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下午3時18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李德維 湯蕙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賴香伶 鄭天財Sra Kacaw 管碧玲

王美惠 鄭麗文 翁重鈞 吳琪銘 林文瑞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吳玉琴 葉毓蘭 陳椒華 洪孟楷 林德福 林岱樺

孔文吉 陳歐珀 李貴敏 陳明文 林俊憲 高嘉瑜

邱志偉 莊競程 何欣純 張其祿 江永昌 羅明才

劉世芳 許淑華 廖國棟 張育美 林思銘 傅崐萁

廖婉汝 蔡易餘

委員列席26人

請假委員:莊瑞雄

委員請假1人

列席人員: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暨相關人員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主持人徐國勇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主持人龔昶仁

新住民發展基金主持人徐國勇

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主持人陳家欽

在校學生獎學基金主持人鍾國文

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主持人林建宏

誠園獎學基金主持人陳檡文

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董事長詹永茂

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董事長陳檡文

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董事長馮俊益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羅友聰

主 席:鄭召集委員天財Sra Kacaw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報告,委員羅美玲、李德維、湯蕙禎、賴香伶、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王美惠、管碧玲、鄭天財Sra Kacaw、鄭麗文、翁重鈞、林文瑞、陳明文、葉毓蘭、林德福、吳琪銘、林岱樺、孔文吉、吳玉琴、高嘉瑜、陳椒華、洪孟楷、邱志偉及張其祿等24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暨相關人員答復說明。)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莊瑞雄、劉建國及廖婉汝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二、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

三、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9至111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111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 決議:

壹、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

一、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195萬2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1,801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606萬7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8項:

1.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第3條規定:「依本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發給之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安全金」,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爰建請內政部研議儘速核發安全金之機制,並針對即時並擴大照護受傷執勤人員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皆為高危勞、高壓力之工作,因遭受歹徒攻擊、執行救災(難)救護、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發生意外、一般勤務意外之因公殉職事件卻日益增加,內政部應積極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之待遇並補足人力,加強勤務安全、即時汰換新式裝備,減少執行勤務時人員傷亡,對於執勤人員傷殘者或死亡者之遺族,應依案情判定時程差異,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並予以公傷殘者即時照護。

近年因執行勤務死亡發生件數及核發遺族安全金件數統計表(單位/千元)

年度

遭受歹徒暴力攻擊死亡

執行救災(難)、救護死亡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金額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金額

106

-

-

-

-

1

1

1

3,000

107

-

-

-

-

8

8

8

24,000

108

2

2

2

6,000

6

6

6

18,000

109

-

-

-

-

-

-

-

-

110

-

-

-

-

1

1

1

3,000

年度

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發生意外致死亡

其他一般勤務發生意外死亡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金額

案件數

人數

核發次數

核發金額

106

1

1

1

3,000

5

5

5

5,000

107

2

2

2

6,000

3

3

3

3,000

108

1

1

1

3,000

-

-

-

-

109

-

-

-

-

4

4

4

4,000

110

-

-

-

-

3

3

3

3,000

提案人:鄭麗文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3.為保障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並建立管理與運作機制,爰設置「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提供有因公執行勤務受傷或死亡者,對其醫療、住院、復健或遺族生活提供相關補助。

經查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增加12件12人,增加2倍;103至109年度核發金額介於11萬2千元至81萬2千元,以106年度14件核發金額81萬2千元最多。

又109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較108年度4件大幅增加至18件。考量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等,暴露在高風險的執勤環境下,警政署應確保並兼顧相關人員的健康及人身安全,避免中斷維護治安及勤務工作,讓第一線執行人員無後顧之憂。

為保障相關執勤人員,警政署應檢討具體作法以降低人員受攻擊之案件發生,以確保人身安全。此外,該基金管理會應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以即時照護受傷之執勤人員,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4.「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執行勤務死亡其遺族生活之安全金。二、執行勤務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之安全金。三、執行勤務之其他生活、急難救助安全金。」

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103至109年度核發金額介於11萬2千元至81萬2千元。

