永昌

(四)有鑑於考選部預告修正高考一級考試規則,將「通過英文檢定」納入各類科的應考資格條件,應考人須於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雅思、FLPT等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等級;考量應考人已具備相當英文能力,配套刪除列考英文科目。且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施行日期定為113年1月1日。

經查,部分國際檢定的「官方」效期短於3年—以雅思為例,考生考完雅思後會收到成績通知,但考生欲申請學校、或其他機構證明其成績,「理論上」應向原考試中心申請寄發成績單,成績單僅能由原考試中心直接寄發至考生欲申請之學校、移民局、政府及專業機構。考生本人、親屬友人、留學移民代辦機構等不可為收件人。雅思考試成績有效期為考試日期後2年,系統會將即將到期的成績單檔案自動刪除;因此考生在逾2年後就無法申請由考試機構寄發正式成績單,此時考生是否能提出自己留存的成績單副本、影本,抑或考選部也會認為該考試已正式失效而不承認等相關疑義,尚未見考選部妥善處理。

爰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部分國際檢定失其官方效力及檢定單位相關規定所生疑義提出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何志偉 羅致政

(五)考選部掌理各類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等國家考試之考選行政事宜,每年賡續辦理研修精進考選法規等各項提升考選效能工作。惟109年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之錄取不足額類科、人數及比率均較108年度增加,國家考試之選才效能容有提升空間,且109年度高普考試之不足額錄取總計有22類科,不足額率取人數達209人,均為近年之新高,恐對用人機關之人力需求或運用調派造成影響。允宜與相關機關研謀改善措施。

爰此,請考選部妥適規劃相關計畫,以提高應考人之報考及任職後之留任誘因,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六)考選部110年首次開辦「預備文官團」,以100小時之講座、實務研習等活動供優秀青年及早接觸公務體系、了解公務機關運作模式及文化,試圖羅致優秀青年進入公部門。惟「預備文官團」及其配套「考選部預備文官團獎助金」之定位不明確、成果考評未見依據、更欠缺後續公務人才培育願景,而有以下缺失:

1.招募學子投入競爭已激烈、每年錄取率低於10%之地方特考三等,反未優先將近年錄取不足額之工程、測量製圖、獸醫、農業、交通等類科推廣予相關科系之學子。

2.徒思以獎助金吸引青年人才留任地方政府公職,未積極規劃招募優秀人才後之培育、跨單位輪調等制度,反有斲傷人才之嫌。

3.「考選部預備文官團獎助金」來源由企業捐贈,考選部反解免其為國家延攬優秀人才之職責。

4.為國舉才本為考選部之核心職責,惟考選部未編列充足預算支持「預備文官團」之運作,反將之依附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等他機關之計畫下。

爰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前揭疑義提出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何志偉 羅致政

(七)面對全球化國際化,政府公務員擁有雙語的溝通能力是國家競爭力很重要的一環,但世界語言非常多,重要通用的語言也不僅有英文,但考選部在113年起高考應考資格,僅列英文標準,不利於國家人才的外文之多元性,允宜與相關機關研謀改善措施。

爰此,請考選部妥適規劃相關計畫,並提出「公務員雙語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八)考選部掌理各類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等國家考試之考選行政事宜,每年賡續辦理研修精進考選法規等各項提升考選效能工作。惟107至109年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皆有錄取不足額之情形,各年度錄取不足額人數分別為179人、127人 及209人,並依各該類科需用名額計算之整體不足額錄取比率分別為28.64%、26.62%及38.21%,109年度錄取不足額之人數及比率均較108年度大幅增加,恐對用人機關之人力需求或運用調派造成影響,考選部允宜與相關機關研謀改善措施,以提高應考人之報考及任職後之留任誘因,俾國家考試能發揮最大取才效益。爰請考選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江永昌

連署人:劉世芳

(九)有鑑於考選部擬自112年起於高考國文科目中刪列公文一項。然撰寫順暢、白話、能解之公文乃公務員必備能力之一,且公務機關往來文書應有其固定格式與用語,以彰公務機關應有之形式。

