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下午2時7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李昆澤 陳椒華 洪孟楷 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陳雪生 許智傑 魯明哲 劉櫂豪 許淑華 蔡易餘 傅崐萁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郭國文 邱臣遠 葉毓蘭 陳歐珀 王婉諭 張宏陸 邱顯智 羅美玲 孔文吉 李貴敏 高金素梅    楊瓊瓔 林楚茵 賴香伶 鄭天財Sra Kacaw 陳明文 邱志偉 王美惠 莊競程 陳超明 高嘉瑜 張其祿 賴瑞隆 廖婉汝 何欣純 陳玉珍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官員: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林福山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交通動員委員會

執行秘書

賴明煌

 公路總局

局長

陳文瑞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中央氣象局

局長

鄭明典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林國顯

總經理

但昭璧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鄭淑惠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陸衛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主  席:洪召集委員孟楷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專  員 劉芳賢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就「清明連假期間疏運作為及防疫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就「323地震花東交通災害重建及交通部所屬道路、大眾運輸受損影響及安全因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路政司司長林福山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李昆澤、劉世芳、陳素月、林俊憲、陳雪生、許智傑、魯明哲、劉櫂豪、許淑華、蔡易餘、陳歐珀、王婉諭、葉毓蘭、邱臣遠、陳超明、陳玉珍、張其祿、郭國文、孔文吉、高嘉瑜、傅崐萁及賴香伶等2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楊瓊瓔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2021年4月2日,發生太魯閣事故悲劇,對當時搭乘408車次太魯閣號列車的乘客及家屬們,是一場無法擺脫的惡夢。

而事故發生後,傷者及罹難者家屬承蒙蔡英文總統、賴清德副總統探視慰問,表達政府會給予最大協助,心中充滿感激。但傷者及家屬們無法相信的是在過去一年之中,求見交通部王國材部長卻難如登天,屢屢見不著王部長,難道太魯閣事故一過,不再是媒體關注的焦點後,王國材部長就看不見傷者及家屬的眼淚了嗎?

傷者及家屬們今天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訴求:王國材部長履行承諾,與傷者及家屬面對面溝通;儘速成立臺鐵安全改革的外部監督團體,並仿效日本制度,成員應納入亡者家屬與傷者代表,共同監督安全改革,讓悲劇不再發生;臺灣鐵路管理局高層應負起責任,妥善處理傷者事宜,還給受難者基本的公平正義。

基此,爰要求王國材部長應於111年4月2日太魯閣事故悲劇一週年前,親自率領交通部及臺鐵人員,與傷者及家屬面對面溝通。並對與傷者及家屬會面行程無法妥適安排一事,向傷者及家屬致歉。

提案人:陳椒華 劉櫂豪 洪孟楷 趙正宇 

二、有鑑於0402太魯閣火車意外事件將滿一年,現有事故中傷者受難人員所組成之「被遺忘的太魯閣傷者」團體,並在日前因受到與交通部王國材部長約見多時後,終於定下雙方見面時間後卻無法妥適安排,實與蔡總統及政府曾信誓旦旦承諾妥善照顧間有極大態度之落差,無異於對事故受難者傷口上二度撒鹽。是以目前王國材部長最新已在3月28日簽署與傷者和家屬面對面溝通,以及臺灣鐵路管理局高層應負起責任,妥善處理傷者事宜並還給受難者基本公平正義等承諾,爰要求日後對於履行之進度、資訊透明以及溝通安排等,務必需開誠布公,並以受難者權益及便利為最優先考量。

提案人:洪孟楷 傅崐萁 陳椒華 劉櫂豪 

三、有鑑於安全改革乃臺灣鐵路管理局刻正進行之重點施政業務,並受交通部優先監督落實推動。是以目前有0402太魯閣火車意外事件後由傷者受難人員所組成之「被遺忘的太魯閣傷者」團體,訴求儘速成立臺鐵安全改革的外部監督團體,並仿效日本制度使其成員組成應納入亡者家屬與傷者家屬,以共同監督安全改革,讓悲劇不再發生。爰此,特建請交通部應採納該訴求,儘速於1個月內研議開始辦理該安全改革獨立監察方案,俟後並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傅崐萁 陳椒華 劉櫂豪 邱臣遠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