惟109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高達18件,較過去大幅增加。爰建請內政部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以即時照護受傷之執勤人員。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5.111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編列「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預算295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338萬6千元,減少43萬1千元(12.73%)。經查:警務人員近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自103年度之6件6人,增加至109年度之18件18人,增加12件12人,增加2倍;103至109年度核發金額介於11萬2千元至81萬2千元,以106年度核發金額最多,惟109年度因執行勤務遭受歹徒暴力攻擊受傷等發生件數較108年度大幅增加,應儘速依規定核發安全金,以即時照護受傷之執勤人員。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林文瑞 翁重鈞

6.111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用人費用2萬4千元,係為支付該基金管理會外聘委員6人之出席費,與110年度預算案數相同,每人每次出席2千元。

經查該基金管理會,依該基金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其任務包括基金收支、保管、運用、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等事項。依同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管理會每年開會1次,惟103、106、109及110年度截至8月底並未召開會議,與該辦法所規定之每年開會1次不符,且近年度委員出席率平均為69.52%,出席情形未盡理想,恐不利基金決策與業務運作。

請內政部針對該基金管理會出席率偏低,提出檢討與改進作法,避免影響基金正常運作與功能之發揮,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7.為保障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內政部民國96年設置「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並自97年度起編列預算。之後又將內政部移民署執行查察、收容、逮捕、戒護、移送、強制驅逐之值勤人員納入,98年修正為「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警民基金」)。

111年度「警民基金」預算編列基金來源195萬2千元,基金用途1,801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1,606萬7千元。

111年度「警民基金」之「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用人費用」2萬4千元,是支付管理會外聘委員6人之出席費用,每人每次出席2千元。

「警民基金」設有基金管理委員會。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6條:處理基金收支、保管、運用、審議年度預算及決算、基金運用執行情形等。主要係受理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中勤務人員及協勤民力,有因公執行勤務受傷或死亡者,對其醫療、住院、復健或遺族生活提供安全金事項之審核,依該「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管理會每年開會1次,但是103、106、109、110年度截至8月並未召開會議,與管理辦法所規定之每年開會1次不符,且近年度委員出席率平均為69.52%,出席情形不盡理想,不利「警民基金」決策與業務運作。

警民基金管理會委員出席情形表 單位:人;%

年度

開會日期

應出席人數

實際出席人數

出席率

103年度

未開會

-

-

-

104年度

3月13日

15

11

73.33

5月13日

15

9

60.00

11月20日

15

10

66.67

105年度

2月4日

15

11

73.33

106年度

未開會

-

-

-

107年度

4月17日

15

9

60.00

10月31日

15

11

73.33

108年度

11月18日

15

12

80.00

109年度

尚未開會

-

-

-

110年度

尚未開會

-

-

-

合 計

-

105

73

69.52

說 明:110年數據係截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警政署。

爰請內政部檢討基金額度及補助情形、警民基金管理會過去之開會次數及出席情形,未來須符合「管理辦法」之規定每年定期開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8.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管理會(下稱管理會)負責基金收支、保管、運用、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管理會每年應開會1次,惟民國103、106、109及110年度截至8月底並未召開會議,與該管理辦法所規定之每年開會1次不符,且近年度委員出席率平均為69.52%,出席情形未盡理想。為使基金決策與業務運作符合法制,爰請內政部督促管理會檢討改進,並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策進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二、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4億1,566萬4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4億1,408萬1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58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13項:

1.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役男管理及資訊系統維運計畫」及「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分別編列「一般服務費」459萬元、3億5,346萬8千元、55萬4千元及163萬6千元,合計3億6,024萬8千元: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111年度一般服務費預算表

單位:千元

計畫名稱

代理(辦)費

外包費

替代役待遇及给與

合計

(1)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

2,400

2,190

-

4,590

(2)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

10,613

2,577

340,278

353,468

(3)役男管理及資訊系統維運計畫

-

554

-

554

(4)一般行政管理計畫

-

1,636

-

1,636

合計

13,013

6,957

340,278

360,248

資料來源: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109年度預算4億4,304萬4千元,決算數2億6,111萬3千元,執行率58.94%,預算執行不盡理想,主要為109年度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服役人數低於原預算編列人數,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服役役期又比較短,以致替代役待遇及給與隨之減少。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一般服務費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預、決算差異數

