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4時29分

1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2時35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羅美玲 李德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管碧玲 賴香伶 王美惠 湯蕙禎 莊瑞雄 鄭麗文 吳琪銘 林文瑞 張宏陸 翁重鈞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邱臣遠 劉世芳 陳歐珀 鍾佳濱 葉毓蘭 趙天麟 陳秀寳 洪孟楷 李昆澤 陳椒華 高虹安 蔡適應 李貴敏 孔文吉 林奕華 羅明才 江永昌 邱志偉 何欣純 蔡易餘 高嘉瑜 張其祿 林思銘 陳雪生 許淑華 廖婉汝 楊瓊瓔 王定宇 高金素梅 周春米 劉櫂豪 王婉諭 陳以信 張育美 林德福 江啟臣

委員列席36人

列席人員:

4月11日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參事郭棋湧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張孫福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簡任技正陳義昌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翁燕雪

4月13日

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暨相關人員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吳銘修

主 席:張召集委員宏陸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薦任科員 黃昱瑞

4月11日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2) 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7) 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9) 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13) 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消防法」:

(1) 繼續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7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建築法」:

(1)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審查委員高嘉瑜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審查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7) 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9) 審查委員林為洲等21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審查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24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7) 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趙天麟、江永昌、莊瑞雄、楊瓊瓔、湯蕙禎、王定宇及民眾黨黨團代表委員高虹安、邱臣遠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報告,委員王美惠、羅美玲、李德維、莊瑞雄、湯蕙禎、賴香伶、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鄭天財Sra Kacaw(視訊質詢)、林文瑞、吳琪銘、楊瓊瓔、陳椒華、陳秀寳、葉毓蘭、高虹安、蔡易餘、邱臣遠、張宏陸及林奕華等21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翁重鈞、王美惠、趙天麟及邱志偉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等14案:

(1) 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增訂第四十九條之一,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 其餘第(二)至(十四)各案,均不予採納。

(3) 通過附帶決議2項:

1. 涉及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設置、供共同使用之無障礙設施等,應不受條例第11條依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限制事宜,請內政部依此精神另予檢討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提案人:管碧玲 莊瑞雄 羅美玲 王美惠 湯蕙禎 張宏陸 江永昌 陳椒華

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之公寓大廈,非經認定有危險之虞者,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責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持續依本條例第55條,擬定分期、分區、分類計畫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強化公寓大廈之維護管理,提升公共安全。

提案人:莊瑞雄 湯蕙禎 管碧玲 王美惠 羅美玲 張宏陸 陳椒華 江永昌

(4)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張召集委員宏陸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消防法」修正草案等5案:

(1) 第九條,除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照委員管碧玲等6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為:「二、前款以外一定規模以上之場所: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辦理。三、前二款以外僅設有滅火器、標示設備或緊急照明燈等非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之場所:委託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或由管理權人自行辦理。」外,其餘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2)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張召集委員宏陸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三、「建築法」修正草案等17案:

(1) 第七十七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十一條,各提案均不予採納。

(2) 第七十七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第七十七條之一補充立法說明:「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訂定之『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已規定有改善項目、改善期程及改善方式等內容。本法修正施行後,應就其規定內容予以重新檢討之。」)

(3)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張召集委員宏陸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4月13日

報告事項

一、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5案。

(1)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國外旅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一般行政」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八)「資訊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九)「新聞傳播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以上5案,書面報告均已送達,預算得以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二、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海洋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2案。

(1) 海洋委員會

1.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分別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

2.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三)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

3.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四)海洋業務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

4.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五)海洋資源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5.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六)海域安全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2) 海巡署

1.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一)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2.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二)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3.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三)派員出國計畫、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分別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

4.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四)海巡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5.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十四)通信資訊管理作業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

6.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十五)通信資訊管理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7.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十六)艦隊勤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3) 海洋保育署

1.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

2.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二)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3.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三)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

4.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四)綜合規劃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5.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五)海洋生物保育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6.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六)海洋生物保育作業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7.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七)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8.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八)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4) 國家海洋研究院

1.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

2.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決議(二)海洋研究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決定:以上22案,書面報告均已送達,預算得以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三、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業務報告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報告,委員羅美玲、李德維、莊瑞雄、王美惠、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鄭麗文、賴香伶、管碧玲、翁重鈞、吳琪銘、林文瑞、張宏陸、孔文吉、陳椒華、陳以信、張其祿及鄭天財Sra Kacaw(視訊質詢)等18人質詢,分別由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以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

1、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

(1)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三)「施政及法制業務」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四)「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五)「災害防救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六)「性別平等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五十五)「性別平等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行政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七)「消保及食安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6案,均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2、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海洋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1) 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海洋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本案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