為免未來出現詞不達意、主旨不明、其意難解之公務文書,爰要求考選部會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配套之公文寫作課程之師資、授課內容、此項課程能如何促進新進公務人員掌握公文撰寫技巧、如何增進新進公務人員撰寫應用文之能力等內容做成報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江永昌 何志偉 羅致政

(十)有鑑於考選部預告修正高考一級考試規則,將「通過英文檢定」納入各類科的應考資格條件,應考人須於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雅思、FLPT等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等級;考量應考人已具備相當英文能力,配套刪除列考英文科目。且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施行日期定為113年1月1日。

經查,以全民英檢為例,B1程度相對應者為全民英檢中級程度,而全民英檢官方網站對中級程度的描述是「具有使用簡單英語進行日常生活溝通的能力,相當於高中畢業程度。」然,高考一級報考規定限制報考考生必須要有博士學位。將此二要求合併觀之,可見考選部要求報考高考一級之博士生須具有高中畢業程度之英語能力,此一要求顯有疑義:以取得博士學位之學術水準觀之,僅要求高中程度英語能力顯有能力上落差。其次,考選部招募博士進入公部門之目標乃期許加強我國高階公務員之能力,若僅要求高中程度英語能力顯然難以滿足高階公務員之要求。

為妥善我國高階公務員遴選之度,並強化我國高階公務員之素質,爰要求考選部於1個月內針對於高考一級應考條件中應要求通過何種程度之英文檢定提出報告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江永昌 何志偉 羅致政

(十一)考選部推動電腦化測驗,目前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台北考區計有5個試區2,108席應試座位;台中考區計有4個試區1,934席應試座位;台南考區計有2個試區742席應試座位;高雄考區計有3個試區1,431席應試座位,全國認證合格應試座位數共計6,215席。電腦化測驗已是現代考試之主流,命題老師可於線上命題、審題,且應考人亦能立即獲知成績,並透過網路提出線上試題疑義及複查成績。考選部應研議如何增加國家考試專屬電腦試場認證之應試區,透過國家考試流程自動化作業,提升考試品質及試務效率,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十二)考選部於107年推出「國家考試」APP,迄今已有28萬人次下載,「國家考試」APP可查看已報名資訊與報名審核狀況,也可透過APP查詢考試通知書與成績通知;並提供各項考試報名的剩餘天數提醒服務,與提示個人化考試期間及榜示日之倒數天數。惟目前版本需使用手機條碼至超商繳費,尚未提供電子支付服務,考選部應研議於該APP中提供電子支付繳納報名費、利用手機即可上傳補件應考資格文件等,以提供更快速、便捷的服務,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第3項 銓敘部249億9,631萬6千元,照列。

本項提案6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銓敘部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水電費」423萬1千元、「通訊費」230萬2千元,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20萬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二)銓敘部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769萬8千元,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50萬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三)銓敘部111年編列一般行政-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43,538千元,相比於110年30,483千元,增加13,055千元,增幅達43%,然比對預算書之說明,僅增加資訊安全盤點稽核作業管理系統維護費用390千元、帳號管理系統維護費用460千元、建置新公文管理及線上簽核系統7,500千元,以及建置戶政查詢系統1,000千元,其餘皆是舊有項目增加預算,其中無紙化會議系統及其他行政作業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和配合「銓敘業務網路作業資訊系統」推廣應用等工作,辦理系統功能調整及維護,兩項目相比110年編列3,924千元,增列3,109千元,111年編列7,033千元,幾乎是一倍的增列,惟銓敘部報告和預算書中僅說明為增列汰購資訊軟硬體設備等經費,無從得知如此大幅度增列之原因,不利預算之審查與監督,爰針對一般行政-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減列4,000千元。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江永昌

(四)銓敘部111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編列「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4,353萬8千元。「資通安全管理法」實施已逾兩年,資安管理若不夠嚴謹,恐致資安破口,考試院被核定為資安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惟銓敘部現行資訊系統仍有未足之處,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銓敘部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五)銓敘部111年度預算案,「人事法制及銓敘」編列734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人事政策與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暨審議,及各機關組織法規之審議等工作。銓敘部目前正推動多項人事法制研修作業,包括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等,同時亦規劃推動政務人員法及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等法規制定作業。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銓敘部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如何廣納各方意見,完備公務人員權利義務規範體系」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六)銓敘部111年度預算案,「營建工程」項下「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編列2,821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改善建築物耐震能力。惟該項預算109年度預算保留比率為68.96%,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銓敘部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111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52萬9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劉世芳 許智傑 江永昌