(C=B-A)

執行率

(D=B/A)

107

1,172,929

1,299,108

126,179

110.76

108

631,072

646,022

14,950

102.37

109

443,044

261,113

-181,931

58.94

110

440,645

144,437

-296,208

32.78

111

360,248

-

-

-

說 明:110年數據係截至8月底止。

資料來源:役政署提供

執行率逐年降低,因此111年是否有必要編列如此高額「一般服務費」,不無疑問。爰凍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一般服務費」100萬元,俟內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2.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編列601萬3千元,爰凍結1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11年度內政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編列601萬3千元辦理「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鑒於107年曾發生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墜樓身亡事件,役政署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及15人,合計40人。惟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容有檢討改進空間。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就提升研發替代役關懷輔導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4億1,408萬1千元,其中「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編列601萬3千元,役政署於107年度起,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方便單位即時掌握新進役男服役生活狀況,增加役男社會支持。惟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強化關懷諮商輔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4億1,408萬1千元,其中「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編列3億6,285萬3千元,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係運用兵役制度延攬人才投入產業,有效運用役男技術人力資源,滿足產業人才之多元需求。惟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錄取率自104年度之81.11%,下降至110年度截至8月底役男甄選錄取人數1,908人,甄選錄取率為50.57%。爰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針對創造役男更多元化之錄用策進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4.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編列「役男管理及資訊系統維運計畫」預算2,739萬2千元,略高於110年度2,726萬元,相較109年度決算數2,283萬2千元增加約500萬元。查係因應資訊系統相關防護作業及調整系統設定,以符相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爰請內政部應依行政院資安規定,有效強化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完備資料庫保護,並確保役男個人資料不外洩,以維護役男權益。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5.查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增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擬購置電腦軟體,預算經費1,500萬元,計畫內容說明係為「因應資訊系統向上集中政策所需系統研發費用」;役政署允應依據行政院資安規定,審慎研議相關作為,俾有效強化資訊系統安全防護,完備資料庫保護,並確保役男個人資料不外洩,以維護役男權益。。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6.為提昇國家科技研發能力,鼓勵研究人才,健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行政運作,內政部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60條之1第2項規定,設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用人單位必須自役男分發之日起,至屆滿替代役役期之日止,該期間由用人單位繳納「研究發展費」為本基金收入來源。

以下問題:

(1)近年度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意願降低:

自97年成立「研發替代役」制度以來,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受兵役政策影響,廠商申請家數,逐年下降:

廠商申請家數自106年度之728家,下降至109年度之308家;具核配資格廠商數自106年度之718家,下降至109年度之304家。連帶使需求員額數,也逐年下降:

自106年度之7,297人,下降至109年度3,191人;實際核配員額自106年度之6,780人,下降至109年度之3,140人。

下表可知,近年度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意願降低。

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及核配情形表

單位:家:人;%

年度

廠商申請家數

符合資格廠商家數

申請員額數

具核配資格廠商數

需求員額數

實際總核配員額

核配率

106

728

718

7,320

718

7,297

6,780

92.91

107

444

440

3,710

440

3,683

3,545

96.25

108

308

299

2,741

299

2,701

2,101

77.79

109

308

304

3,196

304

3,191

3,140

98.40

說 明:110年度(申請111年度)員額申請之廠商申請家數、符合資格廠商家數,因為刻正受理員額申請作業中,相關資料尚未公告。

資料來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提供。

(2)另外,近年度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之「審查費收入」減少: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審查費收入107年度預算數450萬元,決算數270萬7千元;108年度預算數360萬元,決算數190萬4千元;109年度預算數300萬元,決算數182萬元,107至109年度執行率分別為60.16%、52.89%、60.67%,執行率僅六成上下,主要原因係配合兵役政策調整: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除了少數得以宗教及家庭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外,全部回歸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107年起受理申請服「研發替代役」對象僅限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上揭未役役男人數逐年減少,以致用人單位申請員額之意願、家數降低。另外,109年度開放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申請服「研發替代役」,役男役期較短(1年6個月),部分役男已服二階段軍事訓練,用人單位申請意願轉向觀望,以致執行情形未盡理想。

