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陳歐珀 葉毓蘭 陳玉珍 陳以信 黃世杰 林思銘
江永昌 周春米 劉建國 柯建銘 鄭運鵬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吳玉琴 李德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洪孟楷
孔文吉 李貴敏 高嘉瑜 莊競程 何欣純 張其祿 王美惠
張育美
委員列席14人
列席官員: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
主 席:黃召集委員世杰
專門委員:張智為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告事項
1、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2、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曾銘宗、陳歐珀、葉毓蘭、陳玉珍、林思銘、陳以信、江永昌、黃世杰、周春米、陳椒華、吳玉琴、劉建國提出質詢;委員鄭運鵬、李貴敏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散會