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111年5月5日(星期四)9時10分至14時28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張育美 廖國棟Sufin‧Siluko 賴惠員 吳玉琴 蘇巧慧 邱泰源 蔡壁如 蔣萬安 徐志榮 莊競程 洪申翰 林為洲 黃秀芳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洪孟楷 林奕華 王婉諭 陳椒華 邱臣遠 廖婉汝 邱顯智 江啟臣 陳歐珀 吳怡玎 鄭正鈐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部 長 |
陳時中 |
常務次長 |
石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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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司長 |
劉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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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處長 |
蔡壽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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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執行長 |
王必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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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副組長 |
張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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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長 |
吳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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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專門委員 |
張作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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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 |
處長 |
陳元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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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醫保健處 |
簡任技正 |
林淑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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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政務次長 |
劉孟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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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長 |
鄭來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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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 |
副司長 |
梁學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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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 |
專門委員 |
邱秋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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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民政司 |
副司長 |
鄭英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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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副局長 |
林志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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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副司長 |
王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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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副處長 |
吳政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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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主任秘書 |
王重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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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防護處 |
副處長 |
蔡親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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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主任秘書 |
戴婉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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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
參 事 |
劉英秀 |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告事項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我國醫療機構、人員、藥品、醫療器材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內政部就「確診者及被匡列者居家照護之相關生活、關懷協助措施因應作為」、「臺灣社交距離app在疫情期間之作用及如何有效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列席,並備質詢。
邀請衛生福利部就「死亡黑數、國外快篩試劑採購原則、快篩試劑審核機制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專題報告綜合詢答,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李德維、林奕華、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蔡壁如、邱泰源、蔣萬安、徐志榮、莊競程、洪申翰、林為洲、黃秀芳、張育美、洪孟楷、王婉諭、陳椒華、鄭正鈐、邱臣遠、江啟臣、邱顯智、廖國棟Sufin‧Siluko、吳怡玎及陳瑩等24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常務次長石崇良、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處長陳元皓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楊曜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
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