何志偉

連署人:羅致政

(二)111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2目「人事法制及銓敘」編列734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葉毓蘭 黃世杰 陳椒華

翁重鈞 費鴻泰 吳斯懷 許智傑

江永昌

(三)111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2,821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四)111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5目「公務人員保險管理及監理」項下「補助公教人員保險事務經費」編列2億4,531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五)111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8目「退休撫卹業務」第1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編列343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六)111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8目「退休撫卹業務」第1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中「公務人員退休業務」編列303萬3千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七)為建構具社會安全觀的退休照護體系,銓敘部正研議民國112年後初任公務員退撫新制。日前媒體報導,銓敘部傾向將現行「確定給付制」納入「確定提撥制」,有民眾認為若採行「確定提撥制」,未來公務人員退撫制度運作模式可能類似勞退新制,退休福利將會縮水,可能因此影響民眾報考意願,無法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公務體系服務,造成「現職人員斷流,新進人員斷崖」的狀況。銓敘部研議公務員退撫新制,應考量計算所得替代、給付水準,考量財政因素、制度安定性等,同時需與外界多溝通以達成共識。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八)銓敘部曾發生24萬筆公務人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銓敘部長期缺乏資安人力資源,不僅有網管人員兼任資安工作、需投入大半人力自行開發或增修相關業務系統及人員流動率高等問題,為保障全國公務人員之個人資料,銓敘部應研議如何增進部內資通安全管理制度輔導及驗證品質,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九)資通安全管理法通過之後,依照資安責任分級,不同級機關皆應設置不同員額的資安專職人力,目前各機關資安人力仍有很大的缺口,再以政府擬成立數位發展部,對於資安人員的需求可能會更高,惟我國現行制度並未對政府部門資安人員進用、升遷或專業加給設計相對誘因,難以吸引人才投身公部門。銓敘部應研議增列資通安全相關職系,並發展相對具吸引力待遇加給之可行性,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十)110年國內新冠病毒疫情嚴重,政府採取多項防疫、振興及紓困措施,有賴眾多公務員的辛勤工作,使得國內疫情及各項政府機能得以維持,建請銓敘部於110年考績甲等限制比例中,給予辛苦防疫及協助振興及紓困公務單位彈性機制,使得更多辛苦工作的公務員能獲得工作上的鼓勵。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十一)有鑑於審慎考量我國經濟發展情勢、薪資現況,軍公教加薪是件好事,除肯定軍公教辛勞,更可起帶頭示範之效果,企求更多民間企業跟進。然,2018年該次公務員定案加薪3%時,行政院公布「給與簡明表」時,卻出現最高職等800俸點的「本俸」調薪幅度竟高達7%的獨厚高官的調薪差距。但此差距事前並未有任何行政機關於立法院進行預算審查時有進行任何「預先說明」,事後行政院也未向國人有任何說明。

基此,就本次軍公教將於2022年調薪4%一事,實不應再次出現此等獨厚高官、退休高官的調薪差距,爰要求考試院應會同相關行政部門,將調薪後適用之「給與簡明表」版本先行公開提出,以受公評。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葉毓蘭 黃世杰

第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億8,449萬6千元,照列。

本項提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項下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50萬元,考試院被核定為資安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惟保訓會現行資訊系統仍有未足之處,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保訓會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405萬4千元,考試院被核定為資安等級A級之公務機關,惟保訓會現行資訊系統仍有未足之處,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保訓會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保障業務」編列147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強化保障政策研擬及審議公務人員提出各類保障事件等工作。保訓會自107年4月起正式上線運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提供公務員利用線上申辦平臺提起或撤回保障事件,及機關可於線上交換文書等功能,惟該平台尚未能擴大使用效能,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保訓會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推廣使用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案於「訓練與進修業務」編列1,913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政策、法規研擬與解釋,以及國際交流合作等。數位化已是世界趨勢,保訓會應研議如何善用線上培訓以精進公務人力之專業知能、公務英文、數位概念等核心能力,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0%,待保訓會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五)保訓會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之專責機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從競爭激烈的國家考試中脫穎而出,但會考試不一定代表會做事,唯有透過紮實訓練與嚴謹考核,才能篩選出優質公務人力。保訓會應研議如何就考核程序與用人機關合作,強化錄取人員訓練與落實多元考核精神,以訓練出政府所需人才,並於一個月內將結果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111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業務費」中「國外旅費」編列13萬5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許智傑 江永昌