107至111年度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之審查費

收入預、決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B)

預決算差異數

(C=A-B)

執行率

(D=)

107

4,500

2,707

1,793

60.16

108

3,600

1,904

1,696

52.89

109

3,000

1,820

1,180

60.67

110

1,800

-

-

-

111

1,680

-

-

-

資料來源:「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106至111年度預算書。

綜上,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預算案編列審查費收入168萬元,近5年最低,審查費收入逐年降低,主要為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意願低落,擔心未來可能出現基金「入不敷出」情形。因此,請內政部檢討「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情形。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7.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編列審查費收入168萬元,主要係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之審查費,較110年度預算數180萬元減少12萬元(6.67%)。查該基金審查費收入107年度預算數450萬元,決算數270萬7千元,預、決算差異數179萬3千元;108年度預算數360萬元,決算數190萬4千元,預、決算差異數169萬6千元;109年度預算數300萬元,決算數182萬元,預、決算差異數118萬元,107至109年度執行率分別為60.16%、52.89%及60.67%,近年執行情形未盡理想,主要為廠商申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意願降低,內政部應研謀改善策略,以資因應。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林文瑞 翁重鈞

8.為提昇國家整體產業經濟實力,有效運用役男人力資源,促進產業研發能量及競爭力。內政部役政署以「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協助「研發及產業儲訓替代役」役男提早進入產業界工作。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役男103至109年度取得專利數3,665件、發明數3,210件及發表論文數4,873篇,專利數由103年度之606件,減少至109年度之346件,減少260件;發明數由103年度502件,減少至109年度之320件,減少182件;論文數自103年度之1,149篇,減少至109年度之362篇,減少787篇,整體專利、發明數年年減少,內政部役政署應研議提高研發量能,以有效運用役男技術人力資源。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專利、發明、論文明細表

單位:件

年度

專利

發明

論文

合計

103

606

502

1,149

2,257

104

628

524

1,063

2,215

105

654

571

689

1,914

106

537

480

592

1,609

107

438

384

531

1,353

108

456

429

487

1,372

109

346

320

362

1,028

合計

3,665

3,210

4,873

11,748

資料來源:役政署提供。

綜上,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專利及發明數年年減少,爰請內政部役政署檢討。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9.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辦理「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編列預算601萬3千元。

用人單位及役男因研發計畫變更、組織變革及其他健康狀況等因素,得檢具函文及相關具體事證資料申請釋出,由「內政部役政署」審查後,依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轉調與改服作業規定處理。

另外,役男轉調作業期間,依役男意願開放其個人基本資料,提供其他用人單位進行洽談及申請接收進用,並給予必要之協助及諮詢服務。103至110年度8月底用人單位申請釋出轉調案件及人數累計數分別為1,283件及2,275人次,其中同意役男於2個月內轉調至其他用人單位人數1,561人次,占比68.62%;核定役男得依專長自覓新用人單位人數642人次,占比28.22%: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釋出及轉調情形明細表

單位:件;人次

年度

釋出轉調案件數

釋出轉調人數

同意役男於轉調至其他用人單位人數

核定役男得依專長自覓新用人單位人數

核定留任原單位人數

自行撤回申請人數

審查中人數

103

117

307

248

33

25

1

0

104

122

274

217

56

0

1

0

105

185

335

193

116

9

17

0

106

194

336

218

111

4

3

0

107

241

400

291

101

6

2

0

108

238

347

222

124

1

0

0

109

128

157

87

70

0

0

0

110

58

119

85

31

2

0

1

合計

1,283

2,275

1,561

642

47

24

1

占釋出轉調人數之比率(%)

68.62

28.22

2.07

1.05

0.04

說明:110年數據係截至8月止。

資料來源:役政署提供。

但是,107年在桃園某科技公司「服研發替代役」發生役男墜樓身亡案件。因此,內政部役政署107年度起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以方便用人單位了解關心新進役男服役生活,截至110年度8月底計有3,892位現役役男全數完成居住處所登錄。並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配合心理諮商輔導機制轉介輔導,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15人,合計40人,但是,內政部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卻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有檢討改進空間。

