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111年4月13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38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蘇巧慧 邱泰源 蔡壁如 蔣萬安 徐志榮 洪申翰 張育美 莊競程 陳 瑩 林為洲 賴惠員 黃秀芳 楊 曜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洪孟楷 謝衣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貴敏 葉毓蘭 何欣純 高嘉瑜 張其祿 高虹安 林德福 江啟臣 楊瓊瓔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部 長 |
陳時中 |
政務次長 |
薛瑞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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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 長 |
張育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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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 長 |
廖崑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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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司 長 |
劉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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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司 長 |
諶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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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服務司 |
司 長 |
張秀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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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代理司長 |
蘇昭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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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司 長 |
蔡淑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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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司 |
司 長 |
黃怡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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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 |
處 長 |
李秋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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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執行長 |
王必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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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 |
副院長 |
司徒惠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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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組 |
副主任 |
賴麗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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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署 長 |
周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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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 長 |
吳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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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副署長 |
蔡淑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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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 |
署 長 |
吳昭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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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署 |
署 長 |
簡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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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所 長 |
蘇奕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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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廖玉琳 |
主 席:賴召集委員惠員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告事項
決定:確定。
二、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68案。
(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目「公費生培育」50萬元書面報告。
(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目「公費生培育」項下「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第二期」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科技發展工作」中「社會福利及統計應用計畫」20萬元書面報告。
(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科技發展工作」中「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20萬元書面報告。
(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健康福祉研究」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健康福祉研究」60萬元書面報告。
(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九)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20萬元書面報告。
(十)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1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醫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政策網絡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5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九)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2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九)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護理法規與護理人員及機構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合併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推展」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三十九)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推展」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促進國際衛生福利政策交流經費」2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中「業務費-通訊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項下「食品管理工作」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七)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九)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四十)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毒品防制」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九)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十六)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十七)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十八)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三)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九)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五)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八)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一)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業務費」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二)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兒童預防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三)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四)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五)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六)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七)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辦理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八) 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決議(一)凍結第3目「研究及實驗」100萬元書面報告。
決定: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
審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60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國外旅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建置國家級人體生物資料庫整合平臺」200萬元書面報告。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社會救助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項下「紓困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項下「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50萬元書面報告。
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
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300萬元書面報告。
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2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5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加強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服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1目「中醫藥業務」項下「中藥規劃及管理」2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及調查分析」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中「業務費-資訊服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中「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3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中「提升防疫資訊系統效能及相關維護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項下「建構藥品及智慧醫材管理法規與檢驗技術」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項下「新興生醫臨床試驗及動物替代研究」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2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合併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六)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毒品防制」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萬元專案報告。
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2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四)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六)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七)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孕婦產前檢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資訊服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一)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十七)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十九)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五十)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3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五十三)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辦理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3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決議(七)凍結第3目「研究及實驗」100萬元書面報告。
(本次會議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吳玉琴、蘇巧慧、邱泰源、蔡壁如、蔣萬安、陳瑩、洪申翰、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林為洲、賴惠員、黃秀芳、李貴敏、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椒華、高虹安、洪孟楷及楊曜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及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除第53案繼續凍結60萬元外,餘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