(二)111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550萬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江永昌

(三)111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保障暨培訓」編列2,060萬2千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四)111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保障暨培訓」編列2,060萬2千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五)111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保障暨培訓」編列2,060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六)111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保障暨培訓」第2節「訓練與進修業務」之「訓練進修業務規劃與推動」編列372萬8千元,凍結5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劉世芳 許智傑 江永昌

何志偉

連署人:羅致政

(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保障公務(人)員服公職權等憲法基本權,處理服務機關與所屬公務人員之間法律性質之爭訟,對於行政法、公共行政均須有深入研析,才能順利圓滿達成任務,並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提供學術界研究文獻。惟「保障處研究報告」之網路頁面未及時更新部分,應改進適時公開資訊。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第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2億7,391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1年度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歲出預算第2目「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編列1億0,296萬元,凍結1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世杰 羅致政 鄭麗文 許智傑

江永昌 何志偉 翁重鈞 費鴻泰

第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4,691萬6千元,照列。

第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億6,720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退撫基金管理」編列3,090萬9千元,凍結2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之績效,依據審計部109年決算之審核報告,100至109年間,未達成精算報告設定8.1%投資報酬率指標之年度,多達7年;前揭審核報告並指出,對於委託國外交易機構若有越權交易,尚乏實地訪查機制以供查核。爰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前揭事項,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三)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三、「考選業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億9,427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億8,264萬8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162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776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4項:

1.111年度考選業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業務總支出」項下「業務成本與費用」中「勞務成本」之「試務成本」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3億4,472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毓蘭 翁重鈞 吳斯懷

2.考選業務基金主要業務係辦理國家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各項考試業務,111年度預計辦理之考試業務共34項,試務成本為5億8,259萬8千元。惟近年部分考試類科有多年錄取不足額狀況,考選部應評估各類科考試效益,研議改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不足額之相關措施,以適時補足用人機關之人力需求,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吳斯懷 葉毓蘭

3.考選業務基金主要業務係辦理國家公務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等各項考試,惟該基金各項考試之報名費收入因報名人數逐年下滑而減少影響,試務成本卻逐年增加,考選部應研議相關因應措施,以提升基金經營績效,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4.111年度考選業務基金預計辦理之考試業務共計34項,試務成本為5億8,259萬8千元。

據考選部提供資料所示,109年度公務人員考試有6類科之到考人數少於需用人數之情形,如:高等三級考試公職建築師類科需用人數5人,到考人數僅2人;原住民族特種考試三等土木工程需用人數21人,到考人數18人;警察特種考試四等消防警察人員需用人數182人,到考人數177人;甚或地方特種考試三等公職建築師及四等新聞(選試日文)需用人數各為11與1人,卻無人到考。

又近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屢屢出現錄取不足情形(詳表1),99及100年度錄取不足人數皆僅10餘人,然101年度錄取不足人數大幅增加為148人,102年度曾降為56人,103及104年度則倍增至381及238人,再緩減至105至108年度之約百餘人,惟109年度又遽增至209人,為近年度新高人數。

建請考選業務基金,針對109年度公務人員考試到考人數少於需用人數以及近年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數不足之情形,會同用人機關與專業團體研析癥結,評估各該類科考試效益,賡續推動改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不足額之相關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表1 99年度至109年度公務人員高等、普通暨初等考試錄取不足