為防止又發生研發替代役男不適應情形,役政署應強化關懷諮商輔導,俾瞭解役男服役狀況及其問題,以協助解決問題。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10.根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資料顯示,111年度預算案辦理「員額審查核配、役男報名甄選及成效管考計畫」編列601萬3千元,有鑑於107年發生役男服研發替代役期間墜樓身亡,役政署107年度起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方便暸解關心新進役男服役生活,增加役男社會支持,截至110年度8月底計有3,892位現役役男全數完成居住處所登錄。並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配合心理諮商輔導機制轉介輔導,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及15人,合計40人,但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有檢討改進空間,爰請役政署針對役男列冊關懷管理業務進行檢討,強化關懷行動及即時轉介諮商輔導,俾瞭解役男服役狀況及其問題,以協助役男解決問題。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11.根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轉調及輔導情形,103至110年度8月底用人單位申請釋出轉調案件及人數累計數分別為1,283件及2,275人次,其中同意役男於2個月內轉調至其他用人單位人數1,561人次,占比68.62%;核定役男得依專長自覓新用人單位人數642人次,占比28.22%;核定留任原單位人數47人次,占比2.07%;自行撤回申請24人,占比1.05%;審查中1人,占比0.04%。可見不適服現役之役男轉調之人數不少。

另107年發生某科技公司服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墜樓身亡。經查役政署107年度起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新增役男居住處所登錄功能,方便用人單位暸解與關心新進役男服役生活,增加役男社會支持,截至110年度8月底計有3,892位現役役男全數完成居住處所登錄。並定期辦理役男面對面諮詢輔導活動,配合心理諮商輔導機制轉介輔導,107至109年度列冊關懷管理之役男分別為11人、14人及15人,合計40人,惟役政署109年度至110年度8月底止未辦理不定期實地訪查,實有檢討改進空間。

請內政部積極強化針對役男提供團體關懷諮商輔導活動,並提出具體作法及規劃期程,以協助役男適應職場,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12.為提昇國家整體研發能力,鼓勵研究發展人才,健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行政管理運作等事項,內政部爰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60條之1第2項規定,設立「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係運用兵役制度延攬人才投入產業,開放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役男得申請至民間產業從事技術服務工作,以有效運用役男技術人力資源,滿足產業人才之多元需求。故「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111年度辦理「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編列3億6,285萬3千元。

經查役政署各年度辦理役男報名及錄取作業,係配合替代役基礎訓練容量及我國大專院校學制,參考往年役男實際入營狀況及實施人數,107至109年度研發替代役錄取人數介於662人至2,608人之間;實際報到人數介於577人至2,396人。又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錄取率自104年度之81.11%,下降至109年度之54.66%,110年度截至8月底役男報名人數3,773人,甄選錄取人數1,908人,甄選錄取率僅50.57%,惟截至110年底已提升至63.3%。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近年積極推動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使役男所學專長不因服役而中斷,該基金協助具有甄選資格之役男參加甄選,以提高媒合成功之機率,請內政部針對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獲錄用率研議具體作為,以創造役男更多元化之錄用機會,並於2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13. 111年度「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之「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編列預算3億6,285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4億4,326萬7千元,減少8,041萬4千元,減幅18.14%。主要原因在於「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近年積極推動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使役男所學專長不因服役而中斷,該基金並協助具有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資格之役男參加甄選,以提高媒合成功之機率,惟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甄選錄取率自104年度之81.11%,下降至109年度之54.66%,110年度截至8月底役男報名人數3,773人,甄選錄取人數1,908人,甄選錄取率為50.57%,主管機關實應進一步探究其原因並研議改善,以創造役男更多元化之錄用機會。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林文瑞 翁重鈞

三、新住民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5億0,114萬5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億2,919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10項:

