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111年5月18日(星期三)9時3分至18時9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吳玉琴 蘇巧慧 蔡壁如 洪申翰 張育美 莊競程 徐志榮 陳 瑩 黃秀芳 邱泰源 林為洲 廖國棟Sufin‧Siluko 楊 曜 蔣萬安(視訊) (委員出席15人,含視訊委員1人)
列席委員:陳秀寳 邱顯智 林奕華 洪孟楷 陳椒華 葉毓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廖婉汝 賴香伶 孔文吉 鄭天財Sra Kacaw 高金素梅 劉世芳 高虹安 蔡易餘 王婉諭 賴士葆 李德維 楊瓊瓔 張其祿 邱臣遠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部 長 |
陳時中 |
常務次長 |
石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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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 長 |
廖崑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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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司 |
司 長 |
商東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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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代理司長 |
蘇昭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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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服務司 |
司 長 |
張秀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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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司 長 |
蔡淑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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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司 長 |
劉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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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司 |
司 長 |
諶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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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司 |
司 長 |
黃怡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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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司 |
司 長 |
祝健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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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處 長 |
蔡壽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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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 |
處 長 |
龐一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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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組 |
技監兼主任 |
劉麗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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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副執行長 |
林三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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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會 |
參 事 |
陳信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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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 |
署 長 |
吳昭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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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署 長 |
周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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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 長 |
吳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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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任技正 |
黃琴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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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署 |
署 長 |
簡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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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 |
林資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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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署 長 |
李伯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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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議 |
黃兆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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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委員 |
張菊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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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 |
主任秘書 |
吳秀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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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所 長 |
蘇奕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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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主任秘書 |
王重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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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防護處 |
副處長 |
蔡親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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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主任秘書 |
戴婉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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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 |
專門委員 |
黃筱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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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
簡任稽核 |
陳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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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 |
專門委員 |
吳秀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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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
檢察官 |
謝祐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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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綜合規劃司 |
司 長 |
鄭來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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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長 |
王明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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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專門委員 |
邱秋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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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 |
副組長 |
陳錦文 |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業務報告與討論事項綜合詢答,經委員徐志榮、吳玉琴、蔡壁如【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王婉諭【代表時代力量黨團】及林奕華說明提案旨趣,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蔡壁如、洪申翰、張育美、莊競程、徐志榮、陳瑩、黃秀芳、邱泰源、楊瓊瓔、邱顯智、林奕華、洪孟楷、賴士葆、陳秀寳、陳椒華、楊曜、賴香伶、林為洲、葉毓蘭、廖國棟Sufin‧Siluko、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張其祿、孔文吉及蔣萬安(視訊)等27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常務次長石崇良、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稽核陳泰明及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鄭來長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劉世芳、廖國棟Sufin‧Siluko及高虹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
1、 繼續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審查完竣,條文保留,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為洲補充說明,須交黨團協商。
2、 審查
1、 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吳怡玎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委員徐志榮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邱泰源等3人提出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動議。)
決議:
1、 說明及詢答完畢。
2、 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審查完竣,維持現行法條文,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為洲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3、 通過附帶決議1項:
因應資通科技進步及考量特殊民眾醫療需求,如遠洋漁船從業者、因疫情受居家隔離、檢疫者…等,請衛生福利部儘速檢討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並於六個月內完成修正發布。
提案人:林為洲 邱泰源 吳玉琴 莊競程 賴惠員
3、 繼續審查
1、 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2、 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3、 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4、 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5、 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7、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8、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9、 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7、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8、 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9、 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0、 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1、 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2、 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3、 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4、 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5、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林為洲等3人提出菸害防制法第二條條文修正動議及委員賴惠員等3人提出菸害防制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動議。)
決議:
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章及第三章章名、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條文。
第一章章名,維持現行章名,不予修正。
不予增訂:委員呂玉玲等16人提案第七條之一。
保留:第三條至第五條、第七條至第九條條文。
行政院函請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等25案,第10條以下條文,另擇期繼續審查。
4、 繼續審查
1、 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5、 審查
1、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委員莊競程等21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 說明及詢答完畢。
2、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