人數情形 單位:人;%

年度

以考試類別分

以考試類科分

各年度

錄取不足總人數

高等

考試

普通

考試

初等

考試

土木工程類科

其他類科

人數

占比

人數

占比

99

14

-

-

-

-

14

100.00

14

100

12

-

-

1

8.33

11

91.67

12

101

148

-

-

146

98.65

2

1.35

148

102

56

-

-

14

25.00

42

75.00

56

103

381

-

-

256

67.19

125

32.81

381

104

196

42

-

71

29.83

167

70.17

238

105

89

30

-

-

-

119

100.00

119

106

103

19

-

-

-

122

100.00

122

107

165

14

-

28

15.64

151

84.36

179

108

108

19

-

-

-

127

100.00

127

109

186

23

-

-

-

209

100.00

209

資料來源:考選業務基金及考選部網站各種考試統計。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八)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四、「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79億1,177萬6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18億0,111萬1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261億1,066萬5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6項:

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近年配置於委託經營部位之資金金額與比重愈益增加,111年度預計配置於委託經營之資金比重將逾五成,其中又以委託國外機構比重為最高。惟現行稽核制度中,對於國外受託機構之查核方式與查核密度均未如國內受託機構,國外僅有書面稽核,管控機制不足,爰此,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研謀建立國外受託機構實地稽核制度之必要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2.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預算案編列總收入279億1,177萬6千元、總支出18億0,111萬1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本期賸餘261億1,066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預計賸餘增加21億7,108萬9千元(增幅9.07%);惟查近年參加退撫基金人員退休支領月退休金人數,隨服務年資及俸額等服務成本按年遞增,未來基金給付壓力仍大,且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112年7月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勢必影響現行退撫制度運作,甚或造成現有制度收入斷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宜妥善因應未來所需財務收支計畫,爰請銓敘部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未來財務收支規劃方案」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3.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預算案編列總收入279億1,177萬6千元、總支出18億0,111萬1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本期賸餘261億1,066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案預計賸餘增加21億7,108萬9千元(增幅9.07%);查107年7月新退撫制度施行迄今已3年餘,各主管機關均依規定將107下半年、108及109年度節省之退撫支出連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增撥挹注款合計1,049億3,300萬元,全數編列預算挹注至退撫基金;及111年度退撫基金亦係按新提撥費率14%編列收繳預算,致收繳數較110年度增加。惟查自107年年金改革後,退撫基金管理制度並無多大的興革,尤其自85年成立到109年間,投資報酬率有10年無法達標,其中更有6年為負值,而110年受台股市場整體表現收益較佳,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必須積極提高效率,才能展現效能。爰請銓敘部就「精進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資金運用績效」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連署人:葉毓蘭 費鴻泰

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主要運用基金本息支應軍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給與,以提高軍公教人員退撫所得及改善政府財政負擔,保障退休人員及遺族生活。為達成法定收益率目標值,退撫基金每年均將可運用資金依一定比例配置於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部位,111年度預計配置委託經營資金比重逾五成,又以委託國外機構比重為高。惟現行稽核制度中,對於國外受託機構之查核方式僅有書面稽核,管控機制似有不足,銓敘部應研議建立國外受託機構實地稽核制度之必要性,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5.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預算案於「財務收入」項下「外幣兌換利益」及「財務支出」項下「外幣兌換損失」等科目,均無編列數,退撫基金近年將可運用資金配置於不同幣別資產,惟近年來外幣兌換損失逐年迅速攀升,109年度淨外幣兌換損失已達158億7,138萬1千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應審慎選擇投資幣別並妥適配置各外幣資產比重,避免因鉅額外幣匯兌損失而致基金支出大幅增加,影響基金之收益,並於1個月內將結果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葉毓蘭 吳斯懷

6.107年7月新退撫制度施行迄今已3年餘,各主管機關均依規定將107下半年、108及109年度節省之退撫支出連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增撥挹注款合計1,049億3,300萬元,全數編列預算挹注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111年度退撫基金亦係按新提撥費率14%編列收繳預算,致收繳數較110年度增加。

建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對於近年漸增之收繳資金,基金允應加強資金運用績效,加強軍公教福利、提升軍公教退休金制度改革成果,俾利年金制度永續且健全運作。研擬永續且健全運作及未來規劃方向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文 翁重鈞 費鴻泰

(六)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五、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六、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