1.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3億7,195萬1千元,爰凍結5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然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書所載,109年度核定276案,截至110年7月底止尚有34案未結案,預算執行效益難以有效監督,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其中編列了3億5,192萬元,用途係補捐助各級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會團體之申請計畫。然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9年度決算書所載,109年度核定276案,截至110年7月底止尚有34案未結案,顯示預算執行尚欠理想,年代久遠無法結案。為督促其檢討原因並據以趕辦清理,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3)「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共編列5億0,114萬5千元,係政府為加強對新住民照顧,開發、整合各界資源,保障其權益並提高生活品質,共創多元文化社會目標。其中基金用途項目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編列3,577萬元,用以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予即時救助措施具急迫性因素,然該計畫106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均不及7成,顯示預算執行未見理想。為有效督促其檢討原因,加強相關業務宣導,有效發揮預期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4)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6至109年度預決算情形,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1.81%、65.83%、66.24%及36.04%,均不及7成,為督促預算有效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5)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據新住民發展基金會106至109年度預決算情形,該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61.81%、65.83%、66.24%及36.04%,均未達7成,為在不影響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進行下督促有效使用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6) 111年度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之「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編列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1,000萬元。「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特殊境遇扶助,為協助家庭境遇困難之新住民給予緊急照顧,惟近年該計畫執行率不佳,109年度不及4成,另實際受益人數亦逐年銳減。因執行審查及撥付相關經費為地方政府之職責,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就加強宣導推廣及提升補助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7)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辦理補(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團體、私校之補捐助共編列9,970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多元文化推廣及相關宣導計畫」編列5,500萬元,超過該預算數的1/2以上,另外3項計畫「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臨時托育服務計畫」、「捐助辦理新住民家庭教育及相關支持性服務計畫」、「補捐助辦理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更為實質性,對於新住民或其家庭更直接助益的部分反而不及1/2,為督促預算有效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就用途計畫需求評估及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基金來源」5億0,114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14萬9千元,主要係利息收入增加所致。該基金無特定收入來源,歷年來均仰賴國庫撥款補助以維持運作。109年底止,該基金專戶餘額近6億餘元,有鑒於基金投資報酬率逐年下降,且目前銀行存款利率偏低,基金管理機關應審慎將資金彈性運用於「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所定之各項長短期投資工具,俾提升基金運用收益並減輕國庫負擔。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林文瑞 翁重鈞

3.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除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等經費2,003萬1千元外,其餘3億5,192萬元均以補捐助方式由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或以非營利為目的之立案社會團體申辦各項照顧輔導計畫。

經查「新住民發展基金」109年度決算,109年度共執行補助計畫330案、總金額3億1,365萬3千元,包含107年度核定計畫5案、108年度核定計畫107案、109年度核定計畫217案。惟截至109年12月底止仍有108年度核定15案尚未結案。另據該基金說明,109年度核定276案,截至110年7月底,仍有34案尚未結案。

「新住民發展基金」各年度預算逾9成經費用於補捐助各級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會團體之申請計畫,移民署為該基金管理機關,應確實執行對於各項補助計畫之審查、執行與管理,妥適控管各補助計畫之執行與核銷進度,俾各項補助計畫能如期完成結案,並提出檢討與改善作為,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4.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預算編列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

「新住民發展基金」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經查近年度「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之預、決算情形,106至109年度預算數分別為854萬元、854萬元、854萬元及1,200萬元,預算執行率各為61.81%、65.53%、66.24%及36.04%,均不及預算數7成。據移民署說明,該計畫係屬預防性年度計畫,其相關預算編列基礎每年均參酌前2年之決算及執行經驗,並考量相關機關政策規劃估計加以核定補助。

鑒於該計畫自106年度以來執行率均不及7成,109年度預算執行率更降至36.04%,為落實扶助設籍前新住民家庭渡過困境,請內政部研議協調相關機關加強業務宣導,俾有效發揮該基金設置之預期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湯蕙禎 羅美玲

5.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基金來源」5億0,114萬5千元,編列「基金用途」3億7,195萬1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755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賸餘1億2,919萬4千元,收支尚稱平穩。

「新住民發展基金」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改善生活環境。

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預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編列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

據「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近年度之預、決算情形,106至109年度預算數分別為854萬元、854萬元、854萬元及1,200萬元,執行率各為61.81%、65.53%、66.24%及36.04%,均未達到預算數7成,109年度預算執行率更低,降至36.04%:

近年度「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之預、決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 算

決 算

核定補助人數

核定補助金額

預算數

實際受益人數

實際補助金額

決算數

執行率(%)

106

904

7,633

8,540

904

6,012

5,279

61.81%

107

726

8,912

8,540

738

5,478

5,596

65.53%

108

616

10,011

8,540

630

5,019

5,657

66.24%

109

620

10,919

12,000

537

4,657

4,325

36.04%

110

435

10,565

11,000

-

-

2,563

-

說明:110年度決算為截至7月底止執行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

因此請內政部予以檢討,提出有效提升執行率方案,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6.111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編列「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577萬元,其中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經費1,000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100萬元。該項預算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惟近年預算執行率:106至109年度各為61.81%、65.53%、66.24%及36.04%,均不及7成,為扶助設籍前新住民家庭渡過困境,內政部應加強業務宣導,俾有效發揮是項預算預期效益。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林文瑞 翁重鈞

7.「新住民發展基金」補捐助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惟查計畫近年度之預、決算情形,執行率均不及預算數7成。為扶助設籍前新住民家庭渡過困境,爰請內政部協調相關機關加強業務宣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具體策進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8.經查「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新住民及其子女參與活化產業亮點計畫」申請案量及核定案量歷年以來績效不盡理想,108年度核定2案、109及110年度皆僅核定1案。該基金自105年起由原初以輔導與照顧之主軸轉型為提升新移民自身社會資本,增進其社會階層流動性之積極發展作為,上揭之創新亮點計畫應是最能達成基金轉型後之核心宗旨。基此,爰請內政部檢討計畫績效不彰之因素,並積極改善及擬訂具體措施,以達協助新住民多元發展之能力。

提案人:李德維 翁重鈞 鄭麗文

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9.按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下稱運用辦法)於民國109年12月28日修正,其中第5條有關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下稱管理會)委員組成部分,將原有委員33人下修至29人,並新增第2項規定:「前項委員具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之比例,不得少於第九款及第十款委員總數二分之一。」據內政部移民署說明,此一修正係為促進基金運作更具效能,並確保新住民權益。此一修正目的固然良善,惟依現行修正辦法,具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之委員於管理會之比例,其所受保障之最少名額仍僅佔三分之一弱(9/29),爰請內政部研議再修正運用辦法,使具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之委員於管理會之比例再提升(如至少佔三分之一強),俾達成前揭所示之修法目的,並於2個月內提出修正方向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10.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各國政府為防堵疫情,紛紛祭出維護社會整體安全之措施,然而相關防疫權責機關皆以防疫優先,致使新住民家庭在疫情下面臨種種困境,其中婚姻移民者因性別、種族、國籍和經濟地位遭受多重歧視因疫情環境更顯惡化。

故為提升整體政府部門與國人對於新住民的認識與瞭解,增進民眾對新移民之認同,縮短社會距離,以建立社會和諧共榮、增進多元文化理解以營造繁榮公義的社會,達成新住民發展基金成立之目的。爰此,請內政部研擬相關具體作為,並積極辦理。

提案人:李德維 翁重鈞 鄭麗文 葉毓蘭

貳、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

一、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33萬4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33萬2千元,照列。

二、在校學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5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7萬5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2萬3千元,照列。

三、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萬3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4萬7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2萬4千元,照列

四、誠園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9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50萬8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1萬6千元,照列。

參、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9至111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111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

一、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135萬8千元,照列。

2、支出:549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413萬8千元,照列。

二、109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412萬元,照列。

2、支出:400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12萬元,照列。

三、110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307萬8千元,照列。

2、支出:300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7萬8千元,照列。

四、111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307萬7千元,照列。

2、支出:300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7萬7千元,照列。

五、111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117萬5千元,照列。

2、支出:191萬8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74萬3千元,照列。

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伍、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陸、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9至111年度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111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鄭召集委員天財Sra Kacaw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